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商业贿赂树行业新风连云港市中医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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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商业贿赂树行业新风连云港市中医院

 

连中医(2014)号

关于转发连云港市卫生局《“反商业贿赂、树行业新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科室、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现将连云港市卫生局《“反商业贿赂、树行业新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中医院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反商业贿赂、树行业新风”专项活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面加强卫生系统行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卫生形象,努力实现患者“舒心”、群众满意,市卫生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反商业贿赂、树行业新风”专项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转变作风树形象、深化医改惠民生”的卫生工作主题,集中解决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医药购销和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卫生系统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现象,使行风进一步好转;有效解决开单提成、大处方、滥检查、乱收费等问题,使行业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有效改变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不断的现象,使人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

二、实施对象

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目标任务

全系统要紧紧围绕“反商业贿赂、树行业新风”的工作主题,立足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解决开单提成的问题

重点解决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的问题。

(二)解决违规收费的问题

重点解决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以及重复收费的问题。

(三)解决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的问题

重点解决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以及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和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的问题。

(四)解决商业统方的问题

重点解决医疗卫生人员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的问题。

(五)解决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的问题

重点解决医疗卫生机构及其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问题。

(六)解决收受回扣的问题

重点解决医疗卫生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以及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娱乐活动的问题。

(七)解决收受“红包”的问题

重点解决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服务对象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的问题。

四、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从2014年7月开始,到2015年12月基本结束,主要分五个环节进行。

(一)动员部署:

各地区、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迅速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确保将活动精神传达到每一个职能部门、临床科室和诊疗组,传达到每一位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和每一位医务人员。

会议后,要组织各科室(部门)进行学习讨论,促进全体从业人员深刻领会活动精神。

同时,充分利用公示栏、电子屏、网站、报刊等载体进行宣传,在全单位积极营造行风治理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引导全体从业人员投入到活动中来。

(二)查摆问题:

各地区、各单位从2014年8月份开始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和一线职工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原因,查找根源。

公共卫生单位重点查找和纠正在服务环境、卫生执法、服务流程、监督管理、效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医疗单位重点查找在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财经纪律、服务态度、便民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认真查摆和分析在违规收费、过度医疗、商业贿赂等行业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于在查摆过程中发现的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各地区、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市局纪检组、监察室,市局将直接约谈,进行教育警示。

(三)整改落实:

各地区、各单位在查摆问题的过程中,要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能做的马上做,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卫生行风的变化。

与此同时,要在全面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分门别类地提出整改落实的工作目标、方式方法和时限要求,并把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

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要明确主要责任部门和牵头领导。

(四)建章立制:

各地区、各单位要从查摆的问题入手,进一步完善治理商业贿赂、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患沟通等行风建设相关制度规定,不断强化整改效果。

重点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起来,建立卫生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从制度上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

(五)检查考核:

市局将组成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走访现场、个别谈话等方式于2014年8月、2014年12月、2015年6月、2015年9月、2015年12月分五次对各地区、各单位落实工作措施情况和活动开展效果进行检查督导。

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顶风违纪、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单位,对单位主要领导、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各地区、各单位要全面梳理总结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将总结报告于2015年12月10日前上报市局纪检组。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教育引导,筑牢思想防线

全系统要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大力开展“五个一”教育活动:

召开一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会议,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刑法修正案(六)》、《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由本地区、本单位主要领导亲自领学;开展一次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讨论活动,涉及人、财、物的重点岗位人员要做到人人发言并形成文字材料在单位进行公示;组织一次行风建设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单位在治理商业贿赂、规范医疗行为、强化医患沟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一次“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正反典型教育活动,对本地区、本单位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进行专题宣讲,让全体从业人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对卫生系统出现的违法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以此来警示贪欲之害;每月通过OA系统或手机短信平台向员工发送一条廉政信息,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二)加大治贿力度,转变行业风气

1、开展药剂、设备、基建、财务、人事、信息、总务等重点职能部门负责人“德、廉”专项测评活动(测评表附后),分别在全单位和所在科室进行测评,2014年12月份、2015年6月份、2015年11月份各开展一次,对测评结果较差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多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进行岗位调整;任现职满3年的要进行交流轮岗;相关分管领导任期内所分管部门出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必须进行分工调整,分工5年没有调整的也应当进行分工调整。

2、强化对临床科室的管理。

凡科室使用的药品、耗材、设备,必须经科室集体讨论通过,避免科主任“一人说了算”。

要加强财务监管,严禁科室或医疗小组私设账户,更不允许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各单位要在临床科室张贴“严禁医药代表进入”的标示标牌,严禁医务人员与医药代表进行业务接触,并加强对临床科室的暗访,尤其注重在年头岁尾、节日前后、月初月末等重点时段进行暗访,一旦发现医务人员和医药代表进行业务接触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严格统方管理。

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每月对有关药品、耗材、设备使用等信息的管理负责人进行约谈,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思想状况,并就禁止商业统方行为进行谈话提醒。

二、三级医疗机构要确保安装并规范使用防统方软件,新增的二级医疗机构也要及时安装使用。

对于因工作需要的统方,应在药事、信息、纪检三个部门负责人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统方。

各单位每月对药品、耗材、设备使用信息进行分析,对异常情况进行预警,属于违规操作的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要在相应部门张贴“严禁商业统方”警示标语。

4、开展科室间落实医患双方签字协议制度互查活动。

每月组织临床科室对签订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情况进行互查,发现漏签、补签的,要扣除主治医师和科主任的医德考评分数。

5、严格采购管理。

医疗机构采购药品、耗材必须100%从网上选购省市中标目录中的品种,不得擅自进行“目录外采购”;确有特殊需要采购目录外药品的,需经临床科室集体讨论,再由本单位药事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市卫生局药招办备案;要严格执行《连云港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采购医疗设备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违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

6、落实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记录公示制度。

各地区、各单位要将与本地区、本单位有业务往来的,经执法执纪机关认定存在行贿行为的药品、耗材、设备等销售企业或个人列入“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名单”,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凡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要停止业务往来,该企业或个人两年内不得在本地区参与医药购销领域招投标活动。

(三)规范服务行为,整顿过度医疗

全系统应坚持“三合理”规范,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相挂钩,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开展处方点评,各医疗单位每月分别对抗生素类、辅助类药品使用金额排名前10位的医师、诊疗组、临床科室和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药品进行合理用药分析检查,将相关情况在单位内部下文通报,并在单位内网或宣传栏公示7天以上;对其中连续2次排名第一或半年内3次排名第一的医师,经过分析认定为用药不合理的,责成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给予经济处罚,并计入医德医风考核档案,情节严重的,暂停其处方权;对其中不合理用药处方占比排名前3的诊疗组,责成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对诊疗组全体成员进行诫勉谈话、给予经济处罚,并计入医德医风考核档案,同一诊疗组连续3次查出不合理用药,解散诊疗组,诊疗组长待岗学习不少于2个月,成员待岗学习不少于1个月;对其中不合理用药处方占比连续2次排名第一或半年内3次排名第一的临床科室,取消该科室主任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药品使用量连续2次排名第一或半年内3次排名第一的,暂停使用该药品。

各医疗单位要定期开展对医用耗材使用情况的检查,规范耗材使用行为。

开设医务人员临床路径专题培训,拓展实施临床路径的疾病种类,促进医疗行为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

执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大型检查结果同城互认制度,严格遵循大型医疗仪器检查的适应症、禁忌症,按照各种仪器的特点,进行优化选择,减少不合理检查,杜绝重复检查。

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收费透明程度,严格执行价格信息公示制度,向病人提供规范的费用清单,逐步建立医疗费用免费查询系统。

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每月要会同财务、审计部门在每个科室的门诊病人或住院病人中随机抽取10人次的收费单据进行检查,发现违规收费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和谐医患关系,提高满意程度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人文关怀意识,大力倡导人性化服务,充分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努力做到服务态度良好,服务用语文明,坚决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加强与病人的沟通,大力开展“七个一”温馨服务:

入院时多说一句话,使病人感到安心;查房时多说一句话,使病人感到舒心;手术前后多说一句话,使病人感到放心;检查前后多说一句话,使病人减少忧心;出院时多说一句话,使病人感到暖心;为了医疗安全多说一句话,使病人倍感贴心;为了患者康复多说一句话,使病人增强信心。

逐步建立入院沟通、术前沟通、方案变更沟通、出院回访沟通相结合的医患沟通体系。

同时,要建立群众诉求管理平台,对在沟通中发现的问题、群众的投诉以及意见建议及时进行记录和答复,每季度召开群众诉求分析会,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和整改;各医疗卫生机构对医务人员的礼仪礼貌、服务标准、医患沟通流程、应急处置办法做出规范性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编印《医患沟通规范手册》。

(五)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查处力度

要积极拓宽举报渠道,建立专用投诉电话和投诉电子邮箱,并通过新闻媒体、单位网站、官方微博等渠道进行公布;同时,在单位醒目位置设立投诉信箱,公示投诉电话。

及时梳理、核实投诉线索;一经核实的,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组织程序及时进行立案查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建立与本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等部门的联合办案机制;采取明查与暗访、一般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本单位服务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杜绝在执行纪律中从轻处理的现象,凡是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党纪条规进行处理,绝不姑息;对于收受商业贿赂但尚未触犯刑律的从业人员,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称资格或缓聘、解职待聘,直至解聘,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于收受商业贿赂数额较大、时间较长、情节比较严重的,依据《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证书;实行“一案双查”,根据各单位出现违法违纪案件的性质、数量、责任大小、因果关系,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

全系统要切实提高对开展“反商业贿赂、树行业新风”专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党组织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卫生行风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执纪监督职能,强化问责,加大对相关部门落实活动工作措施的督促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切实发挥监督专门机关作用。

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二)精心部署,抓好落实

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领导做到率先垂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其他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密切配合。

全体从业人员要自觉遵纪守法,努力树立卫生系统行业新风,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市卫生局纪检组、监察室将对各地区、各单位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对违纪违规现象及时进行曝光。

(三)总结经验,常抓不懈

加强行风建设是一项复杂、艰巨、长期的任务,各地区、各单位在集中精力开展好专项活动的同时,要积极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做到常抓不懈。

把加强行风建设与建立健全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与整顿医疗服务秩序、严格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结合起来,通过对发现的问题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研究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探索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商业贿赂和加强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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