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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民生工委工作会议

全市民生工委工作会议

 

 

绵阳市民生工委办公室

2009年4月

市民生工委工作会议文件目录

1、关于2009年“八项民生工程”的实施意见...............1

2、关于下达2009年“八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18

3、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27

4、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惠民帮扶中心工作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35

5、关于下达2009年全市惠民帮扶中心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44

6、关于印发2009年“八项民生工程”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

...............................................46

 

 

中共绵阳市委文件

 

绵委发〔2009〕9号

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2009年“八项民生工程”的实施意见

科技城党工委、管委会,重建委,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以项目为核心、以投资为主线,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切实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目标,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实施“八项民生工程”方案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9〕5号)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2009年继续在全市实施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道路通畅、环境治理“八项民生工程”,继续抓好“老、小、困”三大帮扶重点,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和资金保障

(一)就业促进工程

1、工作目标

(1)就业和再就业。

城镇新增就业3.9万人,其中:

公益性岗位就业1.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1.5万人,其中:

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38万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

(责任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

(2)农民工培训。

培训农民工12.27万人:

在岗培训7万人;百万农民工技能提升工程培训5.27万人,其中,品牌工程培训0.96万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万人(责任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扶贫培训3100人(责任单位:

市扶贫办),新型农民培训2万人(责任单位:

市农业局)。

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30万人(次)(责任单位:

市农业局)。

(3)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促进36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责任单位:

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市惠民帮扶中心)。

2、资金保障

(1)就业和再就业。

计划安排资金8212万元,其中: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8000万元,市安排50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162万元。

(2)农民工培训。

在岗培训: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1512万元;品牌工程培训: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576万元;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1000万元;扶贫培训: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248万元。

(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计划安排资金350万元,其中:

争取省支持300万元,市安排50万元。

(二)扶贫解困工程

1、工作目标

(1)农村扶贫解困。

扶持9876名农村贫困人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收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实现2.4408万户、5.1674万名年人均纯收入1200元以下的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脱贫,确保贫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400元以上。

(责任单位:

市委农办、市扶贫办)

(2)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按农村低保和“五保”人数计算,农村年人均医疗救助标准达到95元;按城市低保人数计算,城市年人均医疗救助标准达到95元。

(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

(3)新建社区慈善爱心惠民超市。

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新建社区慈善爱心惠民超市60个。

(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市惠民帮扶中心)

(4)困难群众应急救助。

全面开展对困难群众的应急救助工作,确保市、县两级财政年投入救助资金分别不少于100万元、200万元。

(责任单位:

市惠民帮扶中心)

(5)法律援助。

新建6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受理厅,建立36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健全11个法律援助中心;为困难群众提供15万人次法律援助服务,办理3500件援助案件。

(责任单位:

市司法局)

(6)农机购置补贴。

覆盖全市9个县市区。

(责任单位:

市农机局)

2、资金保障

(1)农村扶贫解困。

计划安排资金3506万元,其中: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3098万元,市安排200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208万元。

(2)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计划安排资金3406万元,其中: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2700万元,市安排260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446万元。

(3)困难群众应急救助。

计划安排资金300万元,其中:

市安排100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200万元。

(4)法律援助。

计划安排资金247万元,其中: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20万元,市安排40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187万元。

(5)农机购置补贴。

计划安排资金8239万元,其中: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8100万元,市安排80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59万元。

(三)教育助学工程

1、工作目标

(1)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

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免费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教科书;补助9.8万名寄宿贫困学生生生活费,做到“应补尽补”;确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对中等职业学校1-2年级所有农村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计5.6万名实施资助;资助5.49万名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

(3)特殊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达到2830人。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

(4)职业教育。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招生3.8万人。

对全市农村特困、城市低保、库区移民、扶贫异地安置家庭子女、退伍士兵、孤残学生等六类中职学生免除学费。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

(5)继续实施乡村教育发展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

(6)青少年社会教育。

打造市、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含少年宫)2处,建设青少年活动阵地11个。

(责任单位:

团市委、市教育局)

(7)灾后学校恢复重建。

按照“五个统一”要求,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育布局,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规范,确保783所学校在8月31日之前基本完成、年底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

2、资金保障

(1)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

计划安排资金22253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支持19634万元,市安排690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1929万元。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计划安排资金84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支持7666万元,市安排530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204万元。

资助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3334万元。

(3)灾后学校恢复重建。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资金1100000万元。

(4)青少年社会教育。

市安排30万元。

(四)社会保障工程

1、工作目标

(1)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

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3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50元。

(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

(2)农村“五保”。

新建、改扩建30所敬老院,新增床位2400张,集中供养率达到39%。

(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

(3)老龄工作。

国办福利机构新增床位100张。

(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年末覆盖人群达到60万人。

(责任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

(5)奖励计划生育家庭。

奖励独生子女父母71万人,奖励扶助部分农村计生家庭2.6万人,特别扶助部分计生家庭2900人。

(责任单位:

市人口计生委)

(6)文化惠民工作。

新建“农家书屋”80家(责任单位:

市文化局)。

农村数字电影公益放映4.146万场(责任单位:

市广电局)。

2、资金保障

(1)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

计划安排资金30748万元,其中: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20500万元,市安排1000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9248万元。

(2)农村“五保”。

计划安排资金4905万元,其中: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150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4755万元。

(3)老龄工作。

计划安排资金300万元,其中: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150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150万元。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计划安排资金4981万元,其中: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4206万元,市安排295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480万元。

(5)奖励计划生育家庭。

奖励独生子女父母:

计划安排资金2133万元,其中争取省支持378万元,市安排333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1422万元;奖励扶助部分农村计生家庭:

计划安排资金1888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支持1650万元,市安排84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154万元;特别扶助部分计生家庭:

计划安排资金316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支持285万元,市安排6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25万元。

(6)文化惠民工作。

农家书屋:

计划安排资金160万元,其中: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140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20万元。

数字电影公益放映:

计划安排资金475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支持410万元,市安排24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41万元。

(五)医疗卫生工程

1、工作目标

(1)继续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参合农民年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提高。

(责任单位:

市卫生局)

(2)落实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

在市辖区、县级市和2个扩权试点县(市)的6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开展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提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基本项目,城市居民重点人群服务率达到85%。

(责任单位:

市卫生局)

(3)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在全市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6%,孕产妇死亡率降低至37/10万,婴儿死亡率降低至13‰。

(责任单位:

市卫生局)

(4)重灾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建设县级医疗机构12个,乡级医疗机构157个。

(责任单位:

市卫生局)

2、资金保障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计划安排资金31227万元,其中: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26521万元,市安排996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3710万元。

(2)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

计划安排资金938万元,其中: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474万元,市安排120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344万元。

(3)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县市区、园区安排45万元。

(4)重灾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县市区、园区安620万元。

(六)百姓安居工程

1、工作目标

(1)解决农村特困危房户住房困难。

完成600户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户减灾安居工程(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

解决1000户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避险搬迁(责任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

(2)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加快全市廉租房及棚户区改造安居工程建设,购建廉租住房7750套,实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数达到18600户(责任单位:

市房管局),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及责任单位待省政府审定下达后明确。

(3)灾区城镇住房恢复重建。

完成全部受损住房的维修加固工作,基本完成城镇住房重建工作。

(责任单位:

市建设局)

(4)完成全市灾后农房重建任务。

5月12日前,基本完成全市灾后农房重建任务。

(责任单位:

市建设局)

(5)支持农民新建沼气池。

支持农民新建沼气池5.6万口。

(责任单位:

市农业局、市沼气办)

(6)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解决11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责任单位:

市水务局)。

实施红层找水打井1.7166万口,解决分散居住农户5.8364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责任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

(7)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解决3696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问题。

(责任单位:

市广电局)

2、资金保障

(1)解决农村特困危房户住房困难。

减灾安居工程:

计划安排资金720万元,其中: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360万元,市安排129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231万元。

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争取省支持880万元。

(2)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3852万元。

购建廉租住房:

计划安排资金75750万元,其中: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16500万元,市安排12000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47250万元。

(3)灾区城镇住房恢复重建。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216995万元。

(4)灾后农房重建。

计划安排资金110522万元,其中: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6876万元,市安排10000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26529万元,其它资金(援建省支持)67117万元。

(5)支持农民新建沼气池。

计划安排资金13471万元,其中: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13371万元,市安排100万元。

(6)解决饮水困难。

饮水安全:

计划安排资金501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支持4950万元,市安排60万元。

红层打井: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515万元。

(7)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

计划安排资金1296万元,其中: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834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462万元。

(七)道路通畅工程

1、工作目标

(1)农村交通建设。

建成农村公路1220公里,其中通乡油路(水泥路)270公里、通村公路950公里。

(责任单位:

市交通局)

(2)乡镇客运站(点)建设。

建成乡镇客运站(点)20个。

(责任单位:

市交通局)

2、资金保障

(1)通乡油路(水泥路)。

计划安排资金24000万元,其中: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10800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13200万元。

(2)通村公路。

计划安排资金20695万元,其中: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9500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11195万元。

(3)乡镇客运站点。

计划安排资金475万元,其中: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275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200万元。

(八)环境治理工程

1、工作目标

(1)三江流域污染治理。

挂牌限期治理10户工业企业;挂牌限期治理4户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完成13处城市饮用水源地整治(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

建设1个大中型养殖场沼气示范工程(责任单位:

市沼气办)。

(2)省级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

继续开展15个省级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带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

(责任单位:

市建设局)

(3)重大地质灾害治理。

组织实施30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责任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

(4)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及标准粮田建设。

改造中低产田7.87万亩(责任单位:

市农发办)。

金土地工程:

整理土地3.97万亩,新增耕地0.36万亩,建成高产稳产基本农田2.38万亩(责任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

建设标准粮田1.7万亩(责任单位:

市农业局)。

(5)水土保持: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4平方公里。

(责任单位:

市水务局)

(6)林业工程。

实施森林管护1540万亩,建设公益林5.3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61.75万亩;完成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任务待国家计划下达后分解;保护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330万亩。

(责任单位:

市林业局)

(7)新(改)建城区农贸市场。

新(改)建城区农贸市场5个。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

(8)市政工程。

城区交通堵点、雨污提升站及零星排水工程改造,涪城路、安昌路人行天桥建设,南塔一号路、圣水中路、龙须沟路东段、高水路、时代大厦一、二、三号道路、圣水南街西段、南河人行天桥、雅兴花园南侧道路等城区小街小巷提升改造,三汇路立交桥防噪音墙工程,跨安昌河人行景观桥工程,城区无灯道路路灯安装,新、改建城市公厕10座。

(责任单位:

市建设局)

2、资金保障

(1)三江流域污染治理。

市安排60万元。

(2)大中型养殖场沼气示范工程。

争取中央支持100万元。

(3)省级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

计划安排资金400万元,其中: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180万元,市安排85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135万元。

(4)重大地质灾害治理。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36540万元。

(5)改造中低产田。

计划安排资金5623万元,其中:

争取中央和省支持5159万元,市安排300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164万元。

(6)实施金土地工程。

争取省支持3700万元。

(7)水保工程:

计划安排资金1536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支持1442万元,市安排43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51万元。

(8)林业工程。

建设公益林:

计划争取中央和省支持300万元;森林管护:

计划安排资金3394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支持3394万元;巩固退耕还林:

计划安排资金12617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支持12493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124万元;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

计划争取国家支持300万元。

(9)新(改)建城区农贸市场。

计划安排资金60万元,其中:

市安排30万元,县市区、园区安排30万元。

(10)市政工程。

灾后重建统筹安排。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去年我市克服“5·12”大地震等多重自然灾害造成的巨大困难,全力实施“八项民生工程”,使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工作成效显著,民生工程已深入人心,广大群众更是高度关注并强烈期盼加大工作力度。

各级党政要更加深刻理解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越是困难的时候,越要关注民生,越要促进社会稳定。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工作要求,切实把实施“八项民生工程”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作为灾后重建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民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建设规划、项目安排、财力分配、组织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保障民生工程的工作推进和组织实施。

(二)落实责任,明确任务

市委、市政府是全市实施“八项民生工程”的责任主体,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市民生工委、管委会负责民生工程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方案制定、检查督促和目标考核工作,是直接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民生工程各项目标由市民生工委办汇同市目标督查办分解下达,并抓好日常工作。

市级部门是实施民生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年度工作目标、实施方案、监管督导等工作,多个部门承担的项目由第一责任部门牵头做好信息收集、资金协调、检查督导等工作。

各地党委和政府是本地实施民生工程的直接主体和实施主体,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制定方案、分解目标、检查督促、目标考核等工作,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资金落实、推进有序,保证工作落实。

2008年因地震未完成任务的项目,要继续做好工作实现目标任务。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灾后重建是今年民生工作的重点,也是“八项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中央和省赋予我市特殊优惠的灾后重建政策与长期普惠的民生政策结合起来,切实把灾后重建项目纳入“八项民生工程”实施。

要把就业创业工作作为实施民生工作的根本任务来抓,今年尤其要抓好全民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抓好返乡农民工、下岗职工、青年大学生、城乡妇女、复员退伍军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的创业扶助工作,积极借鉴“YBC”模式整合社会资源,推进灾后就业创业工作。

要结合各地实际,把群众反应强烈、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纳入“八项民生工程”,千方百计想办法挖潜力,促使问题解决。

各级民生工委、管委在工作推进中,要坚持考核项目目标的实物工作量,把跟踪督促资金落实作为工作重点,协调解决好民生工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省目标任务,千方百计完成市目标。

(四)创新机制,加大投入

各级民生工委和牵头责任部门要做好民生工程的统筹规划、资金保障、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

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构建“四大投融资平台”的重大决策,科学合理地筹措和组织民生工程资金投入,拓宽资金来源,增加财政投入,落实配套资金。

要建立稳定的政府投入机制,保证民生项目支出,使有限的财政资金成为盘活存量,扩大增量的“催化剂”。

要充分动员社会力量,激发群众积极性,发挥好群众和企业投入的主体作用。

要用好用足灾后重建政策,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保证民生工程项目更多地占有国家投入的份额。

四个极重灾县市要积极争取援建省支持,把民生工程项目作为争取支持的工作平台。

要用市场机制的办法,把好项目拿出来吸引社会投资,弥补财政资金不足。

要严格执行组织群众投入的有关政策,既要发挥群众建设民生工程的积极作用,又要杜绝违反政策,加重群众负担的现象,使民生工程的实施形成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氛围。

(五)扩大宣传,强化管理

继续扩大对“八项民生工程”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新闻单位要开设民生工程专题或专栏,及时宣传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意义、具体举措和典型经验,对在灾后重建推动民生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要重点报道,正面宣传我市灾后重建和民生工作。

要利用会议座谈、印发资料、橱窗板报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民生工作,让群众更多地了解民生工程的内容和政策,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承诺兑现,取信于民。

要坚持民生工程目标考核体系,加强目标监控和督查督办,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逗硬实行“一票否决”,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虚报浮夸的要通报批评,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要按季通报“八项民生工程”进度情况,并在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要坚持对民生工程资金保障情况的专项督查和报告制度。

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抓好资金使用的监管和重点项目审计工作,确保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好、建设好、使用好、群众反应好”,使党和政府的温暖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中共绵阳市委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09年4月2日

 

主题词:

民生工程实施意见

中共绵阳市委

绵阳市人民政府

目标督查办公室文件

 

绵目督办发〔2009〕9号

 

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

关于下达2009年“八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

科技城党工委、管委会,重建委,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八项民生工程”的实施意见》(绵委发〔2009〕9号),现将我市2009年“八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下达各地,请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

附:

2009年实施“八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2009年4月9日

附:

2009年实施“八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一)

地区

就业促进工程

就业和再就业(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人数(人)

加强农民工培训(人)

城镇新增就业

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

合计

在岗

培训

百万农民工技能提升工程培训

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万人次)

 

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

小计

品牌

培训

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

扶贫

培训

新型农民培训

涪城区

(含经开区)

7550

3330

830

4.1

55

17600

12600

5000

1500

2500

300

2200

5

游仙区

4040

1500

400

4.1

40

10400

6000

440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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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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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江油市

6880

3200

800

4.1

55

2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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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三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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