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桩工程量计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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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桩工程量计算
送桩工程量计算
送桩工程量,按送桩长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送桩长度可按桩顶面至打桩架底的高度计算,也可按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的高度计算。
在工程量计算时,应在打桩综合基价设置条件和换算条件的基础上,再考虑其送桩长度条件,分别列项计算。
即,打桩执行不同综合基价子目(或换后综合基价子目)的桩,即使其送桩长度相同,也不能将工程量合并为一项;打桩执行相同综合基价子目(或换后综合基价子目)的桩,也会由于其送桩长度不同,需执行不同的送桩综合基价修正系数,而分别列项计算各自的工程量。
四、单位工程的工程量在表2-3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定额项目乘系数1.25计算。
表2-3 小型单位工程的工程量表
项 目
单位工程的
工程量
项 目
单位工程的
工程量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150m3
振冲碎石桩
100m3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
50m3
灰土挤密桩
60m3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60m3
旋挖法混凝土桩
100m3
沉管灌注砂石
(碎石、砂)桩
60m3
深层搅拌加固地基
100m3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100m3
旋喷桩
100m3
钢板桩
50t
人工挖孔桩
100m3
五、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系数2.0计算。
六、打桩、沉管、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桩边长)的,按相应定额项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计算。
七、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八、在坡度大于15°地面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九、在基坑内(基坑深度超过1.5m)打桩或在地面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超过1m)桩,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十、各种灌注桩的材料用量中,已包括表2-4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砂石桩材料用量中还包括了砂石级配密实系数。
表2-4 灌注桩材料充盈系数、材料损耗表
项 目
充盈系数
损耗率(%)
级配密实系数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单桩)
1.05
2.00
—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复桩)
1.00
2.00
—
夯扩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1.05
2.00
—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1.10
2.00
—
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
1.00
2.00
—
沉管灌注砂石桩
1.15
2.00
1.334
十一、因设计修改要在桩间补桩或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十二、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串桶等属于周转使用的材料。
十三、本章定额打桩机的类别、规格,除定额注明外,执行中不予换算。
打桩机及为打桩机配套的施工机械的场外运输费和组装、拆卸费,另按实际进场的机械类别、规格计算。
十四、本章定额不包括桩的静荷载试桩、动测费,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五、电焊接桩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用量乘系数1.06调整,其他不变。
十六、设计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砂石级配和水泥掺入比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要求调整,其他不变。
十七、地基强夯按100m225个夯点编制,夯点布置不同时按比例换算。
强夯施工中需用外来土(石)填夯坑时,其土(石)回填应按有关定额执行。
强夯定额项目不包括强夯前的试夯工作,设计要求试夯,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桩
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⑴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管桩的空心部分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另行计算。
⑵送桩:
以送桩长度(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另加50cm)乘以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2.方桩、管桩接桩:
按接头数以“个”计算。
3.灌注混凝土桩:
⑴沉管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虚体积)加50cm,乘以标准管的外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⑵复打沉管灌注混凝土桩,按单打体积乘以复打次数以“m3”计算。
⑶夯扩沉管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虚体积)加50cm乘以标准管的外径截面面积,再加投料长度乘以标准管内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⑷长螺旋或旋挖法钻孔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以螺旋外径或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⑸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①钻土孔与钻岩孔分别计算,钻土孔以地面至岩石表面之间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钻岩孔以入岩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②混凝土桩身,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③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孔体积,以“m3”计算。
⑹人工挖孔桩
①挖坑井土方和坑井石方分别计算。
挖坑井土方按图示尺寸从井口顶面至岩石表面,以“m3”计算;挖坑井石方按图示尺寸从岩石表面至桩底,以“m3”计算。
②护壁按图示尺寸以井口顶面至扩大头处(或桩底)以“m3”计算。
③桩身混凝土按图示尺寸从桩顶至桩底加50cm以“m3”计算。
三、地基与边坡处理
1.地下连续墙:
(1)导墙开挖按设计长度乘开挖宽度及深度,以“m3”计算。
导墙浇注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连续墙挖槽按设计深度加50cm乘以设计长度及墙厚以“m3”计算。
泥浆外运量按成槽工程量,以“m3”计算。
(3)连续墙混凝土浇注按设计深度加50cm乘以设计长度及墙厚以“m3”计算。
(4)清底置换、接头管,按分段施工的槽壁单元以“段”计算。
2.振冲碎石桩,按设计桩长加25cm,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
3.压密注浆钻孔按设计深度以“m”计算,注浆按下列规定,以“m3”计算:
(1)设计图示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图注体积计算。
(2)设计图示以布点形式图示加固范围的,则以两孔间距作为扩散直径,乘以布点连线长度,加1个扩散直径,以“m3”计算(如是闭合布点,则不需要增加扩散直径)。
(3)设计图示注浆点在钻孔桩或挖孔桩之间,按两孔间距作为扩散直径,以圆柱体体积计算。
4.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m2”计算。
5.锚杆支护,锚杆和土钉的钻孔注浆按设计图示和孔径以“延长米”计算。
6.土钉支护:
(1)土钉锚杆按设计图示以“t”计算。
(2)喷射混凝土护坡按设计图示以“m2”计算。
7.打(拔)钢板桩,按设计长度以“根”计算。
四、基础垫层
基础垫层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外墙基础垫层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基础垫层长度按内墙基础垫层净长计算。
A.1土石方工程
1.0.1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石方工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计价规范》表A1.4-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9.地下室人工挖土深度超过1.5m时,按表二增加工日。
表二地下室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
┏━━━━┯━━━┯━━━┯━━━┯━━━┯━━━┯━━━━┯━━━┯━━━┯━━━┓
┃深度(以内)│2m│4m│6m│8m│10m│12m│14m│16m│18m┃
┠────┼───┼───┼───┼───┼───┼───┼───┼───┼───┨
┃工日/100m3│2.50│7.92│11.77│15.62│19.48│23.33│27.18│31.03│34.88┃
┗━━━━┷━━━┷━━━┷━━━┷━━━┷━━━┷━━━━┷━━━┷━━━┷━━━┛
10截(凿)桩头:
1)人工凿桩头在编制预算时(设计图纸有特殊要求除外),其长度从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至桩承台底以上100mm;结算时按实调整。
凿灌注桩、钻(冲)孔桩的工程量,按凿桩头长度乘桩设计截面面积乘1.2计算。
凿人工挖孔桩护壁的工程量应扣除桩芯体积计算。
2)机械切割预制桩桩头按桩头个数计算。
11管沟土方以管井(包管沟)最大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挖土深夜(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至沟底或垫层底高度)以体积计算。
1.0.3石方工程
1开凿岩石,区别石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沟槽,基坑与平基的划分按土方工程的划分规定执行。
2爆破岩石,区别石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管沟石方按管沟土方的规定计算。
1.0.4人工挖孔桩挖土(石)方工程
1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含护壁)以体积计算。
2挖淤泥、流砂层按该层实际厚度乘以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3扩大头预算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结算按实际体积计算。
1.0.5土(石)方回填工程
1土石方回填按以下规定以体积计算:
1)场地回填:
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
2)室内回填:
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
3)基础回填:
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4)管沟回填:
以挖方体积减去管沟及基础所占体积计算。
2余土或取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余土或取土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须取土体积。
1.0.6土(石)方运输工程
1推土机推土堆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方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石方的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4垂直运土运距折合水平运距7倍计算。
1.0.7其他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1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如需按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应按表三计算。
表三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
┃天然密实度体积│虚方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
┠───────┼────┼─────┼────┨
┃1.00│1.30│0.87│1.08┃
┃0.77│1.00│0.67│0.83┃
┃1.15│1.49│1.00│1.24┃
┃0.93│1.20│0.81│1.00┃
┗━━━━━━━┷━━━━┷━━━━━┷━━━━┛
2桩间土方以图示外形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的桩或类似尺寸障碍物所占体积。
A.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2.0.1预制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如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2.0.2接桩:
电焊接桩按设计图示规定以接头数量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截面以面积计算。
2.0.3送桩:
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以体积计算(即打桩机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
有计算送桩的打、压桩项目,子目桩消耗量103.8m改为101m。
2.0.4打钢管灌注混凝土土桩、夯扩桩按桩长乘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0.5钻(冲)孔桩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0.6泥浆运输工程量:
按钻(冲)孔桩或地下连续墙的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2.0.7人工挖桩护壁工程量:
1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扩大头预算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结算按实际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2.0.8钢桩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0.9压力灌浆微型桩按设计区分不同直径按主杆桩体长度计算。
2.0.10打灌注砂桩、砂石桩工程量,按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