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5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临时专项检测能力认定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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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临时专项检测能力认定管理办法

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临时专项检测能力认定管理办法

来源:

时间:

2010-07-0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市场和工地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称工地试验室)资格管理,维护试验检测秩序,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和《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辽交质监发[2006]27号)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参加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施工和监理单位,中标后必须按合同和交通运输部、省交通厅有关规定建立工地试验室,在通过工地试验室临时专项能力认定(以下简称“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后,方可在本合同段承担试验检测工作。

通过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的检测机构,可在中标工程项目中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能力认定证书》(以下简称“能力认定证书”)注明的项目范围开展试验检测业务,所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可以作为工程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分为五类: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房建工程、水运工程,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能力标准见附件一。

第四条母体检测机构资格:

具有交通部公路水运乙级以上检测等级资格的检测机构方可建立工地试验室。

监理、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必须由取得《等级证书》的母体检测机构设立,没有《等级证书》的单位可通过招标或委托的方式选定具有为社会服务能力的检测机构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并签署试验检测委托合同。

检测机构在同一工程建设项目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

第五条资格审查:

外埠检测机构进入我省从事试验检测工作必须通过资格审查确认,并履行信用备案登记手续。

信用备案登记需提交检测资格等级证书正、副本复印件,通过计量认证的,同时应提交计量认证证书副本复印件,《外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备案登记申请表》(附表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和聘(任)用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管理采用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以下简称“省局”)直接监督的公路或水运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工作,由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报经项目建设单位初审合格后,由省局组织能力认定审核,并制作颁发《能力认定证书》;各市质监处(站、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处”)直接监督的公路或水运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工作,由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报经项目建设单位初审合格后,有市质监处组织能力认定审核,并制作颁发《能力认定证书》。

通过能力认定审核的工地试验室,由省局统一进行登记备案,并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9]318号)的相关要求对母体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和检测人员进行信用考核,并计入年度信用记录。

第二章 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申报程序

第七条 省局直接监督的工程项目各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总监办、驻地办所对应检测机构必须在开工前,向省局提出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申请。

市质监处直接监督的工程项目必须在开工前,向所在地市质监处提出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申请。

第八条 申请临时专项检测能力认定,应提供以下申报资料和证明。

全部资料应装订成册,统一编排页码,一式两份(提交一份、留存一份)。

1、《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附件三;

在辽宁交通质监信息网上填写有关信息(网址:

),确认无误后在网上申报,并利用网站提供的打印功能打印表格。

2、母体检测机构法人证书和法人代表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附件四。

3、组织机构框图、检测机构功能分布图和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4、全部检测人员的身份证、检测资格证书复印件;授权负责人还应附上聘(任)用关系证明文件(与母体检测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制度、管理制度、操作程序、岗位责任制度等质量保证制度文件;通过计量认证的,应当提交计量认证证书副本的复印件,提交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

6、所申报试验检测项目的典型报告(包括模拟报告)及业绩证明。

7、仪器设备计量检定与校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章 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审批程序

第九条 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工作全部实行网上管理,申报审批流程图见附件五。

第十条 省局直接监督的项目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审批工作分为受理、现场评审两个阶段,由省局具体组织实施。

市处直接监督的项目审批工作参照本章第十、十一条内容结合所在市实际制定。

1、受理阶段以审查网上申请材料为主,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材料审查合格后,完成网上初审工作。

2、省局监督的项目工地试验室现场评审由省局监督组具体负责组织,邀请项目指挥部和总监办相关人员参加;市处监督项目工地试验室现场评审由市质监处负责组织。

3、现场评审要逐项核对网上申请材料人员、设备和业务能力等信息与工地试验室实际情况的符合性。

现场评审工作在1天内完成。

母体机构须派相关负责人一名(行政、技术或质量负责人)参加现场评审工作,携带母体检测机构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并负责对能力认定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实施母体检测机构对工地试验室全过程监管。

4、现场评审具体要求:

⑴档案材料审核

查阅内容包括:

a.法人证书和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

b.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证书原件;

c.所有强制性试验检测项目的模拟原始记录和试验检测报告;

d.现行的标准、规范是否齐全;

e.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工作制度、管理制度、操作程序、岗位责任制度等)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f.收样、留样和盲样运转记录。

⑵硬件环境审核

检查的主要内容:

a.逐项检查仪器设备数量、规格和运行状况是否与申请材料符合;

b.仪器设备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了仪器设备台帐,设备是否粘贴检定标签和自检标签,设备标识(停用、准用、合格)是否张贴,标识信息是否齐全(设备名称、设备编号、检定日期、生产厂家、购入日期、保管人等)

c.试验室面积和环境是否满足要求,沥青室、水泥室、力学室、化分室、天平室是否分别设立;水泥室设立空调,温湿度表,沥青室设立空调和排风系统,养生室安装自动温湿度控制系统。

d.样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已设立样品室和样品架,分为待检区、已检区和留样区。

⑶人员资格审核

a.检测人员持证情况是否满足要求,查看人员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及检测证书原件。

b、核查检测人员持证科目与检测岗位分工项目是否符合,所有检测人员持证项目是否覆盖工地试验室全部申请检测项目。

c、有检桩项目的工地试验室,检桩人员的持证情况。

d、母体检测机构对工地授权负责人、检测项目的授权书,;

5、现场评审结束后,评审组形成《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能力认定现场评审报告》(附件六)提交省局,省局对现场评审组提交情况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通知所在项目能力认定结果。

第十一条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审批通过后,省局将完成网上审批、发文,下达《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书》附件七)并制作核发《能力认定证书》。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超出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允许范围的检测项目,工地试验室应委托给具有社会服务能力的检测机构(同时具有《等级证书》和《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同一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施工单位不得委托同一家检测机构进行外委试验。

工地试验室在选择外委检测机构时首先应查询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注明的允许开展的检测项目、参数及证书有效期,检测机构资格信息查询登录查询。

第十三条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设立的工地流动试验检测室,参考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要求并结合工程实际需要进行评审、认定。

第十四条依据本办法发放的《能力认定证书》只能在本工程项目中使用,不得对外承揽试验检测工作。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原《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临时专项检测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辽交工监监[2008]87号)及《关于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工地试验室管理的通知》(辽交工监监[2008]38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能力标准

2.外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备案登记申请表

3.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

4.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申报审批流程图

5.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能力认定现场评审报告

6.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能力认定现场评审报告

7.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书

 

附件一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能力标准

表1试验检测人员配备

能力分类

临时专项检测类

路基工程

路面工程

交通工程

房建工程

水运工程

*持试验检测人员证书总人数

高速

公路

≥5人

≥5人

≥3人

≥2人

其他

项目

≥3人

≥3人

≥3人

*持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人数

≥1人

≥1人

≥1人

授权负责人

*1.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2.试验检测工程师;

3.5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

*1.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2.试验检测工程师;

3.5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

1.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2.2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

1.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2.2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

*1.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2.试验检测工程师;

3.5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

注:

1、标“*”项为强制性项目。

2、持各类证书人员比例以满足实际检测能力需要为准。

 

表2试验检测能力基本要求

等级

主要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

1.土:

颗粒级配、液限塑限、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量、CBR

2.集料:

颗粒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砂当量、压碎值

3.石料:

单轴抗压强度

4.水泥:

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细度

5.水泥混凝土、砂浆:

稠度、坍落度、混凝土凝结时间、抗压强度、配合比设计

6.钢筋:

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冷弯

7.现场检测:

压实度、弯沉、平整度

8.地基基础:

地基承载力

9.公路线形及几何尺寸:

道路线形、桥梁线形、几何尺寸

10.隧道现场施工监控量测和结构检测(有隧道项目):

高度、宽度、超(欠)挖、锚杆拉拔力、混凝土强度、位移、下沉、结构厚度

1.集料:

颗粒级配、针片状、含泥量、压碎值

2.基质沥青:

针入度、延度、软化点、粘附性、薄膜加热质量损失

3.改性沥青:

针入度、低温延度、软化点、粘附性、离析软化点差、弹性恢复、细度、薄膜加

热质量损失

4.沥青混合料:

马歇尔稳定度、沥青含量、矿料级配、拌合温度、配合比设计、(一级及以上

公路项目要求动稳定度、浸水马歇尔)

5.水泥:

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细度

6.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无侧限抗压强度、水泥或石灰剂量、配合比设计、石灰有效钙镁含量、

粉煤灰细度、粉煤灰烧失量

7.路面检测:

压实度、路面厚度、弯沉、平整度、摩擦系数、路面渗水、路面构造深度

8.公路线形及几何尺寸:

道路线形、几何尺寸

1.水泥:

胶砂强度、安定性、细度、凝结时间

2.砂:

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

3.石:

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压碎指标

4.砂浆:

配合比设计、稠度、立方体抗压强度

5.砼:

配合比设计、稠度、密度、凝结时间、立方体抗压强度

6.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有路面基层项目):

无侧限抗压强度、粉煤灰细度、水泥或石灰剂量

7.钢筋:

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

8.土工:

含水率、密度、击实试验、颗粒分析

9.砼非破损:

强度(超声回弹法)

交通工程专项

1.集料:

颗粒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 砂当量、压碎值

2.水泥:

密度,比表面积,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胶砂流动度

3.水泥混凝土、砂浆:

坍落度,混凝土凝结时间,含气量,抗压强度,抗折强度,配合比设计,泌水率,砂浆稠度,分层度,干缩率

4.钢筋:

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冷弯

5.外形尺寸

6、交通安全设施:

外观及几何尺寸,标线涂层厚度,标线抗滑性能,色度性能(表面色),金属构件防腐层性能,立柱(支撑)竖直度,玻璃珠含量,反光标志逆反射系数,反光标线逆反射系数,突起路标发光强度系数

注:

1、表内所有项目为高速公路项目强制性能力要求;黑体字标注的项目为普通公路项目强制性能力要求。

监理或承包合同有特殊要求的同时执行合同强制要求。

当路基工程中道路与桥梁工程、路面工程中基层与面层分别建设时,按实际承担的工程类别对应的试验检测项目要求。

2、水运工程专项表中黑体字标注的项目为强制性能力要求,少一项视为不通过(以下同)。

3、房建工程工地试验室要求参见《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

表3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主要仪器设备

等级

试验检测主要仪器设备

1.土:

标准筛、摇筛机、比重计、电子天平、烘箱、光电液塑限测定仪、自动

击实仪、CBR试验装置

2.集料、石料:

标准筛、摇筛机、压碎值测定仪(水泥砼用)、压力机、针片状

规准仪、砂当量试验装置、电子天平、烘箱

3.水泥:

电子天平、水泥净浆搅拌机、水泥标准稠度仪、雷氏夹、煮沸箱、水

泥胶砂搅拌机、水泥胶砂振实台、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电动抗折试验机、

水泥压力机、负压筛析仪

4.水泥混凝土、砂浆:

标准养护室、水泥混凝土搅拌机、水泥混凝土标准振动

台、压力机、水泥砂浆稠度仪、胶砂流动度测定仪、坍落度筒、容量筒、分析

天平、烘箱、比重计、试验筛

5.钢筋:

万能材料试验机、游标卡尺

6.现场检测:

灌砂筒、弯沉测试设备、平整度测试设备、回弹仪

7.地基基础:

静动力触探仪

8.公路线形及几何尺寸:

全站仪(或经纬仪、测距仪)、水准仪、钢尺

9.隧道现场施工监控量测与结构检测:

自动安平水准仪、隧道断面测量系统、锚杆拉拔计、周

边收敛仪、回弹仪、非金属超声波检测仪

1.集料:

标准筛、摇筛机、压碎值测定仪(沥青路面用)、压力机、游标卡尺、

砂当量试验装置、电子天平、烘箱

2.沥青和改性沥青:

针入度仪、循环水浴、低温延度仪、软化点仪、弹性恢复

试模、电炉、薄膜烘箱、秒表、电子天平、烘箱、显微镜

3.沥青混合料:

沥青混合料拌和机、马歇尔自动击实仪、浸水天平、烘箱、马

歇尔稳定度仪、恒温水槽、沥青抽提仪或燃烧炉、轮碾成型机、车辙试验机

4.路面检测:

取芯机、平整度测试设备、弯沉测试设备、摩擦系数测试设备、

路面渗水仪、路面构造深度测试仪

5.水泥:

电子天平、水泥净浆搅拌机、水泥标准稠度仪、雷氏夹、煮沸箱、水

泥胶砂搅拌机、水泥胶砂振实台、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电动抗折试验机、

压力机、负压筛析仪、透气比表面积仪

6.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压力机、直读式测钙仪、分析天平、滴定设备、负压

筛析仪、高温炉、电子天平、烘箱

7.公路线形及几何尺寸:

全站仪(或经纬仪、测距仪)、水准仪、钢尺

1.水泥:

水泥胶砂搅拌机、水泥胶砂振实台、水泥净浆搅拌机、电子天平、分析天平、烘箱、

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维卡仪、雷氏夹膨胀值测定仪、沸煮箱、负压筛析仪、压力机、电动

抗折试验机、胶砂流动度测定仪、秒表、比重瓶

2.砂:

砂筛全套、摇筛机、电子天平、分析天平、容量筒、烘箱

3.石:

石筛全套、摇筛机、台称、电子天平、烘箱、压力机、针片状规准仪、压碎指标值测

定仪、浸水天平、容量筒

4.砂浆:

砂浆稠度仪、砂浆搅拌机、振动台、电子天平、压力机、容量筒

5.砼:

砼搅拌机、标准振动台、标准养护室、维勃稠度仪、贯入阻力仪、坍落度筒、压力机

6.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压力机、电子天平、试模、直读式测钙仪或EDTA滴定设备

7.钢筋:

万能材料试验机、冷弯冲头、游标卡尺、电动反向弯曲机

8.土工:

灌砂筒、烘箱、电子天平、台称、标准筛、击实仪、液塑限联合测定仪

9.砼非破损:

回弹仪、非金属超声波检测仪

交通

工程

专项

1.集料、石料:

标准筛(砂、石筛),烘箱,电子天平,规准仪,游标卡尺,砂当量仪,摇筛机,压碎值试验仪,压力机

2.水泥:

电子天平,透气比表面积仪,水泥净浆搅拌机,标准法维卡仪,雷氏夹,沸煮箱,胶砂搅拌机,振实台,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凝结时间测定仪,电动抗折试验机,恒应力压力机,水泥胶砂流动度测试仪,

3.水泥混凝土、砂浆:

标准养护室,水泥混凝土搅拌机,振动台,天平、混凝土试模、混凝土贯入阻力仪,水泥砂浆稠度仪、胶砂流动度测定仪、坍落度筒、容量筒、压力机、烘箱、比重计、试验筛

标准养护室,水泥混凝土搅拌机,振动台,混凝土贯入阻力仪,坍落度筒,容量筒、材料试验机,抗折试验夹具,千分表,含气量测定仪,水泥砂浆搅拌机,水泥砂浆稠度仪,水泥砂浆分层度仪,干缩养护箱,比长仪

4.钢筋:

万能材料试验机,弯曲装置,游标卡尺,标距打点机

5.外形尺寸:

全站仪(或经纬仪、测距仪)、水准仪、钢尺、游标卡尺、螺旋测微器

6、交通安全设施:

几何测量量(刃)具,标线涂层厚度测试仪,摆式摩擦系数测定仪,色彩色差仪(表面色),磁性涂层测厚仪,超声波测厚仪,电涡流涂层测厚仪,分析天平,电子天平,玻璃珠筛分器,反光标志逆反射系数测试仪,反光标线逆反射系数测试仪,突起路标发光强度系数测试仪

表4试验检测环境

检测试验环境应满足所开展的检测项目要求,且布局合理、干净整洁。

能力分类

专项检测类

临时专项检测类

沥青混合料

路基工程

路面工程

交通工程

房建工程

水运工程

试验检测用房(不含办公用房)总面积(m2)

高速

公路

≥100

≥150

≥150

≥50

≥50

其他

工程

≥70

≥100

≥100

≥100

注:

此表高速公路为强制性要求。

普通公路与水运工程按实际试验检测工作需要确定。

 

附件二

 

外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信用备案登记申请表

 

申请机构名称:

(章)

资格等级类型:

申请日期:

年月日

 

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统一采用A4尺寸纸张,内容必须打印,检测机构对填表内容的真实、可靠性负责。

二、“所属法人机构”指的是检测机构不是独立法人其所属的法人机构。

若为独立法人的此项不填。

三、本《申请书》所选“□”内打“√”。

四、以下资料需附表后,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章。

1、《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复印件;

2、《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通过计量认证的机构);

3、如有试验检测委托关系的,需附委托合同。

拟在辽宁省执业的检测人员考试合格证书和聘任关系证明的复印件;

4、具备社会服务能力的检测机构需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收费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

 

一、外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备案登记表

机构名称

机构性质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所属法人机构名称及法人代表

所属法人机构性质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法定代表人

或机构行政负责人

电话

手机

资格等级类型

资格等级证书编号

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

计量认证证书编号

批准时间

认证部门

营业执照

开户银行及帐号

人员情况

持试验检测人员证书总人数

持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人数

相关专业职称人数

试验检测用房总面积(m3)

 

主要业绩:

(承担试验检测任务的主要工程项目)

 

申请理由:

 

(公章)

 年 月 日

审核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省站备案登记编号

备案登记时间

二、年度外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档案

机构名称

在辽宁地区承担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等级

工程规模、造价

具体工程位置

临时资格

名称

取得证书时间

证书

编号

批准机构

奖励情况

时间

所在工程项目

原因

授予

单位

奖励结果

不良业绩记录

时间

所在工程项目

违规行为

处罚

单位

处罚结果

三、年度外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信用档案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近期免冠

二寸照片

毕业院校、专业

学历

毕业时间

身份证号

从事试验

检测年限

职务

技术职称

资格类别

(系列、级别、专业)

公路工程

检测工程师

□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

检测员

□道桥□交通工程

水运工程

检测工程师

□材料□结构

检测员

□材料□结构

所在单位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试验检测

工作经历

奖励情况

时间

所在工程项目

原因

授予单位

奖励结果

不良业绩记录

时间

所在工程项目

违规行为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

备案登记编号

备案登记时间

附件三: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

登记表

 

工地试验室:

(章)

备案日期:

年月日

 

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统一采用A4尺寸纸张,内容必须打印,检测机构对填表内容的真实、可靠性负责。

二、本表可复印,填写的内容受表格限制时,可按本表格格式增加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第页,共页。

三、“所属法人机构”指的是工地试验室母体检测机构,若母体检测机构不是独立法人,则填写其所属的法人机构。

 

一、工地试验室综合情况

项目情况

工地试验室名称

工程投资

项目业主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工地试验室设立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母体检测机构情况

母体检测机构

及法人机构名称

等级及编号

计量认证

编号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行政负责人

联系方式

技术负责人

联系方式

质量负责人

联系方式

工地试验室情况

工地试验室

详细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E-mail

持试验检测人员

证书总人数

持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人数

相关专业

高级职称人数

试验检测用房

总面积(m2)

工地试验室授权业务范围

 

二、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业务范围表

第页共页

序号

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

采用的试验检测方法和标准(名称/编号)

所用主要仪器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主要操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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