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技术开发委托合同00000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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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技术开发委托合同000000.docx

软件技术开发委托合同000000

合同编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2015年月日至2016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0传真: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化德县人民检察院政务办公系统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目研究开发工作。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办公系统是整信息化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能是为了机关各职能部门提供一个高效、灵活、稳定、安全、易管理的无纸化协同办公系统、信息共享和互动系统,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

“规范办公流程,加强文件管理,促进信息交流,提高办公效率”。

实用性与先进性

系统设计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满足当前的业务需求,兼顾其它相关需求,并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以适应未来业务发展和技术升级的需要,使整个系统在五年内处于国内同类系统的先进水平。

开放性

采用Java语言、遵循J2EE标准开发系统,提供方便、安全的对外连接功能模块开发,易于同样标准的运用,建立起统一规划的管理系统。

灵活性、可扩展性

系统设计灵活、易于二次开发,充分考虑可扩充性,从而确保流程等需求的变更在原有系统上的实现,同时便于甲方扩展新的业务处理功能。

采用先进的技术架构,能与现有的WEB运用系统快速对接,实现无缝的数据连接。

灵活的组件化设计方法,保证系统的组件通过注册即插即用。

标准的组件互通互联开发,二次开发的组件通过注册,可以容易的使用到办公系统中。

与安全系统协作,实现对更高安全性的统一规划。

通过安全访问模块扩展,实现在各系统间的单点登录。

安全可靠性

系统应能在正常和高峰业务处理中稳定运行,能够满足400人以上同时在线的处理业务要求,提供连续可靠的服务。

具有多级安全保密、权限管控机制,确保业务数据准确、安全。

系统应采用完善的安全保密机制,保证各种数据不被破坏、非法访问和恶意修改,保证数据的正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提供高效可靠的数据备份方法及快速完整的数据恢复功能。

易用、易管理、易维护性

系统应具有友好的用户界面,操作简便、高效。

对业务管理模式、流程控制模式、业务规则设置等保持一定的灵活性,方便维护和管理。

2、技术内容:

需要完成化德县人民检察院的政务办公系统开发工作,系统开发需包括以下内容:

办文管理子系统

办文管理子系统主要包括:

收文、发文、呈阅件、工作日志、收藏夹、部门档案、工作日志及系统管理。

收文实现来文的签收、批办、承办、传阅、文件归档等公文流转功能,包括收文登记、待办收文、未发收文、发送阅知件、待阅文件、已阅文件、已办收文功能;发文实现公文的起草、拟稿、核稿、会签、审核、签发、文印、编号、打印、盖章、封发、归档等公文流转功能,包括起草发文、待办发文、未发发文、已办发文、发送阅知件功能;呈阅件包括起草呈阅件、待办呈阅件、未发呈阅件、已办呈阅件、发送阅知件功能;部门档案包括部门文件、收文存档、呈阅件存档功能。

工作日志包括请我关注的日志和我的工作日志,工作人员可以通过请关注我的日志功能选择需要关注你日志的领导。

系统管理包括应用管理、组件管理等,具体如下:

应用管理:

管理系统的所有应用信息,包括注册新应用,修改应用,修改应用的配置信息,删除应用信息。

组件管理:

管理系统的功能组件,包括注册新组件、修改组件信息、删除组件信息。

菜单管理:

动态配置系统的显示菜单,包括添加菜单、修改菜单、删除菜单,调整菜单中的位置关系。

权限管理:

提供对不同角色权限的管理。

组织机构管理:

包括部门管理、角色管理、人员管理。

部门管理用于管理部门信息,包括添加、修改、删除部门信息。

角色管理用于管理角色信息,包括添加、修改、删除角色信息。

人员管理用于管理人员信息,包括添加、修改、删除人员。

工作流管理:

用于对系统中的流程模板进行统一管理,其中包括初始模板列表、包装模板列表、流程模板分类、文件模板管理、流程查询统计。

在公文办理过程中可以在线编辑文档,实现痕迹保留,支持嵌入Microsoftoffice2003及以上等多种办公软件。

办事管理子系统

办事管理子系统主要包括:

办公用品管理、车辆管理、物业管理、文印管理、加班通知及待办统计。

办公用品管理包括办公用品库存管理、办公用品申领、办公用品申购;车辆管理包括车辆基本信息管理、车辆维修、车辆事故管理、车辆事故汇报、驾驶员管理、网上公平驾驶员、市内用车申请、长途用车申请及领导用车申请;物业管理包括处室维修报告等;文印管理包括申请、待办、已办、未发及监控;加班通知包括申请、待办、已办、未发。

3、技术方法和路线:

“政务办公系统”项目是一个集业务、管理、传输为一体的综合系统,是一个实施范围、业务种类、功能和涉及软件工程技术领域均非常繁杂的软件工程,通过调整用户各种内部业务需求和WEB界面,支持后续协同其他相关的业务,并能根据用户需求,对信息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利用系统信息交换技术实现内部各业务数据与事件协同处理,实现系统内的各业务数据交互。

(1)采用J2EE技术和面向服务的SOA系统开发体系架构;每个功能模块均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组件;架构先进,设计灵活良好扩展;

(2)采用信息组合、数据交换、搜索引擎、数据仓库、多维数据分析处理、数据挖掘、辅助决策支持和图形化展现、工作流、SOA架构等多种现代信息化技术;

(3)采用B/W/D三层结构;

(4)采用可靠的安全技术,安全保密级别达到国家法规规定的安全等级,并且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5)综合数据库设计,建立高度共享、无冗余、易备份的综合数据库,并建立各类痕迹留存表;

(6)充分利用现有软、硬件和数据资源,进行优化设计;

(7)为了取得在开发效率、稳定性、易维护性等方面的最佳平衡,采用“系统化、构件化”思想来构建系统,充分了解、满足用户系统运维需求。

第二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

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按设计方案要求完成项目的开发工作;

2、需求调研计划(由乙方实施);

3、系统设计与实施计划;

4、系统测试及验收计划。

第三条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2015年4月至2015年4月需求分析;

2、2015年4月至2015年6月初设计实现办文及办事子系统;

3、2015年6月初至2015年6月初验;

4、2015年6月底至2015年10月底试运行;

5、2015年10月至2015年10月终验;

6、2015年11月至2016年11月维保期;

乙方在开发过程中的责任:

1、合同正式生效后指定专门人员成立项目组,该项目组全面负责整个项目过程,指定现场实施具体负责人,与甲方项目负责人一起全权负责项目管理和协调项目中出现的问题,管理项目进度、需求变更、协调本方资源等多方面的工作。

2、确定项目组下设的软件开发及实施人员。

项目组的人员变化及时通知甲方,对于不能胜任人员根据甲方要求及时调换。

由于乙方不及时更换人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3、在甲方配合下根据本合同及附件各项要求完成软件的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和实施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软件问题,不断完善达到软件需求和验收标准的规定。

4、实施过程由乙方按照ISO9001:

2000质量体系的要求制定详细规划和工作规范。

在甲方配合下制订详细的每周、每阶段的工作计划,明确双方责任和任务,并监督、考核各工作小组的计划执行情况。

及时、圆满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

5、向甲方提供完整的软件相关文档资料。

6、系统正式运行后,当软件出现重大缺陷问题并影响到甲方实际应用,需及时响应并派人到现场解决。

属于软件缺陷的,由乙方永久性免费维护和解决。

7、工作现场严格遵守甲方的规定。

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1)与合同建设内容相关的甲方的背景资料、组织结构、人员信息、打印表单及统计报表等资料;

(2)化德县人民检察院政务办公系统需求分析详细文档。

(3)详细操作文档。

2、提供时间和方式:

合同生效30(三十)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或电子版的技术资料。

3、其他协作事项:

(1)组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项目的进度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双方的沟通与合作等问题。

(2)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选派、组织掌握计算机知识并/或熟悉业务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配合乙方进行合同的实施。

(3)参与整个项目全过程,协助配合乙方做好需求调研、方案设计及现场等工作,对各项业务的需求报告及时确认,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各阶段验收工作。

(4)协调各业务部门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保证乙方及时得到业务相关的技术资料、数据资料,提供业务咨询,并提供现场安装的条件与支持。

(5)第一、每处实施现场应提供安全、安静的工作场地,整体环境具备必需的办公家具、电源、卫生等条件;

第二、现场工作所需的专用服务器、PC机、打印机等硬件设备,以及相关的必备部件和耗材。

第三、满足工作需要,并全部接通当地办公局域网。

(6)工作场地有良好的与甲方各相关部门的内部电话通讯条件,可同乙方开发中心、相关分支机构联络的电话、传真通讯条件,及互联网收发邮件条件。

(7)甲方协助协调相关部门。

由乙方负责整理原始数据,并组织人员进行录入。

(8)配合乙方的培训工作;必要时在每一处实施现场准备一处能够满足该地软件应用培训需求(包括系统管理员培训及全院人员培训)的专用培训场地,完成包括网络及硬件、系统软件等准备工作,以及投影、打印等相关条件。

(9)按照工作计划进度,及时接受乙方的验收申请,组织并完成验收工作。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

(2)方式处理:

(1)退还甲方;

(2)归乙方使用。

第五条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本合同开发经费为¥:

(大写人民币)。

其中:

(1)软件开发费¥:

(大写人民币);

(2)无。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按下列第

(2)种方式支付给乙方。

(1)一次性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全额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2)分期付款,具体付款方式为:

A.预付款:

预付款为合同总价款的90%(百分之九十),即¥(大写人民币),合同生效之日起7(柒)个工作日内支付。

B.终验付款:

终验付款为合同总价款10%(百分之十),即¥(大写:

人民币),软件终验合格之日起7(柒)个工作日内支付。

3、乙方收到甲方相应付款后7(七)个工作日内,根据国家规定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

4、上述合同款由甲方负责以电汇/自带汇票/支票方式汇入乙方账户。

甲乙双方账户信息如下,任何一方的下述信息发生改变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因通知不及时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信息变更方承担。

甲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账号名: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账户名: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第六条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专款专用的方式使用。

甲方有权以无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双方共同理解并同意如下关于合同或软件变更的约定:

1、凡是涉及到工期或合同金额的变更,应由本合同指定的乙方联系人或持有乙方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加盖乙方公章并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经办人,参与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2、在项目正常实施过程中,由于甲方软件业务和功能需求变更导致的任何软件设计方案、技术架构及性能指标、开发工作、进度计划的调整和增减,以及乙方对于软件功能、性能质量和工作进度的承诺,都必须由本合同指定的乙方联系人或乙方现场授权负责人以报告、会议纪要、备忘录等书面形式签署方可生效。

3、甲方任何部门和人员向乙方正式要求的功能需求、性能指标、整改意见、变更要求、数据修正等,都必须由本合同指定的甲方联系人或持有甲方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加盖甲方公章)的经办人签署的书面报告,乙方才予以认可。

对于违反以上原则的以双方参与项目人员名义做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形式的承诺、行为,都不能代表双方意见,该种行为完全是其个人行为,双方皆同意由此发生的所有法律后果都由其个人承担,无权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无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无;

2、无;

3、无。

第八条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不经乙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1、乙方无故拒绝对软件的维护、升级;

2、乙方无故拒绝按甲方需求变化对软件进行改进、补充研发;

甲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

软件所有内容。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第九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双方共同商定的鉴定机构鉴定的方式认定。

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

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但乙方明知或应知而故意隐瞒的除外。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或应当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双方都有责任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情报、资料数据及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内容。

(3)双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项目中接触到的需要保密的情报和资料。

(4)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同意,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而自行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从对方获得的信息(信息指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报告、摘录、纪要、文件、计划、报表、复印件等)。

2、涉密人员范围:

双方参与并知悉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

3、保密期限:

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五年内。

4、泄密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约定,需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10%(百分之十)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应当另行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政务办公系统一套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系统验收合格后15(拾伍)个工作日内于甲方所在地交付。

注:

研发结果接收时接收单位应在乙方提供的《交付书》上加盖单位公章或由该合同中指定的接收经办人本人签收;如果不是由该合同中指定的接收经办人本人签收,应由持有接受单位《授权委托书》的经办人签收,并将《授权委托书》原件交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付研发成果。

由此造成的延期,乙方不承担延期交付责任。

甲方应当承担此期间的保管费用,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上线、初验、试运行及终验):

1、上线、初验、试运行及终验标准的确定:

由甲乙双方根据合同内容、需求分析、技术协议及双方均认可的其他文件载明的内容,共同确定上线、初验、试运行及终验标准。

双方及实际使用人根据上述标准共同完成上线、初验、试运行及终验。

2、上线

乙方根据实施计划,向甲方提出书面上线申请。

甲方应在乙方提出申请之日起3(三)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完成上线工作,并在乙方提供的书面证明上签章。

甲方认为软件不符合上线标准,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就软件不符合上线标准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上述期限届满之日起软件上线。

3、初验

乙方根据实施计划,向甲方提出书面初验申请。

甲方应在乙方提出申请之日起7(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初验工作,并在乙方提供的书面证明上签章。

甲方认为软件不符合初验标准,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就软件不符合初验标准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初验合格,将由甲方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日起7(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初验付款。

4、试运行

乙方根据实施计划,向甲方提出书面试运行申请。

甲方应在乙方提出申请之日起3(三)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进行试运行工作,并在乙方提供的书面证明上签章。

甲方认为软件不符合试运行标准,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就软件不符合试运行标准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日起进入试运行。

5、终验

终验条件:

乙方软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达到终验条件:

(1)系统安装调试完成,软件进入试运行后5个月,运行良好;

终验的进行

(1)乙方根据实施计划,在软件达到终验条件后,向甲方提出书面终验申请。

(2)甲方在收到申请后应在3(三)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申请,如拒绝乙方申请应详细说明原因并及时和乙方取得联系;如同意验收应及时组织对软件运行情况进行测试、验收,及时发现并提出软件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交乙方立即整改。

如甲方未发现软件运行重大问题,则视为终验通过,进入系统维护阶段,并将终验结果在3(三)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3)软件运行中的细节性修改和完善调整,以及个别功能模块由于甲方内部原因的需求未确定、应用不够等因素不影响项目的终验,上述问题在维护阶段逐步解决。

(4)甲方如在乙方提出正式书面终验申请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申请,或在乙方提出正式书面终验申请后1

(一)个月内未就软件质量问题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或甲方已安装乙方开发的软件,都将视为软件终验合格。

第十四条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如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判,确认乙方交付的研究开发成果侵犯第三人权利的,乙方应依前述裁判承担责任。

前提是甲方在收到第三方侵权指控后2

(二)日内通知乙方,并保证乙方有权单独处理第三方的指控,同时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双(甲、乙、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另行协商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

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

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

无。

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第十六条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七条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但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任何信息。

第十八条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乙方所有。

第十九条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自项目终验之日起乙方提供为期一年的免费技术服务,服务期满后,如需乙方继续提供服务,双方需另签服务合同。

2、地点和方式:

甲方所在地。

3、费用及支付方式:

双方另行磋商。

第二十条双方确定: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应当支付合同总额10%(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并不得因此延付或者减少甲方基于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

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软件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每逾期付款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总额2‰(千分之二)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百分之五)。

甲方延期付款超过2

(二)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不及时组织验收,每逾期一日,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2‰(千分之二)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百分之五)。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合同计划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应完成部分金额2‰(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导致开发经费不足从而造成项目延期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应完成部分金额2‰(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九条约定,未为甲方人员提供培训,或未按本项目要求提供有关技术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履行相关义务或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一条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继改进。

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目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

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归甲乙方享有。

第二十二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及时协调项目进展所产生的问题。

2、协调双方人员的工作及其他相关内容。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标的技术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已经公开,使本合同的履行已没意义或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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