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覃塘区五里镇中心小学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竞聘上岗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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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覃塘区五里镇中心小学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贵港市覃塘区五里镇中心小学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讨论稿)

为了扎实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竞聘上岗工作,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不断推动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发〔2008〕8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关于做好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发〔2009〕74号)、《贵港市覃塘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以及覃塘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次竞聘上岗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贵港市覃塘区五里镇中心小学在册的正式专业技术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为依据,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等结合起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科学机制。

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坚持责权明确、能上能下、岗变薪变。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好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积极推进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切实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组织机构

(一)岗位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竞聘上岗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为切实加强我校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竞聘上岗工作的领导,保证我校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五里镇中心小学成立岗位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梁有洪,五里镇中心小学校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

甘恒志,五里镇中心小学第一副校长

韦燕云,五里镇中心小学副校长

成 员:

黄少菊,五里镇中心小学辅导员、教导主任

覃宝金,五里镇中心小学副教导主任

谢培堂,五里镇中心小学副教导主任

蒋少文,五里镇中心小学副教导主任

郭祖毅,五里镇中心小学教师代表

覃伟他,五里镇中心小学教师代表

潘超庆,五里镇中心小学教师代表

孙爱娟,五里镇中心小学教师代表

林向荣,五里镇中心小学教师代表

卢东明,五里镇中心小学教师代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甘恒志同志兼任,郭祖毅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覃伟他、潘超庆为成员办公室。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传达国家、自治区、市、区有关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及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竞聘上岗工作的文件精神,大力宣传岗位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竞聘上岗工作政策,广泛听取单位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2.制定本校岗位设置方案及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竞聘上岗具体实施方案;

3.协调和处理岗位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竞聘上岗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三)岗位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竞聘上岗具体实施方法步骤:

1、宣传动员,摸底调查

2、组织实施阶段

①制定岗位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及制定竞聘细则和岗位说明书。

组织学习工作方案及竞聘细则和岗位说明书。

③核准岗位设置方案

④落实岗位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竞聘上岗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完成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竞聘上岗工作

⑤拟聘人员审核备案

兑现岗位工资

3、总结验收阶段

五、基本情况

五里镇中心小学坚持“办适合每一个孩子的教育”办学理念,确立“以常规立校,以科研兴校,以特色促发展,争创全区先进学校”的办学目标,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在新的义务教育体制运行过程中,学校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认真履行中心校的职能,构建了“一个示范、四个中心以及八项制度”的中心校管理体系,带动当地小学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使学校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达到全乡镇小学整体推进、均衡发展的目的,有效地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和谐发展。

目前中心校占地面积7200平方米,建筑面积6800多平方米,教学设施完备,办学条件优良,校园环境幽雅,教师队伍优秀,学生全面发展,有教学班18个,在校学生840人,核定教职工编制49人,均为专业技术人员。

辖区内有7所村完小,学生3623人,教师191人。

学校办学经费均由区财政全额拨款,主体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

现有岗位和人员配备情况:

核定编制49人,实有人数49人,其中:

专业技术人员总数49人(中级23人,聘任15人;初级34人,聘任34人)。

在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数额与人事部门核准的增人计划内聘用。

六、拟设置岗位情况

覃塘镇中心小学拟定专业技术岗位一类,拟设置岗位总量49个,其中:

专业技术岗位49个。

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100%。

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49,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100%。

(一)岗位类别

根据岗位类别划分的原则,确定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49个,占100%。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以学校为单位设立)

1、中心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

其中:

六级岗位1个,占高级岗位比例50%,七级岗位1个,占高级岗位比例50%。

2、中心校中级岗位1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6.74%。

其中:

八级岗位5个,占中级岗位比例27.78%;九级岗位7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8.89%;十级岗位6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3.33%。

3、中心校初级岗位2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9.2%。

其中:

十一级岗位14个,占初级岗位比例48.28%;十二级岗位15个,占初级岗位比例51.72%。

七、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原则

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必须在市区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等级数额内进行。

坚持按需设岗、以岗择人、按岗聘任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八、竞聘范围和对象

参与首次竞聘上岗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册在编的正式专业技术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竞聘现任职务的上级职务。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任现职以来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论为不称职的人员。

九、岗位基本条件

(一)岗位基本条件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覃塘区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且在现聘任岗位上任职满一定年限(聘任现职年限以执行现任职务的职务变动重新确定工资的前一月起计算),因工作需要等原因发生岗位变化,属于同一职称系列同一层级和不同职称系列同一层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聘任现职年限可累计算(任职年限计算到月份)。

相关专业技术层级的任职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五年;

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六年;

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员级专业技术职务。

十、岗位聘用

1、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时,要以人员平稳过渡为前提,原则上将现有在册的正式专业技术人员,按其现聘职务等级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2、如原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少于设置岗位数,首先在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在获得同一层级任职资格而未聘任的人员中竞聘剩余岗位;

3、如原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多余设置岗位数,则先在同一层级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对未竞聘上的已聘人员保留原聘任等级。

4、如果某一岗位同一层级没有已聘人员,则在现有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中开展竞聘上岗。

5、如果同一层级没有岗位但原来有已聘人员,则已聘人员保留原聘任等级。

6、职员、工勤技能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职务,在本人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下,可与同级专业技术人员一同进行竞聘相应的专业技术等级岗位。

7、各学校岗位设置数以学校为单位统一使用,乡镇内学校间的岗位设置数额不得调配。

十一、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办法(学校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参照此办法)

十二、岗位聘用办法:

符合专业技术层级任职条件的按以下办法聘岗。

在同职务、同资格人员按以下顺序排序聘任:

1、按任校长职务优先及现职(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限排序,任现职(取得年限)长者优先;

2、在以上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自任现职(取得现职务资格)时间起,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多者、获各级先进优秀荣誉多者优先(按积分,具体见附表:

覃塘区五里镇中心小学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务奖励积分计算办法);

3、在以上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市级、县区级、乡镇级、校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优先;

4、在以上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到基础薄弱学校参加支教轮教者优先;

5、在以上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主持或参加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市级、县区级工作者优先;

6、在以上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党员优先;

7、担任班主任、学科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辅导站站长)、校级中层、校级副职优先;

8、在以上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教龄长者优先;

9、在以上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年龄长者优先。

十二、岗位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

学校根据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积极稳妥实施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制订岗位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并编制岗位说明书。

岗位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经学校教代会、行政集体研究通过,并在校内公示。

岗位设置管理方案和岗位说明书报覃塘区教育和科技局备案。

2、组织评聘。

聘用工作在学校岗位聘用及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岗位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实施岗位聘用工作。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学校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讨论,如果在晋升同一岗位职级时,通过初审的应聘人数超过规定职数,则对照加权条件即覃塘区五里镇中心小学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务奖励积分计算办法,按积分从高到低排名进入候选,民主测评,再由学校岗位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定。

3、结果公示。

专业技术人员确定岗位后实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岗位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学校岗位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4、签订合同。

公示结束后,经学校岗位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岗位。

签订聘用合同书。

学校与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及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覃塘区五里镇中心小学

2011年3月21日

 

附件1:

贵港市覃塘区五里镇中心小学

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务奖励积分计算办法

根据《贵港市覃塘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次竞聘上岗工作指导意见(试行)》附件中的“个人业务奖励积分计算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业务奖励积分计算办法。

五里镇中心小学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务奖励积分按以下三项统计:

一、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情况

自任现职(取得现职务资格)时间起,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计3分/次;

二、业务工作奖励、科技成果奖励

本项统计范围:

自任现职(取得现职务资格)时间起获得各级颁发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特级教师、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优秀专家、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教师、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两基先进个人、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学校常规管理先进个人、支教先进个人市地级以上、市、县级赋分5、4、3分;优秀辅导员、团队工作先进个人、优质课、示范课等课堂教学评比奖励、教学成果奖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荣誉称号市地级以上、市、县级赋分4、3、2分、。

注:

同年同一奖项只能取最高级别奖项计入积分。

三、教育教学科研论文

自任现职(取得现职务资格)时间起,在不同级别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含参加各级教育教学论文评比获奖)赋分如下:

1、在国家级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第一作者每篇7分,第二作者每篇6分;满分10分。

2、在省级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一篇4分,二篇以上每篇加1分。

最多不超过7分。

3、在市级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一篇2分,二篇以上每篇加0.5分。

最多不超过5分。

4、在县级公开发行刊物或专业学会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1分,二篇以上每篇加0.5分。

最多不超过3分。

5、在乡镇级(含镇中心校)公开发行刊物或校本课程登载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一篇1分,二篇以上每篇加0.5分。

最多不超过2分。

6、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著的记5分,与其他人合著的记3分。

以上三项积分合计即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务奖励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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