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经开区婚姻登记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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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经开区婚姻登记处
2017年度经开区婚姻登记处
部门预算
2017年1月2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婚姻登记处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授权和指导下,负责宣传贯彻《婚姻法》,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撤销手续,补发婚姻证件,出具婚姻登记证明。
(三)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授权和指导下,开展婚姻登记服务工作。
(四)承办党工委、管委会、社会发展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经开区婚姻登记处为全额拔款事业单位,2017年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较上年无变化。
根据三定方案,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婚姻登记处2017年实有人员2人,其中:
在职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0人。
较上年无变化。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本着“巩固、提高、完善、创新”的思想理念,积极的做好各项婚姻登记工作。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情况
我部门2017年的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6.94万元。
收入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76.94万元,占财政拨款总额的100%。
同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8.16万元,减少23.6%,基本支出减少18.16万元。
支出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4.7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我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当年拨款支出76.94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8.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人,工资、医保和住房公积金基数减少等导致。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当年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当年拨款用于以下方面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4.72万元,占6.1%;医疗卫生(类)支出4.92万元,占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万元,占87.2%。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当年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住房保障(类)支出4.7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医疗卫生(类)支出4.9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67.3万元,项目支出9.64万元,基本支出主要是本级预算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主要是人员医保和公积金支出。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我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43万元。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61.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3%,商品和服务支出6.48元,占基本支出的8.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
(一)人员经费122.58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61.93万元。
其中:
基本工资5.73万元,津贴补贴6.3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3.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9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2万元。
其中:
住房公积金4.72万元,采暖补助支出0.3万元。
(二)公用经费支出6.48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6.48万元。
其中:
办公费0.24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0.06万元,培训费0.06万元,招待费0.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6万元。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6万元,同比上年无增减。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06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因此报表为空表。
六、2017年部门收支情况
2017年我部门预算总收入为76.94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94万元。
2017年我部门预算总支出为76.94万元,其中:
住房保障支出4.7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万元。
七、2017年部门收入情况
2017年我部门收入预算76.94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94万元,占收入预算的100%。
八、2017年部门支出情况
2017年我部门支出预算为76.9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67.3万元,占87.5%,项目支出9.64万元,占12.5%。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婚姻登记处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76.94万元,比2016年减少18.1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经开区婚姻登记处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四)预算绩效情况及说明
2017年经开区婚姻登记处无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五)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按照预算公开管理文件的要求,我部门2017年度预算公开依据的管理文件分别是《关于切实做好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吉财预【2016】755号)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长财预【2016】1020号)。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
三、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