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运输安全技术措施电机车主提升斜巷电机车小绞车无极绳绞车猴车架空乘人装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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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运输安全技术措施电机车主提升斜巷电机车小绞车无极绳绞车猴车架空乘人装置

关于井下运输安全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为加强矿井的提升与运输,特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主提升绞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1、绞车司机、把钩工等作业人员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作业。

2、斜巷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

“三好”:

绞车设备完好、巷道支护质量好、轨道道岔质量好;“四有”:

有可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地滚和轨道防滑装置、有信号及躲避硐室、有声光兼备报警装置;“二落实”:

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制度落实。

3、机电队配专人负责绞车钢丝绳检查,每天必须详细检查钢丝绳的完好情况,并规范填写绞车钢丝绳检查记录,钢丝绳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时,应立即停止绞车运行,进行处理或更换钢丝绳,否则严禁绞车运行。

4、斜巷内每隔100米设置语音信号装置,提示行车时严禁行人。

5、机电队负责对副井内所有电器、电缆、信号、照明及猴车进行检查、维护。

6、运输队应调整车辆运输,严禁在人员集中升、入井时间提升矿车。

7、在提、放车前,上、下把钩人员应提示准备乘坐猴车或准备进入副井人员等待。

8、在提、放车前,上、下把钩人员应通过语音信号提示在副井内的行走人员,行车注意躲避。

9、在副井内行走或乘坐猴车人员在接到警示或发现车辆运行时,应立即到各甩车场片口处进行躲避。

10、行人在副井内乘坐猴车时,严禁开启副井入口处挡车闸。

11、施工人员下井时,必须随身带安全帽、矿灯、自救器,并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严禁携带烟草和火源,严禁穿花纤衣服。

12、提升前,绞车司机与把钩工必须仔细检查各种安全设施、架子车连接装置、钢丝绳、保险绳、必须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绞车钢丝绳有无打结、压伤、死弯、锈蚀和断丝等安全隐患,如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13、提升前,把钩工必须对斜巷轨道、供水管线及电缆进行检查,只有在确认可以安全提升,方可进行提升作业。

以慢速往上提升,在进行提升作业时要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制度。

14、把钩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检查所用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

对于绑扎不牢固的矿车进行重新绑扎,连接不良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15、串挂矿车数量由机电部门经核算后,填写运行管理版板,按此版板规定严格执行,无牌板、牌板无数、填数不清、负责人不清,不得运行。

16、在提升前、绞车司机检查滚筒上绳端压板是否固定牢固,严禁剁股穿绳。

滚筒上排绳整齐,无咬绳、爬绳现象。

17、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插销,架子车插销防脱钩装置必须安全有效。

18、绞车司机要慢拉慢放,保证车辆运行平缓,非特殊情况严禁急开、急停。

19、运输车辆未停稳前,把钩工严禁摘挂钩,严禁有人进入车场,车场内有人,严禁打点拉车。

下把钩工连钩后,必须站到躲避硐室或安全位置后,方可打点拉车。

20、在斜巷提升作业时,严禁在提升巷道内作业或休息,负责观察车辆运行的人员必须在躲避硐室内观察,严禁出硐在提升巷道内观察。

21、空、重车不准在坡上吊钩停放。

在提升斜巷卸载物料时,必须与把钩工和绞车司机联系好,说明停车地点及行车速度,待矿车停稳后采取安装临时卡轨器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卸载物料。

提升期间施工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室内或其他安全地点。

22、发现车辆掉道后,必须先与绞车司机联系好,将绳缠紧,然后把车辆固定好,方可进行处理,严禁摘钩复轨或强拉复轨。

23、当出现矿车掉道处理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指挥处理。

专人现场指挥将矿车掩、垫好,将所有人员撤到行车区外或躲避好后方可打点将矿车拉上轨道。

24、处理掉道车及行车时,严禁采用人力顶靠车辆同时拉车。

25、复道措施:

(1)运输过程中出现掉道时,发现人员必须立即在进入本路线的关键地点设“禁止通行”标志牌或设岗警戒。

(2)进行复道作业前,先检查车辆封装和连接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将掉道车辆固定,而后由现场负责人制定上道方案。

(3)掉道后严禁用电机车、绞车等设备强行牵引复道。

(4)掉道后,必须清理好现场杂物,看好退路。

(5)处理掉道时,严禁两端同时复道。

两轮掉道时,掉道车辆的非复道端必须用硬质木料垫实、掩牢,用工具将车辆抬高后,用木料随起随垫,待车轮缘与轨道边复合时,抽出垫木后放下车体。

严禁人员站在下坡方向处理掉道,严禁站在车辆歪倒方向处理掉道。

处理掉道人员站位应保证不小于800mm的安全间隙,并有躲闪余地,严禁摘掉滑头和连接装置处理掉道。

处理掉道进程中,应清理干净下坡方向和下车场内的所有人员。

(6)用手拉葫芦复道时,葫芦的起吊重量不得大于葫芦的额定提升重量,用锚杆作起吊点时,生根不少于2处。

(7)支架车等超高设备或有倾斜可能的车辆掉道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车辆歪斜的措施。

(8)用千斤顶复道时,两端接触点要采取防滑措施。

(9)采用人力杠杆复道时,杠杆必须要定位,严禁杠杆发生转动,防止杠杆滚落后砸伤脚。

(10)斜巷处理复道,严禁摘掉钩头及保险绳,提升钢丝绳严禁留余绳。

(11)串车最上方车辆掉道,应先对下方车辆固定锁牢后,再处理掉道。

(12)装车必须找好重心,不得偏斜;设备装车要求设备重心与车盘重心相距不得大于100mm,并严格按要求装好车,不得单独使用钢丝绳封车。

所有辅助小件必须与封车主体固定牢固可靠;

26、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倾斜巷道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2)在分叉口(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区段(车场)的阻车器。

(3)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档车栏。

(4)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接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

(5)各车场安设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6)上述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

27、必须使用保险绳,保险绳应与主绳直径相同,并且连接可靠,绳卡无松动。

28、信号必须声光清晰、打点准确可靠。

29、必须使用合格的矿车。

30、行车时斜巷下方严禁有任何人员作业或逗留,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制度。

31、运输车辆下放时,绞车必须带电运行,严禁放“飞车”。

32、绞车司机不得擅自离岗,需要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绞车电源。

非绞车司机严禁操作绞车。

33、施工过程中,必须有现场负责人在现场统一协调,指挥作业,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搞好自主保安、互保联保,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4、下放运输车辆时绞车司机密切注意信号,根据信号开动绞车。

收到停止信号时必须立即停稳车子,把钩工用临时卡轨器固定好矿车。

35、绞车在运行中,严禁用手或脚直接拔动钢丝绳和检查机器的传动部分,

36、把钩工必须待车停稳后按规定车数挂车和摘钩。

37、必须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并向接班人、班组长汇报运转情况及存在问题。

二、乘坐猴车(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技术措施

1、初次乘坐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了解架空乘人装置的运行特性,熟悉架空乘人装置的乘坐方法、运行中的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并在有经验人员带领下乘坐。

2、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服从值班人员的调度和指挥,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启动乘人装置运行。

3、听到开车预警铃声后,乘人装置即将启动运行,请作好乘坐准备。

4、上车时先按序领取吊椅架,并确定吊椅与前一吊椅间距大于12米,然后将吊椅挂在运行的钢丝绳上,摆正吊椅,以免吊椅运行中摆动,紧接着双手握住吊杆,跨坐在吊椅座板上,双足置于脚踏杆上;运行时,保持正确坐姿,集中精力注意运行前方。

5、乘车人员途中不得随意上、下车,必须到指定的有明显标志的区域内上、下车,严禁越位乘车。

6、所有人员严禁用手触摸运行中的钢丝绳和绳轮,不得触及临近的任何物体。

7、乘坐过程中,严禁故意左右摆动吊椅,上下乘车人员途中相遇时,不得相互寒暄、嬉闹、握手等,以免发生危险。

到了下车点必须及时下车,严禁越位乘车,以免发生危险。

8、在上、下车前,应仔细检查工作服、矿帽、矿灯等是否完备,不得与吊椅或其他物体有刮卡。

9、在接到提示语音或到达指定地点后,应立即下车并躲开绳道。

10、下车时,先双足触地,站立保持平衡后,双手将吊杆从钢丝绳上摘下,并将吊杆按序放到指定位置后迅速离开。

11、乘坐过程中,要注意架空乘人装置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平稳,若途中发现脱绳或其它紧急情况需要停车时,要及时拉动沿线设置的钢丝绳拉线急停开关,使架空乘人装置停止运行,同时迅速下车,并摘下吊椅,然后用附近的对讲信号通知机房司机,待故障排除,运行正常后,方可有序乘坐。

发现速度异常加快,拉动保护后猴车仍未减速时,乘坐人员不要慌张要果断跳下。

12、在尾架上和重锤上方以及上变坡点处分别装有一个钢丝绳断绳保护开关、重锤下限位保护开关以及上变坡点捕绳开关,乘坐人员严禁触动此开关,否则会造成人为的保护停机,影响架空乘人装置的正常运行。

13、不论何种原因,中途停车时,所有人员必须迅速下车,用对讲信号通知司机,待故障排除,运行正常后,方可有序乘坐,防止架空乘人装置启动时,造成吊椅剧烈摆动,发生人身危险。

14、乘车人员随身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2m,重量不得超过10kg,且必须顺前进方向放置,每个吊椅运送总重量不得超过110kg,所带物品不得拖地运行。

15、不得同时运送携带雷管、炸药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人员。

16、行走不灵便、上下猴车困难、有高血压、心脏病、晕车等人员严禁乘坐猴车。

17、机电队配专人负责绞车钢丝绳检查,每天必须详细检查钢丝绳的完好情况,并规范填写绞车钢丝绳检查记录,钢丝绳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时,应立即停止绞车运行,进行处理或更换钢丝绳,否则严禁绞车运行。

三、小绞车(调度绞车)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小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三懂”(懂构造、懂性能、懂原理)、“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维护、会处理故障),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

2、瓦斯检查员负责小绞车周围有害气体检测。

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3、绞车使用完好,维修人员每天应对绞车运行情况、各种制动闸、闸皮、信号使用情况以及钢丝绳断丝情况仔细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钢丝绳检查记录。

4、绞车工使用绞车前及使用后,都要对绞车、钢丝绳、联结装置及压、戗柱进行检查,发现有隐患时,不得使用。

5、绞车司机上岗后必须集中精力,听清信号,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绞车,严禁用晃灯或喊话等方式进行联系。

6、运输前,信号把钩工必须把钩头与车辆用专用销子、连接环联结完毕并闭锁,系好保险绳,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7、串挂矿车数量由机电部门经核算后,填写运行管理版板,按此版板规定严格执行,无牌板、牌板无数、填数不清、负责人不清,不得运行。

8、轨道运输质量必须有保障,凡出现轨道阴阳、轨枕接底不实、轨道变形严重时,必须由跟班轨道维修工修复后再进行运输工作。

行车前必须由班队长或运输物料人员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运输。

9、行车前必须由班队长或运输物料人员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运输。

10、矿车进入平巷车场后,待所有安全设施设置到位,矿车平稳后,信号把钩工方可进行摘挂钩头,操作时,人员不准站在道心内作业。

11、运料小绞车必须使用双向电铃信号,信号要灵敏可靠,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联系信号必须统一。

12、必须按规定使用保险绳。

13、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时,要及时停车。

(1)起动或运行中,发现绞车移动或压、戗柱松动;

(2)车辆在平巷或斜坡上运行时,发现有行人;

(3)发现由于掉道或其它原因造成的绞车超负荷;

(4)发现其他不安全情况或听见有人喊停车。

14、严格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严禁跟车或蹬钩上、下车。

绞车启动运行时,所有人员必须停止作业进入躲避硐或到行车区外进行躲避。

15、绞车在运行中,严禁用手或脚直接拔动钢丝绳和检查机器的传动部分,检查绞车时,必须停车。

16、绞车运行时必须带电,严禁放飞车。

17、把钩工必须待车停稳后按规定车数挂车和摘钩。

18、空、重车不准在坡上吊钩停放,中途需要装卸时,应相互联系好以后进行,但严禁摘钩,车的下方应打好撑木或卡轨器,司机要压好制动闸,车辆下方不得有人。

19、禁止绞车司机擅自离岗。

绞车处于工作状态时,两手不准离开制动闸和离合闸。

20、绞车司机必须密切注意绞车负载情况,发现严重受阻或钢丝绳受力突然增大或有掉道可能时立即停车,必须由上车场信号把钩工查明原因,严禁死拉硬拽。

21、当出现矿车掉道处理时,必须由班队长在现场指挥处理。

必须与绞车司机取得联系,专人现场指挥将矿车掩、垫好,将所有人员撤到行车区外或躲避好后方可打点将矿车拉上轨道。

22、处理掉道车及行车时,严禁采用人力顶靠车辆。

23、复道措施:

(1)运输过程中出现掉道时,发现人员必须立即在进入本路线的关键地点设“禁止通行”标志牌或设岗警戒。

(2)进行复道作业前,先检查车辆封装和连接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将掉道车辆固定,而后由现场负责人制定上道方案。

(3)掉道后严禁用电机车、绞车等设备强行牵引复道。

(4)掉道后,必须清理好现场杂物,看好退路。

(5)处理掉道时,严禁两端同时复道。

两轮掉道时,掉道车辆的非复道端必须用硬质木料垫实、掩牢,用工具将车辆抬高后,用木料随起随垫,待车轮缘与轨道边复合时,抽出垫木后放下车体。

严禁人员站在下坡方向处理掉道,严禁站在车辆歪倒方向处理掉道。

处理掉道人员站位应保证不小于800mm的安全间隙,并有躲闪余地,严禁摘掉滑头和连接装置处理掉道。

处理掉道进程中,应清理干净下坡方向和下车场内的所有人员。

(6)用手拉葫芦复道时,葫芦的起吊重量不得大于葫芦的额定提升重量,用锚杆作起吊点时,生根不少于2处。

(7)支架车等超高设备或有倾斜可能的车辆掉道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车辆歪斜的措施。

(8)用千斤顶复道时,两端接触点要采取防滑措施。

(9)采用人力杠杆复道时,杠杆必须要定位,严禁杠杆发生转动,防止杠杆滚落后砸伤脚。

(10)斜巷处理复道,严禁摘掉钩头及保险绳,提升钢丝绳严禁留余绳。

(11)串车最上方车辆掉道,应先对下方车辆固定锁牢后,再处理掉道。

(12)装车必须找好重心,不得偏斜;设备装车要求设备重心与车盘重心相距不得大于100mm,并严格按要求装好车,不得单独使用钢丝绳封车。

所有辅助小件必须与封车主体固定牢固可靠;

24、各类挡车设施齐全并能正常、正确使用,每班对挡车设施进行检查不得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在倾斜巷道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2)在分叉口(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区段(车场)的阻车器。

(3)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档车栏。

(4)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接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

(5)各车场安设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6)上述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

25、必须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并向接班人、班组长汇报运转情况及存在问题。

四、无极绳绞车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无极绳绞车必须由使用单位全面负责管理,无极绳绞车司机及信号把钩工必须指定专人,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合格证后方准上岗操作。

2、机电队应配专职电、钳维修工,进行维护保养。

3、无极绳绞车运行时,由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组成绞车操作小组,绞车司机任组长。

4、无极绳绞车运行前,信号工、把钩工应对信号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后并与绞车司机共同进行信号发送试验,经试验符合运行要求时方可进行无极绳绞车试运行。

5、无极绳绞车运行前由绞车司机安排信号把钩工,对梭车运行范围内的沿线轨道进行详细检查,轨道质量不符合《煤矿窄轨铁路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规定时严禁运行无极绳绞车,经处理符合标准后,方可运行无极绳绞车。

6、在巷道中必须每隔200米设置一声光信号,当车辆正在运行过程中对讲机不能正常通话时,可用声光信号进行停车。

声光信号使用长度必须大于无极绳绞车运行范围。

7、无极绳绞车运行时,跟车工应配备两部泄漏式通讯手机,一部正常使用另一部打开信号控制旋钮备用,当一部手机电量不足不能发送信号时,另一部手机可正常发送信号。

8、无极绳绞车运行前进方向为梭车向尾轮侧运行,后退方向为梭车向绞车方向运行。

9、进入无极绳绞车运行范围内(绞车张紧器前方上、下山下车场处至无极绳绞车尾轮处)的车辆必须按车辆联接规定与梭车可靠联接,严禁在该范围内摘挂车辆。

10、无极绳绞车在运行时,梭车在上、下山车场、张紧器前方30米范围内、尾轮符近30米范围内、巷道内转弯区段处运行时,无极绳绞车严禁在高速档运行,应调在低速档运行,梭车在直线轨道上运行时方可在高速档运行,梭车在运行中出现掉道现象时,应将手拉葫芦可靠固定在巷道顶部的棚梁上,利用手拉葫芦将梭车吊起重新放置在轨道上,然后查明梭车掉道原因并进行处理,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运行无极绳绞车。

11、在上山串车提升时,一般采用梭车在前(靠尾轮侧),其它车辆在后(靠绞车侧)的联接方式进行串车提升,若确需在梭车后方串挂车辆时,应尽量减少挂车数量,低速运行。

12、任何人不得乘坐梭车,在车辆运行时严禁跨越钢丝绳。

13、当无极绳绞车运行时,禁止人员在其巷道内作业或巷道中行走的人员应进行躲避。

当不能躲避时,跟车人员应停车,过人后再运行。

14、无极绳绞车运行时,梭车只允许前顶或后拉车辆,严禁梭车前方和后方同时串挂车辆,串挂车辆时必须使用合格的斜巷提升串车专用三环链,若需串挂超长物料材料车辆时,必须使用运输队制作的专用串车钢丝绳连接装置进行串挂车辆。

15、无极绳绞车运行时,跟车工跟随在运行车辆后方靠副绳的轨道外侧5米处,随时观察车辆的运行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发送停车信号,绞车司机听到信号后立即停车,待故障处理好后,跟车工利用泄漏式通讯手机与绞车司机进行通话,经确认故障排除后,再由跟车工用泄漏式通讯手机发送开车信号,绞车司机方可开车运行。

16、无极绳绞车运行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除跟车工一人)。

17、无级绳绞车运行的终端必须设置档车器及过卷装置,防止车辆对机头、机尾造成损坏。

18、无级绳绞车紧绳或重新固定机尾轮时,必须由区队长指派专人负责检查,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9、严禁将脚或身体其他部位探入钢丝绳底部或轮组当中。

20、无极绳尾轮、机身传动部份必须安装防护罩,任何人员严禁靠近。

21、必须使用不小于牵引绳径的钢丝绳作为保险绳。

使用时应联络可靠并有专人检查。

22、串挂矿车数量由机电部门经核算后,填写运行管理版板,按此版板规定严格执行,无牌板、牌板无数、填数不清、负责人不清,不得运行。

23、若在运行中出现特殊紧急情况时,跟车工可用泄漏式通讯手机发送急停信号,切断绞车电源停止绞车运行,并与绞车司机通话说明故障情况,故障排除后经再一次核实后,方可由跟车工发送打点信号两次解除绞车电源闭锁,进行通话后,再次发送正常运行信号开车运行。

24、当车辆到达无极绳终点位置时,跟车人员应提前向绞车司机发出停车信号。

25、机电队配专人负责绞车钢丝绳检查,每天必须详细检查钢丝绳的完好情况,并规范填写绞车钢丝绳检查记录,钢丝绳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时,应立即停止绞车运行,进行处理或更换钢丝绳,否则严禁绞车运行。

五、电机车运行措施:

1、电机车司机必须熟悉和遵守规程的各项规定。

本规程包括的内容,应按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2、司机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并应持证上岗。

3、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丝(片)等熔体。

4、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末停稳前离开司机室。

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在有坡度的地方,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掩住。

5、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防倒、防跑措施,如借助复轨器等。

6、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详细了解列车运行状况、信号及线路状况、存在的问题等,并对电机车进行认真检查:

(1)、司机室应有完好的顶蓬和门。

(2)、连接器应良好。

(3)、手闸(风闸)及撒吵装置应灵活有效。

(4)、照明灯应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应清晰、宏亮,红灯正常。

(5)、通讯装置正常。

(6)、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转动控制器,换向和操作手把应灵活,闭锁应可靠。

(7)、集电器起落灵活不偏斜。

7、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

当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8、按规定向机车各注油加注适量的润滑油;沙箱内应装满符合规定粒度的干燥细沙。

9、开车前应和跟车工一道检查车辆组列、装载情况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1)、牵引车数和车辆连接不符合规定。

(2)、装载的物料、设备超宽、超长、超高或重心不稳,封车不牢。

(3)、机车或列车车辆上搭乘非工作人员。

(4)、他影响安全列车运行隐患。

10、特殊运输时,应执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1、运行中,严格按信号指令行车。

12、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如确需顶车(见《煤矿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指南》中窄轨电机车司机部份第28条规定)调车或处理事故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司机必须听从跟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

顶车速度不得超过1m/s。

(2)、必须连车顶车。

(3)、跟车人应在列车前巡视。

(4)、对车顶车时,司机要集中精力操作,随时注意连车人的安全,严禁强行推顶,严禁电机车起速后向矿车猛烈撞击。

(5)、严禁异线顶车。

(6)、顶车时列车两侧严禁站人。

13、行驶中,司机必须经常注意了望。

要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

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有无障碍物等情况,注意各种仪表、仪器的显示,细心操作。

14、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间距。

15、列车行驶速度:

运送煤、矸或大型材料时,不得超过2m/s;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m/s。

16、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双轨对开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有机车或视线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17、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电源中断,都应当将控制器的操作手把转回零位,然后进行检查,重新启动。

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

18、列车出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

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紧急停车。

19、途中因故停车后,司机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汇报。

在没有闭塞信号的区段,应首先在机车(列车)前后40m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然后才能检查机车(列车)。

20、列车占线停留,在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道岔警示标志位置以外停车。

(2)、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

(3)、应停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他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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