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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分析报告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分析报告

 

按语:

●垃圾焚烧发电最近被推向高潮,以很多溢美之词来做导向宣传,如:

“产业”、“黄金发展阶段”、“国家力推”等等。

●垃圾焚烧发电在我国是一个新兴产业无疑,但要作为投资者进入,不能局限于“看起来这个行业很美”,须做周延的探讨,尤其是对风险的部分有深刻的认识。

●本报告的编写,参考了大量的行业数据,实地考察了行业正在运行的项目,拜见了业各类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一线操作工人等,采集资料真实。

●本报告对同一容经济指标的不同数据做了审慎的甄别,信息采集主要来源于《国家统计年鉴2010版》、环保部、科技部、发改委。

统计局等官方;政策解读忠实于政策原文,不做类推和演绎;综合分析尽量做到客观公正,各种利弊做了较充分的类比;对于一些商业化的广告宣传也做了必要的纠偏。

●本报告不拘泥于常规商业报告的形式,根据投资人所关注的重点安排逻辑顺序,避免繁文缛节,尽量清晰、简洁、扼要,希望投资人能从中得到有益的参考。

一、行业概要

(一)世界垃圾焚烧百年史。

1、垃圾处理发展简述

●生活垃圾是人类生活中的必然产物。

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垃圾处理出现在英国。

随着产业革命的兴起,英国的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大量农民流入城镇并出现了快速城市化进程。

英格兰政府为了改善环境卫生状况,于1848年首先制定并实施了《公共卫生法》,英格兰各地建立了公共卫生局,并开始把垃圾集中起来之后送到离居住地较远的地方堆放或填埋。

这就是世界上最早的垃圾填埋处理。

●1896年,德国汉堡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的第一座垃圾焚烧厂。

从此,人类开始了对垃圾进行科学处理、资源化利用的新里程。

100年来,焚烧作为一种处理垃圾的专用技术,已经成为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方式。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全世界有各种类型的垃圾焚烧厂2400余座(其中有1000多座带发电装置),年焚烧生活垃圾总量达1.9亿t。

●焚烧法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已有100多年历史,但出现有控制的焚烧(烟气处理、余热利用等)只是近几十年的事。

目前,研究方向主要是提高垃圾焚烧发电效率。

垃圾焚烧产生大量潜在的能源,回收发电是其资源化的主要途径之一。

发达国家利用垃圾焚烧发电的比例逐步提高。

进入20世纪90年代,由于全球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不断提高,各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都以焚烧为主。

其中日本和欧美等发达国家处于领先地位。

2、国外垃圾焚烧发电的现状

●从20世纪60年代起,德国率先开始研究利用垃圾焚烧发电,1965年德国只有垃圾焚烧炉7台,年处理垃圾总量为71.8万吨,可供全国4.1%的居民用电。

到20世纪90年代初,德国已经拥有50余座从垃圾焚烧回收能量的装置以及10多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并且用于热电联产,为城市供暖供热或汽车用气。

●美国的垃圾焚烧厂发展十分迅速。

至1990年,已建400座,焚烧率达18%,到2000年提高到40%。

美国的垃圾发电量已达2000MW,最近在建的有日处理垃圾2000t/d、发电量为85MW的垃圾电站。

●法国共有垃圾焚烧炉约300台,可将城市垃圾的40%以上处理掉。

巴黎有4个垃圾焚烧厂,年处理量170万吨,占全市垃圾总量的90%,产生的能量相当于20万吨石油,供蒸汽量占巴黎市供热公司总量的1/3。

●焚烧已经成为许多发达国家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方式。

在土地资源相对紧的日本、瑞士、瑞典、卢森堡、新加坡、等国焚烧的比例都已经超过了填埋。

3、垃圾焚烧在发达国家呈缓行发展趋势

●但随着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的推广使用和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的不断发展,垃圾焚烧后所产生的废气、废水、灰渣等衍生物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突显出来,特别是废气中的“二恶英”剧毒物质得不到有效控制和处理,尤为引人关注。

●1985年美国就因环保方面因素取消了137座垃圾焚烧炉兴建计划;1992年加拿大安大略省通过了垃圾焚烧炉使用的禁令;1996年,北美洲五大湖区52个焚化炉结束运作,德国、荷兰、比利时等国也相继颁布了“焚烧炉禁建令”或部分禁建令;日本也关闭了部分垃圾焚烧设施;即使经济不太发达的菲律宾也颁布了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的禁令。

导致各国政府纷纷立法关闭、禁建垃圾焚烧设施的直接原因就是二恶英。

●西欧尤其日本现在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是建立在垃圾高度分类和回收处理的基础之上的,高度的分类和回收处理第一是最大限度减少了需要焚烧的垃圾总量,第二是不宜焚烧处理的垃圾已事先剔除,焚烧可能产生的毒副作用因此也大大降低。

●由此可以看出,国际上的一些发达国家在垃圾焚烧发电的处理方式上有了更新的认识,采取了更谨慎的态度。

4、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是最终出路

●在发达国家,垃圾不再被当作是废物,而是尚没有分拣出来或被污染的资源。

只要能分拣开,所有垃圾都可以做为资源加以利用。

经过源头分类、资源回收后的垃圾量可以减少70%以上。

余下的垃圾焚烧量已经很少。

●德国1994年10月开始实施《循环经济的促进和废物处理法》,用法律形式确定了循环经济的优先顺序,即:

①减少废物的产生;②资源回收利用;③少量剩余焚烧;④最终处置。

这说明当代经济发达国家垃圾焚烧处理的定位和作用。

●日本1997年7月颁布了《二恶英特别措施法》,大幅提高二恶英的排放限制标准。

自2000年起,日本又先后颁布实施了《家电回收法》、《食品回收法》等与垃圾减量相关的法律,从源头上减少垃圾,实行垃圾分类。

据日本环境保护部统计,东京的垃圾年产量相比20年前减少了一半,而这也导致东京的25座垃圾焚烧厂中有10座因无垃圾可烧被迫关闭。

同时,由于实行了严密的分类措施,现有的垃圾焚烧厂所燃烧的垃圾已经完全剔除了塑料等化学制品,燃烧的垃圾均为食物残渣等无法再循环利用、又不会造成大幅度环境损害的产品。

这大大降低了焚烧所造成的有毒气体排放量。

●在北美,很多城市将一般家庭垃圾简单分为可回收的(如纸、塑料、玻璃、金属等)和其他垃圾(如厨余和其他脏的不好分开的)。

可回收的放入政府或回收公司专门免费提供的用于收集可回收物的垃圾筐或桶里。

其他垃圾放入家庭自己购买的垃圾袋。

有毒有害物品(如旧电池和荧光灯管等)和杂草树枝等花园和绿地的废弃物也单独收集。

在此分类基础上,加拿大艾德蒙顿市通过分拣回收、生物堆肥、沼气发电和制生物柴油等垃圾综合利用设施大大减少了垃圾的填埋和焚烧量,成功地关闭了传统的垃圾填埋场。

●台北从1996年开始大力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和"垃圾不落地"政策,每天专门的垃圾车定时在市收集市民已分开的各类生活垃圾;2000年台北制定"垃圾零掩埋"目标和推行"垃圾费随袋征收"政策,通过"多扔垃圾多出钱"来促使市民尽可能地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和垃圾减量化。

到2009年,居民垃圾量从每天2970吨降低到1009吨,减少率超过了67%,资源回收率超过45%。

台北垃圾填埋场的使用量已经从原来的最多2500吨/天降到59吨/天,减量达到97.6%。

台北这个拥有260万人口(不含流动人口)的城市,已经提前近30年实现《旧金山绿色都市宣言及城市环境协议》中"垃圾零填埋"的目标。

(二)中国生活垃圾现状及处理方式

1、生活垃圾现状

●城市垃圾产量迅速增加

到2010年,我国的城镇人口已达6.42亿人,城镇化率提高到46.6%,意味着我国的城镇化率已经逐步接近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预计未来10-15年中国仍将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化水平将年均提高0.8-1个百分点;在“十二五”期间,中国的城镇化水平预计将超过50%。

●随着城镇化速度加快,人类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垃圾量也越来越大。

根据环保总局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城市垃圾年产量为1.6亿吨,而且每年以8%至10%的速度增长。

垃圾的历年堆存量达到80多亿吨,全国有200多座城市陷入垃圾的包围之中,垃圾堆存侵占的土地面积多达75万亩。

垃圾问题越来越成为影响城市生活质量的一个突出问题。

●城镇居民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8-1.1Kg/人·d计算,在给定的城镇化率和总人口增长率的假设前提下,预计2015年和2020年城市垃圾产量分别为2.6亿吨和3.23亿吨,年复合增长速度达到3.28%。

我国未来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及预测(单位:

万吨)

总人口(万)

人口增长率(%)

城镇化率(%)

城镇人口数(万)

城镇垃圾产量(万吨)

2010E

134141

0.50%

47.50%

63717.15

16744.87

2011E

134812

0.50%

48.30%

65114.23

19013.36

2012E

135486

0.50%

49.10%

66523.69

19424.92

2013E

136164

0.50%

50.00%

68081.78

19879.88

2014E

136844

0.50%

50.90%

69653.79

20338.91

2015E

137529

0.50%

51.80%

71239.82

26002.53

2016E

138216

0.50%

52.60%

72701.75

26536.14

2017E

138907

0.50%

53.50%

74315.42

27125.13

2018E

139602

0.50%

54.50%

76083.02

30547.33

2019E

140300

0.50%

55.40%

77726.13

31207.04

2020E

141001

0.50%

57.00%

80370.79

32268.87

●与此相对应的,是仅为50%左右的城市垃圾处置率。

一些早早兴修的垃圾处理设施,在城市的疾速膨胀中,陷入超负荷运行的困境。

如承担市9成垃圾填埋量的兴丰垃圾填埋场,因为垃圾增幅过快,将于2012年被填满,而市的所有垃圾填埋场也将在5年饱和。

●到目前为止,中国城市垃圾处理的企业由政府管理,政府还是城市垃圾处理惟一的管理主体,也是重要的投资主体和经营主体,资金缺口较大。

费用的紧缺势必带来设施短缺、工艺技术落后等问题,进而导致环境污染、浪费资源等一系列问题。

这妨碍了市场化的发展。

●垃圾处理收费政策的落实不到位对垃圾处理行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目前我国多数城市还没有开征垃圾处理费,且在已经开征垃圾处理费的城市中,收费标准低、收费难成为各城市面临的共同难题。

2、生活垃圾处理方式

●2000年以后,随着城市垃圾产量增速加快,垃圾清运能力跟不上相应速度。

2010年,全国垃圾清运量为15804.8万吨,同比2001年的13470万吨,仅增长17.33%,复合增长率为1.6%,而同期城市垃圾产量增速为5%。

截至2010年,全国共有628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日均生活垃圾处理量为38.76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7.9%。

●根据《我国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统计,截止2010年底,在设市城市共有填埋场498座,处理能力约占总量的80.3%;焚烧厂104座,处理能力约占总量的15.5%;堆肥厂20座,处理能力约占总量的3.5%;其它处理设施4座,处理能力约占总量的0.7%。

在县城共有填埋场198座,处理能力约占总量的93.8%;焚烧厂4座,处理能力约占总量的1.9%;堆肥厂6座,处理能力约占总量的2.8%;其它处理设施3座,处理能力约占总量的1.5%。

●我国目前垃圾处理的第一个环节——集送,普遍采取“大类含混”垃圾桶的设置,中国有拾荒雄师近百万人,他们只能到垃圾填埋场去分捡垃圾,回收有用资源。

抗衡垃圾能力最强盛的民间武装,一直被垃圾管理者视为破坏环境遭遇打压。

●厨余垃圾是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成分,可回收的纸类、塑料、玻璃和金属占35%左右,渣石泥土等无机物占10%到30%,而竹木、布类等可燃物质的含量通常在10%以。

其中,除渣石泥土之外的垃圾成分都具有一定的回收和再利用价值。

●中国绝大部分地区垃圾处理还是卫生填埋。

随着城市规模越来越大,过去所选址的垃圾填埋场,已经紧靠城市居民生活区和商业区,不少地方为了城市的发展,还得将其列入处理课题。

土地资源日益珍贵,在城乡结合部甚至农村,寻找可用作垃圾填埋的场地越来越难。

●垃圾填埋很难规作业,粉尘、有毒气体、渗滤液等又形成一个新的污染源,造成空气污染、水体污染、甲烷气体爆炸以及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等问题。

●在城市化进程快,垃圾量骤然增多,单纯以填埋方式处理垃圾的情况已经难以为继的局面下,中国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应运而生,而且很快并入快车道。

二、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政策解读

(一)政策与制度的完善使环保战略升级

1、政策支持提升环保行业地位

●2009年以来,环境保护受到空前的关注。

2009年节能减排“八大任务”中,第五条就是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目标是研究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鼓励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中小企业、公共机构实施节能诊断、融资和改造服务。

研究制定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意见。

●随后,制定了“十二五”新的减排目标。

国务院提出:

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首次将碳减排目标纳入“十二五”规划。

包括《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新兴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发展低碳经济指导意见》、《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等在的相关政策正在研究制定中。

●根据正在编制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到2015年,环保产业要占到GDP的产值7%左右;规划拟从四个方面推动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

一是实施重点工程带动战略,推动切实的需求带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财税、金融等政策体系;三是鼓励技术进步,建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四是适时实施新的法规标准和新的法规政策,推动一批新的环保产业脱颖而出。

2、政策文本梳理

●截止2010年底,我国共发布生活垃圾处理相关法规41部。

其中法律2部:

《可再生能源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行政法规1部:

《城市市容和环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规性文件24部;其他文件15部。

●在24部规性文件中,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发布的有: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关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运营监管的意见》、《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等17部。

●由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有:

《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关于印发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意见的通知》等5部。

由环境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有: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2部。

3、垃圾焚烧发电政策亮点

●国家发改委《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将垃圾焚烧发电编入其中。

垃圾焚烧发电在我国并不仅仅只是一种垃圾处置方式,属于可再生能源中的生物质能,属于循环经济的畴。

从法规上把垃圾焚烧发电定位于具有双重身份:

它是垃圾处理的基本方式之一,同时也是一种可再生能源,是资源综合运用和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环保部《关于环保系统进一步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将“大型城市垃圾焚烧处理”定为“十二五”重点发展方向,并冠以:

“鼓励”、“支持”、“优惠”、“优先领域”、“重大战略”、“有利于”等充满促进取向的用语,为它们的定位和发展奠定了基调,也成为政府大力推动发展的项目之一。

●公共事业的产业化给垃圾处理行业带来了极大的活力,拓宽了垃圾处理的投资模式和融资模式。

垃圾处理是一种公共产品,同时也具有明显的非排他性特征,采用产业化、市场化的方式来运作这个行业的时候,决定了“公共性”只能实行一种准市场化的运作机制。

仅从近几年各地纷纷涌现的垃圾焚烧电厂BOT协议就可见一斑。

(二)、相关重点政策在实践中的解读(个别解读与商业化宣传有出入)

1、垃圾管理的根本途径是“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垃圾处理,上策是不产生垃圾或者少产生垃圾,与其忍受巨额投资,大规模建设垃圾处理厂,而且长期背负着运营负担,不如少产生垃圾;中策是产生垃圾以后,尽可能把垃圾转化为资源,进行回收利用;下策是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争取100%的无害化处理率。

●我国对于垃圾处理的发展方向定位:

由以往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原则变为现在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反映出我国垃圾管理思路的重大变化:

从注重垃圾的末端处理变为更重视从源头上防控垃圾的产生。

2、垃圾管理的首要环节是“减量化”

●国家未来发展的宗旨是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随着《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这部法律出台,各级政府在垃圾管理的思路上不断发生变化。

●从2010年4月中旬开始,把每周四定为“垃圾减量日”。

11月18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发布,这意味着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已经将垃圾管理提升到立法计划中。

2009年,市每天产生1.84万吨垃圾,到2010年11月,这一数字减少到了每天1.74万吨。

一天减少0.1万吨,这是史无前例的垃圾负增长!

●市已经按照“多排放多收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强收费管理,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3、垃圾处理的中端环节是资源化

●2011年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到201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

推广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

●分类收集方式的实施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中的一个关键环节,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步骤。

通过分类收集,可有效地实现废物的重新利用和最大程度的废品回收,为卫生填埋、堆肥、焚烧发电、资源综合利用等先进的垃圾处理方式的应用奠定了基础,为垃圾处理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创造良好条件。

●垃圾分类收集、分别处理、加工和利用,是一个慢性的、长期的、艰巨的过程。

日本,垃圾分类收集已经开始17年了,到现在仍然有10%左右的人不按规矩倒垃圾。

德国的垃圾分类进行了9至10年,现在仍然有接近20%的人不能按规矩倒。

这里面需要有相应的法规、国民的觉悟、文明素养、硬件条件、软件环境等诸多因素。

4、垃圾处理的末端环节强调的是“无害化”

无害化处理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即:

填埋、焚烧、堆肥。

●填埋处理为卫生填埋,是普遍采用的处理方法。

因为该方法简单、投资少,可以处理所有种类的垃圾,所以世界各国广泛沿用这一方法。

从无控制的填埋,发展到卫生填埋,包括滤沥循环填埋、压缩垃圾填埋、破碎垃圾填埋、填埋后的垃圾产生的沼气仍可发电。

●堆肥处理是我国、印度等国家处理垃圾、粪便、制取农肥的最古老技术,也是当今世界各国均有利用的一种方法。

堆肥是使垃圾、粪便中的有机物,在微生物作用下,进行生物化学反应,最后形成一种类似腐殖质土壤的物质,用作肥料或改良土壤。

堆肥技术的工艺比较简单,适合于易腐、有机质含量较高的垃圾处理,可对垃圾中的部分组分进行回收利用,且处理相同质量垃圾的投资比单纯的焚烧处理大大降低。

●焚烧处理是指垃圾中的可燃物在焚烧炉中与氧进行化学反应,通过焚烧可以使可燃性固体废物氧化分解,达到去除毒性、回收能量及获得副产品的目的。

几乎所有的有机性废物都可以用焚烧法处理。

对于无机-有机混合性固体废物,如果有机物是有毒有害物质,一般也最好采用焚烧法处理,焚烧法适用于处理可燃物较多的垃圾。

垃圾焚烧后,释放出热能,同时产生烟气和固体残渣。

热能要回收,烟气要净化,残渣要分解,这是焚烧处理必不可少的工艺过程。

采用焚烧法,必须注意不造成空气的二次污染焚烧处理技术的特点是处理量大,减容性好,无害化彻底,焚烧过程产生的热量用来发电可以实现垃圾的能源化,因此是世界各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垃圾处理技术。

5、因地制宜的选择垃圾处理方式

在颁布的现行多部法律、法规、政策中(41部),对填埋、焚烧、堆肥这三种方式都是肯定的,没有否定哪一种方式。

垃圾焚烧发电的处理方式,政策上正确、完整的表述为:

“对于土地资源紧、生活垃圾热值满足要求的地区,可采用焚烧处理技术”。

这里就有两个条件:

一是土地资源紧,二是垃圾热值满足要求,有了这两个条件才可以采用焚烧技术,可以也是一个选择概念。

三、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在中国被称为“产业”的原因

(一)产业兴起的社会背景

1、起步晚、

●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起步晚,始于上世纪80年代,经历了十多年的不断探索,使得我国垃圾焚烧技术得到快速发展。

1985年,省从日本购买了两台垃圾焚烧炉,兴建我国第一座日处理能力为300吨的城市垃圾焚烧厂。

●近年来,一些城市利用外国政府贷款与自筹相结合或地方企业投资等多种融资方式,引进国际比较先进的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等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经过消化、吸收、提升、发展,逐步形成了中国自己的焚烧设备制造专业。

2、起点高

●世界发达国家的垃圾焚烧有上百年的历史,进展到垃圾焚烧发电也有五十年的历史,法规健全、技术成熟、系统完善、管理有序、运营良好。

●日本、美国、德国、丹麦、法国都有垃圾焚烧发电技术输入,或合资办厂,或设备贸易,或技术引进,我国第一代大型垃圾焚烧发电几乎都是通过这种方式实现的。

●中国的垃圾焚烧几乎没有经历过单纯焚烧的步骤,直接过渡到焚烧发电的层次。

有国外技术的借鉴,将技术集成是中国的强项,设备研发充分利用了成熟的通用技术,制造出适合中国垃圾特点的焚烧发电设备,时间进程很短就接近国际水平。

3、紧迫感

●目前,全国生活垃圾的年产生量约为3.6亿t,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6亿t,清运量1.4亿t,处理率为60.3%;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9亿t,清运量与处理量甚微。

●目前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累积堆存量已达70——80亿吨。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预测,2015年我国城市垃圾年产量为2.60亿吨,2020年将达到3.23亿吨。

●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主要靠卫生填埋。

现在中国除县城之外的668个城市中,有2/3的城市处于垃圾包围之中,1/4已经无垃圾填埋堆放场地。

全国城市垃圾堆存累计侵占土地超过5亿平方米,每年的经济损失高达300亿元。

●政府经济包袱沉重。

目前垃圾处理费用主要来源于国家和地方财政,且资金大都用于垃圾的收运,谈不上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无论是填埋、焚烧、堆肥政府投入都十分有限,露天裸露的垃圾非常之多,严重影响环境。

4、空间大

●垃圾焚烧发电政策完善、法规的保障、技术成熟用了将近10年的时间,2008年才呈现市场迅速放量。

●中国中部、东北部、东南部人口密集,垃圾产生量大;这些地区的土地资源紧,以填埋的方式处理垃圾已经很难;同时上述地区城市密集,垃圾处理能力亟待提高。

(二)经济政策扶持导致垃圾焚烧发电资本云集

1、产品回购政策

电网企业全额收购电网覆盖围该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

2、垃圾处理费补偿政策

政府按照协议规定,支付给运营企业垃圾处理补偿费用,每吨50——200元,因城市大小,财政状况而定。

并设有保底量,垃圾量达不到的按照保底量支付。

3、价格扶持政策

●上网电价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

●2006年及以后获得批准或核准建设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且发电消耗热量中常规能源不超过20%,上网电价实行政府定价的,电价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加补贴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5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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