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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非遗保护中的社会力量参与以广州地铁集团对非遗保护的参与为例

  

 

  

广州市非遗保护中的社会力量参与

以广州地铁集团对非遗保护的参与为例

 

  

 

 

 

 

 

 

 

   

 

 

 

 

 

一引言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达、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个人和群体、族群和社区、民族和国家的共同财富,也是整个人类的财富,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政府责无旁贷,更是全体公民的应尽义务。

在推动非遗保护的道路上,上至国际组织、国家政府,下至企业、各类院校、民间组织及公众个人,均为非遗的保护和传承贡献了很大的力量。

总体来看,我国的非遗保护工作在发端之时,以政府为主导。

2005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标志着非遗得到了法律层面的重视和保护。

经过十年的发展,非遗的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保护方式也从政府主导,逐渐转变为政府引导、全社会参与的模式。

社会力量逐渐参与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开始进入“全民保护”的发展阶段。

[1]广州市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之一,凭借良好的经济发展势头,成为大都市。

城市化进程的飞速发展对广州市的文化遗产造成较大的影响,但广州市十分重视非遗保护工作,紧跟国家的步伐。

经过十年的发展,广州非遗保护正从基础保护阶段转入全民参与保护阶段,在政府的引导下,社会力量开始涉足文化保护领域,并呈现向上发展的良好势头。

那么,如何理解政府主导非遗保护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的模式转变?

社会力量为何及如何参与非遗保护,在此过程中存在哪些优势及问题?

这些都是本文要着重思考的问题。

二广州市非遗保护中的社会力量参与情况概述

(一)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的相关概念

1.政府主导

非遗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城市高速发展,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在城市体现为高楼林立、商贸发达、交通便捷等现代化硬件的更新换代,在农村体现为农耕经济的瓦解、农民进城务工、大批老人、儿童留守“空”村等日渐衰败的现象。

因此,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导致主要产生于农业文明的非遗脱离原有的生存土壤,人们也在进城的过程中与家乡的乡土文化分离。

一方面,传统文化成为与现代生活相脱离的非遗。

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程度的加深,如何在城市中保护和宣传文化遗产成为新的课题。

国家深刻地认识到保护非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的非遗保护模式,建立了相关的保护制度,自上而下地统筹全国非遗保护工作。

在国家强有力的推动下,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全国上下掀起了非遗保护的热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

“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

2.社会力量参与

“社会力量”一词,近年来频现于政府各类文件和媒体中。

一般认为,社会力量是指除党政机关以外,能够参与社会领域的各项公共事务并能提供相关社会服务的基本单位。

对社会力量做出诠释的原因在于,在中文语境中,“社会”具有特殊含义,即“体制外”“非官方”,因此,社会力量可以笼统地理解为“非政府行政力量”。

不同行业(领域)对“社会力量”和“社会参与”有不同的理解。

我国早在《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中对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已有所提及,但尚未系统地制定相关的指导性政策。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九条规定:

“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遗保护工作。

”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强调:

“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同时广泛吸纳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也强调,公共文化建设要“引入市场机制,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增强发展活力”。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保护非遗工作的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

从我国法律法规上分析,非遗保护工作的主体为政府,发挥主导作用,政府的职责是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合力。

由此可见,国家不同的法律政策均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

国家鼓励和引导这些社会力量成为非遗保护的又一生力军,并给予社会力量主体广泛的参与范围,包括文化遗产调研、提供场地或资金、提供信息和建议、捐赠相关资料、开展非遗研究或传播活动、参与非遗生产性保护等。

随着社会各界非遗保护意识的增强,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的积极性和意愿也越来越强。

3.政府引导

政府引导是指政府对于非遗保护的发动、组织、管理、支持、推动等作用,并非政府部门要主导非遗保护的各个环节。

[2]随着非遗保护工作的深入,政府要在保护过程中明确自身定位和职责,在做好法律规范和制度建设等顶层设计后,避免越俎代庖。

政府应转变工作思路,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工作,厚植利于社会力量发展壮大的文化土壤。

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

让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对政府力量为主导的非遗保护模式的有效补充。

[3]只有在保护工作中,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公众主动参与保护和承担保护责任的文化自觉,才能实现非遗保护工作目标,持续做好非遗保护工作。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整个社会共同的责任,没有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保护工作就无法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广州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的主体和方式

社会力量包括企业公司、研究机构、院校及个人等。

近年来,广州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工作及推广工作的现象逐渐增多,既有积极参与文化部门所开展的体验活动的个人,也有与文化部门合作开展工作的组织,更有独立开展非遗保护和研究工作的民间机构。

广州市的非遗保护模式从由政府主导逐渐转变为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通过搭建高效平台、强化法律法规等制度建设与执行、深化保护力度等,将非遗保护从基础性工作向精深化保护推进。

1.参与的主体

企业公司。

企业公司参与非遗保护的方式大致有两种。

一是以文化传播和推广为盈利点的公司。

这类公司或企业以文化遗产为主要业务,拥有专业团队开展文化遗产的研究、申报、传播与推广等方面的工作。

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将文化行政部门的一部分具体服务转交给有资质的文化咨询公司承担。

二是非文化类公司。

这一类企业本身的业务与文化遗产无关,但其出于社会责任感亦参与到非遗保护工作中,旨在树立有文化责任感的本土品牌。

如广州地铁集团从2014年开始定期举办“搭地铁·赏国学”,与广州市非遗保护中心合作举办“周末非遗课堂”,吸引了一批地铁乘客参与。

2015年6月12日,广州新电视塔建设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广州市城投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文化部门合作举办“广州塔·醉非遗——第十个文化遗产日活动”,为非遗活动的举办提供展演场地,同时,活动也吸引了大批观众前来参观广州塔。

企业公司参与非遗保护的深度和广度仍在不断尝试和探索中。

各类院校及研究机构。

各类院校是保护和发展非遗的重要阵地,其参与形式可分为两种。

一是依靠学校,开展非遗教育。

学校是学生学习和成长的重要场所,在学校开设“非遗进校园”的课程,有利于在年轻一代心中种下保护非遗的种子。

一直以来,广州市都相当重视非遗进校园,2015年,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多所“非遗进校园”传承示范学校,将传承人请进校园课堂,普及非遗常识和指导学生学艺。

其中广州美术学院、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和广州市第十七中学开展的“非遗进校园”等项目均取得较好的成绩,为培养非遗接班人提供了良好的学艺平台。

二是依靠高校,开展非遗研究。

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在全国率先开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专业,招收、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培育了一批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和实操经验的研究人员。

同时,中山大学凭借深厚的学科资源,为广州市非遗发展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

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是公众以志愿的形式组成的团体。

社会团体具有“草根性”,多为自我管理,活动形式灵活多样。

多年来,广州市涌现了许多此类非遗保护团体,如“广州撑你活动”“广州旧城关注小组”“广州保卫粤语行动”等,他们关注广州本土文化、城市建筑及生活方式,以拍摄图片、访谈记录等形式记录广州及附近地区的变化。

此外,还有如“广州博纳广府传统文化促进会”“广州乞巧文化交流协会”“古粤秀色本土文化宣传协会”“广州市传承优秀文化促进会”等社会组织或行业协会的积极参与。

社会公众主动参与文化保护是广州市非遗保护的一个重要成果,其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公众对非遗的保护意识正在逐步形成,并身体力行参与其中。

公众。

非遗主要产生于各族人民的日常生活中,并为各族人民世代相传。

唤醒公众对非遗保护的意识,提高他们参与非遗保护的积极性,才能从根本上保护和传承非遗。

随着公民文化公平和文化权利意识的苏醒,公民参与非遗保护的实践蓬勃发展。

针对这一主体,广州市多次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展览展示活动,运用广州图书馆、广州塔等公共文化场所,定期开设非遗专题展。

从2010年起,市非遗保护中心面向非遗爱好者开设“非遗学堂”,成为非遗传承传播方式新的尝试和探索,其教学内容包括榄雕、广绣、广彩等18个项目,每年招收学员250余人。

各区文化机构亦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开设各类非遗体验班,如越秀区在暑期举办的青少年公益非遗培训班和“非遗传承兴趣班进校园”活动,内容涉及粤语讲古、剪纸、岭南古琴,由传承人担任讲师。

海珠区在“非遗进校园”传承示范学校中开展岭南古琴艺术、广州咸水歌、岭南盆景、广彩、广绣等项目课程。

同时,广州市各类媒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设非遗专题宣传栏目,大力向公众普及非遗知识,赞颂非遗传承人对非遗的热忱,提高公众对非遗的认知度。

2.参与的方式

从现时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的方式来看,主要采取“公私合作”为主,独自运行为辅的方式。

“公私合作”是指在政府的指导下,社会力量与政府文化管理部门开展有关的非遗保护工作。

一是政府财政购买社会力量的文化服务,即政府文化部门不直接举办文化活动,而是以服务外包、委托等形式,让社会力量承担活动的具体组织和举办,为大众提供优质的文化服务。

二是政府以费用补助的形式,扶持社会力量开展活动。

三是社会力量向政府提供文化服务的支持,包括资金、场所、设备等方面。

四是社会力量独立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文化服务,此类方式多以商业形式为主。

三广州非遗保护中的广州地铁集团参与案例分析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地铁”)是广州市政府全资的大型国有企业,负责广州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的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和附属资源开发经营。

自1992年成立以来,广州地铁以服务社会、造福人民为宗旨,全面贯彻“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管理要求,全力以赴“建设好、运营好、经营好”地铁,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现已建成开通9条轨道交通线路,线网总长260公里,日均客运量超过600万人次,承担了广州市约40%的公交客流运送任务,促进了广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4]

广州地铁从2014年开始,正式启动了“搭地铁·赏国学”文化传播项目,旨在推广优秀的传统国学文化,打造广州的“地铁文化长廊”。

2015年,广州地铁加强与广东省博物馆、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文化机构的合作,为市民提供丰富的传统文化交流活动,让人在轻松搭乘地铁出行的同时,也享受丰盛的文化大餐。

(一)非遗保护工作的理念

广州地铁作为广州市城市交通服务枢纽,不仅承担轨道交通运输的职责,更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承担了为城市发展提速、与行业共享共荣、助力低碳发展、践行以人为本、共筑和谐社会等五大社会责任(见表1)。

表1广州地铁责任框架

表1广州地铁责任框架-续表

社会责任是指发展较为成熟的企业除考虑自身经营状况外,还将其对社会和自然环境所造成之影响进行考量,这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但不会影响企业的经营,反而能提高企业的声誉,树立较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营造良好的企业口碑。

在广州地铁集团,由品牌设计部负责组织开展非遗保护相关工作,可见,广州地铁延伸的非遗保护工作,更侧重于打造企业品牌,营造良好的品牌效应。

从外部来看,企业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可以提升企业和产品的社会知名度,影响公众的购买决策;从内部来看,有助于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提高职工忠诚度。

从长期发展的角度看,参与公共文化建设能提升企业的社会影响力,从而有助于企业盈利。

广州地铁与非遗联姻,构建地下文化城,正是对“共筑和谐社会”责任的践行。

自2014年开始,广州地铁采取与文化机构合作的形式,启动了“搭地铁·赏国学”文化传播项目(详见表2),利用地铁车站、列车、文化产品及自媒体资源,通过建筑艺术、小型展览、现场活动等多样化的形式,推广优秀的传统国学文化,打造广州的“地铁文化长廊”。

良好的地铁文化能凝聚城市的文化精神,塑造市民高尚的情操,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市民的精神观念、价值取向和城市文化的潮流。

(二)非遗保护工作的形式

作为一种快捷、便利、舒适的交通工具,广州地铁将地下的乘车空间打造成巨大的文化艺术空间,利用地铁站厅及车厢的空间,将文化元素融入乘车环境。

广州地铁主要通过下列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1.橱窗海报宣传;2.专题陈列展览;3.车厢电视终端播放传统音乐;4.开展周末非遗课堂活动。

表22014年广州地铁“搭地铁·赏国学”非遗展览基本情况

2015年,广州地铁将保护形式由单一的展览展示延伸至有趣的非遗项目体验课程,在原有“搭地铁·赏国学”的基础上,开设体验式、公益性的“周末非遗课堂”(见表3),并作为一个重点项目,每月举办两场,得到市民的一致好评。

2016年广州地铁结合地铁沿线地标,以广州塔地铁站作为主要平台推广非遗。

(三)广州地铁非遗保护工作的特点及效果

1.特点

表32015年广州地铁传统文化活动开展情况

充分利用城市新设施,形成文化宣传新载体。

城市的发展壮大是在日新月异的配套设施的更替中完成的。

可以说,地铁是广州在发展中应运而生,且必不可少的新型交通工具。

因此,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应当顺应新的生产方式和工具的变化,充分合理利用城市发展中出现的新设施,使之成为文化宣传的新载体。

采用阵地化、持续化的文化保护模式。

企业参与文化建设往往容易出现“昙花一现”的问题,文化建设对企业的帮助效果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企业长期投入才可能成为社会熟知的品牌。

广州地铁开始关注本土文化建设,并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深入开展丰富的活动,形成了以地铁公共空间为阵地,有计划地长期开展文化保护工作的模式。

企业文化塑造与公共文化保护相结合。

企业的形象和文化代表着该企业的经营理念。

地铁在城市中占有优质的地理资源和客流资源,自然是各路商家投放广告的必争之地。

与北京、上海等城市地铁运营情况相同,广州地铁的广告宣传中,透露着浓厚的商业气息,这也是广州作为“千年商都”的城市特点的体现。

同时,广州地铁继续保持着“诚信规范、管理科学、追求卓越”的品牌形象,将企业品牌文化宣传和发扬城市公共文化相结合,塑造了有人文关怀的企业和城市形象。

2.效果

迅疾广泛的传播效果。

地铁是人流密集的公众场所,是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的重要传播阵地。

地铁文化具有流行性、娱乐性、大众化的特点,其传播具有较强的渗透性和较快的传播速度,可以说,地铁的宣传,容易“看得见”和“记得住”。

依托地铁这一特殊的公众场所开展非遗保护活动,其首要意义在于迅疾广泛的传播效果。

而加强群众树立非遗保护意识,首先要让非遗进入大众视野,提高非遗的“曝光率”。

推动非遗文化融入生活。

随着现代人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的改变,非遗的传播和传承也在发生变化,想要焕发非遗项目的生命力,就要以不同的途径将非遗文化融入生活,使其进入大众的视野。

在地铁的传播中,非遗文化可以通过图片、视频、文字、音乐等方式为大众了解,通过组织非遗体验课和活动,让大众亲身体验非遗的魅力。

助力城市文化建设。

地铁文化的建设离不开城市风貌和人文特点的挖掘,同时,作为流动的公共文化空间,地铁文化也塑造着频繁流动于此的大众。

在地铁的乘车环境中,有意识地渗透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宣传,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大众对本土文化的认知和认同,提高文化自觉。

作为城市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地铁文化可以沉淀成一种普遍的精神,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市民的消费行为、价值取向和城市文化的潮流。

[5]非遗文化进入地铁,进入大众的关注视野内,不仅能提高传统文化的普及面,更能提升城市文化内涵和精神。

促进城市文化认同感和市民融入感。

2015年末广州市常住人口数量达到1350.11万,城镇化程度深,城镇人口比重为85.53%。

年末户籍人口854.19万人,外来人口多。

[6]对本地居民而言,随着城中村改造工程的推进,传统文化逐渐成为边缘文化,本地居民的精神家园不断被消解。

面对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外来文化的“侵蚀”,需要通过不断宣传本土被遗留的文化,重拾人们对本土文化的认同。

对外来的新广州人而言,其远离故土,乡愁无处安放。

地铁随处可见的本土文化宣传广告,亮出“家底”,让“他者”了解广州,多样化的文化关怀,有助于新广州人逐渐融入这座城市。

四社会力量参与广州非遗保护的优势和发展趋势

广州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之一,资源丰富,基础雄厚,城镇化程度较高。

广州市的非遗保护工作,更要注重探寻在城市中保护和宣传非遗的途径和方式,引导富有潜力的社会力量,依托城市发展中新建成的平台,充分运用新的技术手段,创新管理思维,形成广州非遗保护的特色经验。

企业公司、院校和研究机构、社会团体(组织)、公众个人,都是城市发展中重要的社会力量,都应为非遗保护做出重要贡献。

(一)优势

1.历史悠久,文化遗产丰富

广州始建于公元前214年,历史悠久,积淀了丰富多样的文化遗产。

广州地处我国南端,是广府民系的核心地带和广府文化的发源地之一。

广绣、广彩、玉雕、粤剧等文化遗产异彩纷呈,并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具有较强的传承生命力。

2.经济基础好,社会力量较强

广州历来享有“千年商都”的盛名,自秦汉时就是繁荣都会,从3世纪30年代起成为海上丝绸之路的主港,是世界海上交通史上少有的两千多年长盛不衰的大港。

改革开放以来,广州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综合经济实力目前已在国内名列前茅。

近年来,通过深化改革、简政放权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民营经济活力增强。

随着第三产业的发展,文化娱乐产业必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3.文化保护机制日渐完善,政府支持力度大

2006年广州正式启动非遗保护工作以来,得到了各级政府和文化机构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和“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代表的专门工作机构,由专人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建立健全非遗项目、传承人、非遗传承基地、专项补助经费的申报、评审、认定工作机制,形成了以“文化遗产日”“广府庙会”等为特色的非遗项目展览展示品牌活动,保护方式多样,保护机制日渐完善。

这些都为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优质的社会环境和政策引导。

4.市民文化保护意识强,文化消费潜力大

广州市民接受高等教育的程度较高,经过十年的宣传和培养,市民的文化保护意识有了很大提升,对文化的参与度显著提高,文化自主性增强。

2015年全年城市常住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35752.50元,其中教育文化娱乐支出所占比重为13.0%。

[7]市民文化需求大、要求高、消费潜力大,有利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发展趋势

文化保护和传承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日积月累才能提升全民的文化素养。

由政府行政力量主导的非遗保护工作尚且需要十多年的发展,方取得阶段性的成果,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要取得显著成效,则更是任重道远。

但撬动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工作,顺应时代发展的特点,将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发展局面。

1.转变政府角色,满足群众多样的文化需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需要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努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首先,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文化机构或组织,建立一支有文化责任感的社会力量队伍参与非遗保护的各个环节,在政府的统一指导下,以丰富多样的服务形式,满足大众的文化需求。

其次,政府要对民间组织和文化爱好者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的素质,培养一支具有专业素养的非遗文化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和校园,向大众普及非遗知识,宣传非遗的精神内涵。

最后,政府要整合社会资源,为非遗保护形成合力,分担政府文化服务的部分职能,弥补政府的不足和缺位。

2.创新非遗保护机制,形成合力

政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能够弥补政府行政职能在保护过程中的缺位和不足,创新非遗保护机制。

在组织机构上,使保护的主体多样化;在资金引进上,引入社会资本;在保护形式上,以公益性保护和生产性保护为主;在社会影响面上,增加公众对非遗的认知度和归属感,激活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政府文化工作部门应加强管理和引导的职能,学校应提高学生的文化认同感,共同为非遗培养传承人。

传承人热心传艺授徒,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非遗保护,“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才能形成合力,共同守护我们的精神财富。

在社会各界的参与中,政府可以引导相关机构参与到非遗保护的各环节和各方面,促进“非遗+”。

现今,“非遗+旅游”“非遗+文化创意”“非遗+教育”“非遗+生产”已有所尝试,但仍需进一步深化融合。

3.完善法律法规,指导开展各项保护工作

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规定是推动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在社会力量所参与的非遗保护工作中同样如此。

现有不少法规和政策均提及“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服务”,但只是笼统的一句概括,缺乏详细而具体的指导意见。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保护模式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需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系统且具有较强指导意义的办法和支持性的政策。

4.唤醒责任意识,厚植文化保护的土壤

非遗的价值重新被现代人认知和接受,是非遗保护的直接目标。

非遗保护和传承,不仅是传承一种文化形式,更重要的是传承那些寄托在非遗中的宝贵的民族智慧和精神血脉。

非遗的活态性特征,要求我们认识和重视非遗的价值,并非只是原封不动地将其记录存档,而是要让非遗“活”起来,唤醒公众对于非遗保护的责任意识,令公众能够积极参与各种非遗的宣传、展示活动,体验非遗的乐趣,并传承非遗。

通过唤醒文化自觉,厚植非遗保护的土壤,可以让非遗延续其生命力,在新时代中焕发新的活力。

五结语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广州市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

但随着非遗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对非遗价值认知度的不断提高,由政府主导的非遗保护模式需要做出调整,政府要转变思路,加强非遗保护的制度建设和管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并大力支持和壮大社会力量,使其成为非遗保护的生力军。

广州地铁集团是广州市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的一个尝试和开端,以较高的社会责任感构建地下文化线,把非遗知识融入人们的出行方式当中,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将促进非遗的发展,创新保护机制,唤醒公众的责任意识和文化自觉,有助于使非遗保护真正“活起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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