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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

当设计无要求时,

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2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

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

槎。

3.0.4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

度不应超过1m。

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地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

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3.0.5

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1120mm厚墙、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

2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石砌体为300mm)和转角处450mm(石砌体为

600mm)范围内;

5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6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3.0.6施工脚手眼补砌时,灰缝应填满砂浆,不得用干砖填塞。

3.0.7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

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

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4.0.2

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

砂浆用砂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

2对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3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4.0.3配制水泥石灰砂浆时,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4.0.4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浆中。

4.0.5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

规定。

4.0.6砌筑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

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

比应重新确定。

4.0.7施工中当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水泥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

4.0.8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

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4.0.9砂浆现场拌制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

4.0.10

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2min;

2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min;

3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3~5min。

4.0.11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

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

注:

对掺用缓凝剂的砂浆,其使用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

砖砌体工程

5.1一般规定

5.1.1本章适用于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等砌体工程。

5.1.2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砖,应边角整齐,色泽均匀。

5.1.3有冻胀环境和条件的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不宜采用多孔砖。

5.1.4砌筑砖砌体时,砖应提前1~2d浇水湿润。

5.1.5砌砖工程当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

过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5.1.6240mm厚承重墙的每层墙的最上一皮砖,砖砌体的阶台水平面上及挑出层,

应整砖丁砌。

5.1.7砖砌平拱过梁的灰缝应砌成楔形缝。

灰缝的宽度,在过梁的底面不应小于

5mm;在过梁的顶面不应大于15mm。

拱脚下面应伸入墙内不小于20mm,拱底应有1%的起拱。

5.1.8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应在灰缝砂浆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50%时,方可拆除。

5.1.9多孔砖的孔洞应垂直于受压面砌筑。

5.1.10施工时施砌的蒸压(养)砖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5.1.11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5.1.12砖砌体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

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

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

每处检测3块砖,取其

平均值。

5.2.3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

于高度的2/3。

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抽20%接槎,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5.2.4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

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

留直槎处应加设拉结钢筋,拉

结钢筋的数量为每120mm墙厚放置1φ6拉结钢筋(120mm厚墙放置2φ6拉结钢筋),

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对抗

震设防烈度6度、7度的地区,不应小于1000mm;末端应有90°弯钩(图5.2.4)。

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抽20%接槎,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合格标准:

留槎正确,拉结钢筋设置数量、直径正确,竖向间距偏差不超过100mm,

留置长度基本符合规定。

5.2.5

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轴线位置偏移10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

每层5用2m托线板检查

2直

全高

≤10m10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

仪器检查

>10m20

抽检数量:

轴线查全部承重墙柱;外墙垂直度全高查阳角,不应少于4处,每层

每20m查一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

2处,柱不少于5根。

5.3一般项目

5.3.1

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抽检数量:

外墙每20m抽查一处,每处3~5m,且不应少于3处;内墙按有代表

性的自然间抽10%,且不应少于3间。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合格标准:

除符合本条要求外,清水墙、窗间墙无通缝;混水墙中长度大于或等

于300mm的通缝每间不超过3处,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墙体上。

5.3.2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

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

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抽检数量:

每步脚手架施工的砌体,每20m抽查1处。

检验方法:

用尺量10皮砖砌体高度折算。

5.3.3砖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第15页

表5.3.3砖砌体一般尺寸允许偏差

项次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抽检数量

1

基础顶面

和楼面标高

±15用水平仪和尺检查不应少于5处

2

表面

平整度

清水

墙、柱

5

用2m靠尺和楔形塞

尺检查

有代表性自然间10%,

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

少于2处

混水

墙、柱

8

3

门窗洞口高、宽(后

塞口)

±5用尺检查

检验批洞口的10%,且

不应少于5处

4外墙上下窗口偏移20

以底层窗口为准,用

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检验批的10%,且不应

少于5处

水平灰缝

清水墙7

拉10m线和尺检查

有代表性自然间10%,

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

少于2处

5

平直度

混水墙

10

6清水墙游丁走缝20

吊线和尺检查,以每

层第一皮砖为准

有代表性自然间10%,

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

少于2处

石砌体工程

7.1一般规定

7.1.1石砌体采用的石材应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

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

石材,尚应色泽均匀。

7.1.2石材表面的泥垢、水锈等杂质,砌筑前应清除干净。

7.1.3石砌体的灰缝厚度:

毛料石和粗料石砌体不宜大于20mm;细料石砌体不宜大

于5mm。

7.1.4砂浆初凝后,如移动已砌筑的石块,应将原砂浆清理干净,重新铺浆砌筑。

7.1.5砌筑毛石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应座浆,并将大面向下;砌筑料石基础的第一皮

石块应用丁砌层座浆砌筑。

7.1.6毛石砌体的第一皮及转角处、交接处和洞口处,应用较大的平毛石砌筑。

个楼层(包括基础)砌体的最上一皮,宜选用较大的毛石砌筑。

7.1.7

砌筑毛石挡土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砌3~4皮为一个分层高度,每个分层高度应找平一次;

2外露面的灰缝厚度不得大于40mm,两个分层高度间分层处的错缝不得小于

80mm。

7.1.8料石挡土墙,当中间部分用毛石砌时,丁砌料石伸入毛石部分的长度不应小

于200mm。

7.1.9

挡土墙的泄水孔当设计无规定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泄水孔应均匀设置,在每米高度上间隔2m左右设置一个泄水孔;

2泄水孔与土体间铺设长宽各为300mm、厚200mm的卵石或碎石作疏水层。

7.1.10挡土墙内侧回填土必须分层夯填,分层松土厚度应为300mm。

墙顶土面应

有适当坡度使流水流向挡土墙外侧面。

7.2主控项目

7.2.1

石材及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

同一产地的石材至少应抽检一组。

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

4.0.12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

料石检查产品质量证明书,石材、砂浆检查试块试验报告。

7.2.2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80%。

抽检数量:

每步架抽查不应少于1处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7.2.3

石砌体的轴线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3的规定。

表7.2.3石砌体的轴线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

项次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毛石砌体料石砌体

基础墙

毛料石粗料石细料石

基础墙基础墙墙、柱

用经纬仪和尺

1轴线位置20152015151010检查,或用其他测

量仪器检查

墙面每层2020107用经纬仪、吊

线和尺检查或用其

他测量仪器检查

2垂直

全高30302520

抽检数量:

外墙,按楼层(或4m高以内)每20m抽查1处,每处3延长米,但不

应少于3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

于2处,柱子不应少于5根。

7.3一般项目

7.3.1石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1的规定。

抽检数量:

外墙,按楼层(4m高以内)每20m抽查1处,每处3延长米,但不应少

于3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

处,柱子不应少于5根。

表7.3.1

石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毛石砌体料石砌体

基础墙基础墙基础墙墙、柱

1

基础和墙砌体

顶面标高

±25±15±25±15±15±15±10

用水准仪和尺检

2砌体厚度+30

+20

-10

+30

+20

-10

+15

+10

-5

+10

-5

用尺检查

清水

墙、柱

-20-20-105

细料石用2m靠

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其他用两直尺垂直于

灰缝拉2m线和尺检

3平

混水

墙、柱

-20-20-15-

4

清水墙水平灰

缝平直度

-----105

拉10m线和尺检查

7.3.2

石砌体的组砌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拉结石、丁砌石交错设置;

2毛石墙拉结石每0.7m2墙面不应少于1块。

检查数量:

外墙,按楼层(或4m高以内)每20m抽查1处,每处3延长米,但不

应少于3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但不应少于3间。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8配筋砌体工程

8.1一般规定

8.1.1配筋砌体工程除应满足本章要求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5、6章的规定。

8.1.2构造柱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将模板内的落

地灰、砖渣和其他杂物清理干净,并在结合面处注入适量与构造柱混凝土相同的去

石水泥砂浆。

振捣时,应避免触碰墙体,严禁通过墙体传震。

8.1.3设置在砌体水平灰缝中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宜小于50d,且其水平或垂直弯折

段的长度不宜小于20d和150mm;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55d。

8.1.4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应采用专用的小砌块砌筑砂浆和专用的小砌块灌孔混

凝土。

8.2主控项目

8.2.1

钢筋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钢筋的合格证书、钢筋性能试验报告、隐蔽工程记录。

8.2.2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

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

各类构件每一检验批砌体至少应做一组试块。

检验方法:

检查混凝土或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8.2.3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结钢筋

应位置正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

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抽20%构造柱,且不少于3处。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合格标准:

钢筋竖向移位不应超过100mm,每一马牙槎沿高度方向尺寸不应超过

300mm。

钢筋竖向位移和马牙槎尺寸偏差每一构造柱不应超过2处。

8.2.4构造柱位置及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2.4的规定。

表8.2.4

构造柱尺寸允许偏差

项次项目

允许偏差

(mm)

抽检方法

1柱中心线位置10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2柱层间错位8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柱每层10用2m托线板检查

3

垂直度全高

≤10m15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

器检查>10m20

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抽10%,且不应少于5处。

8.2.5对配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芯柱混凝土应在装配式楼盖处贯通,不得

削弱芯柱截面尺寸。

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抽1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8.3一般项目

8.3.1设置在砌体水平灰缝内的钢筋,应居中置于灰缝中。

水平灰缝厚度应大于钢

筋直径4mm以上。

砌体外露面砂浆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5mm。

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抽检3个构件,每个构件检查3处。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辅以钢尺检测。

8.3.2

设置在砌体灰缝内的钢筋的防腐保护应符合本规范第3.0.11条的规定。

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抽检10%的钢筋。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合格标准:

防腐涂料无漏刷(喷浸),无起皮脱落现象。

8.3.3

网状配筋砌体中,钢筋网及放置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

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抽1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

钢筋规格检查钢筋网成品,钢筋网放置间距局部剔缝观察,或用探针

刺入灰缝内检查,或用钢筋位置测定仪测定。

合格标准:

钢筋网沿砌体高度位置超过设计规定一皮砖厚不得多于1处。

8.3.4组合砖砌体构件,竖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距砖砌体表面距离

不应小于5mm;拉结筋两端应设弯钩,拉结筋及箍筋的位置应正确。

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抽检1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

支模前观察与尺量检查。

合格标准:

钢筋保护层符合设计要求;拉结筋位置及弯钩设置80%及以上符合要

求,箍筋间距超过规定者,每件不得多于2处,且每处不得超过一皮砖。

8.3.5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中,采用搭接接头的受力钢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5d,

且不应少于300mm。

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每类构件抽20%(墙、柱、连梁),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尺量检查。

9填充墙砌体工程

9.1一般规定

9.1.1本章适用于房屋建筑采用空心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

空心砌块等砌筑填充墙砌体的施工质量验收。

9.1.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时,其产品龄期应超

过28d。

9.1.3空心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的运输、装卸

过程中,严禁抛掷和倾倒。

进场后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

过2m。

加气混凝土砌块应防止雨淋。

9.1.4填充墙砌体砌筑前块材应提前2d浇水湿润。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时,应

向砌筑面适量浇水。

9.1.5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墙体时,墙底部应

砌烧结普通砖或多孔砖,或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现浇混凝土坎台等,其高

度不宜小于200mm。

9.2主控项目

9.2.1砖、砌块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砖或砌块的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砂浆试块试验报

告。

9.3一般项目

9.3.1

填充墙砌体一般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3.1的规定。

抽检数量:

(1)对表中1、2项,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随机抽查10%,但不应少于3间;大面

积房间和楼道按两个轴线或每10延长米按一标准间计数。

每间检验不应少于3处。

(2)对表中3、4项,在检验批中抽检10%,且不应少于5处。

第25页

表9.3.1填充墙砌体一般尺寸允许偏差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轴线位移10用尺检查

1

垂直度

小于或等于3m5

用2m托线板或吊线、尺检查

大于3m10

2表面平整度8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3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5用尺检查

4外墙上、下窗口偏移20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9.3.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不应与其他块材

混砌。

抽检数量:

在检验批中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

外观检查。

9.3.3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3的规定。

抽检数量:

每步架子不少于3处,且每处不应少于3块。

表9.3.3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

砌体分类灰缝饱满度及要求检验方法

水平≥80%

采用百格网检查块材底

面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

空心砖砌体

垂直

填满砂浆,不得有透明

缝、瞎缝、假缝

加气混凝土砌块和轻骨料水平≥80%

混凝土小砌块砌体垂直≥80%

9.3.4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

拉结钢筋或

网片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竖向位置偏差不应超过一皮高度。

抽检数量:

在检验批中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

观察和用尺量检查。

9.3.5填充墙砌筑时应错缝搭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

的1/3;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

皮。

抽检数量:

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

检查方法:

观察和用尺检查

9.3.6填充墙砌体的灰缝厚度和宽度应正确。

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的砌体灰缝应为8~12mm。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

度分别宜为15mm和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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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数量:

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

检查方法:

用尺量5皮空心砖或小砌块的高度和2m砌体长度折算

9.3.7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

7d后,再将其补砌挤紧。

抽检数量:

每验收批抽10%填充墙片(每两柱间的填充墙为一墙片),且不应少于3

片墙。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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