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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04回采工作面消突测评价报告李朝军修改.docx

31904回采工作面消突测评价报告李朝军修改

 

普安县楼下镇福安煤矿

 

福安煤矿

《31904回采工作面消突评价报告》

 

编制:

买卫星

编制时间:

2016年9月4日

审批记录

项目名称

福安煤矿《31904回采工作面消突评价报告》

职务

会审建议

签名

时间

施工负责人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总工程师

矿长

会审意见

 

会审组

二0一六年月日

目录

前言1

第一章基本情况3

第一节工作面基本情况3

第二节瓦斯情况4

第三节矿井瓦斯抽放系统5

第四节其它5

第二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6

第一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6

第二节区域防突措施实施情况7

第三节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情况9

第三章评价过程及依据11

第四章最终评价结论12

第五章问题及建议12

前言

一、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31904回采工作面区域。

二.评价依据

根据如下:

1、《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2、《预抽回采工作面煤层瓦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效果评价方法》(MT/T1037-2007);

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4、《采矿工程设计手》;

5、《贵州丰联矿业有限公司普安县楼下镇福安煤矿瓦斯地质图编制说明书》。

三.评价过程简述

1、项目可行性分析

31904回采工作面为19号煤层,位于矿井东北翼,标高在+1411~+1431m,相对地面标高+1500~+1840m。

走向长度160,倾斜长度84m。

该工作面位于矿井东北翼,西边有主副回风井三条井筒,31904东边至矿区边界煤柱。

上部是31902采空区,下部是本矿原生煤层,上覆有18号、17号煤层的采空区,地面上相对于连绵山岭。

从釆面运输巷和回风巷揭露情况表明该区域没有地质构造。

31904回采工作面回采区域煤层19号煤层标高(+1411~+1431m),与上覆的18号煤层相距18.4m,18号煤层与上覆的17号煤层相距12.88m,根据矿井资料,+1370m之上的17号、18号煤层均在2011年至2012年已经开采。

所以31904回采工作面已经实施了开采上保护层的区域防突措施。

2016年9月3日至4日,贵州丰联矿业有限公司瓦斯实验室对31904回采工作面区域煤层施工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孔4个,取样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最大为2.9612m3/t小于8m3/t,检验结果为31904回采工作面为无突出危险区域。

2、成立评价组

煤矿对31904回采工作面进行消突专项评价,成立了评价组。

组 长:

矿总工程师:

买卫星  

成 员:

生产副矿长:

马星旗

安全副矿长:

韩龙

机电副矿长:

李军

通防副总:

付强

安全副总:

韩龙、丁承

生产副总:

马新旗

通防科长:

周正亚

抽采(钻机)队:

丁利明

采(掘)队:

冯昌林 

3.项目分工

评价组:

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收集相关资料和综合评价。

生产副矿长、生产副总负责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工作面的防突施工并收集相关基础资料。

安全副矿长、安全副总负责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实施情况。

机电副矿长:

负责组织工作面的各项机电安全工作。

通防副总:

负责组织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告的编制。

通风科长:

负责组织完善通风系统、防突设施的安设,防突措施的技术指导工作。

抽采(钻机)队长:

负责组织按设计进行区域防突措施(钻孔)的实施。

采(掘)队长:

负责工作面回采施工程序的人员组织。

评审组:

负责审查报告,提出并落实报告中未完善的措施及资料。

交组长审核后定稿。

四.评价结论

工作面概况:

31904回采工作面布置在19号煤层中。

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采煤工艺为放炮落煤,回采工作面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配铰接顶梁支护顶板;采用刮板运输机运煤,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本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具有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

评价结论:

31904回采工作面运输巷和回风巷以及采面开切眼已经形成,从掘进揭露情况表明该区域没有地质构造。

31904回采工作面回采区域煤层19号煤层标高(+1411~+1431m),与上覆的18号煤层相距18.4m,18号煤层与上覆的17号煤层相距12.88m,根据矿井资料,+1370m之上的17号、18号煤层均在2011年至2012年已经开采。

所以31904回采工作面已经实施了开采上保护层的区域防突措施。

2016年9月3日至4日,贵州丰联矿业有限公司瓦斯实验室对31904回采工作面区域施工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孔4个,取样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最大为2.9612m3/t,小于8m3/t,且施工检验孔时未出现喷孔、顶钻及其其它明显突出预兆。

检验结果为31904回采工作面开采上保护层的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有效,为无突出危险区。

31904工作面进行连续区域验证后,验证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允采距离,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回采作业。

当区域验证为有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必须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章基本情况

第一节工作面基本情况

31904回采工作面布置在19号煤层中,煤层平均倾角14°,平均厚度2.5m,标高+1411~+1431m,该工作面从釆面运输巷、回风巷以及开切眼揭露情况表明该区域没有地质构造。

根据井上下对照图,该掘进工作面地表为山坡地,与其对应的地面标高为+1500~+1840m,为19号煤层中深部开采。

一、工作面与周边关系

该工作面位于矿井东北翼,一采区的东翼,西边有主副回风井三条井筒,31904东边至矿区边界煤柱。

上部是31902采空区,下部是本矿原生煤层,上覆有18号、17号煤层的采空区,地面上相对于连绵山岭。

该工作面走向长度为160m,倾斜长度84m。

(详见后附图1:

31904工作面采掘工程平面图)。

二、工作面与地表关系

根据井上下对照图,本采面因采深较大,地面无建筑物,回采对地面建筑物没有影响。

该区域内没有河流、水库等水体影响。

对应地表除有少量旱地外,无建筑物,对工程基本无影响。

(详见后附图2:

31904工作面井上下对照图)。

三、煤层及瓦斯情况

1、煤层情况

福安煤矿可采每层由上至下依次为17号、18号、19号、26号煤层,31904采煤工作面煤层属于19号煤层,具体19号煤层情况见表2。

表219煤层情况表

煤层情况

煤厚

平均2.5m

煤结构m

简单

煤倾角

平均14°

煤走向

224

煤倾向

3140

煤硬度

中等

可采指数

100%

变异系数

4%

稳定程度

较稳定

煤质情况

煤分类

灰份(%)

挥发分(%)

全硫(%)

水份(%)

无烟煤

11.31

7.0

1.73

1.8

发热量

331.41MJ/kg

煤岩类型

以亮煤为主

煤层

层间距

19号距18号煤层

18.40m

18号距17号煤层

12.88m

19距下覆

26号煤层

130.35m

2、瓦斯等级鉴定

2012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为高瓦斯矿井,批复等级为高瓦斯矿井。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10.97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26.33m3/t。

本矿井属高瓦斯矿井,按突出矿井管理。

3、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

根据省安监局、省煤监局和省煤炭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意见》(黔安监管办字[2007]345号文件)规定,普安县已划为突出区域。

该地区17号煤层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现像,开采该地区17号煤层时直接按煤与瓦斯突出管理。

根据贵州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发字【2009】77号)关于对《关于转报《福安煤矿18、19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的报告》的批复;鉴定结论为:

(1)福安煤矿18煤层鉴定范围内(标高+1370m~+1600m之内)无突出危险性;

(2)福安煤矿19煤层鉴定范围内(标高+1395m~+1600m之内)无突出危险性。

31904工作面回采标高+1411m~+1431m,在无突出危险区域。

4、实测煤层瓦斯含量及瓦斯浓度

31904回采工作面布置在19号煤层中,工作面现已形成,31904运输、回风巷以及开切眼掘进期间,实测瓦斯浓度最高值为0.28%;

2016年9月3日至4日贵州丰联矿业有限公司瓦斯实验室,使用DGC瓦斯含量直接测定仪对评价单元内煤层残余瓦斯含量进行了测定,测得31904回采面本次评价单元内的煤层残余瓦斯含量最大值为2.9612m3/t,且施工检验孔时未出现喷孔、顶钻及其其它明显突出预兆。

31904回采工作面为“U”型通风,具有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实际配风量为633m3/min。

第二节瓦斯情况

一.矿井瓦斯情况

2012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为高瓦斯矿井,批复等级为高瓦斯矿井。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10.97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26.33m3/t。

本矿井属高瓦斯矿井,按照突出矿井管理。

二.工作面瓦斯赋存

1、煤层瓦斯含量

2016年9月3日至4日贵州丰联矿业有限公司瓦斯实验室,使用DGC瓦斯含量直接测定仪对评价单元内煤层残余瓦斯含量进行了测定,测得31904回采面本次评价单元内的煤层残余瓦斯含量最大值为2.9612m3/t。

2、煤层储量:

  控制范围煤层储量:

31904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切眼和运输上山所圈定的范围,按下式计算

G=S·h·d

G—储量,单位:

t。

S—面积,单位:

m2。

h—煤厚,单位。

d—视相对密度(容重):

单位t/m3 取1.64。

范围煤层煤量:

G=20952×2.5×1.55=52080t

根据地质煤炭储量,结合矿井瓦斯地质条件,得出该块段煤层资源储量。

煤层资源储量乘上该煤层的煤层气含量系数,即得出该块段煤层的煤层气资源储量:

Q气=Q煤×W×K

式中Q气—煤层气资源量(m3)

Q煤—煤层资源储量(t)

W—煤层气含量(m3/t)

k—围岩瓦斯涌出系数,取1.15。

则 Q气=52080×2.9612×1.15

   =177352m3

第三节矿井瓦斯抽放系统

地面抽放系统,低负压抽放泵型号为2BEC-50型,抽放流量168m3/min;极限真空:

0.016MPa,电机功率200Kw。

主管直径375mm,干管直径200mm;高负压抽放泵型号为2BEA-303型,功率110kW,流量67m3/min,极限真空:

0.0033MPa,抽放主管管径为φ375mm、干管管径φ200mm;低负压干管安装至31904工作面上隅角,对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进行抽放,高负压瓦斯抽放干管已安装至31904运输巷距离工作面不大于20m处,为工作面本煤层瓦斯抽放作准备。

(后附图3:

31904工作面瓦斯抽放系统图)

第四节其它

一、防突机构

福安煤矿成立通防科作为专职的防突机构,共16人。

其中管理人员 2 人,材料员 1 人、钻探工 4人、抽放工 2 人、防突考察工 1 人、抽放泵工 3 人、管路安装及杂工 3 人。

二、防突管理

已建立《福安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在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生产作业计划同时制定防突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落实。

在回采前严格执行考察批采制度,福安煤矿采用直接测定法测定煤层瓦斯含量或压力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突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三、防突培训

通防部门管理人员、抽放工、防突考察工均由培训中心组织培训。

防突考察工的培训内容包括防突考察操作技能、防突基本知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规章制度、突出的危害及规律、区域和局部防突措施及突出预兆等;现有防突考察工1人,钻工4人,抽采测试及管路维护工3人,都经考试取得合格证。

四、突出事故应急预案

福安煤矿已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编制2016年度《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应急预案》,本预案符合有关规定,适用于本工作面。

第二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根据省安监局、省煤监局和省煤炭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意见》(黔安监管办字[2007]345号文件)规定,普安县已划为突出区域。

该地区17号煤层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现像,开采该地区17号煤层时直接按煤与瓦斯突出管理。

根据贵州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发字【2009】77号)关于对《关于转报《福安煤矿18、19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的报告》的批复;鉴定结论为:

(1)福安煤矿18煤层鉴定范围内(标高+1370m~+1600m之内)无突出危险性;

(2)福安煤矿19煤层鉴定范围内(标高+1395m~+1600m之内)无突出危险性。

31904工作面回采标高+1411m~+1431m,在无突出危险区域。

根据2012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为高瓦斯矿井,批复等级为高瓦斯矿井,按照突出矿井管理。

第二节区域防突措施实施情况

一、区域防突措施

31904回采工作面,位于矿井东北翼的19号煤层,开采标高+1411~+1431m,相距上覆的18号煤层18.40m,18号煤层相距上覆的17号煤层12.88m,根据矿的开采情况,+1370m之上的17号煤层和18号煤层均以开采。

因此31904回采工作面已实施了开采上保护层(18号、17号煤层)的区域防突措施。

31904回采工作面最低标高(+1411m)开采之前,已对标高(+1370m)的之上的17号、18号保护层进行了开采,开采时均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回采区域未留设保护煤柱。

二、保护范围

1、沿倾斜方向的保护范围

31904回采工作面的保护层倾斜方向的保护范围根据卸压角确定,卸压角的数值、开采深度、地层岩性等因数有关,但没有实测参数时,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推荐值确定,(详见下表)保护层沿倾斜方向的卸压角

煤层倾角(α︒)

卸压角&/(︒)

&1

&2

&3

&4

0

80

80

75

75

10

77

83

75

75

20

73

87

75

75

17号煤层、18号煤层、19号煤层煤层倾角均为140,17号采空区沿倾斜下方向的卸压角&3、&4以及18号层沿倾斜下方向的卸压角&3’、&4’,均为750;由31904工作面回采标高、以及各煤层的层间距、厚度、倾角,确定31904工作面区域倾斜方向18号保护层保护范围标高为:

+1428~+1451m;17号煤层保护层保护标高为:

+1440~+1467m。

(详见31904工作面倾斜方向保护范围图)

根据矿的开采情况,标高+1370m之上的17号、18号煤层在2011年至2012年均已开采。

由此31904工作面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开采上保护层倾斜方向的保护范围的规定。

2、沿走向方向的保护范围

31904工作面的上保护层17号、18号煤层,在2011年至2012年均已全部开采,31904回采工作面保护层沿走向的保护范围对应于始采线、终采线的边界线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推荐值&=560~600来确定。

本次取600确定31904采煤工作面沿走向的保护范围。

由此31904工作面始采线走向保护距离确定为:

18号煤层超前31904工作面始采线10m;17号煤层超前31904工作面始采线19m;终采线为:

18号煤层超前31904工作面终采线10m;17号煤层超前31904工作面终采线19m。

根据31904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开采资料,此范围内的17、18号煤层均已被开采。

具体如下图所示。

由此31904工作面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开采上保护层走向的保护范围的规定

3、最大保护距离的确定

保护层与被保护层之间的最大保护垂距参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提供的参照表格对照确定:

保护层与被保护层之间的最大保护垂距

煤层类别

最大保护垂距/m

上保护层

下保护层

急倾斜煤层

<60

<80

缓倾斜和倾斜煤层

<50

<100

据矿井各煤层的赋存情况:

31904采煤工作面(19号煤层,倾角140)属于开采上保护层17号煤层(煤层倾角140)和18号煤层煤层(倾角140),19号煤层相距18号煤层18.4m;18号煤层相距17号煤层12.88m。

31904采煤工作面上保护层的最大垂距小于50m。

由此得出31904回采工作面开采上保护层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开采保护层与被保护层之间的最大垂距保护距离规定。

第三节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情况

31904工作面经过开采上保护层的区域防突措施后,在回采前采用直接测定法测定31904工作面回采区域煤层残余瓦斯含量的方法,对区域防突措施效果进行检验。

1、检验孔的布置

31904回采工作面走向长160m,倾斜长度84m,参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五十五条“对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若回采工作面长度未超过120m,则沿回采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m至少布置1个测试点”,因此在31904回釆面均匀布置4个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钻孔。

采用ZDY-750钻机,钻孔直径75mm,在31904回采工作面运输巷向工作面回采区域煤层施工效果检验钻孔,沿切眼推进方向分别为:

30m、72m、114m、156m,孔深分别为:

60m;42m;60m;42m。

详见如下:

31904回采工作面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孔竣工图。

2)、煤层残余瓦斯含量的测定

2016年9月3日至4日贵州丰联矿业有限公司瓦斯实验室,使用DGC瓦斯含量直接测定仪对评价单元内煤层残余瓦斯含量进行了测定,

本次共施工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钻孔4个,分别在31904回采工作面运输巷沿切眼推进方向30m、72m、114m、156m处向回采区域煤层布孔。

孔径75mm,分别在1号孔60m;2号孔42m;3号孔60m;4号孔42m孔深出分别取煤样测试煤层残余瓦斯含量。

详见:

31904回采工作面效果检验孔竣工参数和煤层残余瓦斯含量测定统计表

31904回采工作面效果检验孔竣工参数和煤层残余瓦斯含量测定统计表。

煤样编号

施钻

地点

方位角

钻孔

倾角

施钻

位置

取样

孔深

取样时间

残余瓦斯含量

(m3/t)

1#

运输巷

132°

30m

60m

2016年9月3日

2.7335

2#

运输巷

132°

72m

42m

2016年9月3日

2.9258

3#

运输巷

132°

114m

60m

2016年9月4日

2.9399

4#

运输巷

132°

156m

42m

2016年9月4日

2.9612

3)、根据煤层瓦斯含量区域预测的临界值

瓦斯含量W/(m3/t-1)

区域类别

﹤8

无突出危险区

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

突出危险区

4)、2016年9月3日至4日贵州丰联矿业有限公司瓦斯实验室,采用DGC瓦斯含量直接测定仪对31904回釆面煤层残余瓦斯含量进行了测定,测得煤层残余瓦斯含量最大值为2.9612m3/t,小于《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煤层残余瓦斯含量临界值8m3/t。

且施工检验孔时未出现喷孔、顶钻及其其它明显突出预兆。

由此31904回采工作面以为无突出危险区

后附:

瓦斯含量直接测定报告

第三章评价过程及依据

控制范围:

31904回采工作面走向160m,倾斜长度84m。

划分一个地质评判单元,在31904工作面切眼沿推进方向共施工了4个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钻孔,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在回采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m,至少沿工作面方向布置1个测试点”要求。

瓦斯含量测定:

根据贵州丰联矿业有限公司瓦斯实验室采用重庆煤科院生产的DGC型瓦斯含量直接测定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

在31904回采工作面布置4个测试点:

1号在孔深60m处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为:

2.7335m3/t;

2号在孔深42m处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为:

2.9258m3/min;

3号在孔深60m处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为:

2.9399m3/min;

4号在孔深42m处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为:

2.9612m3/min;

以上预测钻孔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在2.7355m3/t~2.9612m3/t。

所以31904回采工作面区域预测评判地质单元内最大煤层残余瓦斯含量为2.9612m3/t,小于8m3/t。

以上所得的最大煤层残余瓦斯含量小于《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定的煤层瓦斯含量临界值8m3/t,测定过程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所得数据真实有效。

因此31904回采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有效,则31904工作面为无突出危险区。

第四章最终评价结论

综合各评价结果,评价范围内煤层最大残余瓦斯含量为2.9612m3/t;且施工检验孔时未出现喷孔、顶钻及其其它明显突出预兆。

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本次评价认为:

31904回采工作面区域煤层无突出危险。

第五章问题及建议

1、31904回采工作面在回采过程中,通防科要加强该工作面瓦斯工作的管理,不定时对本煤层瓦斯涌出进行观测及检查。

2、31904回采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进行连续性区域验证,只有当各项考察指标不超限时,方可执行好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回采;若考察任何一项指标超限,必须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4、遇到地质变化、瓦斯涌出异常或其它征兆时必须进行连续区域验证和实施实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5、回采过程中做好“一炮三检”制度和远距离撤人放炮措施。

如有异常必须撤出工作人员,待处理完毕后方可恢复作业。

 

附图1:

31904采面采掘工程平面图

附图2:

31904回采工作面井上下对照图

附图3:

31904回采工作面瓦斯抽放系统图

附件:

31904回采工作面瓦斯含量测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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