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4镇江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标准及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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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镇江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标准及细则

镇江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标准及细则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要点

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

标准分值

得分

备注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

餐饮服务许可基础档案

餐饮服务许可基础档案完整、规范;

查阅基础台帐资料,要求按餐饮经营类别提供,电子档案和文本档案齐全,台帐目录清楚、数据准确。

无电子档案或台帐不清楚扣1分;

查阅10份许可基础档案,其中社会餐饮5个,学校食堂3个,企业食堂1个,机关食堂1个。

一份档案不规范扣0.5分。

随机抽查10个监管单位,一个不在基础台帐中扣0.5分。

5

 

 

许可质量

发证条件符合率≥85%。

现场随机抽查监管单位10个(社会餐饮5个,学校食堂3个,企业食堂1个,机关食堂1个),要求条件符合率≥85%,每下降5%,扣0.5分(许可标准按照许可审查规范的标准执行)。

5

 

 

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

①监管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98%;

②无超许可类别经营行为;

随机抽查监管的有固定场所的餐饮服务单位10个(社会餐饮5个,学校食堂3个,企业食堂1个,机关食堂1个),有效许可证持证率每下降1%扣1分,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如无监督意见书留档视同无证单位;有超许可类别经营行为,每查出1户扣0.5分。

5

 

 

日常监督

健康证持有率、六病调离率

①健康证持有率≥90%,农村地区≥80%;②六病调离率100%.

现场随机抽查监管的餐饮服务单位10个(社会餐饮5个,学校食堂3个,企业食堂1个,机关食堂1个),健康证每下降1%扣0.5分;六病调离率每下降1%扣1分。

5

 

 

监督覆盖率

城区指标:

全年总监管覆盖率为≥100%。

其中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200%。

农村指标按城区指标减半。

查资料。

以现场工作的年审、分级、意见书、案卷、抽检记录、专项检查表等书面材料为准,文书总数少于单位数的30%不得分,30%-50%之间的每少5%扣1分。

现场随机抽查监管餐饮单位10个(社会餐饮5个,学校食堂3个,企业食堂1个,机关食堂1个),一个单位未覆盖扣0.5分。

5

 

 

现场卫生监督质量

按照《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评分表》考核

随机抽查监管餐饮单位、学校食堂10个,按照《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评分表》考核后计分。

总分每少10分扣0.1分

5

 

 

监测工作

制定本级抽检计划,全面完成上级布置及本级组织开展的抽检任务。

1、查阅省、市下达抽检任务的完成情况。

2、查阅是否制定本级抽检计划,并根据经费拨付情况相对应实施完成。

缺1项扣0.5分。

4

管理相对人培训

开展被监管单位管理者相关知识和法制培训,培训覆盖率达监管单位数的70%。

查资料,以会议签到簿为依据,每下降1%扣0.5分。

4

 

专项工作

餐饮业专项整治

巩固餐饮业专项整治成果,全面开展国家、省、市部署的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①餐饮单位、食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索证制度单位达100%,有进货台帐;

②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单位达100%。

随机抽查监管餐饮单位10个,每单位每1小项不合格扣0.05分。

5

 

量化分级管理

继续推进餐饮业(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餐饮业量化分级率≥90%;

全年创A级单位完成不低于2010年数。

查量化分级推进计划、方案、总结,随机抽查10个餐饮单位。

量化分级率每下降1%扣1分;

创A任务未达到的,每少1个扣1分。

5

 

 

学校食品安全

继续开展学校食堂达标建设活动,全年争创A级学校食堂,任务完成不低于2010年数。

查学校食堂达标建设推进计划、方案、总结,随机抽查10个学校食堂。

量化分级率每下降1%扣1分;

创A任务未达到的,每少1个扣1分。

5

 

行政处罚

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1全年办结行政处罚案件不少于监管单位的5%

②一般程序案件占食品类处罚文书的总数比重≥20%。

③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处罚裁量适当。

查执法文书及案卷,每下降1%扣1分。

随机抽查10份案卷,每份案卷存在案卷证据不充分、自由裁量失当、主体认定不清等情况各扣0.5分,适用法律错误、程序不合法各扣1分。

有一起行政处罚复议改变或撤销处罚决定的扣5分。

扣完即止。

有一起案件因执法不当导致败诉的此项不得分。

15

 

应急处置

重大活动保障

有重大活动保障方案并按照方案实施,对上级下达的保障工作要求,及时到位,确保不发生食品卫生监管责任事故。

有工作记录。

查阅方案和记录。

保障工作不到位,发生监管责任事故,不得分;保障无方案扣1分,无记录一次扣1分;记录存在不合理缺项的,1项扣0.1分。

5

 

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确保不发生直管单位重大监管责任事故;对职权范围内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调查处理率达100%。

发生重大监管责任事故的,此项不得分;未及时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每次扣1分.

5

 

 

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处理

A、建立举报投诉受理制度;

B、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或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布;

C、及时处理举报投诉,并给予答复;

D、按时完成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及上报工作。

1、无制度扣2分;无工作流程扣1分

2、无投诉记录或记录未档案化管理扣1分;

3、未及时处理举报投诉的,每件扣1分;

4、未及时给予举报投诉人答复的,每件扣1分;

5、未按时完成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及上报,每件扣1分。

6、无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的扣1分。

8

 

 

示范工程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开展情况

各辖市区局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完成1条示范街或7家以上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未完成第1批创建任务的此项不得分(经市局初审合格达到创建工作标准的即视同完成)。

5

 

保化监管

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

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调查摸底工作,并建立基础档案

无基础档案此项不得分,查阅10份基础档案,缺项漏项的每一处扣0.1分。

4

 

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

及时做好专项整治及各类工作总结和相关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总结报告或报表缺一份扣0.5分,未按时上报一份扣0.1分。

5

 

附加分项

创新工作

在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推出创新举措,有方案、有成效。

每开展一项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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