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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实行)》的规定,各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

本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2、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3、按规定可以不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是:

行政部门。

4、使用会计人员可以不实行回避制度的是:

私营企业。

5、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下列会计机构负责人可以不用必须在移交清单上签名或盖章。

6、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是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7、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以确保单位档案的安全和完整,防止丢失。

遇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件,但必须办理登记手续,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8、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定期两类。

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最短的为:

3年。

9、在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的人包括:

企业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但不包括上级单位负责人。

10、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

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但不包括财政、金融知识.

11、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是国务院财政部门,而不是国务院。

12、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我国是以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13、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的具体程序、要求,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14、高级会计师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

2~3年。

15、根据《会计工作基础规范》的规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应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

16、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持证人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17、根据《会计法》规定,对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8、根据《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从业资格,才能上岗工作,即必须具备的基本任职资格是:

取得会计证,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9、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中发现“白条顶库”现象时,应采取的做法是:

由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0、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定期两类。

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最长为:

25年。

21、根据《会计法》规定,对于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22、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

同级审计部门派人监销。

23、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24、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对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的印章。

25、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的一定期间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到向其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会计登记。

该期限是:

90日。

26、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一定期限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该期限:

6个月。

27、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会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会计部门保管:

1年。

28、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工作单位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

该期限为:

90日。

29、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30、对于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或者在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的,由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1、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是:

单位负责人。

32、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由:

国务院规定。

33、根据《会计法》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因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办理交接手续时,负责监交的人员应当是:

会计机构负责人。

34、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会计记录文字应当符合的规定是:

使用中文也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文。

35、单位总会计师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

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36、根据《总会计师条例》规定,总会计师是:

单位行政领导成员。

37、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

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38、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作出准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从业资格证书。

39、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0、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具备的条件之一是,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41、根据《会计法》规定,对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会计人员应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42、出纳岗位、总账岗位、会计电算化岗位都属于会计岗位,像药房收费员就不属于会计岗位。

43、《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是属于会计法律制度中的会计规范性文件。

44、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账户是:

一般存款账户。

45、主要办理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先进的支取的账户是:

基本存款户。

46、存款人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可以办理现金支取的账户是:

一般存款户。

47、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账户是:

专用存款户。

48、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

临时存款户。

49、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称为:

出票。

50、收款人或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称为:

背书。

51、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盖章的行为称为:

承兑。

52、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而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盖章的行为称为:

保证。

53、由出票银行签发,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是:

银行汇票。

54、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是:

支票。

55、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

1个月。

56、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

10日。

57、根据规定,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58、银行汇票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

59、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60、银行为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应自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

61、中国人民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

62、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63、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悬而未取专户管理。

64、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称为: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65、在票据当事人中,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称为:

出票人。

66、在票据当事人中,票据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所载金额的人称为:

收款人。

67、在票据当事人中,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据义务的人称为:

承兑人。

68、在票据当事人中,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签字或盖章并将该票据交付给受让人的票据收款人或持有人称为:

背书人。

69、在票据当事人中,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票据转让的人称为:

被背书人。

70、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6个月。

71、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

6个月。

72、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

3个月。

7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74、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75、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76、税款扣缴义务人到税务机关领取扣缴税款凭证的时间为:

发生扣缴义务时。

77、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为:

30天之内。

78、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填报的税务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审核完毕的时间为:

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

79、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发票是:

增值税专用发票。

80、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薄应当保存5年。

81、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适用的税款征收方式是:

查账征收。

82、受托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零散税款的税款征收方式:

委托代征。

83、对会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准确真实、纳税意识较强,并设有专门办税人员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当采取的税款征收方式为:

查账征收。

84、对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85、关于核定应纳税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税务机关采用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86、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按照法律执行。

87、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天内,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

88、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依法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89、职业道德产生的直接原因是社会分工。

90、职业道德的性质是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

91、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

忠于职守。

92、职业道德的出发点和归宿是:

奉献社会。

93、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而企业会计准则却不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94、会计人员对于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依法保守秘密,不得泄露,这是会计职业道德中诚实守信的具体体现。

95、在会计职业中,客观公正是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的行为品德,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灵魂。

96、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各种途径中,具有基础性地位的是:

会计学历教育。

97、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账簿的是:

违反单位会计核算规则的行为。

98、搞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关键在于:

加强和改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组织和领导。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应由:

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是单位的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2、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固定资产卡、原始凭证、会计档案移交清册都属于会计档案。

3、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销毁时,监销人员根据不同情况由相应的单位派出。

对于一般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应当由单位档案机构、单位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4、根据《会计法》的规定,除财政部门外,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的部门有:

审计部门、保险监督部门、证券监管部门。

5、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有:

根据委托人提供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承办委托人的其他会计业务。

6、根据《会计工作基础规范》的规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机构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7、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会计岗位的有:

药品库房记账员所从事的工作;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商场收款(银)员所从事的工作;住院处收费员从从事的工作。

8、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移交人对自己经办且已经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9、根据《会计工作基础规范》的规定,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和姓名、移交清册页数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

10、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

1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有: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法律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2、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其决定的因素包括:

单位规模的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经营管理的要求。

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承办的审计业务包括:

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14、会计人员的管理主要包括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和专业资格管理。

根据《会计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财政部门可以负责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包括: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岗位会计评优表彰;不包括会计人员的专业教育哦。

15、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财政部门可以依法对各单位实施监督的情况包括:

监督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监督各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监督各单位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监督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16、从事一些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香港特备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特别行政区以及外籍人员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这些工作包括: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17、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实行考试制度。

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基础。

18、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有:

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但不一定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的学历。

19、违反《会计法》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有关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的种类包括:

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分;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0、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或取得博士学位;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但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的不行。

21、根据《会计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我国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的内容包括:

明确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明确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明确会计人员的管理;明确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22、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属于会计人员监督的部分情况有:

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及时处理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而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和监督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则不属于。

23、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总会计师行使的职责有:

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的使用资金;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负责对本单位财务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行使职权。

24、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必须经总会计师签署的有:

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会计决算报表;财务专题报告。

25、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的要求:

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财产清查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26、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制度、准则、办法等。

27、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企业的下列人员中,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的有:

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

28、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办理会计移交手续的表述中:

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本单位负责人监交;经单位了领导人批准,委托他人代办移交的,委托人仍应承担相应责任;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也应当与交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但是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晋升为本单位总会计师的,因为仍然主管会计工作,可不办理移交手续的说法是错误的。

29、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签章;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30、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还应符合的条件包括:

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1、内部控制的基本方式主要有:

组织规划控制;授权批准控制;预算控制;风险控制。

32、单位负责人不得指使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会计凭证、变造会计凭证、伪造或者是变造会计资料、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33、《会计法》关于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规定,实际上体现了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职责明确,相互制约,严格程序,如实记录。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会计人员在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时,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应当:

不予受理,予以退回,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35、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总会计师行使的职权的有:

对会计主管人员的人选进行业务考核;对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进行会签;组织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的经济核算、财务会计和成本管理方面的工作;对违反财经法律行为,予以制止或纠正。

36、各级主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还应有:

同级财政部门、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37、关于审计部门在会计监督工作中的权限:

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相关资料;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结果;审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但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建议纠正则不是审计部门的职责。

38、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应当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被投诉或者举报的;未保持设立条件的;在执业中有不良记录的;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接业务的。

39、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人员调动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会计资料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已经受理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经济业务,应注明后移交接替人员和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向接替人员作出说明的两种做法是错。

40、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时,应包括的内容有:

审核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可靠;合法性、和规定、合理性审核;完整性审核;正确性审核。

41、会计师的主要工作职责有:

培养初级会计人才;分析检查财务收支和预算的执行情况;草拟比较重要的财务会计制度;解答财务会计法规中的重要问题。

42、会计人员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会计凭证,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等行为被吊销会计师从业资格证书,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3、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生下列事由之一的,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注销、被吊销营业外执照的;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但是单位法定代表人被撤销则不需要申请销户。

44、很据《人民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下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是: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但开立注册验资的账户不是专用存款户,是临时存款户。

45、根据《人民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款人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户:

设立临时机构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的,注册验资的;而党、工、团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的经费则不是临时存款户。

46、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有:

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47、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款人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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