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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桂铁路环保水保管理制度

 

中铁十八局集团云桂铁路(云南段)六标三分部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铁十八局云桂铁路(云南段)六标三分部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云南省环境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水土保持护法》、《云南省水土保持实施条例》、《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云桂铁路云南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云桂云铁工[2010]30号)、《云桂铁路云南有限责任公司水土保持管理办法》(云桂云铁工[2010]31号)等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管段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涉及的管理范围为云桂铁路(云南段)六标三分部建设影响范围,主要包括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施工机械存放地、预制梁场、轨枕板厂及其邻近受影响的范围。

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贯穿于施工全过程,确保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竣工。

第四条建设过程中坚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节约用地、保护耕地、保护当地水体不受污染,降低噪声,做到施工期间文明施工,工后场地清理满足绿色通道建设要求。

 

第二章环境管理原则

第五条环保、水保、生态环境保护原则

施工过程中环保、水保应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方针。

其含义是主体工程、大临工程、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弃碴场、砂石料储备场、材料厂等及其临近受影响的范围符合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要求,并有相应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

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实行“三同时”制度。

确保工程顺利通过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章环境管理目标

第六条节约用地,保护耕地,保护林地,实现占补平衡;控制水土流失,保护沿线环境,确保顺利通过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国家专项验收。

将云桂铁路(云南段)建设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工程。

第四章环境保护工作体系

第七条设置环保、水保领导小组

云桂铁路(云南段)六标项目经理部三分部成立环保水保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常务副经理、党工委书记和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各施工队队长、技术主管任组员。

小组办公室设在征拆环保部,由征拆环保部负责日常工作。

项目部环保专项负责人为征拆环保部部长韩东。

环保领导小组

组长:

霍志刚

副组长:

汪洋张广文王卫教

组员:

韩东王志军金银王峰安俊成魏本富王迪培王志伟薛瑞顾成宏李守宝李天佑伍吉龙罗永强闫福起加上各施工队队长

第八条工作职责

1、分部对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1)项目经理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第一责任人,常务副经理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负有同等责任。

(2)分部成立征拆环保部,负责施工期间环保和水土保持措施的具体实施。

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营区生活污水和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3)加强对进场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和教育,提高全体参建员工的环保、水保意识,增强环境法制观念。

(4)严格执行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设计要求,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和计划、要求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将环保、水保措施落实到施工全过程。

在环境重要控制点树立环保、水保制度责任牌。

(5)接受建设、监理方就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的管理;接受工程所在地政府环保部门就还建保护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6)施工过程中,及时掌握工程施工环保动态,定期检查和总结工程环保措施实施情况。

(7)配合相关单位进行施工期间发生的环境事故的调查分析。

(8)组织单项环保工程的预验收,接受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第五章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措施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有完善的环保、水保措施,确保工程所处环境不受污染和破坏,本着“三同时”的原则与工程同步实施。

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因施工方法不当而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他原因造成对公众财产和居民生活环境的伤害、妨碍;减少施工引起的扬尘;工程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按规定排放、处理。

施工弃碴必须运至设计文件中指定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弃土场;施工完毕后取弃土场及时平整,并做必要的防护,避免水土流失;施工临时场地、便道使用完毕后立即恢复。

第十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原则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原则见下表。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原则

序号

工作原则

原则具体内容

1

依法行事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ISO14001《环境保护体系》,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按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监督检查。

2

三同时

工程施工中,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交。

3

同一尺度

把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与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放在同等位置管理;环保水保工程质量标准同铁路工程质量标准放在同一尺度来验收。

4

一把手负责

由项目经理担任环保水保领导小组组长。

作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第一管理者,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5

预案在先

工程开工前,预先制定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案,报经当地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部门批准,并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核备。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持组织措施

项目分部成立环保、水保领导小组,并设置设立征拆环保部,配专职环保、水保管理干部,分级管理,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监督各项环保、水保工作的落实,环保组织机构见下图。

 

分部环保、水保领导小组

组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书记、总工程师

征拆环保部

各施工队长

环保监督员

各施工班组

兼职环保监督员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组织机构图

分部环保、水保领导小组的工作内容是在施工过程中,有计划地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环境质量的恶化,制定环保、水土保持措施,控制环境污染,减少和消除有害物质进入环境,创造适宜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保护自然生态和人身健康。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与管理,使人人心中都明确环保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地参与环保工作,自觉遵守环保的各项规章制度。

提高全员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意识,加强监督管理。

主动接受地方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十一条环保水保制度措施

建立、健全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体系和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运用技术的、管理的手段及其它制度措施,对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改善环境质量。

见图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框图。

 

实施和运行

检查和纠正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敏感点和环境影响

法规和其它要求

环境保护目标和指标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环境巡查和监测

不符合纠正预防

现场检查、监督

环境审核与评估

机构、职责、培训

运行控制和施工管理

应急准备和响应

信息交流和文件管理

规划和准备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逻辑框图

建立环保、水保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的内容有:

组织对污染源进行调查,弄清和掌握污染状况,建立污染源档案,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编制环境保护的规划和计划,纳入施工生产中;制定符合环保要求并便于考核的污染物排放指标、环境设施运转指标、绿化指标等,与施工生产一样考核;加大对环保的投资,对污染源的治理从资金上给予保证;加强环保管理,采用防治污染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开展绿化工作,及时恢复已完工程的植被,控制新污染源;加强环境检测工作,对污染物的排放要定期进行检测,以控制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经常检查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环保教育和技术培训,将环境保护纳入劳动竞赛活动中,推动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二条环保水保责任制度

建立环保、水保责任制度。

明确各级、各部门在环保水保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形成环保水保工作的责任体系。

见环保、水保责任体系见图。

各工序、班组、岗位人员做好职责内的具体工作

环保、水保领导小组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

其它有关部门

财务部门保证环保、水保工作所需经费;行政部门负责各项后勤保障符合环保、水土保持要求

监督施工全过程的环保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进行纠正;发现并配合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环境问题;开展环保活动和环保知识的培训;保证环保设施的有效运行

制定项目环保措施和分项工程的环保、水土保持方案;监督各项环保、水土保持技术措施的落实;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污染环境的技术问题

合理安排生产,减少对环境的干扰;组织各项环保、水土保持技术措施的实施

保证使用的各类机械在安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监督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章作业;保证按要求贮存和堆放材料;对有毒有害危险物品严格管理和领用制度;负责各种施工材料的节约和回收、再利用

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文明和技术素质;组织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水土保持培训、考核

工程部

征拆环保部

施工调度中心

设备

物资部

计划合同部

 

 

环保、水保责任体系

第十三条环保水保检查制度

建立环境保护检查制度。

环保工作的检查由分部征拆环保部牵头实施,由工程部、设备、物资部、中心试验室、主管劳动卫生监测的人员配合。

检查要明确检查的内容,检查方法、检查周期频次及检查人员,检查要有记录、有总结,有污染物超标排放的限定整改措施和跟踪整改报告。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技术要求

1、严格控制路基、桥梁、隧道、站场产生的取、弃土(石)及弃碴场水土流失,是工程水土保持的重点。

工程施工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合理设置取弃土(渣)场;做好路基、隧道及桥涵等工程的土石方调配工作和防护工作,尽量减少取、弃土量;工程取、弃土量应因地制宜,集中取土,集中弃土;沿河地段采取先挡后弃的保护措施,严禁取土(渣)倾倒入地表水体。

路基、站场等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水土流失,按照水土保持综合防护的原则,采取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法予以控制。

2、按“以堵为主、限量排放”的原则实施隧道中的涌水控制;对涌水隧道实施环境控制,严格控制水资源漏失,尤其注意地表水漏失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强化隧道施工对沿线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

尽量减少隧道工程的弃土场对周边生态植被的影响。

3、对本管段区间线路两侧铁路征地范围内适宜绿化的地段进行植树绿化,区间绿化不得影响铁路行车安全和运营,不得影响铁路地面和地下的构筑物和设施。

4、声环境保护

⑴敏感点分别采取改变使用功能、隔声窗、声屏障降噪措施。

⑵路基段声屏障采取吸声式墙体,直臂式结构,墙身支柱采用H型钢,基础采用钻孔桩;桥梁段采用吸声式轻质墙体,直臂式结构,墙身支柱采用H型钢,支柱与桥的人行道角钢支架焊接固定。

5、水环境、大气环境、固体废物等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执行相应要求及标准。

第十五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施工注意事项

1、路基地段声屏障

⑴基础施工应在路基形成以后,铺轨以前;因本工程施工造成的路基损坏部分要予以恢复;

⑵注意避开路基上的给类沟、槽、管、线,防止损坏管线;

⑶砌体施工质量应满足《砌体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的要求;

⑷混凝土的施工质量应满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

⑸施工时应严格执行图中所示的水泥砂浆标号、混凝土标号;施工前应对各类材料进行复查;

⑹吸声板几何尺寸误差应控制在±2mm内,外观平整,钢筋混凝土立柱间距的施工误差控制在±3mm之内;

⑺施工前进一步核实路肩标高和地质情况,如遇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通知建设、监理和设计单位;

⑻声屏障安装完毕后,用M7.5水泥砂浆填埋缝隙。

2、桥梁段声屏障

⑴检查梯移位时,在顶帽上凿孔埋设角钢时,不得截断顶帽钢筋;空洞内要求清除浮碴并冲洗干净,用细石混凝土填实;

⑵声屏障组合单元制作前应对桥梁栏杆支柱的尺寸进行准确测量,按测量尺寸缩小3-5mm制作,安装时要求外观平顺、圆滑;声屏障的钢构件焊接高度为9mm,焊缝强度与基材相同,焊接质量应满足《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要求;声屏障施工期及建成后运营维护时不得在设声屏障侧的人行道上堆放机具设备、道碴等,仅允许人员通过。

第十六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技术措施

1、施工弃碴的处理

⑴依照设计,本标段弃碴全部弃于设计指定的弃碴场内。

本标段弃碴使用设计文件指定的弃碴场,并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做挡护工程,以尽量少占用耕地为原则,弃碴完毕后及时将弃碴覆盖和平整,并做好绿化。

在做好弃碴挡护工程的基础上,做好排水设施,防止弃碴流失造成二次污染或水土流失。

⑵植被保护

本管段所处区域植被良好,禁止随意砍伐树木;为减少植被破坏,我单位在施工时尽可能不做高位水池,采用变频调压设备的供水技术在隧道口处设水池,以保护现有植被;禁止在林区进行野营活动,不准带明火进入林区;严禁向林区抛洒垃圾、废弃物等;保护林区内的野生动物。

路基施工地段,选择对地形、地貌和植被影响小的施工方法。

边坡成形后,及时做好防护工程,防止水土流失。

2、环境污染的治理

施工期间的主要污染源为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扬尘等。

主要污染物是施工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施工现场产生的隧道涌水,固体废弃物等。

3、避免废水排放的措施

在施工区和生活区设置污水处理系统,其处理程序见图,并备有临时污水汇集沉淀设施,生产和生活中产生的污水、泥浆等废水经过净化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规定,才能排放。

严禁将含有污染物质或可见悬浮物质的水,排入水域或灌溉系统中。

施工中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保护饮用水源不受施工活动的污染。

污水

沉淀池

清除沉淀物

集油槽

清除油污

过滤池

二次除污

剔除超标成分

检测

达标排放

不合格

合格

沉淀

过滤

集油

化学净化

 

污水处理程序图

4、避免施工生活垃圾等废物排放的措施

保护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及时处理施工垃圾、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将废弃物运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当地环保部门同意的指定地点弃置,并注意避免阻塞水流和污染水源。

无法运走的,进行填埋等无害化处理。

在施工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扫处理。

5、避免扬尘及有害气体排放的措施

隧道施工时,禁止无水钻孔,做好隧道内的通风、排烟,所有设施必须有足够的工作能力和必要的备用系统,每排炮后进行有效的洒水降尘处理,控制隧道内的烟、尘等有害气体对施工人员的影响和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隧道施工中出现的有害气体,必须进行通风充分稀释有害气体的浓度,才能排放,并控制有害气体的排放浓度不超过标准规定的数值。

主要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处理,施工便道定期压实地面。

对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经常洒水,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采取洒水湿润或遮盖,防止沿途撒漏和扬尘。

6、施工噪音控制措施

施工中噪音来源见表;对噪音的控制主要措施见表。

噪音来源表

项目

内容

施工噪音

隧道掘进、装碴运输、混凝土拌合、混凝土振捣等。

机械噪音

内燃机械和电动机械运转。

交通噪音

出入的各种车辆、爬行机械以及行人所产生的声响。

磨擦噪音

机械与围岩之间、设备相互之间、机械本身摩擦以及劳动工具与作业对象之间磨擦。

人为噪音

锤打敲击、多人喧闹。

7、振动的控制措施

振动一般是由爆破作业或机械运转产生的。

爆破作业产生的振动振感强烈,但延时较短暂,是瞬间即逝现象。

而机械运转产生的振动振感剧烈,时间也较长,一直延续到机械停止。

机械振动一般是由于机械旋转部位不平衡,轴和轴承座不同心或部分部件松动引起的。

振动损害人体的健康。

控制振动措施见表。

 

噪音控制措施

序号

项目

具体措施

1

生产性噪声源

合理布置各种施工工作区和生活区,对安装在洞外的空压机、发电机等主要噪声源集中规划,布置在远离生活区域及居民区的偏僻位置,机房的墙体具有尽可能高的隔声量,利用距离、隔墙使噪声大幅度自然衰减,必要时也可以采用障壁防噪,并将障壁尽量靠近噪声源或被保护的对象一侧。

2

工艺减少噪声

设备选型优先考虑低噪声产品。

选择低噪音的机械设备,将发声较小或无声的设备替代发声较大的设备。

对移动性设备,噪音超标的一律不用;对固定式设备,在选型时严格比较噪声大小。

改革施工工艺和设备,机械尽可能采用液压设备,以摩擦压力代替机械振动降低噪声,以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替代高噪声的工艺和设备。

改进设备的结构或布置方式,将高压水管、通风管、道路、电路合理布置,正确安装、固定,减少阻力及冲击振动,也可以降低噪声。

设备底座设置防震基础。

采取措施或改进施工方法,如采取消声、吸声、隔声、阻尼或安装隔振装置等措施,使施工噪音达到施工场界环境标准。

3

制度化

减少噪声

出入现场的机械、车辆做到少鸣笛,不急刹车;车辆在等候装碴时待速或停机;加强设备维修,定时保养润滑;对机械正确操作,使机械噪声维持其最低声级水平。

对与施工无关的人员和车辆使用加以控制,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噪音。

4

工序减少噪声

在离施工场地200m内有环境敏感点时,作业中辐射强噪音和强振动的施工机械在夜间停止施工作业;施工组织采用三班制作业,使工人每个工作日实际接触噪音的时间符合国家卫生部和劳动总局颁发的允许工人日接触噪音时间标准的规定。

控制振动措施

序号

措施

具体内容

1

改变施工工艺

采用先进爆破技术,控制飞石、冲击波、地震波、滑坡、烟尘对周边环境和人的影响。

2

改造振源

对振动源进行改造,减小振动力。

改变机械部件的位置、将部件紧固、使轴和轴承座同心,以减小振动。

3

采取隔振设施

加强固定式机械设备的基础,将机械设备的基础扩大,增大基础的面积。

对机械设置隔振设施。

在机械设备的基座与基础之间,加装橡胶垫、弹性垫等隔振器。

减小振动。

4

加强保护

风镐、风枪等手持式振动工具或设备,振动是不能全部消除或避免的。

要加强对振动的防护,保护个人的健康。

采用防护用品,使用防振手套、防振垫,减少振动对操作人员的作用。

改善劳动条件,对操作人员实行轮班作业,使其能得到休息。

8、粉尘控制

定期压实施工区地面或洒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易于引起尘害的细料堆,予以遮盖或适当洒水。

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采取洒水湿润或遮盖,防止沿途撒漏和扬尘。

9、防护和排水

路基本体工程施工完毕后要及时完成路基附属工程的施工;施工完毕后取弃土场要及时平整,并做必要的防护,避免水土流失;施工临时场地、便道使用完毕后立即恢复。

10、临时工程的使用与恢复

临时房屋尽量减少占地对植被的破坏。

搞好临时便道的排水与绿化。

结合地形,认真做好临时排水,同时做好便道的植树种草工作,做好绿化工作。

工程完工后经建设单位批准,及时拆除全部临时房屋和临时施工设施,清除施工区和生活区及其附近的施工废弃物。

并按批准的环境保护计划完成环境恢复。

施工场地、生活营地、施工便道等临时设施在使用完毕后,及时恢复原貌,临时工程中砼铺面要彻底清除。

恢复植被,还施工前的青山绿水。

第六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重点内容

第十七条宣传教育

施工过程中加强对进场施工人员的环保、水保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水保意识,使环保、水保工作成为每个参建员工的自觉行为。

1、宣传栏(牌)。

在生产、办公、生活区的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栏、宣传牌、黑板报、图片展等,应美观大方,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统一标准。

宣传内容要动态反映本标段管辖铁路建设项目形象的基本概况、建设理念,建设要求、建设目标、领导视察图片,其它内用根据工程进展不同时期有针对性的进行展示。

2、宣传标语。

施工现场的生产、办公、生活区和主要城镇临近云桂公司管辖铁路项目建设相关醒目处所,应有反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科学管理和展示云桂公司管辖铁路项目建设形象的宣传标语。

3、搭建彩门。

在邻近S305、G326公路的小团破双线大桥、甸溪2#双线特大桥等单位工程,要搭建展示云桂公司管辖铁路建设项目形象的彩门。

4、文化活动。

在生活区设置员工文化活动室,结合施工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编发反映云桂公司管辖铁路建设项目和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等内容的宣传报刊。

第十八条节约用地、保护植被

认真落实国家从严控制土地使用的管理要求,节约用地、保护耕地,施工完成后采取有力适当措施落实复垦方案或复垦资金。

恢复植被,保护铁路周边环境。

施工期间严格控制破坏植被的数量,除了不可避免的工程占地砍伐外,严禁发生其他形式的人为破坏。

第十九条施工临时用地

(1)施工便道:

结合S305、G326以及当地县级道路和新农村建设乡村道路规划进行设计和修建,施工完成后按当地政府的要求给当地政府继续使用。

(2)取弃土(碴)场、拌和站、预制梁场:

选用山地和荒地,使用前与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协商,签署书面协议;按规划进行临时租用,占用耕地、林地部分按合同要求进行复耕和植被恢复。

第二十条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人文遗址

设置明显的宣传标志和醒目的界限标志,严禁在线界外进行施工活动;界定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和施工机械、车辆的行进线路,严禁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车辆越界活动;严禁施工人员猎捕野生动物和采摘践踏及随意铲除植物;施工期应依法保护文物、古树名木等人文遗址和自然遗迹。

严格做好消防工作,防止火灾。

第二十一条基本农田保护区

施工活动应在征地范围内进行,线路两侧征地范围设置明显的界线标志;按设计要求设置施工便道,尽量利用路基作为施工通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采取妥善措施进行处理,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农田;不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大临工程。

第二十二条取弃土(碴)场

取土场应尽量选在植被稀疏的荒地,遵循集中取弃土(碴)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减少取土场数量。

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妥善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防止对河、湖造成淤积。

第二十三条排水系统

确保各施工作业点的排水系统(包括侧沟、天沟和排水沟等)与既有排水设施相衔接,做到排水通畅,杜绝直接排入农田、旱地等生产生活设施。

涵洞工程做到不积水,按其使用功能满足正常使用。

第二十四条噪声污染防治

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的噪声控制标准,对沿线居民集中区和靠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严格控制噪声大的施工作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必要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将建筑施工场地的噪声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声限值》(GB12523-1990)要求标准内。

在城镇范围内施工的作业点,不得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音污染大的施工作业。

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特殊需要,需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对施工机械噪音与振动扰民的,采取控制措施,减少影响。

第二十五条大气环境保护

1、为减少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在人口稠密地区的施工场地、施工道路进行硬化或采取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2、对可能引起粉尘的细料、松散料运输或堆放,加盖篷布或封闭措施,避免扬尘及抛洒。

3、施工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场地,如隧道爆破施工、施工便道等,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避免职业病危害。

第二十六条施工场地清理

施工过程中高度重视施工范围内的场地清理工作,做到施工期间的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

对红线内路基、桥梁、隧道洞口范围内,彻底清理各种堆弃物,场地清理要满足绿色通道建设的要求。

对红线外临时用地范围,包括施工营地、大小临时设施等临时工程完工后也要进行彻底清理,余土余碴不得污染环境,符合“用地协议”要求后才能退场。

第二十七条水环境的保护

1、工程建设中含有有害物质的施工物料如沥青、水泥、油料、化学品等存放严格仓储管理,不得堆放在池塘、沟渠等水体附近,并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防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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