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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考试相关练习题

一、名词(共5个)

1、缔约责任

指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因为过错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格式条款

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条款在交通运输、金融保险业中运用较多。

3、撤销权

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人的实现时,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4、留置

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这种方式叫留置。

5、无过错责任

指不论违约方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其不履行合同债务、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就应当承担合同责任。

6、法人

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有两类:

(1)企业

(2)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

7、提存

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得将该标的物交给有关部门,以消灭合同关系的行为,这种行为叫提存。

8、反担保

指第三人在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向债权人作出担保时,由债务人应担保人的要求,对担保人可能承担的担保风险提供相应的担保,以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得以实现的担保制度,这种制度叫反担保。

二、简答(共5个)

1、何谓质押合同?

质物的范围是什么?

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证书不移交给债权人占有,而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担保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叫质押。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和质权人就质押事宜而订立的书面协议,这个协议叫质押合同。

质物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力质押:

(1)动产质押:

指可以转移的财产

(2)权力质押,又权力凭证,指能做质押的权力凭证,包括:

A、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B、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C、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D、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力

2、代位权的概念及代位权的发生要件是什么?

代位权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代位权的发生要件有以下几点:

(1)债务人须对第三人享有权利,这是不可缺少的要件

(2)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这是不可缺少的要件

(3)债务人已陷于迟延,这是不可缺少的要件

(4)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或损害

(5)债务人的债权属于非专属性的债权

3、什么叫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的原因(法定原因)有哪些?

合同解除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将来消灭的的一种行为。

合同解除的法定原因有以下几点: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自然灾害:

地震、台风、泥石流)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则一方可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则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且可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弹性条款)

4、合同权利让与的对内效力有哪些表现?

合同权利让与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由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

合同权利让与的对内效力指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法律效力,有以下几点:

(1)合同权利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

如果全部让与,则受让人将取代让与人成为合同关系的债权人;

如果部分让与,则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合同债权人。

(2)让与人向受让人转移合同权利时,依附于合同债权的从权利一并转移,这些权利包括担保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

(3)合同权利让与时,让与人应将债权证明文件全部交付受让人,包括债务人出示的票据、借据、合同文书等

(4)让与人对出让的债权及其从权利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5)债权让与人一般不得将已让方的债权重复让与人

5、违约责任的原则及责任的形式是什么?

违约责任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债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指基于一定的归责事由而确定违约责任成立的法律原则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分为以下两个原则:

(1)无过错责任原则

指不论违约方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其不履行合同债务、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就应当承担合同责任。

(2)过错责任原则

指在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合同时,应以过错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基本条件和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

我国合同立法的归责原则的评价(变化过程和评价)有以下几点:

(1)1981年我国颁布的原经济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

(2)1985年颁布的原涉外经济合同法

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

1987年颁布的原技术合同法

这三部法律将违约责任规定为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严格责任原则

(3)1999年我国颁布的合同法,在继承上述三部法律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规定为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严格责任原则

立法之所以这种变化是因为A、与国际相接轨

B、简化了原告的举证责任

C、更符合违约责任的本质

我国的违约责任的形式有:

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支付定金、对方单方解除合同和采取补救措施等

6、什么叫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应具备哪些要件?

合同变更从狭义概念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而不包括主体变更。

合同变更应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原已存在合法、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是变更不可缺少的条件

(2)须有合同内容的变更,是不可缺少的条件

(3)合同变更须依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

(4)合同变更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书面形式为宜。

7、什么叫留置?

留置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留置是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这种方式叫留置。

留置的法律特征除与担保共性外,还包括以下5点:

(1)是一种物的担保方式

(2)是一种法定的担保方式

A、法律规定的合同才能留置(4个),其他的不能留置

B、留置行为不需债权人和债务人签合同

(3)留置物只能是债务人财产而不能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第三人的财产

(4)留置权的成立和存续以债权人事实上占有留置物为要件

债权人占有留置物,留置物没有被占有则留置不存在

(5)留置的效力明显分为2个层次:

A、第一个层次效力是债务人不按照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留置权成立

B、第二个层次效力是债务人不按照约定期限履行债务持续超过法定留置期限的,留置权实现。

8、合同权利让与的对外效力有哪些?

合同权利让与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由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

合同权利让与的对外效力有以下几点:

(1)合同权利有效转让后,债务人不得再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让与人不得再受领债务人的给付

(2)债务人应向受让人承担履行义务

(3)债务人接到债权让与通知时,其对让与人主张的抗辩权均得以对抗受让人(抗辩权随之转移)

(4)债务与接到债权让与通知时,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仍可对受让人主张抵销(抵销权可转移)

三、论述(共1个)

论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答:

1、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

双务合同如购销合同、运输合同等。

2、性质: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是合同效力的表现,其行使只是在一定期限内中止履行合同而并不消灭合同的履行效力,产生抗辩权的原因消失后,债务人仍应履行其债务,所以这种抗辩权对当事人是一种保护措施,免去自己履行后得不到对方履行的风险,使对方当事人产生及时履行提供担保的压力,所以它是一种债权保障的法律制度。

3、抗辩权的内容有以下三点:

(1)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一方,在对方未为对侍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包括买卖、互易、租赁、承揽、有偿委托、保险、雇佣劳动等合同。

(2)后履行抗辩权,指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规定须先为履行,在相对人难以作出对侍履行以前,有权拒绝先作履行。

包括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丧事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四、填空(共9个,共9分)

1、关于要约可撤回和撤销(2个空)

撤回通知要在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时,可撤回要约要达到受要约人

撤销要约通知要在在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可撤销邀约到达受要约人

2、关于格式条款(2个空)

格式条款有2种以上解释时,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格式解释

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采用非格式条款

3、关于定金效力(2个空)

定金效力有5个方面,是定金担保的核心问题

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定金应以未履行部分款项计算

4、关于留置(1个空)

留置期有法律规定和双方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留置期不少于2个月

5、关于合同权利转让特点具有让与性(可让性)(2个空)

合同有财产关系则不能转让,不能转让的有3个:

(1)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

A、依附于人身的债权

B、特定债权发生的,如作家与出版商的合同

C、从权利依附主债权、利息依附本金

(2)根据当事人约定而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

(3)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合同权利

五、选择(共11个,共19分,其中8个2分、3个1分)

1、合同中的重要条款是标的,标的有哪些?

(5个)

(1)货物:

禁止性流通物:

A、外币、剧毒品、爆炸物品(雷管、炸药)、放射性物品、走私物品、淫秽物品、动植物保护品种

B、国家专有财产:

土地、森林、草原、矿藏、水流、大型水利工程、军事设施

C、军用武器、器材:

雷达、大炮、飞机

(2)劳务:

用自己的设施向对方提供设备

(3)工程项目:

A、商品:

品名、品种、规格(尺寸大小)、型号、商标、产地、花色、出厂日期

B、工业品:

主机、副机、附件、配件、备品、修理工具

2、哪些属于要约邀请?

“引诱要约”、价目表寄送、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有可能是要约,有可能是要约邀请)、悬赏公告

3、关于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1)清偿

(2)提存(3)抵销(4)免除(5)混同(6)合同解除

(7)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4、保证人和债权人签的保证合同有?

特点?

性质?

(1)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2)法律特征:

A、从属于主合同,是从合同

B、是单务合同

C、无偿合同

D、是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

E、是要式合同

(3)性质?

5、关于留置,不是所有合同都有留置权,留置权适用哪些?

留置合同包括:

运输合同、保管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6、实际履行、实物履行、继续履行,哪些情况可以要求不强制履行?

不能履行的原因:

(1)法律上的规定

(2)事实上履行不了(特定物)

(3)若实行履行,费用过高

(4)种类物灭失

(5)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实行履行

7、抵押中的抵押物,哪些可以做抵押物?

哪些不可以做抵押物?

可抵押:

A、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B、抵押人所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其他财产,民用可以军用不可以

C、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地上定着物,所有权不可以

D、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其它财产

E、抵押人依法承包,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使用权

F、抵押人可抵押的其他财产

不可抵押(重要):

A、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B、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物是法律同意流通的财产)

C、抵押物是可强制执行的,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目的的事业单位不可抵押,私立则可以

D、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但已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E、土地所有权

F、依法不得抵押的其它财产,如违法、违章建筑物

8、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保证人和债权人,可以成为保证人的有哪些?

自己不能作保

国家机关(政府及其各部门、地区、人民政府下各单位)、地税局、物价局不能作担保

除经国务院批准向国外政府或金融机构组织可作担保之外,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幼儿园不能作担保

银行(其它商业银行)可以作保,国家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不能作保

法人分机构、职能部门不能作保

个人可以作保(有必要的经济来源和财产保障)

9、案例

有一个人到商场买相机,但5000元的标价为500元,故买下。

但商场因价格错误找到该人,要求补足或退钱,但该人不同意,故将该人上告法院。

A、该人与商场签的是什么合同()

无效可撤销显失公平重大误解

B、若该商场有权撤销,应在那个时间行使()

1个月内6个月内一年内2年内

C、该案应如何处理?

()

宣布该合同无效,退还500元返还相机

宣布撤销该合同,退还500元返还相机

可不返还相机,但应补足钱

只能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该合同

六、判断(共9分,写“对/错”)

1、合同形式包括口头、书面,不是所有说话的都是口头形式()

2、什么叫合同效力?

合同效力的具体表现()

3、合同中的无效表现形式是什么?

什么情况下不是无效,可撤销?

()

4、合同权利让与与合同义务转移的区别?

义务转移和合同承受()

5、合同终止,则合同的条款是否消灭()

6、撤销权的法律特点和性质()

撤销权的时间限制

撤销权是什么权

撤销权要通过谁执行

撤销权可直接撤销吗

7、合同保全的性质()

合同保全不是债权人对第三人的请求权,是什么权

8、要约发出后,对方答复时,对主要条款改变则什么改变,对非主要条款改变,则什么不改变()

9、抵押物登记分为强制登记和自愿登记,自愿登记的好处是什么()

七、案例(共18分)

1、有2个公司签酒购销合同,私下做手脚在酒上贴某名牌商标。

双方约定定金的数量、金额。

但履行结果是一方付款不足且另一方未按时交货,同时另一方还未来得及要钱,一方卖酒时被工商查获。

(1)合同是否有效?

(6分)

(2)法律根据是什么?

(6分)

侵犯商标专有权

52条无效合同的5点后果

(3)应如何处理?

(6分)

无效处理的方法有4个(要具体,要结合案例),如追缴哪些财产(要具体)

2、签专用产品购销合同,公司向企业交一定定金,双方约定,一方违约则支付违约金,如货款的30%,折合现金为……,比例和金额可以算出货款总值,但未签订争议解决方法。

后来,企业违约且给公司带来8万损失,公司要求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1)双倍返还定金

(2)违约金(3)损失多少。

告上法院,法院支持仲裁机构仲裁

(1)签署的定金数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为什么?

先算出案例中的钱,再结合我国:

违约双方约定计出总值但违约金不超过总值的20%,超出部分无效,未超过或等于部分有效

(2)应由法院或仲裁审理吗?

为什么?

争议解决办法中的双轨制,要求仲裁必须怎样,否则只能去法院

(3)公司开出的定金清单的主张,支不支持?

定金效力有5点,后2点重要

(4)违约责任带有赔偿性,有损失大于违约金,一般法院不支持违约金的支付;定金则双倍返还,大于损失时则不给

3、商场与皮鞋厂的购销合同,数量和金额确定的前提下,定金确定但合同签后未给定金,且发出货后但未去提货。

鞋厂要求商场赔偿

(1)未付定金是否有效?

(2分)为什么?

(2)商场是否要继续履行?

(2分)理由是什么?

(3)商场是否负违约责任?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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