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A机场灯光基座灯箱接线盒和附件翻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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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A机场灯光基座灯箱接线盒和附件翻译
美国交通运输部咨询通告
联邦航空局
主题:
机场灯光基座、灯箱、接线盒和附件时间:
2013年1月编号:
AC150/5345-42G
发起:
AAS-100变更:
1.目的:
本咨询通告包含联邦航空局对机场灯光基座、灯箱、接线盒和附件的技术规范。
本通告的意图不在于总结可行的产品设计,而在于提出所有产品都必须符合的最低标准,具体包括关键的尺寸和性能要求。
2.生效日:
本通告于2013年1月23日生效,只有符合相应技术规范的设备可以通过机场灯光设备认证(AC150/5345-53).
3.注销:
2006年10月发布的关于灯光基座、灯箱、接线盒和附件的技术规范的通告AC150/5345-42F,将被注销.
4.应用:
联邦航空局建议机场采取本通告提出的建议和技术规范,不过,总体来说这并不是强制的。
对于接受了由联邦资金资助的机场投资补贴或旅客设施费计划的机场,这些内容的应用是强制性的。
详情请见机场投资补贴规定中的第34条“政策、标准与规范“,及旅客设施费计划第9条的规定,”标准与规范”。
只有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灯光设计,才被管理机关视为满足联邦法第14卷第139部分-机场规范,第311节-标志、信号和灯光的要求。
5.原则变更:
本版本通告包括的原则变更在下面列出。
页面空白处的变更符标记了所有经过修改或新增添的内容。
a.第二部分,应用文件:
所有下载网址和文档的标题经过了更新
b.更新了段落3.1.3.1的内容,防止读者对于灯光基座上装有防护罩的照明设备的概念产生误解。
灯光基座和照明设备间应保留一定的空隙,为垫片留出空间。
c.更新了段落3.1.3.6的内容,加入了禁止对镀锌钢材料进行放热焊接的规定。
d.覆盖有机物涂层的钢紧固件,应符合机械拉伸强度规范SAE-级别2或者ASTMA307-A规范的要求。
在覆盖有机物涂层后,其尺寸应符合EB83-路面灯具紧固螺栓的规范,该规范在本通告后文中有介绍。
e.段落3.2.8中加入了一条注释,关于如何防止螺纹灯座的上法兰孔和灯光基座的安装面被塑料所堵塞。
f.更新了段落4.3.10的内容,取代了AC150/5345-42F中对于AC150/5345-42F版本的拓展,和42F通告中关于高度可调的灯光基座的扭矩测试的内容。
g.修改了图8-扩展中对L868类,级别IA及IB设备的设定,最大扩展长度从2米增加至2.25米,间隔环的最大厚度从1-15/16英寸增加至2-3/16英寸。
h.图9中,AAA外用胶合板盖的尺寸进行了修改
6.公制单位:
为了促进公制单位的应用,本通告同时使用了公制和英制单位数据。
公制单位的数据不一定完全准确,直到公制单位被宣布为官方单位制前,我们将以英式单位制为准。
7.对本通告的意见和建议请发送至
经理,机场工程部
联邦航空局
收件人:
AAS-100
独立大道西南800号
华盛顿特区20591
8.通告副本:
机场安全和标准办公室将会在网络上公开发布本部门的咨询通告通告。
您可以通过联邦航空局网站获得这些通告,网址为http:
//www.faa.gov/regulations_policies/advisory_circulars/.
麦克唐纳利
机场安全与标准主管
第1部分概述
1.1类型
1.2分类
1.3尺寸
第2部分引文件
2.1联邦航空局通告与工程概述
2.2军用标准与规范
2.2.1军用标准
2.2.2军用规范
2.3美国材料试验协会(ASTM)规范、测试方法、常规操作与推荐操作
2.4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SME)
2.5美国质量控制协会(ASQC)
2.6其他文件
第3部分:
要求
3.1概述与预期用途
3.1.1L-867类基座
3.1.2L-868类基座
3.1.3附件
3.2材料与装配
3.2.1L-867类,IA,IB型基座与拓展
3.2.2L-867类,IIA,IIB型基座与拓展
3.2.3L-867类附件
3.2.4L-868类,IA,IB型基座与拓展
3.2.5L-868类附件
3.2.6接地片
3.2.7排水
3.2.8保护涂层
第4部分:
质量保证条例
4.1L-867类,IA及IB型认证测试
4.1.1L-867类,IA及IB型负荷测试
4.1.2L-867类,IA及IB型焊接完整性测试
4.1.3L-867类,IA及IB型尺寸测试
4.1.4L-867类,IA及IB型保护涂层厚度测试
4.1.5L-867类,IA及IB型外观检验
4.1.6L-867类,IA及IB型醋酸钾测试
4.2L-867类,IIA及IIB型认证测试
4.2.1L-867类,IIA及IIB型负荷测试
4.2.2L-867类,IIA及IIB型焊接完整性测试
4.2.3L-867类,IIA及IIB型热震测试
4.2.4L-867类,IIA及IIB型尺寸测试
4.2.5L-867类,IIA及IIB型保护涂层厚度测试
4.2.6L-867类,IIA及IIB型外观检验
4.2.7L-867类,IIA及IIB型醋酸钾测试
4.3L-868类,IA及IB型认证测试
4.3.1L-868类,IA及IB型负荷测试
4.3.2L-868类,IA及IB型疲劳测试
4.3.3L-868类,IA及IB型撞击测试
4.3.4L-868类,IA及IB型法兰螺栓扭矩测试
4.3.5L-868类,IA及IB型焊接完整性测试
4.3.6L-868类,IA及IB型尺寸测试
4.3.7L-868类,IA及IB型保护涂层厚度测试
4.3.8L-868类,IA及IB型视觉检验
4.3.9L-868类,IA及IB型醋酸钾测试
4.3.10L-868类,IA及IB型高度可调基座及扩展部分扭矩测试
4.4制造测试
4.4.1批量
4.4.2样本大小与可接受标准
4.4.3重复测试
4.4.4L-867类,IA及IB型
4.4.5L-867类,IIA及IIB型
4.4.6L-868类,IA及IB型
第5部分:
发货准备
5.1包装
5.2标识
第1部分:
概述
本咨询通告包含联邦航空局对机场灯光基座、灯箱、接线盒和附件的技术规范。
1.1类型:
灯光基座和扩展设备根据应用范围的不同,可分为以下两类
L-867类基座和扩展可以偶尔承受轻型车辆的重量,不能承受飞行器或者其他重型车辆的重量。
L-868类基座和扩展可以行器或者其他重型车辆的重量。
1.2分类:
具体分类如下
IA型灯光基座和扩展设备,采用金属制造,整体及部件符合所有关于尺寸等方面
的技术规定。
IB型灯光基座和扩展设备,采用金属制造,整体及部件符合所有关于尺寸等方面
的技术规定,并且通过抗腐蚀测试,被证明可以抵抗含有醋酸钾的防冻液的腐蚀.
II型灯光基座和扩展设备,采用非属制造,整体及部件符合所有关于尺寸等方面
的技术规定。
IB型灯光基座和扩展设备,采用非属制造,整体及部件符合所有关于尺寸等方面
的技术规定,并且通过抗腐蚀测试,被证明可以抵抗含有醋酸钾的防冻液的腐蚀.
注释1:
符合IB和IIB类型规定的设备,也被认为分别符合IA和IIA型规定。
注释2:
IA和IB型设备应具有相同的功能。
两类设备唯一的区别,是它们为了满足IB型规格测试的标准,在材料的表面处理上可能会有一些区别。
注释3:
IIA和IIB型设备应具有相同的功能。
两类设备唯一的区别,是它们为了满足IIB型规格测试的标准,在材料的表面处理上可能会有一些区别。
1.3尺寸:
此处的尺寸代表基座的标称直径,标准尺寸分为5种,如下所示
尺寸类型
尺寸A-8英寸(203毫米)L-868
尺寸B-12英寸(305毫米)L-867及L-868
尺寸C-15英寸(381毫米)L-868
尺寸D-16英寸(406毫米)L-867
尺寸E-24英寸(610毫米)L-867
第2部分.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在本通告中被引用,或作为本通告内容的补充
2.1联邦航空局通告与工程概述(EB):
下列联邦航空局文件包括了与本通告规范相关的信息
AC150/5340-30机场目视助航设施设计和安装详述。
该通告最新版本可通过联邦航空局网站免费获得
http:
//www.faa.gov/airports/resources/advisory_circulars/
EB83路面灯具固定螺栓。
该工程概述的副本可通过联邦航空局网站
免费获得
http:
//www.faa.gov/airports/engineering/engineering_briefs/
2.2军用标准及规范:
下列军用标准及规范构成了本通告规范的一部分,适用于指明的部分。
军用标准及规范的副本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免费获得:
国防部标准化资料管理中心,4号楼D区,罗宾斯大道700号,费城,宾夕法尼亚州,邮编19111-5098,或者您也可以选择从网络下载,地址为https:
//assist.daps.dla.mil/online
注释:
用户在下载文件前需要注册并通过审核
2.2.1军用标准
MIL-STD-810D环境条件与试验,1983年7月19日
2.2.2军用规范
MIL-PRF-26915底漆涂料,钢表面
2.3美国材料试验协会(ASTM)规范、测试方法、常规操作与推荐操作.下列规范、测试方法、常规操作与推荐操作构成了本通告技术规范的一部分,适用于指明的部分。
美国材料试验协会文件的副本可向该协会索取,或通过以下网址下载:
http:
//www.astm.org/
A36碳素结构钢技术规范
A123/A123M钢铁产品的锌镀层(热浸镀锌)技术规范
A153钢铁制金属构件上镀锌层(热浸)
A385/A385M提供高质量镀锌覆层(热浸)
B633钢&铁电积沉淀镀锌的标准
C109/C109M水泥砂浆抗压强度标准试验方法
C617压顶圆柱型混凝土试样标准实施规程
C827/C827M胶结混合料制圆柱形试样早期高度变化的标准测试
D2240橡胶特性的标准试验方法
E23金属材料切口试棒冲击试验的试验方法
2.4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
下列标准构成本规范的一部分,适用于注明的内容。
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标准的文件可向该协会索取,或通过以下网址获得:
http:
//www.asme.org/
B46.1表面粗度波纹布置
2.5美国质量控制协会:
列标准构成本规范的一部分,适用于注明的内容。
美国质量控制协会标准的文件可向该协会索取,或通过以下网址获得:
http:
//www.asq.org/
Z1.4抽样检验技术
2.6路面机场照明设备的设计、安装及维护,作者ArthurS.Schai,F.I.E.S.国会图书馆图书目录卡编号81-81865。
该文件并不构成本规范的一部分,但作为照明设备基座设计和安装时的重要参考列出(关于安装的细节请参见AC150/5340-30)。
下载地址为:
http:
//www.faa.gov/airports/resources/advisory_circulars/index.cfm/go/document.list.
第3部分要求
3.1概述与预期用途
3.1.1L-867类底座:
L-867类底座被用作机场灯具的安装基座,同时也作为灯箱和接线盒。
L-867类底座的设计必须能保证偶尔可以承受轻型车辆的重量,不论有没有混凝土层支撑,均能承受土壤掩埋。
3.1.2L-868类底座:
L-868类底座被用作机场灯具的安装基座,同时也作为串联式变压器外壳和接线盒使用。
该类底座应能承受大型车辆或飞行器的负载,并且能安装任何类型的路面灯具。
L-868类底座的上法兰和基座必须满足本通告中关于尺寸和性能的要求,以保证基座与灯具能够正常连接
3.1.3附件:
附件用于对L-867和L-868型底座作出修正和调整,保证底座上安装的灯具可以正常工作。
下面列出了附件的一些例子,需要注意的是,当这些附件与本通告中规定的基座相连接时,不应降低基座的性能。
3.1.3.1垫圈垫圈根据用途的不同,有各种设计,区别一般在直径和厚度,主要被安装在上法兰与灯具或其他附件之间。
图3和8标注了垫圈的最大和最小高度。
为了保持基座的整体性和适当的螺栓扭矩,至多3个垫圈可以被堆叠在一起。
每一个与灯箱接触的L-868垫圈,都要装备一个环绕垫圈的保护圈。
保护圈应该比其所保护的灯箱短1/8英寸,保护圈内径至多超过灯箱的外径1/4英寸。
不同类型的垫圈在3.1.3.1.1到3.1.3.1.4中有介绍。
注释1.保护圈用来防止水泥浆、填缝料或其他路面材料覆盖灯具。
注释2.在符合本通告中关于尺寸等方面的规定的前提下,保护圈可以被设计为可调节式基座上法兰的一部分。
3.1.3.1.1平垫圈:
平垫圈用来调节L-867或L-868基座的高度。
3.1.3.1.2凹槽垫圈:
凹槽垫圈在与配套的O型垫环共同使用时,可对路面灯具和基座间的空间进行密封,减少水和其它液体的渗入。
3.1.3.1.3锥面垫圈:
锥面点券用来对非水平的L-867或L-868基座进行角度、高度的调节
3.1.3.1.4方位修正垫圈:
方位修正垫圈用于对未能与L-868基座对准的灯具进行位置校准
3.1.3.2电气接口:
电气接口用于地下管线与基座的链接。
电气接口的规格(数量、尺寸和位置)应符合规范,并且满足其所属类别的环境要求。
根据应用需要,电气接口包括集线器、垫圈等部件。
3.1.3.3转接环:
在灯具和基座的螺栓孔径不匹配的情况下,转接环可用于二者的连接。
在使用转接环的情况下,应不需要对底座本身作出任何调节。
灯具固定螺栓与转接环的螺距啮合长度应至少为1/2英寸(13毫米)
3.1.3.4基座扩展设备,固定与可调的:
基座眼神设备用于对L-867和L-868基座进行高度调节。
在对于基座高度调节的需求超出了垫圈的能力范围时,我们就需要使用基座扩展设备。
用户可以选择装配固定式的基座扩展设备,也可选择装配可调式的基座扩展设备,基座扩展设备应以基座的上法兰为安装面,并与基座本身拥有尺寸相同的上法兰和灯具间隙。
用户应确保使用了型号正确的扩展设备。
对L-867基座,扩展设备高度应不小于1-3/4英寸(44毫米),对L-868基座,扩展设备高度应不小于2-1/4英寸(63.5毫米)。
扩展和垫圈的尺寸应依照图3和图8执行。
应注意,扩展设备只能被用作调节设备的尺寸,用户可选择各种方式调节基座高度(包括专用不锈钢可调节式扩展),但均应满足图3和图8的规定。
有高度调节装置的L-867基座可能要根据使用地的具体状况进行调整。
这些基座扩展设备需要装配在基座的顶法兰上,依靠固定材料来支撑负载,而不能进行直埋安装。
如果要使用可调节高度式基座直接载重,而不依赖顶法兰和结构预埋设,那么该设备必须适合直埋安装,并且能够在最大扩展状态下通过满负荷测试。
所有采用了高度调节装置的基座,不论是整合式的还是通过扩展设备实现的,如果希望能在使用中进行调解,那么必须通过相应的扭矩测试,以保证顶法兰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发生扭转,详情参见本通告4.1.7,4.1.8和4.3.10的内容。
3.1.3.5挡板:
可以使用不同种类的挡板来帮助进行基座的正确安装。
所有挡板必须使用18-8不锈钢制造的6角全螺纹螺栓(3/8英寸,10毫米规格)进行固定,并保证螺栓与安装面完全啮合。
3.1.3.5.1封口盖板:
封口盖板用于对没有安装灯具的基座进行遮挡,封口盖板应采用金属材料制作,并符合所应用的基座型号的尺寸要求。
对L-868型负重基座,盖板的厚度应与灯具相同;对L-867B和L-867D型非负重基座,盖板厚度不小于3/8英寸(10毫米);对于L-867E型基座,盖板厚度不小于1/2英寸(13毫米)。
厚度厚度超过3/4英寸(19毫米)的盖板,必须有两个直径7/16英寸(11毫米)的孔洞,以方便使用吊环螺栓进行拆卸。
所有厚度超过1/2英寸(13毫米)的盖板,其螺栓口均应采用埋头设计,深度为1-1/8英寸*3/8英寸(29毫米*10毫米)。
3.1.3.5.2挡泥罩:
挡泥罩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胶合板防护罩共同使用,用于在安装过程中保护L-867和L-868的底法兰体,并在基座被路面材料覆盖后标识出中心位置。
挡泥罩的尺寸应与其保护的基座相适应。
3.1.3.5.3运输防雨盖板:
所有基座和基座扩展都应安装胶合板防护盖板,以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提供保护。
对于镀锌材料,可在防护盖板与基座间使用3密尔厚度的聚乙烯垫片,或者对防护盖板的下表面进行打蜡处理,以防止其与锌材料发生反应。
对于L-868型基座,盖板的外径边缘也应该进行打蜡处理,以使其与埋置材料便于分离。
对于L-867基座,胶合防护盖板应采用1/2英寸(13毫米)厚度的Bb/Cc材料或其他具有相同强度和防护性能的材料(见图9)。
对于L-868B基座,胶合防护盖板厚度应当于灯具的厚度,也就是3/4英寸(19毫米),对于L-868C,这一数值为1-1/4英寸(31.75毫米)。
如果在运输时还装备了挡泥罩,那么挡泥罩和胶合盖板的总厚度应与灯具相当。
注释:
灯具厚度取灯具法兰外径的高度。
3.1.3.6接地连接:
为防止维护人员触电,设备必须安装内接地线和外接地线。
接地线的作用在于通过接地片,将设备与地面或一个安全的地面导体相连。
对于I型基座,在进行表面处理前,内外表面均应焊接接地线,安装细节请参见图2和6.接地线的连接位置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在完成基座的表面处理前,铜质接地线不应该连接到地面上。
对于II型基座,接地线应当将灯具的正极与地面相连。
注释: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采用放热焊接的方式连接接地线与基座,因为这样可能破坏电镀层。
在野外条件下,对受到放热焊接损坏的锌镀层进行修复通常是很困难的。
一旦电镀层被破坏,那么基座裸露的钢材料部分的腐蚀就会加速。
3.1.3.6.1排水:
电缆管道系统/基座应在底部安装有排水管道,以排出水和其他腐蚀性液体。
如果水和其它腐蚀性液体在基座中长期滞留,它们就会导致电缆管道和基座的加速腐蚀。
3.2.材料与装配:
基座、灯箱、接线盒和其他附件,必须采用合适的材料和装配工艺,以满足以下标准。
不同金属材料间,要采用适当的材料进行隔离,以防止电化学腐蚀的发生,铜质地线和不锈钢螺栓除外。
这些隔离材料在遭受450磅/平方英寸的压力时(相当于L-868负载测试的负载),不应发生形变,一方螺栓受到压迫而发生松动。
3.2.1L-867类,IA和IB型基座与扩展:
L-867类,IA型基座和扩展应使用适当的金属材料和工艺制作以满足4.1的测试要求。
L-867类,IB型基座应使用适当的金属材料和工艺制作以满足4.1的测试要求。
所有的基座和扩展(不包括垫圈和盖版)都应用适当的、能长期保存的、高反差的彩色印章标识大写字母A或B,以表示其通过的认证类型。
印章的长度至少为1英寸(25毫米),印在基座的外表面上,距顶法兰不超过6英寸(152毫米)。
本段落中提到的所有构件,在使用过程中都不应要求已经投入使用的基座、扩展及其他构件为其作出调整,任何需要对已使用部件的调整都被认为是不符合规范的。
仅有的例外是为导管系统额外开孔,和在法兰中安装新的螺纹嵌入件,因为这不会影响到结构的整体性。
3.2.1.1法兰:
法兰的尺寸应根据图1的规定执行。
法兰平面与基座柱体纵轴的夹角应保持在90±0.25度,法兰和基座主体应紧密相连,形成一个水密封口。
3.2.1.2主体:
主体包括侧面和底面,应采用1至多部分装配而成。
主体的尺寸应符合图2的要求。
基座底部应提供2个管线接口,接口的位置和尺寸以图2所标示的为标准,但是,接口的位置、尺寸、数量、类型也可以根据具体的需要进行调整。
主题内部不应有任何尖锐的边缘,以防切断或磨损线缆的绝缘层。
主体的高度以图2所标识的为标准,但也可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调整。
3.2.1.3扩展:
基座扩展和垫圈的尺寸应按照图3的规定执行。
用于L-867的基座扩展长度至少为1-3/4英寸(44.5毫米),允许误差范围±l/16英寸(1.5毫米)。
用于高度调节的平垫圈厚度应在1/16英寸到1-11/16英寸之间(1.5毫米到42.86毫米),以1/16英寸为单位进行调整。
3.2.1.4可调节高度的L-867类,IA和IB型基座与扩展:
这类设备在设计时,应有相应的用来调节顶法兰高度的结构。
高度的调节可以使用不同的方法(包括可调式不锈钢螺纹扩展),但顶法兰的尺寸必须与标准基座的相同。
对于可调节的基座,主体的尺寸应与标准基座相同。
对于可调节的扩展,其顶法兰和主体的尺寸也应与现用的灯具和已使用的设备相适应,不需要在使用时专门作出额外的调整。
可调节式顶法兰及其支撑壁可安装在基座支撑壁的内部或外部。
如果可调节式基座被设计成直接安装在地面上(不需要预埋支撑),那基座必须在完全伸展的情况下进行载荷测试。
如果基座需要硅酸盐混凝土(PCC)埋置,以满足在和测试的要求,那么测试试验室应提供相应条件,并指导测试,以模拟真实的安装情况。
对于这类产品,生产商必须在产品型号后加上后缀“PCC”,来提醒用户该基座只有在提供PCC埋置的条件下,才满足L-867类基座的负重标准。
这类基座的尺寸必须满足图-2中对于灯具安装面和其他关键尺寸的规定。
3.2.1.5螺栓:
每一个基座和基座扩展设备,都应根据图1和2的规格,提供与螺纹孔相配套的螺栓。
螺栓应符合图1,2,3中对于尺寸的规定,采用全螺纹设计,用18-8不锈钢制作,也可使用符合EB标准的钢制紧固件。
3.2.2L-867类,IIA和IIB型基座与扩展
L-867类,IIA及IIB型基座和扩展应使用适当尺寸的金属材料和工艺制作以满足4.2的测试要求。
所有的基座和扩展(不包括垫圈和盖版)都应用适当的、能长期保存的、高反差的彩色印章标识大写字母A或B,以表示其通过的认证类型。
印章的长度至少为1英寸(25毫米),印在基座的外表面上,距顶法兰不超过6英寸(152毫米)。
本段落中提到的所有构件,在使用过程中都不应要求已经投入使用的基座、扩展及其他构件为其作出调整,任何需要对已使用部件的调整都被认为是不符合规范的。
仅有的例外是为导管系统额外开孔,和在法兰中安装新的螺纹嵌入件,因为这不会影响到结构的整体性
3.2.2.1法兰:
法兰应采用适当的材料制作,并满足图1中对I型设备灯具接触面尺寸的要求。
法兰的厚度和所用材料应保证满足4.1.1中载荷测试的要求。
法兰和基座主体应紧密相连,形成一个水密封口。
3.2.2.2主体:
主体包括侧面和底面,应采用1至多部分装配而成。
主体应采用适当的材料制作,以保证其强度符合4.2.1载荷测试的要求。
主体的尺寸应符合图2的要求。
基座底部应提供2个管线接口,接口的位置和尺寸以图2所标示的为标准,但是,接口的位置、尺寸、数量、类型也可以根据具体的需要进行调整。
主题内部不应有任何尖锐的边缘,以防切断或磨损线缆的绝缘层。
主体的高度以图2所标识的为标准,但也可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调整。
3.2.2.3扩展:
基座扩展和垫圈的尺寸应按照图3的规定执行。
扩展的尺寸和材料应按照3.2.2.1和3.2.2.2规定的标准执行。
用于L-867的基座扩展长度至少为1-3/4英寸(44.5毫米),允许误差范围±l/16英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