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取仕的历史嬗变与现实观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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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取仕的历史嬗变与现实观照

科举取仕的历史嬗变与现实观照

作者:

杨朝仁

来源:

政治学研究

本站发布时间:

2007-5-2719:

58:

38

阅读量:

229次

内容提要:

科举取仕制度是自隋唐以来中国古代的一项选官制度。

纵观科举历史嬗变过程,辟析众说,本文认为科举“源于汉魏,肇基于隋,确立于唐”。

这项制度具有“贤能治国、为我所用,竞争公平、标准客观,立法保护、稳定连续”的合理性,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对西方文官制度也产生过影响,对我国当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公开选拔干部考试,仍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

科举制度;人事制度;任用制度;改革;中国

一、历史嬗变:

科举取仕的兴亡及原因

  科举取仕制度是我国古代延续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一种官吏选拔制度,绵延长达1300余年。

但是对科举制度的确立年代、其兴亡因缘与历史功过,学界则纷纭众说。

求诸历史,辟析众说,本文试图对科举制度的起始时代及兴亡原由提出自己的一孔之见。

  

(一)科举取仕制度的缘起、确立、兴盛与衰亡

  中国古代历史上完备成型的选官制度有三种:

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取仕制。

前两种制度的核心是举荐,而科举的核心是考试。

西汉初年,开始实行了“察举”、“征辟”制。

察举是由州、郡等地方长官在辖区内考察、举荐人才给中央政府;征辟则是由皇帝或地方长官直接进行征聘。

①西汉初年高祖皇帝颁诏天下,要求地方官吏“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率众为善,置以为三老”;②汉文帝也曾“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上亲策之”。

③汉代的察举和征辟比起先秦奴隶主贵族的世卿世禄制来说是一大进步,一些真正有才之士被举荐给中央政府并被授予官位,例如汉朝著名的政治家晁错就是被荐举为官的,“诏有司举贤良文学士,(晁)错在选中,上亲策诏之。

”④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曹丕称帝,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正式推行“九品中正制”:

在各州郡设立“中正”官,负责察访、评定本地士人,按其才德声望划为九品向吏部推荐为官。

九品中正制和察举制没有本质的区别,实行之初虽然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社会底层布衣寒士能得到举荐的毕竟少数,地方官僚在举官过程中的个人好恶和徇私舞弊之风日益严重,豪门世族把持着举荐门槛,被举荐者人身依附现象严重。

汉明帝曾怒斥“,今选举不实,邪佞未去,权门请托,残吏放手,百姓愁怨,情无告诉。

”⑤西晋诗人左思的诗句“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尚书刘毅的名句“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都形象地刻画出了当时的门阀社会状况。

⑥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也并非全凭举荐便可获得官职,有些官职人选经举荐后还要通过考试区分高下最后才确定,考试科目有对策、射策、策试等,这种举荐为主、辅以考试的做法,是为后来科举考试的渊源。

隋朝统一中国后,随着世家大族的没落和寒门地主势力的日益上升,九品中正制的流弊越来越妨碍了隋皇权统一专制的强化,于是隋文帝在开皇(581-600)年间以分科考试取代了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⑦所举科目二科、四科、十科不等,至“炀帝始建进士科”,⑧隋炀帝大业三年(606年)设置了明经、进士二科,以试策取仕。

进士科以文学与儒学为考试主要内容,成为后来唐、宋、明、清科举考试的主要科目,以致有人认为“科举制度从此开始了”。

⑨高祖李渊于公元618年灭隋建唐朝,武德四年(621年)诏令诸州学士以及早有明经、秀才、俊士、进士资格者,通过州、县地方预试,合格者每年十月赴朝庭应试。

⑩次年(622年)的选举诏书指出,分科举荐往往“举非其人,滥居班秩”,故而指示,布衣寒士得不到举荐者可以“投牒自应”“,自举”“、自进”。

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明文规定投身仕途的考试不再需要官府举荐的制度。

  唐除了继承隋分科举人的制度外,还制定了地方、中央二级考试,定期进行,自由报考,以考试结果定去留等制度。

唐代的考试主要有常科和制科,另有武举等衍生形式。

常科每年分科定期举行,制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

常科的考生可以是中央和地方学校的学生,也可以是社会上学业有成的人,制科的考生可以是常科及第的人,也可是庶民寒士。

  常科的科目多达十几科,众科之中以进士科最贵。

常科考试意味着科举取仕成为长期化的国家选官制度,唐朝仅进士科及第者就达六千人以上,占唐代最杰出的历史人物很大一部分。

这说明科举制在唐代的太平盛世中得到了相当的发育。

  宋朝吸取了晚唐、五代武官骄横跋扈、篡逆相继的教训,全面推崇孔孟儒学,提倡文官治国,对科举极为重视。

宋太祖曾说“,昔者,科名多为势家所取,朕亲临试,尽革其弊矣。

”宋对科举进行了一系列的发展和变革,确立了三级考试制度(即各州主持的取解试、礼部主持的省试以及皇帝主持的殿试),还不断完善了科举考试的内容和形式,为宋王朝选拔了大批俊才,如范仲淹、欧阳修、包拯、司马光、王安石、苏轼、苏辙、晏殊、柳永、黄庭坚、秦观、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沈括等重要历史人物,都是科举出身。

元朝的统治者以蒙古贵族为主,用吏制度民族色彩极浓,倚重蒙古贵族和军功吏才,科举制几经波折勉强设立,但始终处于衰落过程。

明朝是通过元末农民大起义建立的政权,明太祖朱元璋深知地主阶级和知识分子对政权的重要性,洪武三年(1370年)诏告天下:

“朕将亲策于庭,第其高下而任之以官,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非科举者毋得与官。

”可见对科举重视的程度。

明发展完善了宋科举的三级考试和武举制度,还大力兴办各级学校,建立与科举制相适应的学校制度,是中国教育史和政治发展史上的大事。

科举在明不断兴盛,达到了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

但是到了明末,开始出现对科举考试内容和文体过分雕琢、抑本求末的颓风。

清兵入关以后,满洲贵族为了笼络知识分子和消除汉人的反清情绪,保留了科举制度。

然而随着封建制度的不断没落,明末科举的颓风在清代越刮越盛,科举制度也开始走向下坡路,八股形式导致思想僵化和愚昧落后,终于使科举走向了历史的边缘。

清朝末年,在中国资产阶级“兴学校、废科举”的舆论压力下,慈禧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七月宣布:

“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

”延续了1300年的科举取仕制度正式废止。

  科举取仕制度起始时代一直是学术界长期争论的问题。

学界关于科举制起始时代大致有6种说法,即汉、南北朝、隋开皇、隋大业、唐、宋,各种说法前后时间相差超过千年。

本文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有三点应引起注意:

  第一,要把制度和萌芽现象区分开。

关于科举起始时代问题是把科举作为一种制度而不是作为一种现象来进行讨论的,如果说分科举人、辅以考试已经在汉朝的察举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中出现,那么最早源头甚至可追溯到春秋战国时代的“举贤才”“因能而授官”现象。

考试在汉、魏晋南北朝只是推荐的辅助手段,而不是选官的主要手段。

所以,只能说汉、魏晋南北朝出现了科举的萌芽现象而尚未建立起科举取仕制度。

  第二,要从科举制度的本质特征、核心内容全面整体地把握,而不是凭部分和枝节来判断科举制度的起始时代。

科举制度与之前的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的本质区别在于它是以考试而不是以推荐作为选官标准,它的核心内容是分科考试、定期进行、自由报考、考试结果定去留。

隋用“分科举人”取代了九品中正制,“科举”的名称从“分科举人”而得,隋开设的进士科成为后来历代科举的主要考试科目,影响甚大,可以说隋奠定了科举制度的基础。

但隋短暂的三十来年江山只进行过三次分科考试,科举制的其它特征也未具备,科举取仕在隋也未能成为一种制度。

  第三,要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把握,而不能机械地把某时间确定为科举取仕制度的开始之日。

任何一项社会制度的产生都是一个历史演进的过程,科举制度也是这样,它在两汉、魏晋南北朝就有了萌芽,到隋奠定了基础。

唐武德四年、五年两次诏令天下:

经地方考试合格者每年十月进京应试,平民可自由报考。

此时,科举的根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已基本具备,可以说是科举历史演进过程中由量变发生了质变。

宋以后历代科举得到继续发展,但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与唐科举变化不大。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认为:

科举取仕制度源于汉魏的察举制与九品中正制,肇基于隋,确立于唐。

此制后历经唐、宋衍变,极盛于明,瓜瓞绵绵,几度衰落繁荣,明末开始衰败,及至清末被废止。

  

(二)科举取仕制度衰亡的原因分析

  中国历史上延续了1300年一直成为封建社会政治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科举取仕制度,在清末终被废除,究其因缘,学界见仁见智。

多数学者认为,科举衰亡原因在于它已成为历史前进的羁绊,科举八股文的迂腐和对思想的桎梏,足以证明这种制度的腐朽。

但是,科举“失之华夏”却“得之四夷”,欧美国家巧妙地借鉴了科举考试选官的思想精华,建立了现代文官制度并得以发育传播。

由此可见,科举衰亡不在于考试选取官吏这种形式本身,而是另有原由。

笔者认为其衰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

  第一,考试内容僵化不变。

科举制度作为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要服从于封建政治统治的需要。

儒家学说一直被历代封建王朝统治阶级奉为修身治国的经典理论,所以始终在科举考试中处于中心地位。

从唐代开始,贴经、经义、墨义等儒家经文考试就是科举的主要考试内容。

宋朝科举考试的内容经过变革,经义成绩几乎成为决定考生是否被录用的最终根据。

明末和清的科举,更是发展到几乎就是考对经义的记背,达到了“非圣人之言不言,非经中之语不用”的地步,考试题目主要摘自《四书》,答卷所论,必须根据朱熹的《四书集成》等书中内容,不许自由发挥,所以明末和清科举选拔出来的官吏除了成为封建君主的驯服工具,鲜有成就者。

科举考试内容僵化和封闭,有利于封建王朝统治者培养、选拔出驯服、愚忠的官吏,但与社会历史发展所要求的开放、革新精神是格格不入的,被历史所抛弃是其必然的结局。

  第二,考试文体形式走向极端。

明末和清,科举考试的文体形式演化成为八股文,“破题、承题、起讲、领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成为考试文体的定制,非八股文章一概不录。

在清乾隆年间,纪晓岚奉旨编纂《四库全书》时,就把八股文作为“士林之标准”,而其他的文体文本,则被斥为“一切支离幻渺之说,咸斥不录”。

l{清科举甚至书法不佳者纵有惊世才华也不能录取,道光年间著名文学家、思想家龚自珍在殿试、朝考两次答卷都压倒众人,“阅卷诸公皆大惊。

而卒因楷法不中程,不列优等。

”僵化的八股文形式强化了对考生的限制,要想进入仕途就只有死背四书五经,严重禁锢了考生的知识和思想。

使这种本来极富生命力的考试制度最终沦落为除了能够为读书人提供当官的机会外,对社会发展已无积极作用。

  第三,监督机制不健全舞弊成风。

“十年窗下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科举作为成名登科的唯一途径,一旦及第,则山川变色,天地为宽,引得不少人敢于科场作弊,冒险一搏。

  明清科场舞弊现象日益严重,形式五花八门,有怀挟、传递、冒考、窜换、冒籍、关节等,尤其是关节之弊已超出科场范围,成为社会流弊。

由于封建王朝的专制集权管理而无法建立起有效、民主的监督机制,所以尽管明清统治者对科场舞弊者处以的酷刑令人怵目惊心,舞弊之风却越禁越盛,也就不足为奇了。

明清的科举已腐败透顶,或庙堂之高,或江湖之远,对科举都已失去了信心。

一种制度的社会基础到了如此地步,离崩溃也就不远了。

  第四,不能适应历史潮流进行自身改革。

科举考试是为封建制度的完善和发展而建立的官吏选拔制度,它不可能超越封建专制制度的束缚,因而它必然包含着保守、封闭、僵化、驯服、官本位等消极因素。

当封建社会处于上升发展时期,这些消极因素往往处于不明显的潜伏阶段;而当封建制度本身到了没落衰败时期,这些消极因素就越来越显示出它的破坏力。

由此而论,考试作为选拔官吏的一种手段和制度本身并无过错,科举制度衰亡的根本原因在于,当它处于封建制度日薄西山、维新思潮汹涌澎湃之时,仍未能顺应历史潮流的发展而铲除腐败、吐故纳新、不断进行自身改革,所以最终被历史浪潮所湮没。

二、理性思考:

科举取仕的合理要素

  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看问题,任何事物都有其一分为二的特性。

科举取仕制度对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发展、官吏体制的建设、教育的发展和人才的培养,都曾经发挥过较大作用。

时至今日,它的影响也仍然存在。

这就意味着,科举的形式确实有不少值得我们今天借鉴的东西。

由此看来,对它进行理论思考,追析其历史价值,挖掘其合理因素,就显得非常必要。

  

(一)科举取仕制度的合理要素

   德国先哲黑格尔有过一句名言,“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合理的都是存在的”。

科举的千年存在,证明了它有着一些的合理因素,而如何挖掘出其中有益部分,就有一个标准的问题。

毫无疑问,科举的合理要素与科举制度的内容、形式、特征有关,但并非科举制度的内容、形式和特征就都是它的合理要素。

所谓合理要素应该是科举制度中最有生命力的重要因素,它不会因帝王的更替和好恶而改变它的色彩,不会因时代的变迁而磨灭它的光芒。

据此,笔者认为科举的合理性是“贤能治国、为我所用;竞争公平、标准客观;立法保障、稳定连续。

”具体论述如下:

  第一,“贤能治国、为我所用”。

选用什么样的人治理国家直接关系到国家政权的稳固,历来是最高统治者首要考虑的问题。

科举制度出现之前,历代官场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官位世袭使无能之辈充斥官场,吏治腐败,社会停滞不前,甚至导致政权崩溃。

春秋时代,先秦儒家曾提出“贤能治国”思想,但缺乏一种社会机制去推行。

科举将“学”与“官”通过考试巧妙地结合起来,从而形成了要入仕登科就必须读书的良好社会风气,使“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的儒家治国思想通过制度化变成了现实。

科举制度还在选才目的、考试内容、录取标准等诸多方面强烈地体现了“为我所用”的核心思想。

这个“我”就是国家政权的统治者。

科举分设了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书、明算、明字等10多个科目,要考贴经、策问、诗赋、杂文、经义、墨义等不同类项,尽管名目繁多,但科举考试的一切,始终围绕儒家经典理论这个核心进行,为什么呢?

因为儒家学说是封建王朝治国的理论依据,它是“为我所用”的“主心骨”。

当然,历代统治阶级通过考试选官所要达到“为我所用”的目的,最终是为了更好地统治、镇压人民以巩固本身的封建政权。

但如果撇开时代和阶级的因素,单就考试选拔与国家政权关系、考生知识结构和政治思想与国家政权需要之间关系的角度而言,不能不说科举设置的选官形式和考试内容是有一定道理的。

不但在古代中国,就是从中国科举制脱胎而来的现代西方文官制度,也是通过贤能治国、考试选才去为“我”服务,以达到稳固政权、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目的。

从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角度来看,这证明了“贤能治国、为我所用”思想的合理性和生命力。

  第二,“竞争公平、标准客观”。

中国古代社会人身依附现象严重,国家选拔人才始终被人与人之间的经济、权力、宗族关系所羁绊,任何一种选官制度都不可能摆脱权贵把持、徇私舞弊的通病,但是相比较而言,科举取仕制度比察举制、九品中正制要公平合理得多。

科举竞争的公平性主要体现在报考公平、录用公平两个方面。

科举实行“投牒自进,按科应试,共同竞争,试后有黜落,中试才举用之”,使得在历代社会最关注的在“谁有资格做官”的重大问题上,一定程度上做到了不问士人的出身门第,人人平等。

而以考试成绩为依据,“一切以程文为去留”的做法,特别强调了录取标准的客观性和规范性,使得这一制度多少能堵塞主观随意、任人唯亲的漏洞,比较有效地避免权贵者对制度的干扰。

  第三,“立法保护、稳定连续”。

一种社会制度只有保证它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才能够真正发挥出它的作用。

封建专制社会主要弊病之一就是皇帝主宰一切,皇帝可以凭个人一时喜怒对规章制度朝令夕改。

科举取仕制度虽然有时也难免遭此不测,但总的来说还是比较稳定,连续地得到了推行。

比如明太祖朱元璋,曾经一度“罢科举不用”,恢复荐举制时达10年,但后来发觉还是科举比举荐更好,于是复设“科举之式,命礼部颁行各省,后遂以为永制”。

历代科举的主要规章制度,都是由皇帝通过诏告形式颁布的,皇帝的诏告就是法,这就使科举得到了立法的保护。

尽管历代科举的规章程文有这样那样的变动,但它的核心制度,比如“自由报考、定期举行、三级考试、以考试结果定去留”等,却没有发生过根本的变化。

  在中国古代,很少有一种制度能够象科举取仕那样一直稳定连续地坚持下来。

科举取仕制正是由于有了“立法保护”和坚持了“稳定连续”性,才能使它对推动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这也是它的合理性之价值所在。

  

(二)科举取仕制度的历史价值

  科举取仕对古今中外影响之大,波及领域之广,很难完整详尽地对它进行评价,所以它的千秋功过,一直是学界长期纷争难以了断的公案。

笔者认为,如果从宏观角度着眼,举其大要,这项制度有三大历史价值。

  历史价值之一:

促使中国建立了世界上最早、比较完善的文官治国政治制度。

衡量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文明、进步的主要标准,不能仅仅看表面拥有的财富,更不能仅仅看炫耀的武力,而是要看它的治国根本制度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历史舞台上,贵族政治由世卿世禄的贵族把持国家权力,昏庸无能、骄奢淫逸之辈占居社会要害职位;武人政治是按军功论赏,不管懂不懂治国之道,军功高则官阶高、权力大;宗教政治则是靠虚幻、神秘的意识形态去愚弄人民以统治社会,与现实世界相逆相悖。

治理国家是最大的学问,只有忠于职守、文化素质高、精通社会管理的官员才能胜任,文官政治是人类社会历史总的发展趋势。

中国古代的文官政治是随着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取仕制的演变发展而成熟的,北宋(960年起)基本建立了文官治国体制。

而在西方,15世纪前的英国、16世纪前的法国、17世纪前的德国,都未建立文官治国体制,统治国家的官员不是封建领主与贵族,就是教士。

中国的科举取仕制梳理了封建社会纷杂的政治体制,使得中央政府的官员机构设置严密,分工精细,层层节制,互相关联,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国家行政网络“,不仅那些除了收税和征战以外不知政治为何物的西方封建领主望尘莫及,连初期资本主义国家也有所不如。

”文官政治冲破了官吏任用的垄断,加快了官吏的更新,提高了国家统治机器的效能,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历史价值之二,促进了学校教育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使中华传统文化得以完整延传,造就出无数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和其它领域的学问家。

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学校教育渊源可追溯到公元前夏商周时代,当时学校雏型四种“,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

但是,古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则是随着科举制度确立和兴盛而形成的。

教育界有观点认为“,科举考试是学校教育的指挥棒,学校教育是科举考试的附庸。

从隋唐到清末,学校教育也日益发展,教育制度也愈益完善。

”这对封建社会的旧式教育来说有一定合理性。

隋朝的学校教育开始兴盛“,炀帝即位,复开庠序,国子、郡县之学,盛于开皇之初。

”在科举制度确立和兴盛的唐、宋以后,学校教育随之发达,教育逐渐系统化,并深入乡里庶人。

唐朝的中央学校有“国子、太学、广文、四门、律、书、算”七种,前四种为官员子弟就读,后三种是专科学校供庶人就读;地方办学更是“天下州县,每一乡之内,里别各置学,仍择师资,令其教授其诸州乡贡。

”这时的学校教育制度比中古任何时代都完备,也远远超过同时代的欧洲学校教育。

宋代书院兴起,明清的官学国子监更是规模浩大,学规周密严格。

科举考试这根历史“指挥棒”,按“政府选官、学校育才”的旋律指挥着中国古代学校教育制度不断进化发展,使得中国古代的哲学、文学、史学和一些科学技术居于世界前列;使得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思想能够延绵不断完整保留下来,其精华部分成为中华文化的精神支柱,今人仍有幸吸吮到它的营养精华;它指挥着历代的知识分子寒窗苦读、奋发图强,其强音必定是历史人才的高峰点,如中唐与北宋的历史第一流人才很大一部分是进士出身,涌现人才的密度也是历史上的两个制高点。

  历史价值之三,对现代文官制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为世界文明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现代文官制度对提高政府效能的优越性已被世界各国所认同,目前世界各国所实行的文官制度,或是英式的直接翻版,或是从英国学过去的,以致许多西方学者误以为英国是文官制度的起源地。

然而仔细研究考证,在相当程度上与中国有关。

科举制西传比较大的影响有两次,“第一次是明末耶稣会士来华,归国后介绍中国的考试制度;第二次是鸦片战争前后,英国人把有关我国考试制度的文献资料,带回本国。

”从16世纪到19世纪末,西方国家仅以英文撰写或译成英文的关于科举制度的文章书籍就达70余种。

1870年,英国政府发布枢密院令,在仿效清政府科举考试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文官考试、录用等一系列详细规定,并开始实施,这是英国文官制度确立的主要标志。

可见,现代文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与中国科举取仕制度有着极大的关联。

孙中山先生在《五权宪法》的讲演中指出,“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

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

”m}西方学者罗纳德.S.苏也指出,“几乎所有的西方学者都没有注意到当今世界现存的高级公务员制度起源于中国这一个事实。

⋯⋯我们认为,中华帝国科举制度的知识,随着时间的推移得到传播并成为世界其他国家实施和发展行政精英制度的基础。

毫无疑问,美国公务员竞争考试的特点主要受英国影响,而英国公务员制度则来源于中国。

”如果把今天各国的种种考试制度与科举制度相比较,不难发现它们在不同的程度上都有着和科举制度千丝万缕的联系。

毫无疑问,现代文官制度、现代教育制度都从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中吸取了许多合理的成份,科举制度对世界文明做出的历史贡献不可磨灭。

三、现实观照:

科举取仕的启示

  科举取仕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选官制度。

选官制度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不同朝代、不同国度的选官制度都是为其阶级统治服务的,这一点无可置疑。

但是,就选官制度的形式与机制来说,则在科学性与效用性等方面存在许多相通之处,有许多可资借鉴。

我们今天回顾科举制的历史嬗变过程,目的之一就是要从中挖掘出有效的东西,为今日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尤其是为深化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服务。

因此,析辟科举取仕制度的合理要素和衰亡教训,古为今用,无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家干部人事制度必须随社会发展要求不断深化改革与发展

  国家政事,除了政治路线之外,莫大于官制,官员制度是国家统治机器最重要的组成部份。

毛泽东同志曾语重心长地指出: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

邓小平同志也说过,我们国家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不是四个现代化路线、方针对不对,而是缺少一大批实现这个路线、方针的人才。

道理很简单,任何事情都是人干的,没有大批的人才,我们的事业就不能成功。

江泽民在“七一”讲话中强调指出,中国能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强盛不衰,关键是看我们能不能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领导人才。

在此之前,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甚至把官员制度看得比法律还重要。

他说:

“国家除了官吏之外,还有什么重要呢?

其次就是法律。

”

  近代的政治家、思想家非常强调国家的官员制度必须与社会历史发展同步,不断进行变革。

近代著名思想家龚自珍提出了“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思想,试图倡导改变科举取仕的弊端,在选官过程中注重能力,注重绩效。

太平天国时期,在沿用科举制度的同时,改变了历来女子不能参加科举的旧制,首次设女科考试,“凡识字概令考试,以江宁人傅善祥为女状元,又女榜眼钟姓,女探花林姓”。

女子中举,这不能不说是我国选官制度史上的重大创举。

尽管由于时代的局限,这些变革是非根本性的,但是强调选官制度必须随着时势的发展而发展,则是其思想的共同特征。

  新中国建立后,对旧制度下的官僚制度进行了彻底革命,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的干部制度。

一大批经过革命战争考验和革命实践锻炼的优秀人才被选拔任命到各行各业的领导岗位上来,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和各项建设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应该说,这种干部选拔任命制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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