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土场勘察设计治理工程的技术概要修改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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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土场勘察设计治理工程的技术概要修改版

第一篇:

排土场勘察设计治理工程的技术概要

排土场勘察设计治理工程的技术概要

1、要尽量收集原始地质资料,并对其周边出露地层进行详细踏勘、槽探和钻探,推测基岩地质条件。

2、排土场的潜在失稳模式有四种:

排土本体近程滑动、沿原始山体表面滑坡、排土场基础山体滑坡、排土泥石流。

3、对本排土场及其周边区域土体与基岩的地形、地质结构、物质组成进行踏勘和槽探,获取排土场基岩地质结构信息;同时对类似排土场的稳定性状况进行资料调查,进行类比分析;开展坡面表层土体及堆积土体的大型力学试验获得其强度和变形参数。

4、泥石流是在大降雨期间,滑坡滑动时,土-石-水混合为一体形成浆状流体并顺坡流动的失稳现象。

目前还不清楚排土体是否满足泥石流发生条件,但如果排土体及其基础不产生大规模滑坡,则泥石流就难以发生。

因此,保持排土场和基础稳定是关键。

5、要依照《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2004.04)对排土场进行安全评价;

6、要依照《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GB50421-2007)进行治理设计;

7、进行稳定性计算时,要对堆置要素进行验算、评价,看其是否满足要求。

如堆置总高度、台阶高度、岩土自然安息角与边坡角。

最小平台宽度、有效容积、占地面积等。

看看这些指标是否超过规范要求;

8、排土场稳定性验算方法:

松散堆积体岩质边坡,采用折线滑动法验算;边坡稳定系数K取1.15-1.3,根据被保护对象的重要性而定。

9、勘察可采用综合勘探手段,钻探、物探、地质调查、堆积体力学试验,工程地质类比法等。

10、治理设计必须明确:

1)必须有可靠的基底承载力保证;

2)必须有可靠的截流、防洪、排水设施;

3)对于陡坡场地,必须采取坡脚防护和拦渣工程,防止水土流失;必要时设置抗滑挡墙、抗滑桩、抗滑跺;

4)对于地表水和地下水,可设置盲沟、透水管或涵洞。

5)设计可采用下部挡墙、上部护坡结合放坡。

并进行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排放;保护抗力部位:

如前缘支撑拱端、侧缘凸体和底界凹槽。

第二篇: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

工程名称:

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由承包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

_________

发包人:

_________

承包人:

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

_________

1.3 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号、日期:

_________

1.4 岩土工程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5 工程规模、特征:

_________

1.6 岩土工程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_________

1.7 承接方式:

_________

1.8 预计的岩土工程工作量:

_________

第二条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

┌──┬──────┬──┬────┬────┐

│序号│资料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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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第三条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

┌──┬──────────┬──┬────┬────┐

│序号│报告、成果、文件名称│数量│内容要求│交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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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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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条 工期

本岩土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为_________天。

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 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5.1 本岩土工程收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计取;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

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承包人另行议定。

5.2 本岩土工程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预算工程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费)。

5.3 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约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人预付(或支付)工程费,发包人不按时向承包人拨付工程费,从应拨付之日起承担应拨付工程费的滞纳金。

┌───────┬──────────────┬────────┐

│拨付工程费时间│占合同总额(工程进度)百分比│金额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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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

6.1 本岩土工程进行中,发包人对工程内容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发包人应在变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变更;承包人接通知后于_________天内,提出变更方案的文件资料,发包人收到该文件资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如不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变更文件资料自送达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顺延外,因变更导致承包人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6.2 变更后,工程费按如下方法(或标准)进行调整:

_________

第七条 发包人、承包人责任

7.1 发包人责任

7.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发包人提供上述资料、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人按合同规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重新确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

7.1.2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交付报告、成果、文件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计算加班费。

7.1.3 发包人应为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承包人临时设施费_________元。

7.1.4 开工前,发包人应办理完毕开工许可、工作场地使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障碍物清除等工作,及解决扰民和影响正常工作进行的有关问题,并承担费用;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工作现场地下已有埋藏物(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的资料及其具体位置分布图,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承包人在现场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作业时,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发包人应解决承包人工作现场的平整,道路通行和用水用电,并承担费用。

7.1.5 发包人应对工作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道、线路的保护负责,对承包人提出书面具体保护要求(措施),并承担费用。

7.1.6 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投标书、报告书、文件、设计成果、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泄露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承包人有权索赔。

7.1.7 本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责任。

7.2 承包人责任

7.2.1 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时间、数量向发包人交付报告、成果、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

7.2.2 承包人对报告、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由于承包人的遗漏、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承包人除负法律责任和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或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岩土工程费,并根据受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由发包人、承包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7.2.3 承包人不得向第三人扩散、转让第二条中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文件。

发生上述情况,承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索赔。

7.2.4 遵守国家及当地有关部门对工作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现场保卫和环卫工作,并按发包人提出的保护要求(措施),保护好工作现场周围的建、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管道)、文物等。

7.2.5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由于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造成工期延误或返工时,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停工费或返工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时,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8.2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开始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进行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费的50%的费用;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费的100%的费用。

8.3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费(进度款),承包人在约定支付时间10天后,向发包人发出书面催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付款,承包人有权停工,工期顺延,发包人还应承担滞纳金。

8.4 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或未按规定时间交付报告、成果、文件,每延误一天应承担以工程费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

8.5 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因此造成的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返工项目的收费。

第九条 材料设备供应

9.1 发包人、承包人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经发包人、承包人代表共同验收认可,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经发包人、承包人代表重新验收认定,各自承担发生的费用。

若造成停、窝工的,原因是承包人的,则责任自负;原因是发包人的,则应向承包人支付停、窝工费。

9.2 承包人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人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减的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商定。

第十条 报告、成果、文件检查验收

10.1 由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

10.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后_________天内检查验收完毕,并出具检查验收证明,以示承包人已完成任务,逾期未检查验收的,视为接受承包人的报告、成果、文件。

10.3 隐蔽工程工序质量检查,由承包人自检后,书面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验合格,发包人、承包人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补后重新检验,直至合格;若发包人接通知后24小时内仍未能到现场检验,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工期,发包人应赔偿停、窝工的损失。

10.4 工程完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岩土治理工程的原始记录、竣工图及报告、成果、文件、发包人应在__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及存在质量问题,承包人应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10.5 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开始使用日期为完工日期。

10.6 完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质量标准,自验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如发包人不能按时按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完工处理,发包人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承包人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发包人、承包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承包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

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发包人名称(盖章):

_________承包人名称(盖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住所:

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邮政编码:

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开户银行:

_________

银行帐号:

_________银行帐号: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

_________鉴证意见(盖章):

_________

备案号:

_________经办人:

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篇:

岩土工程勘察之水文地质勘察技术

岩土工程勘察之水文地质勘察技术

水文地质勘查是工程勘察中极其重要的部分之一,但在实际工程项目中还是有被忽略的情况发生,中铁城际根据多年的经验,有针对性的就水文方面的问题在岩土工程中的技术应用在工程技术和经济效益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1概述

随着地下隐蔽工程的越来越多,一方面地下水是岩土的一部分,将直接影响着岩土体的化学及物理性质。

地下工程存在的外部环境,会直接的影响地下工程,使建筑的持久性和稳定性降低,另一方面,水文勘察的实施,增加了地下工程施工的困难,所以,水文勘察工作的好坏会影响着社会的生产,切实的做好水文地质勘察工作,掌握地下水的状况,进而消除地下水对建筑质量的影响及岩土工程的危害。

2工程地质的意义

对工程建筑物地区的地址概况及地质环境进行调查分析,称之为工程地质勘查。

通过调查对可能产生的工程地质问题做出正确合理的预测,根据科学的分析结果,尽量的利用有限的条件,去改造一些不利的地质因素,为后期的设计、规划和施工提供有效可靠的数据资料,所以地质工程勘察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可以分为以下的几个阶段:

2.1规划勘察

实施规划勘察,主要是为工程初步的选择提供有效可靠的地质资料及信息。

这一阶段的重要工作是,对整个地区的地形、地质、地震资料进行编录和收集;并对该工程建筑的土质条件进行核实及系列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评估工程实施的是可能性;普查规划中要求的天然建筑材料。

2.2研究勘察

在对河段、河流规划方案制定后,首先进行的就是可行性研究勘察,勘察的主要作用在于为规划中涉及的引水线路、堤坝以及枢纽工程的整体布置提供一个可靠的支持,充分的保证地质资料对工程的重要意义。

2.3设计勘察设计勘察是指在研究可行性勘查中,所选择的堤坝地址及建筑地中进行勘察。

其中包括整个水利工程,枢纽、堤坝的选择,对其进行地质论证,提供建筑可用的地质资料。

2.4技施设计勘察

技施设计勘察是指对初步设计中的枢纽建筑场地进行勘察,技术勘察的意义在于,建筑已经勘察的地质资料中的结论,并且提出有效的优化场地的建设方案。

3水文地质评价的内容

在过去的工程勘察报告中,严重的缺少了同基础设计之间的沟通,也缺乏对下水对岩土工程影响的评价,在多数地区都出了由于地下水系统引起的房屋开裂、基础设备下沉等事件,我们要做的就是总结过去的经验和教训,对水文地质问题评价时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

3.1开展地下水对建筑物、岩土工程造成危害的可能性评价工作,提出预防措施,做出一定的预警,解决办法。

3.2进行工程勘察时,必须对建筑物地基基础的类型联系思考,寻找水文地质问题的根源所在,并且为建筑工程提供更多科学合理的资料。

3.3评估出地下水在自然条件、自然状态下出现的情况,同时还需要考虑建筑物与岩土层之间的相互作用。

3.4根据工程角度进行分析,地下水与工程之间的作用,并找出根据不同的工程、环境,地勘工作的内容。

3.4.1对埋藏相对过深的地下水淹没建筑物基础部分中,对材料腐蚀危害的程度。

3.4.2遇到建于强风化岩、残积土质、软质岩石之上的建筑场地,需要慎重的考虑,地下水层对岩层所造成的膨胀、崩解、软化的可能性如果建筑物的地基需要建设在内含饱和、松散的沙土地中,需要对沙体的管涌、流量情况进行评估。

3.4.3如果地基部分需要承受含水层,需要将基坑挖开,然后精确的计算、评估出承压水冲毁基坑底板的可能性.避免在地下水层挖基坑,开挖前需要进行富水性、渗水性的试验,进而评价出人工降雨等人为条件为后天造成建筑物不稳定的可能性。

4地下水引起的岩土工程危害由于地下水引起的岩土工程危害,主要是因为地下水动水压力及地下水水位升降的变化两方面原因造成的。

人为因素或天然因素可引起地下水水位的变化,但无论什么原因,地下水位的变化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都会对岩士工程造成一定的危害,地下水位的变化引起的危害可以分为三种方式:

4.1水位上升

潜水位上升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主要受到地质因素的影响如总体岩性、含水层结构、水文气象因素如降雨量、气温及人为因素施工、灌溉等的影响,有些时候很可能是几种因素的综合结果。

潜水位上升对岩士工程可能造成:

土壤的盐泽化,地下水及岩土对建筑物腐蚀性的增强;岩土体岩产生崩塌等不良的现象;特殊性岩土体强度降低、结构破坏;引起粉细砂液化出现管涌等现象;地下洞室基础上浮、建筑物失稳;由于地下水位下降引起的岩土工程危害。

4.2地下水位下降

地下水位之所以降低多是因为人为的因素所造成的。

例如大量集中的抽取地下水、在采矿过程中上游筑坝、矿床疏千、修建水库截夺下游的地下水的补给等等。

由于地下水的过度下降,常常诱发地面塌陷、沉降、地裂等地质灾害以及地下水质恶化、水源枯竭等环境问题,对建筑物、岩土体的稳定性及人类自身所居住的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4.3地下水的反复升降

由于地下水的升将变化会引起膨胀性岩土产生胀缩变形,如果地下水升降频繁时,不仅使岩土的膨胀收缩变形往复,而且导致岩土的膨胀收缩的幅度不断的加大,进而形成由地裂引起的建筑物特别是对轻型建筑物的破坏。

地下水升降变动带内由于地下水的积极交换,会使土层中的铁、铝成分大量的流失,土层失去胶结物会导致土质变松、含水量的孔隙增大,承载力降低、压缩模量,为岩土工程的处理、选择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4.4地下水动压力作用的不良影响

地下水如果在天然的状态下动水的压力作用是比较微弱的,一般不会造成什么危害,但在人为的工程活动中因为改变了地下水天然动力平衡的条件,在移动着的动水压力作用下,往往会产生一些严重的岩土工程的危害,例如管涌、流砂、基坑突涌等等。

5小结

水文地质与地质工程两者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地下水是岩土体的组成部分,将直接影响着岩土体的工程特性,又是基础的工程环境,会影响着建筑物的持久性及稳定性。

在工程勘查的工作中要认真的查明与岩。

土工程有关的水文地质问题,为以后设计提供科学的水文地质资料,为了消除及减少地下水对岩土工程的危害。

水文地质工作在建筑物的持力层选择、基础设计、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止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工程的施工、设计提供了优化和合理的地质依据。

第四篇:

排土场设计有关规定

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

Wastedumpsafetyregulationsformetal&nonmetalmines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规则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的设计、生产运行、关闭等的安全要求及安全防护、评价与管理、监督与检查要求,以防止排土场事故。

1.2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排土场或废石场。

2引用标准

GB16423-2004《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14161-93《矿山安全标志》GB50070-94《矿山电力设计规范》TJ3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定义

本规则所述排土场(dump,wastedump,wastepile)又称废石场,是指矿山采矿排弃物集中排放的场所。

采矿是指露天采矿和地下采矿,包含矿山基建期间的露天剥离和井巷掘进开拓;排弃物一般包括腐植表土、风化岩土、坚硬岩石以及混合岩土,有时也包括可能回收的表外矿、贫矿等。

4排土场安全管理

4.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排土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应指定或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实施本规则有关排土场安全规定的各项要求,配备与实际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排土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经费。

4.2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排土场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包括:

排土场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排土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排土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排土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计划;排土场安全操作以及有关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安全评价制度。

4.3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做好排土场安全检查和监测工作。

4.4未经技术论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排土场设计或设计推荐的有关参数。

4.5排土场滚石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4.6严禁在排土场作业区或排土场边坡面捡矿石和其他石材。

4.7排土场最终境界应排弃大块岩石以确保排土场结束后的安全稳定,防止发生泥石流灾害。

5排土场的设计

5.1矿山排土场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设计。

5.2排土场位置的选择应遵守以下原则:

5.2.1排土场位置的选择,应保证排弃土岩时不致因大块滚石、滑坡、塌方等威胁采矿场、工业场地(厂区)、居民点、铁路、道路、输电及通讯干线、耕种区、水域、隧洞等设施的安全;

5.2.2排土场不宜设在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不良的地带;如因地基不良而影响安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5.2.3排土场选址时应避免成为矿山泥石流重大危险源,无法避开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泥石流灾害的发生。

5.2.4排土场址不应设在居民区或工业建筑的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和生活水源的上游,废石中的污染物要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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