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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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XCZB-2017-037
泾河泾阳段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
地形图测绘
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单位:
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
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泾河泾阳段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地形图测绘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河泾阳段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业主(招标人)为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投资约9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泾阳县
2.2项目规模:
总面积约17平方公里。
2.3计划工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完成提交成果文件。
2.4招标范围:
泾河泾阳段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地形图测绘地形图范围为项目规划区域(东至吉元大街,西至西咸北环线,南至泾河南岸,北至西咸北环线),城西区1:
1000比例地形图,制作城西区1:
1000比例尺地形图成果。
2.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含“控制测量”和“地形测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师资格证书或测绘专业的职称证。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3日,每日上午8:
00时至12:
00时,下午14:
00时至18:
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咸阳市人民东路秦峰大厦A座东单元七层)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设补偿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9日9时30分。
地点为:
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咸阳市人民东路秦峰大厦A座东单元七层)。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地址:
咸阳市人民东路秦峰大厦A座东单元七层
联系人:
丁先生
招标人:
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案机构:
泾阳县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
?
招标代理单位:
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话
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丁先生
1.1.4
项目名称
泾河泾阳段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地形图测绘
1.1.5
建设地点
泾阳县
1.1.6
工程概况
泾河泾阳段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地形图测绘地形图范围为项目规划区域(东至吉元大街,西至西咸北环线,南至泾河南岸,北至西咸北环线),城西区1:
1000比例地形图,制作城西区1:
1000比例尺地形图成果。
投资约90万元。
1.2.1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工程城西区1:
1000比例地形图,制作城西区1:
1000比例尺地形图成果。
1.3.2
完工日期
45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1.4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含“控制测量”和“地形测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3-2015或2014-2016)财务状况良好;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4.7-2017.7)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信誉要求:
近3年中无行政诉讼及违法违纪行为,企业资信良好,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师资格证书或测绘专业的职称证。
1.4.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8
发标
踏勘现场
时间:
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3日
地点:
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自行踏勘
1.9
答疑
1、递交问题:
请投标人于2017年7月5日18时前,将对招标文件需要澄清的问题以书面材料形式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予以书面答复。
2、答疑时间:
2017年7月6日18时前。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如有)、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资料(如有)。
2.2.2
澄清
2017年7月5日18时前。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所收到的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
3.3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壹万元整
递交方式: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退还方式:
转回投标人基本账户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咸阳市渭城区支行北门口分理处
接收人:
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递交说明: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交予招标代理机构处,交存凭据复印件按要求粘贴于商务标书内。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要求投标人签署部分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
3.7.4
投标文件份数
一正两副
3.7.5
装订要求
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
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2
封套及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封底、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密封袋正面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印鉴。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点:
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多功能厅(咸阳市人民东路秦峰大厦A座东单元七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7年7月1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多功能厅(咸阳市人民东路秦峰大厦A座东单元七楼)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7.3.1
履约担保
无
1.总则
1.1项目概况
泾河泾阳段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地形图测绘
泾阳县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完工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完工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语言均使用中文。
1.8踏勘现场
1.8.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8.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8.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答疑会议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议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议。
1.9.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1.9.3答疑会议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文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备注: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注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天,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补充内容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编制
3.1.4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且须密封,加贴封条;
(2)除
(1)条要求外,密封袋正面上均应注明“泾河泾阳段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地形图测绘投标文件”字样,且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加盖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3)密封袋封口、封底、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
3.2投标报价说明
总价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3.4投标文件的审查
(1)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装订、标记、密封的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正本或副本没有有效的签字或盖章及印章不全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密封袋非完好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而未经其签署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而未盖章的投标文件;
(7)内容不全或份数不够的投标文件;
(8)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
(9)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10)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
(11)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投标文件;
(12)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有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
(13)投标人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议或所持证件不全的;
(14)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投标文件;
(15)投标报价不是一个报价或提供多种投标方案的投标文件;
(16)投标人只对部分招标内容进行投标的投标文件;
(1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的投标文件。
(18)不符合招标文件质量、工期要求的。
3.5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3.6投标有效期
3.6.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7投标保证金
3.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转出,并将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复印件粘贴在商务标投标文件中,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
3.8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9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9.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补充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不允许撤回其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及签字、盖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5.1.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须携带的有关证件:
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人参加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测绘师资格证书或测绘专业的职称证。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完工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9)开标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组成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1)本次开标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漏。
(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也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情况和材料。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所有澄清及答复均视为投标文件的补充内容,但不允许更改报价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着差异或保留。
显着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4)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工程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中标通知书”)中给出招标人对中标单位按本合同工作内容的投标总价、完工日期、质量及合同主要条款。
7.3履约担保:
无
7.4签订合同
8.重新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6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第三章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1、招标的评定标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择优的原则。
2、投标人根据项目招标范围、市场价相关信息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上限控制价的(90万元),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二、评审方法
评标过程分为资格审查、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三个阶段。
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确定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详细评审、综合评分,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1、资格审查:
采用合格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经资格后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初步评审:
采用合格制。
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经初步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详细评审:
由评标委员对各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综合评估、量化打分。
计算投标人各分项有效得分,商务标各评委的合计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三、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时,依次比较业绩、现场人员配备。
四、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评审内容
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1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条的规定。
3
授权委托书
企业法人出具,信息真实合法有效,未超出有效期,人证相符。
4
拟派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条的规定。
5
财务报告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条的规定。
6
企业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条的规定。
7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
2、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两个方面:
(1)形式评审标准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2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3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4
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联合体
5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报价。
6
其他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响应性评审标准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1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
完工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的规定。
3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的规定。
4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条的规定。
5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
投标报价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并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3、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按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计算投标人各分项有效得分,商务标各评委的合计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2)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若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评分标准
1、分值构成(满分100分)
2、评分标准
评审内容
分项
满分
评标标准
分值构成(满分100分)
投标报价
55分
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乘以97%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1%扣2分,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
实施方案
10分
根据有效投标文件,各评委进行横向对比打分,一般:
1-5分,优秀:
6-10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
10分
学历(3分):
本科及以上3分,本科以下2分。
专业(2分):
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为本专业者,得2分,其他得1分。
职称(2分):
高级职称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其他不得分。
类似业绩(3分):
1项得1分。
企业业绩
10分
类似业绩(10分):
每附1项得2.5分。
人员配备
15分
根据有效投标文件,各评委进行横向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