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消防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评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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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消防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评价表

 

烟台市消防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评价表

 

受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

评价日期年月日

 

烟台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制

消防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评价相关说明

一、受评价单位基本信息

1、消防安全管理级别划分

一级:

市级公安消防机构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二级:

县级消防机构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三级:

公安派出所列管的一般单位和“九小场所”。

受评价单位在对应选项前的“□”内划“√”。

2、重点单位类别

凡消防安全管理级别为一级和二级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空白处填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所规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类别: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3)国家机关;(4)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5)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6)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7)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8)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9)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10)重要的科研单位;(11)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3、评价性质

初次参加评价的单位选择初次评价;已参加过评价并分级的单位实行周期复评制度,A类单位每3年复评1次,B类单位每2年复评1次,C类、D类单位每年复评1次;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单位发生火灾事故或者由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等按照判定准则达不到原类别标准的,予以调低类别。

单位整改后达到上一类别条件的可申请复核,恢复上一类别。

评价单位在对应选项前的“□”内划“√”。

二、消防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评价标准

1、分类分级评价依据

《山东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DB37/T392-2004);《山东省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评价办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山东省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山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2、评价项目分类

根据《山东省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评价办法》规定,评价项目总数为101项。

其中重点项(A项)32项,一般项(B项)69项。

3、不合格程度分类

(1)不符合:

单位建立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及执行情况没有满足评价标准具体条款的要求;

(2)重缺陷:

单位建立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及执行情况严重偏离评价标准具体条款的要求,不能保证组织的消防安全;(3)轻缺陷:

单位建立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及执行情况基本符合评价标准具体条款的要求,但没有完全达到标准的要求。

自评单位、行业部门及中介机构按照《烟台市消防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评价表》内容逐一评价,并在相应的“评价结果”栏目内划“√”。

受评价单位如因本单位消防安全客观实际不具备“评价项目”中所对应内容,或者完全符合“评价项目”内容的,可在相应的“评价结果”栏目内保持空白。

4、判定准则

(1)重点项、一般项的不合格项数不得超过《不合格分布表》中的要求;

(2)按照换算规则,不合格总数不得超过《不合格分布表》中的要求。

不合格项分布表

评价类别

项目分类

不合格程度

不符合

重缺陷

轻缺陷

A类

重点项

0

0

1

一般项

0

1

≤5

不合格总数

10

B类

重点项

0

1

≤2

一般项

0

≤3

≤6

不合格总数

20

C类

重点项

1

≤2

≤2

一般项

≤2

≤5

≤8

不合格总数

50

D类

重点项

≤2

≤3

≤4

一般项

≤4

≤8

≤10

不合格总数

80

换算规则:

不合格总数以“一般项的轻缺陷”为基准数。

重点项=一般项×3不符合项=轻缺陷项×4重缺陷项=轻缺陷项×2

三、评价结论

1、自评单位、行业部门和中介机构在按照《烟台市消防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评价表》的评价内容统计后,分别填写《消防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评价结论》;

2、中介机构根据评价情况出具评价报告,确定受评价单位所达到的类别,将评价报告抄报公安消防机构并报当地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3、受评价单位的自评记录作为不合格项整改以及行业部门评价、中介机构评价参考的依据自行留存;

4、行业主管部门的评价记录作为主管行业部门对受评价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整体状况以及督促整改不合格项的掌控依据,由主管行业部门留存,并将评价结论告知受评价单位。

《烟台市消防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评价表》作为评价的原始记录由受评价单位、主管行业部门或中介机构妥善保管。

消防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受评价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子邮件

单位成立时间

消防安全责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

消防安全管理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从业人数(人)

消防管理职能部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固定资产额(万元)

单位性质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

□企业□个体工商户

经济所

有制形式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

□私营企业□外商合资□港澳台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其他

消防安全管理级别

□一级□二级□三级

重点单位类别

生产经营项目

主要生产原料

主要产品

火灾场所分类

□A类□B类□C类□D类

生产、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甲□乙□丙□丁□戊

获准其他认证情况

认证名称

认证代码

认证情况

上次评价日期

年月日

上次评价结论

级类

本次评价性质

□初次评价  □周期复评  □复核评价

本次评价方法

□自评□行业部门评价□中介机构评价

消防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评价结论

受评价单位

评价方法

□自评□行业部门评价□中介机构评价

评价项目分类

不合格程度

综合评价

结论

级类

不符合数

重缺陷数

轻缺陷数

评价人签字

评价

结果

重点项(A)

一般项(B)

不合格总数换算

共项

评价负责人

审核意见

不合格评价

项目说明

评价单位名称

(章)

评价日期

年月日—日

烟台市消防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评价最低要求检查表

受评价单位:

评价人:

评价日期:

年月日

序号

项目

要求

标准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

1

消防安全体系

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并根据生产和经营的需要不断完善,使其始终符合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

满足DB37/T392-2004要求

2

消防行政许可

单位应具有具备投入使用的、合法的条件。

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应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

防火巡查

按照61号令规定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10.110.210.3.110.410.3.2

4

灭火和应急

预案演练

应根据规定至少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演练,并做好相关记录。

14.214.314.414.5

5

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等特种岗位人员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12.4.3.2

6

消防安全

标准化建设

达到消防组织制度规范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

7

火灾隐患整改

未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满足

GA653-2006要求

8

消防安全制度

制定切实可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7.2.17.2.27.2.37.2.47.2.57.2.67.2.77.2.87.2.97.2.107.2.117.2.127.2.137.3.17.3.27.4

烟台市消防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评价表

条款依据

评价项目

评价方法

项目类

评价结果

缺陷说明

符合

不符

重缺陷

轻缺陷

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4.1

建立消防安全体系总体要求

单位应当按照《山东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并根据生产和经营的需要不断完善,使其始终符合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

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构成;查看消防安全管理方针和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等正式发布的文件;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各种记录等。

B

4.2

消防安全管理方针

单位应当建立阐明整体消防安全管理宗旨和方向且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要求的消防安全管理方针,并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以正式文件发布。

B

4.3

消防安全管理目标

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消防安全特点和生产经营性质制定诸如年度、季度或每月的消防安全管理目标,并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形成正式文件。

消防安全管理目标应当阐明对遵守的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承诺,并根据单位实际不断予以调整。

B

4.4.1

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策划

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应当通过考评考核等办法不断修订完善,并保持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完整性,使其始终满足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需要。

B

4.4.2

法律及法规的要求

单位应当及时掌握消防法律法规的动态,了解消防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并将其按照下发文件、教育培训等形式传达给全体员工和相关部门。

B

4.5

运行控制

单位应当采取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采取防火检查和工作考核等方法,在单位的经营、生产过程中以及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隐患整改、人员管理等方面建立良好的消防安全管理秩序。

B

4.6

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素

单位建立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应包含《山东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中的12项内容要素:

a)职责、权限和沟通;b)消防安全文件管理;c)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d)防火检查;e)火灾危险评价与火灾隐患整改;f)消防设计、检验及验收;g)消防设施的控制、维护管理;h)消防人力资源;i)体系审核;j)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k)火灾事故处置;l)持续改进。

B

烟台市消防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评价表

条款依据

评价项目

评价方法

项目类

评价结果

缺陷说明

符合

不符

重缺陷

轻缺陷

职责

权限和沟通

5.1

职责、权限和沟通的总要求

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权限,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员;

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联系制度,及时反映单位工作情况,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

查阅单位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与管理人员以及各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予以明确的正式文件。

B

5.2

消防安全管理方案

单位应当制定、保持旨在实现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消防安全管理方案,即包括相关职能部门为实现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职责和权限,以及实现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B

5.3

机构和职责、权限

单位应当配备具有专业技能的专兼职消防人员,提供保障消防安全工作开展的经费,落实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各岗位人员作用、职责和权限等方面的规定并以正式文件下发。

B

5.4

消防安全责任人

单位应当明确最高管理者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并履行以下9项职责和权限:

a)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b)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c)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d)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e)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重大问题;f)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g)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h)指定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并根据体系文件要求明确其职责、权限;i)主持进行管理评审。

B

5.5

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

单位应在最高管理层任命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即消防安全管理人),管理者代表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并实施和落实以下14项职责和权限:

a)确保单位建立、实施并保持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b)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绩效,为评审和改进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依据;c)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d)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e)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f)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g)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h)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i)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j)组织消防安全审核;k)组织进行火灾危险评价;l)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m)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建立沟通渠道,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汇报组织的消防安全情况;n)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A

烟台市消防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评价表

条款依据

评价项目

评价方法

项目类

评价结果

缺陷说明

符合

不符

重缺陷

轻缺陷

职责

权限和沟通

5.6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与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单位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履行以下7项消防安全职责:

a)分析研究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b)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c)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d)开展消防宣传,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e)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f)记录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g)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查阅单位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与管理人员以及各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予以明确的正式文件;

查阅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或者协议;

查看消防安全信息交流的有关记录(如会议记录等)。

B

5.7

各相关部门人员

单位各部门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应当履行以下4项消防安全职责:

a)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b)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c)熟知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常识,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d)发生火灾时按应急疏散预案要求疏散人员、扑救火灾和报警。

各部门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应当以正式文件发布。

B

5.8

承包、租赁、委托经营

单位在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所有者应当与当事人签订依照有关规定明确的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在合同协议中体现);并切实履行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职责。

B

5.9

内部沟通

单位应当建立并保持消防安全管理的信息沟通制度,确保消防安全责任人与员工及其他相关方面进行以下4项相关的消防安全信息沟通交流:

a)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发挥主导作用,确保在单位内部不同岗位和职能之间的沟通充分有效;b)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建立符合实际的沟通方式(如召集安全例会、工作建议、举报等);c)单位内部不同岗位和职能之间的沟通无障碍;d)单位的各类人员应了解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参与消防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和程序文件的制定、评审,积极参与改善自身岗位消防安全状况的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

体现单位内部消防管理工作的交流,如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员工的合理化建议、违章行为举报等内容应当及时记录并存档。

B

烟台市消防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评价表

条款依据

评价项目

评价方法

项目类

评价结果

缺陷说明

符合

不符

重缺陷

轻缺陷

消防安全文件管理

6.1

消防安全文件管理总要求

单位应当完善消防安全文件的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消防档案的管理工作和现场工作记录,档案资料应当分类明确,整洁有序,标识清晰,便于查阅。

单位应设置专用的消防档案橱柜。

查看单位消防档案管理情况。

查阅档案文件内容。

查阅文件的审核发布情况和修订内容是否切合实际。

查阅有关记录及内容。

B

6.2

消防安全文件的分类

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文件(档案)的分类至少应当涵盖以下内容要素:

a)消防安全管理方针、目标文件;b)与消防工作相关的程序文件、审核结果及报告等;c)消防法规、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法律文书、自动消防设施检验报告等;d)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e)消防安全记录。

B

6.3

文件的内容

单位的档案文件内容应详实且应包括:

档案目录、防火检查记录、对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考核记录以及对档案文件进行修订和完善的记录等要素。

B

6.4

文件控制

单位对消防安全所要求的文件控制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a)定位恰当,切合消防安全管理的实际;b)发布前得到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批准;c)定期进行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并再次批准;d)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应有明显识别标识;e)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中的关键岗位得到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应当是最新的;f)失效文件和资料应当及时撤回防止误用;g)清晰、易于识别;h)涉及法律法规、知识性文件和资料,应予以适当标识并保存;i)控制和标识文件应当与外来文件具有明显识别。

此外,对消防安全记录的内容应当纳入文件控制范围。

B

6.5.1

消防安全记录的内容

单位应当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好记录,并应涵盖以下14项内容:

a)公安消防机构下发法律文书的记录;b)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c)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的记录;d)防火巡查记录;e)防火检查记录;f)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g)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h)消防安全培训记录;i)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j)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记录;k)消防设施档案;l)火灾情况记录;m)消防奖惩情况记录;n)其它有关消防管理的内容。

B

6.5.2

记录的保持

消防安全记录应保持归类准确,易于识别和检索。

应建立专门的档案分类保存记录,明确规定各种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所需的控制,以便在适宜时用来证明单位是否实施了符合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行为。

B

烟台市消防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评价表

条款依据

评价项目

评价方法

项目类

评价结果

缺陷说明

符合

不符

重缺陷

轻缺陷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7.2.1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应包括:

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素。

查阅单位是否针对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核对每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

抽查员工对本单位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了解情况。

A

7.2.2

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消防组织管理制度应包括:

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权限等要素。

A

7.2.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包括:

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素。

A

7.2.4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应包括:

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周期、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等要素。

A

7.2.5

火灾危险评价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火灾危险评价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应包括:

火灾危险评价、火灾隐患认定、处理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防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素。

A

7.2.6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应包括:

责任范围和职责、设施火灾与故障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资质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素。

A

7.2.7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应包括:

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素。

A

7.2.8

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

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施工人员资格、动火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素。

A

7.2.9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素。

A

烟台市消防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评价表

条款依据

评价项目

评价方法

项目类

评价结果

缺陷说明

符合

不符

重缺陷

轻缺陷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7.2.10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应包括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方法、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救护和防护、演练程序、注意事项、时间间隔、演练记录、改进方向等要素。

查阅单位是否针对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核对每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

抽查员工对本单位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了解情况。

A

7.2.11

专职、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应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组成、接警出动、训练方式、内容、考评方式、奖惩办法等要素。

A

7.2.12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素。

A

7.2.13

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应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诸如易燃易爆物品检查、仓库管理等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A

7.3.1

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火灾报警系统、防排烟设施、自动灭火系统、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的操作规程。

A

7.3.2

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操作规程

应根据组织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制定电气焊、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运等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操作规程。

A

7.4

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的修订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应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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