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线装置操作规程.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4146887 上传时间:2022-11-28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9.8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射线装置操作规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射线装置操作规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射线装置操作规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射线装置操作规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射线装置操作规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射线装置操作规程.docx

《射线装置操作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射线装置操作规程.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射线装置操作规程.docx

射线装置操作规程

附件:

放射装置管理相关制度、规程、方案及应急预案

放射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诊疗设备专人负责安全,科室领导应定期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二、各室机房设置位置要合理,应考虑到周围环境的安全。

要有足够的面积和高度,周围墙壁、门窗均应达到防护标准。

三、须配备受检防护用品,如腰系防护巾,防护三角等以及监测设备、报警仪器。

四、放射科候诊处应达到防护要求。

患者一般不得在机房候诊。

五、在摄片时,必须要有封顶的防护铅垒,不宜用铅屏风代替。

六、医护人员接触X线时,必须戴铅眼镜、铅手套、铅帽及铅围裙等防护用品。

女性放射工作人员在妊娠的最初4个月,应避免直接接触放射线工作。

妊娠妇女有禁止检查的醒目标示。

七、在放射诊疗设备室门上应挂符合规范要求的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和张贴有关警示标语。

八、放射设备工作时应检查红色警示灯是否正常,开机时门窗应关闭。

尽量减少受检者的X线照射,避免重复检查。

对非受检部位应加强防护。

儿童、孕妇及妇女月经期间尤应重视,必须接受检查时,应尽量减少下腹部接受不必要的照射剂量。

除危重患者外,检查室内应减少陪人或尽量缩短陪伴时间,家属陪同病人进入射线室时应穿带防护用品。

射线装置操作规程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要求,特制定射线装置操作规程。

严格按照射线装置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射线装置在进行实验时,装置安全负责人,必须对装置现场进行清场,确保现场无工作人员。

所有参加实验工作人员必须执行上述操作规程。

 

设备操作规程-X射线机安全操作规程:

   

1. X射线机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操作。

 

2. 射线机第一次使用或间隔多日未用,再度使用前,X射线管必须按规定进行一次训机,才能正常使用。

 

3. 每天第一次使用180KV以上的管电压前,应对X射线机进行短时间训机。

 

4. 开机前必须开启警铃红灯,曝光室内不得有人停留,室外用红灯告示。

 

5. 操作时开电源,待机预热5分钟,方可开高压。

开高压时应先缓慢上升管电流,再缓慢上升管电压;当烽鸣器发生预报信号,先缓慢降管电压,后缓慢降管电流直至切断高压开关。

 

6. X射线机正常使用,管电流不能超过机器最大允许值。

7. 注意保护X射线机,不使受到剧烈振动。

 

8. 经常保持X光机整洁,每天下班前将X光机擦干净。

辐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与维修制度 

一、防护设施维护与维修小组 

组 长:

 郭靖

成 员:

孙晓峰白雪强

二、维护、维修制度 

(1)使用科室严格操作规程,操作设备每天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

 

(2)设备维护维修成员,编写设备故障及有关维护保养的记录。

 

(3)每月彻底检查有关部件,更换损坏的零件,防患于未然。

 

三、维修、维护内容 

(1)各传动机构包括电动、手动铅门,润滑油是否符合要求,否则应及时添加或更换。

 

(2)驱动部分的松紧度,过松时应及时调整,保证驱动部分正常工作。

 

(3)所有限位开关是否正确,是否可靠工作。

 

(4)设备工作状态灯是否显示正常,损坏应及时更换。

 

(5)排风是否正常,检查排风量,保证换气次数。

 

(6)电动门红外感应是否灵敏,保证病人的安全。

放射线科辐射环境监测方案计划

一、放射线科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放射线科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严格执行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的规定。

 

三、监测计划:

按照环保局辐射环境监测要求:

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定期对工作场所和周围环境进行监测。

如发现异常情况或怀疑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对工作场所和环境进行监测。

发生应急情况,立即申请监测。

 

(1)监测范围 放射科为中心,周围50m范围内。

 

(2)监测频次:

每年一次 

四、放射线科工作人员常规佩戴个人剂量计。

定期检查(每季一次)和评估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五、一旦发生放射性事故,应立即启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控制事故区域,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

 

监测仪表使用与检验管理制度

一、 仪器设备的使用与校验 

1、本院的监测仪器有辐射剂量巡测仪以及表面污染监测仪,监测仪表都由专人负责保管,专人使用,不得随意拆卸重装。

 

2、仪器设备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3、监测仪器会定期送到国家计量研究院进行比对校验,并要求仪器的精度和不确定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 仪器设备的维修 

1、仪器设备应有专人管理,经常进行保养,维护。

 

2、仪器设备一旦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组织维修,不允许带“病”工作。

本院工程师无法的故障应尽快联系外来维修。

维修情况应有详细的记录,凡属影响性能的故障,修复后应重新检定或校验。

监测仪表使用与校验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检测装置进行管理和校正,确保检测装置的精确度和准确度能满足其使用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院内所有检测装置。

 

3.职责:

由专人负责检测装置统计和制定校验计划;负责检测仪器和量具的外校,并对校正的记录进行保管存档;负责对检测装置使用和维护后的状况进行检查确认;定期对检测装置、设备仪表进行管理和校正,确保检测装置、设备仪表精确度和准确度能满足其使用要求。

 

4.外部校验:

由国家认可之校验单位或仪器设备之原供应厂商执行校验,校验系统追溯国家和国际系统。

 

5.当检测装置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送校验或处理:

①受到损伤、摔落或破坏时;

②校验标签残缺不清或遗失时;  

③过载或操作失误时;  

④对其准确度表示怀疑时。

 

6.使用、搬运、保养及管制:

 

检测装置由专人负责并指定专人操作,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使用或更改参数,避免造成误差;长期不用的检测装置应退回库房保管;使用者必须填写《日常保养记录表》,对检测装置进行逐项检查与保养。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一.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我院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二.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

2.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3.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4.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5.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三.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医务科负责向卫生厅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四.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

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

2.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不超过2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3.医务科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

培训档案应当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4.医院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参加自治区卫生监督局的统一培训和考核,并将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五.人剂量监测管理:

1.个人剂量监测同期一般为90天,定期送往自治区疾控中心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通知个人。

2.医院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放射工作人员可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4.医院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六.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正确佩载个人剂量计。

七.职业健康管理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医院应当对其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4.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医院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5.医院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在自治区疾控中心统一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6.医院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7日内,如实告知放射工作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

7.医院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

哺乳期妇女在其哺乳期间应避免接受职业性内照射。

8.医院应当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

②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

③职业性放射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9.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0.医院承担本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

八.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以享受保健休假2—4周。

从事放射工作满20年的在岗放射工作人员,医院利用休假时间安排健康疗养。

九.科室负责对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的规定进行管理,医务科负责对个人剂量监测的管理,预保科负责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管理。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提高本院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辐射事故的损害,保护环境,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  

二、辐射事故分级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条和《射线装置分类办法》规定,结合我院使用射线装置为Ⅲ类装置,发生事故时,定性为一般辐射事故,即:

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三、本预案适应范围  

凡本院发生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所致辐射事故适用本应急预案。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五、组织机构及职能

1、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汪素梅 

副组长:

袁军 

成员:

放射科工作人员 

应急值班电话: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组织辐射事故应急人员的培训;  

(4)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联络、报告应急处理工作,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审定;  

(5)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3、小组职责分工  

组长:

全面负责小组工作,现场指挥工作。

  

副组长:

具体负责小组工作,收集有关工作信息,各科室之间的协调,管理全院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工作,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成员:

负责事发现场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辐射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日常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六、预防事故措施  

1、健全辐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机器旁悬挂或放置操作规程卡片;2、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机器操作规程和辐射防护应急培训,持证上岗;  

3、定期检查维修机器,使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加装应急开关或电源总开关。

  

七、应急处理措施  

严格遵守射线装置的操作规程,一但发现控制台上的监视器不能停止、按钮不能复位或其它情况,造成射线装置一直出射线时:

  

1、立即按下应急开关或切断主控电源,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上报;  

2、医院启动应急预案;  

3、控制现场,积极主动调查事故原因;  

4、及时报告当地环保部门和卫生部门,并在2小时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  

5、协助环保、卫生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6、协助卫生专业人员对受照射人员进行受照剂量估算,并进行身体检查和医学观察;  

7、及时向公众发布消息,消除公众疑虑;  

八、辐射事故的报告  

发生辐射事故的科室,必须立即向医院值班时报告。

医院值班室应立即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处理情况向区环保局和区卫生局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九、善后处理  

1、保存好受照人员的体检资料,做好医学跟踪观察;  

2、请专业维修人员检查维修,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3、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

  

十、预案管理  

1、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预案二年修订一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