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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行业发展总体报告

2004-2005年中国传媒产业发展总报告

2004年,在中国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背景下,中国传媒产业也取得了长足发展:

全年广告经营额突破1200亿元;传媒体制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试点单位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一大批新闻报道促进了重大社会问题的解决;传媒产业的突出表现得到了政府和民众的广泛认可。

一个产业的兴盛,要由一个庞大的企业群托起。

2004年中国传媒产业发展中最大的亮点,就是从政府到行业都全面推动传媒机构由事业单位向企业单位的转型。

2003~2004年,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相继出台政策,分别对报刊社、出版社、广电媒体提出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分开、企业化转型等要求,实质上就是促进相当大部分的中国传媒机构进行企业化转型。

从公司化治理结构的角度来看,目前中国的传统传媒机构大多为国有事业单位性质,还没有多少真正意义上的传媒企业。

因此严格来讲,我国传媒企业还很不规范。

但2004年中国传媒业的发展,让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的传媒业也正走上产业化发展的规范道路。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2004年,真正意义上的媒体企业开始出现,而这一群体势必会越来越大,传媒也将真正成为一个产业,因此2004年可谓是中国传媒产业的关键年。

2005~2008年将是中国传媒产业的起飞期,而2005年则将是中国传媒产业改制与转折起飞的重要年头。

中国传媒产业能否在中国社会经济稳健发展、传媒产业国际竞争加剧、国民消费结构转型的背景下得以迅速前进,能否在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社会问题的引导和解决、服务人民文化消费需求上发挥自己独有的作用,2005年也将是关键的一年,这一年,必将作为中国传媒产业由启动到起飞的关键年而载入史册。

从传媒机构个体角度来讲,中国传媒机构能否抓住2005年这一产业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及时进行市场化转型和迅速发展,将决定自己在社会舆论层面的影响力和权威性,决定自己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决定自己未来的发展前景。

从产业整体角度来讲,2005年中国传媒产业能否实现真正的企业化转型,是决定其能否具备足够发展后劲、成长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关键一搏。

中国传媒产业在自己的发展历程中,将受到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形势发展的影响,同时,中国传媒产业理应也必然会对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的理性健康发展发挥自己的能动性和“推动器”的作用。

我们预计未来几年中国传媒产业发展的主题和特征将是:

2005年——改制

2006年——扩张

2007年——国际化

2008年——奥运

一中国传媒产业分类统计标准

要把握和分析中国传媒产业的发展,首先需要一套统计方法和分类标准,但目前国际尚未形成统一的传媒产业定义和划分标准,各国对传媒产业的概念内涵、行业范围、统计口径等均存在差异。

中国传媒产业的行业分类及统计体例长期以来也没有形成规范系统,没有规范的产业统计体例,就无法全面、准确地把握产业发展概况,无法对产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2003年以来,相关主管部门经过深入研究,逐步确立了中国传媒产业的统计规范。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传媒产业被归类于文化产业门类,并且是文化产业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2003年7月,由中宣部协调,国家统计局牵头,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文物局各部门联合参与成立“文化产业统计研究课题组”(以下简称“课题组”)。

2004年4月1日,国家统计局印发《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从统计学意义上对文化产业的概念和范围进行了权威界定。

2005年1月6日《文化及相关产业指标体系框架》正式开始实施,该“框架”从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就业人员和补充指标等4个方面对文化产业进行描述。

2005年1月27日,国家广电总局局长王太华签署第47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发布《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统计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2005年2月7日,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第30号令,公布《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05年4月20日起施行。

随着上述法规政策的颁布,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无据可依、依靠模糊描述的状况已成为历史,而作为文化产业核心部分的传媒产业,统计也迈上了规范化道路,新的统计办法将为中国传媒产业的发展提供更为确切的数据支撑和行业指导,具有重大意义。

我们认为,中国传媒产业的核心层,包括课题组分类“文化产业核心层”中的“新闻、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电影”,以及课题组分类“文化产业外围层”中的“互联网、广告”,而中国传媒产业的产业链,则包含了与上述传媒产业核心层相关的上下游产业。

二中国传媒产业的规模与结构

传媒产业究竟由哪些产业构成,各个国家统计标准也各不相同,仅存在一个大致的共识。

由于中国传媒产业统计的缺陷,长期以来纳入公共视野的一般是四大传统媒体(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的广告收入,四大传统媒体的广告收入构成了中国广告营业额的半壁江山,它们和广告公司共同构成的中国广告营业额。

实际上,另外一些传媒细分市场的发展长期以来为人忽略,例如报刊发行收入、有线电视收费等,虽然这部分收入客观存在且产值巨大,但在研究中国传媒产业的整体规模时,它们经常被有意或无意的忽略。

而且,随着社会经济及中国传媒产业的发展,新的媒体形式逐渐涌现并迅速发展壮大,这些媒体形式正壮大着中国传媒产业。

根据我们的研究,中国传媒产业核心层应包括报纸广告、电视广告、期刊广告、广播广告、广告公司、有线电视收费、图书出版、报纸发行、期刊发行、电影票房、音像制品、手机短信、上网费、游戏等14类,上述中国传媒产业核心层产值规模已经超过3000亿元,2004年产值规模约为3270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中国传媒产业统计的欠缺和统计数据公布时间的制约,以下数据为我们参考多方资料推算而得,仅供大家研究参考。

1.中国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状况

据新闻出版总署计划财务司统计数据,2003年全国出版图书、期刊、报纸总印张为1806.93亿印张,折合用纸量418.59万吨,与上年相比用纸量增长10.75%。

其中:

书籍用纸占总量14.11%,课本用纸占总量11.77%,图片用纸占总量0.1%;期刊用纸占总量6.13%;报纸用纸占总量67.89%。

图书

2003年全国共有出版社570家(包括副牌35家),其中中央级出版社220家(包括副牌14家),地方出版社350家(包括副牌21家)。

2003年全国共出版图书190391种,其中新版图书110812种,重版、重印图书79579种,总印数66.7亿册(张),总印张462.22亿印张,折合用纸量108.77万吨,定价总金额561.82亿元。

与上年相比图书品种增长11.4%,新版图书品种增长10%,重版、重印图书品种增长13.2%,总印数下降2.9%,总印张增长1.3%,定价总金额增长5%。

期刊

2003年全国共出版期刊9074种,平均期印数19909万册,总印数29.47亿册,总印张109.12亿印张,折合用纸量25.64万吨(含高校学报、公报、政报、年鉴1704种,平均期印数429万册,总印数4287万册,总印张178015千印张)。

与上年相比种数增长0.5%,平均期印数下降2.44%,总印数下降0.14%,总印张增长2.58%。

报纸

2003年全国共出版报纸2119种,平均期印数19072.42万份,总印数383.12亿份,总印张1235.59亿印张,折合用纸量284.18万吨。

与上年相比,种数下降0.84%,平均期印数增长1.88%,总印数增长4.16%,总印张增长15.76%。

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

2003年全国共有音像制品出版单位320家,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121家。

录音制品:

全国共出版录音制品13333种,出版数量2.2亿盒(张),发行数量1.96亿盒(张),发行总金额13.25亿元。

与上年相比品种增长8.43%,出版数量下降2.55%,发行数量下降1.65%,发行总金额下降2.94%。

录像制品:

全国共出版录像制品14891种,出版数量3.54亿盒(张),发行数量2.6亿盒(张),发行总金额14.3亿元。

与上年相比品种增长9.69%,出版数量增长61.84%,发行数量增长49.75%,发行总金额增长29.74%。

2.中国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状况

据国家广电总局统计快报反映,2004年全国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继续小幅增长,全国广播电视产业广告收入、收视费收入等均有较大增幅

 

2004年全国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继续小幅增长,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预计分别为94.05%和95.29%,较上年分别增长0.32个百分点,广播综合覆盖率增幅首次与电视覆盖增幅持平。

2004年全国有线电视用户继续增加,预计达到11470万户,较上年增加853万户,增幅8%。

其中江苏、湖南增加超过100万户,山东、四川、山西增长超过50万户。

全国有线电视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从城市向农村延伸,县乡联网、乡村联网成为有线电视发展的新势头。

全国有线数字电视用户122万户,其中山东、江苏、广东三省超过了20万户,付费数字广播电视用户25.7万户。

根据各省(区、市)广播电视统计快报汇总数据反映,2004年全国广播电视总收入稳步增加,与2003年相比,广告收入、收视费收入等均有较大增幅。

广播电视总收入稳步增长

据国家广电总局统计年报反映,2004年全国广播电视创收收入为685.19亿元,较上年增加76.09亿元,增长12.49%。

中央级创收收入120.05亿元,占全国的17.65%,较上年增加27.66亿元,增加29.92%;省级创收272.94亿元,占全国创收收入的39.83%,较上年增加97.30亿元,增长55.39%;地市级创收180.94亿元,占全国创收收入的26.40%,较上年增加32.16亿元,增长21.61%;县级创收111.24亿元,占全国创收收入的16.23%,较上年增加34.33亿元,增长44.63%。

从创收收入的地区分布看,东部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创收能力大大高于西部地区,广东、上海创收收入超过70亿元,江苏、浙江超过40亿元,山东、北京超过30亿元。

广播电视广告收入增幅创“十五”新高

2004年全国广播电视广告收入继续稳步增加,收入394亿元,较2003年增加68亿元,增幅21.02%,创“十五”增幅新高。

(“十五”前三年广播电视广告收入增幅分别为6.25%、10%和16.24%。

)其中:

全国广播广告收入31.23亿元,较2003年增加3.97亿元,增幅14.56%;全国电视广告收入308.51亿元,较2003年增加55.05亿元,增幅21.7%;

大部分省(区、市)广告收入都有所增加,增幅在20%以上的有广东、上海、北京、辽宁、湖北等15个省,特别是西部地区的宁夏、青海、内蒙、西藏广告收入增幅也超过20%。

广告收入超过10亿元的有9个省(区、市),其中湖南、河北2004年首次进入这个行列。

从地区分布情况看,2004年全国广播电视广告收入增幅基本持平。

东部地区平均增幅20.04%,中部地区平均增幅23.0%,西部地区平均增幅22.19%。

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继续增加

2004年预计全国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128亿元,较上年增加18.2亿元,增幅16.5%。

从地区分布情况看,2004年全国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增幅不平衡,但中部和西部地区增幅超过全国平均增幅水平,中部地区平均增幅26.38%,高于全国平均增幅1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平均增幅19.58%,高于全国平均增幅6.24个百分点。

东部地区平均增幅11.06%,低于全国平均增幅2.28个百分点。

2004年全国开办的付费电视业务经过试行后,部分地区开始收费,全国共有7个省区从2004年开始付费电视收费,收入1.4亿元。

广东、浙江、四川超过1000万元。

3.中国电影产业发展状况

据国家广电总局统计快报反映,2004年全国电影主业收入36亿元(不包括电影音像制品销售收入、各电视台播映电影收入、网络电影收入和电影二级市场发行收入),其中国内城市影院票房收入15.2亿元,海外电影票房11亿元。

城市影院票房收入较2003年增加6亿元。

除电影票房收入增加外,电影后产品开发收入也取得明显成效。

4.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状况

2005年1月19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十五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报告显示,我国上网用户总数为9400万,比半年前增长8%,其中使用宽带上网的人数达到4280万;上网计算机达到4160万台,比半年前增长了14.6%;WWW站点(包括.CN、.COM、.NET、.ORG下的网站)总数约为668900个;网络国际出口带宽总数达到74429M,IPv4地址总数59945728个,分别比半年前增长38%和21%;我国大陆IPv4地址总数为59945728个,折合3A+146B+179C,台湾地区IPv4地址总数为14870528个,折合226B+232C,香港特区IPv4地址总数为5965312个,折合91B+6C,澳门特区IPv4地址总数为127232个,折合1B+241C;

5.中国广告产业发展状况

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2003年底全国共有广告经营单位10.18万户,比上年增加1.22万户,增长13.66%;广告从业人员87.14万人,增加11.5万人,增长15.20%;广告营业额达到1078.68亿元,比上年增加175.54亿元,增长19.44%,占国民生产总值的0.92%。

截至2005年5月,国家工商总局关于2004年中国广告业发展的统计数据尚未公布。

但我们综合各方数据预计,2004年中国广告经营总额将达1246亿元,比2003年增长约15%。

三中国传媒产业政策及其进程

在中国的产业结构中,传媒产业被视为第三产业,但这一产业属性并非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步被主管部门、被社会所认可的。

中国传媒产业化历程经历了许多坎坷曲折才逐渐形成如今的产业规模。

2001年8月,中办、国办发布《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字[2001]17号)(即17号文件),对组建广电集团的指导思想、原则、体制、融资等做了全面规定,第一次明确要求积极推进集团化建设,实行跨媒体、跨地区经营,把集团做大做强,这在我国广播电视集团化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2001年11月10日,中国正式加入WTO,在之后的3年多时间内,传媒领域的书报刊分销、广告、电影、节目制作等纷纷加大开放力度。

2003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通知》(即19号文件);2003年7月25日,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落实中办、国办19号文件的《实施细则》。

尽管19号文件及其“细则”的主旨是为了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但实际上,这一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新闻出版体制的改革已进入实质的市场化操作阶段,对整个报刊业的改革和发展都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2003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105号)。

国办发105号文件就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的有关政策,从财政税收、投资和融资、资产处置、工商管理、价格等方面,做出了适用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和试点地区的具体政策规定,还从国有文化资产授权经营、资产处置、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人员分流安置、财政税收、法人登记等方面,做出了适用于转制单位的若干政策规定。

改革方案最大的体制突破表现在把事业部分留住,剩下部分则大胆地放开。

2004~2005年中国传媒产业政策的基调是:

对内推进行业改制,促进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改制分离;对外则加大对业外资本的开放力度;同时加强行业规范,引导中国传媒业良性健康发展。

1.文化体制改革是中国传媒产业改革的大背景

中国传媒产业的大发展和大改革,其宏观背景是近年来逐步深入的文化体制改革。

中国从来都将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放在社会发展极其重要的地位。

随着中国加入WTO和中国传媒文化产业日新月异的发展现实,文化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也就提上了政府的议事日程。

中国文化体制改革和传媒产业改革,离不开国家相关部门的政策推动和产业规范。

2003年12月31日,国务院颁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定》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两个重要文件,以及2003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105号),为改革试点地区和试点单位提供了扶持政策,涉及财政、税收、信贷、投融资、价格等经济政策,以及社会保障政策、市场准入政策等方面。

2004年2月12日,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披露,中国文化事业单位转成文化企业已经开始试点。

2004年4月6日,文化部部长孙家正表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良性产业链、股份上市是中国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三步战略。

2.报刊业:

有史以来最大力度的改革

2003年以来,由规范报刊征订活动肇始,中国报刊业展开了一场“最大力度”的报刊改革,一批报刊被关、停、并、转,直接促进了中国报刊业的结构调整和体制变革。

2004年,中国报刊业延续2003年以来的报刊改革思路,并在文化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取得了不菲的成绩。

截至2004年1月,“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被纳入治理范围的1452种报刊中,除677种停办外,还有325种从党政部门划转到报业或出版集团,310种实行了管办分离,94种公报政报改为免费赠阅;停办的报纸减少发行约12亿份,停办的期刊加上实行免费赠阅的公报政报,减少发行3.4亿份,直接减少全国基层和农民年报刊征订费用18亿元。

2004年3月,巩固报刊治理整顿成果。

新闻出版总署对各地清理整顿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情况开展督察。

2004年3~9月,中央报刊治理办公室分别对19个省(区、市)报刊治理情况开展督察,对顶风违纪违规典型予以曝光,深入开展对全国报刊社记者站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清理整顿。

一年中共停办和注销违规记者站642家,暂缓登记176家,查处撤销非法记者站73家,停办内部资料性出版物1886种,责令整改471种,暂缓登记310种。

2004年11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上市,该报是中国第一张跨地区、跨媒体的全国性财经日报,由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强势传媒集团——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北京青年报社联手打造。

第一财经日报的出炉打破了广电与报业两大系统之间的界限,完成了跨媒体财经资讯传播平台的初步搭建。

2004年12月,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柳斌杰表示,目前中央、省、地(市)三级党报结构体制不会改变,其事业单位性质不变。

2004年12月22日,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

北青传媒上市首日开盘23.75港元,收盘于22.70港元,当日交易额共5.9亿港元。

作为内地传媒公司境外上市第一只股票,北青传媒挂牌交易仪式引起香港当地媒体的极大关注。

3.出版业:

企业化转型成为最大课题

出版改革也许是中国传媒产业改革中力度最大、最彻底的改革。

出版社方面除了人民出版社外其他出版社均转型为经营型企业单位,发行方面新华书店推进股份制改造,总发权全面向民营资本开放,2005年全行业都将跨进改制行列。

2004年4月6日,《中国青年报》刊文称,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柳斌杰透露,中央已决定进行出版体制改革,全国现有的527家官办出版社,除各级人民出版社保留事业单位的体制外,其他所有出版社都将转型为经营型企业单位。

2004年4月5日,国务院批准中国出版集团改制为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作为中国出版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

2004年4月,新闻出版总署发行管理司司长刘波表示,新闻出版总署已提出,新华书店总店将在2004年年内完成股份制改造。

2005年1月18日,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发行管理司司长刘波在2005年北京图书订货会上表示,2005年新华书店转制将有较大动作,全行业都将在2005年跨进改制行列。

改制工作遵循的八字方针是:

改企转制、分流上市。

4.广电业:

事业产业分开成为深化改革的趋势

2004年12月21~22日,在海南省博鳌举行的全国广播影视工作会议上,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赵实表示:

今后不再批准组建事业性质的广电集团。

广电总局今后只允许组建事业性质的广播电视台或总台,此前已经成立的事业性质的广电集团,可以将集团改为总台,如果要继续保留事业性质,就一定要把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新的产业经营公司或集团公司。

国家广电总局的决定显示:

事业产业分开运营是广电系统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的发展趋势。

赵实进一步阐明说,广电系统事业和产业分开运营后,电台和电视台由政府设立,实行国有事业体制,但电影、电视、网络以及大众娱乐类、社会服务类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经营属于产业经营范围,将面向市场,严格按照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市场主体,进行产业化运营;部分频道、频率允许组建公司进行企业化运作,但吸纳的社会资本不得超过49%。

制播分离改革不包括广播电视新闻的宣传类频道、频率、节目和栏目。

5.新出台的行业规范政策

2004年1月1日,《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

电视广告插播等现象得到明显改善,广告播出环境得以净化。

2004年1月新闻出版总署要求在全国开展报刊社记者站清理整顿工作,记者站一律不得从事与新闻采访无关的经营活动。

2004年5月《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分别取消刊登形象广告。

2004年7月,中宣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部门报刊征订工作的通知》,指出中央和地方党报党刊可以通过党的组织系统开展征订,但不得任意扩大征订范围。

“扫黄打非”工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2004年全国共取缔或关闭非法、违规出版物集散地近2000个;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总计1.71亿件;破获非法光盘生产线21条;收缴淫秽色情“口袋本”图书、有害卡通画册180万余册,收缴有害游戏软件203万余件;集中力量治理在境外登记注册在境内非法出版发行期刊的行为,查处案件860余起,收缴非法报刊116种,并先后两次向社会公布了90种被取缔的非法报刊。

2004年11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连续发布16、17、18号总局令,发布《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三者已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05年1月10日,新闻出版总署署长石宗源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2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29号》,两份总署令显示:

2004年12月9日新闻出版总署第4次署务会通过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和《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将自200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05年3月7日,政协会议医卫界委员联组会议结束时,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发言称:

“医疗广告要取消!

”高强称,目前正在拟订相关方案报国务院,拟取消医疗广告,“以后所有卫生部门不再承担医疗广告鉴定的任务”。

继高强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讲话称,2001~2004年我国共查办4万多件违法违规药品广告,其中医疗广告近3万件,占所有查处违法案件的3/4,“若国务院同意,我们会严格执行”。

2005年3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关于禁止发布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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