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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止

劳动合同,中止

  篇一:

劳动合同中止协议书

  劳动合同中止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因原因,乙方向甲方申请中止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中止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

  二、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乙方不在甲方的工作时间不计算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三、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乙方不享受甲方的工资、奖金、专业技术职务津贴等薪酬福利待遇。

  四、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乙方的社会保险关系﹙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仍在甲方,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甲方代收代缴。

有关缴费标准及时间约定如下:

  ﹙一﹚各年度缴费基数的确定:

乙方可根据甘肃省统计局当年7月1日公布的上年度甘肃省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60%-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作为当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二﹚缴费费率:

养老保险28%、失业保险3%、医疗保险8%、工伤保险﹙按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当年费率计算﹚、生育保险%、公共设施建设维护费2%﹙按

  照747元标准计算﹚。

  ﹙三﹚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等于缴费基数乘以缴费费率。

  ﹙四﹚缴费时间:

按照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每年的缴费分为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

乙方依照上述标准在当年的5月31日以前缴纳一次﹙核定数额﹚,在11月30日前缴纳一次,两次缴纳的数额等于缴费标准。

逾期不缴纳,甲方可以对乙方作出自动离职处理。

  五、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如从事非法活动或发生对甲方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甲方有权按规定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六、劳动合同中止期满,乙方愿意回甲方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以便甲方及时安排工作。

劳动合同中止协议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回原单位的,甲方可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七、劳动合同中止期满,乙方若提出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中止协议,须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协议。

  八、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如遇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发生变化时,可以依照相关政策执行。

  九、本协议自劳动合同中止期限之日起生效,在协议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

  应由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甘肃中牧山丹马场总场XXX

  代表人:

  二○一二年月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

月二○一二年日

  篇二:

劳动合同的中止以及引发的问题

  劳动合同的中止以及引发的问题

  一、专题界定

  劳动合同的中止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法定或约定的状况,致使不能继续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关系仍继续保持的状态。

本专题主要针对除正常休息休假外,劳动合同中止的几种特殊情形,以及中止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中止事由消失后产生的结果,结合相关的法规和案例作了说明。

  二、名词解释

  1、劳动合同的中止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法定或者约定的状况,致使不能继续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关系仍继续保持的状态。

  2、中止期限指的是决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继续履行的最后时限。

依中止原因不同,有的能够预见并确定,有的却不能。

  三、案例分析

  案例1请假照顾生病亲属与劳动合同中止

  【案例】徐某是某企业新招用的大学生。

双方签订了二年期劳动合同。

徐某在工作中努力学习,积极创新,受到了企业的嘉奖。

半年后,徐某收到国外亲属来电,称其在国外患病,希望徐某能去看望,徐某思考再三,决定请假前往,于是向企业请假三个月出国探亲,并表示请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

企业对徐某的工作很满意,同意了他的请假要求,并希望其按时返回履行合同。

三个月后,徐某在国外致电企业,称其亲属尚未痊愈,希望续假三个月。

企业对徐某虽仍存好感,但认为再续假三个月时间太长,所以希望徐某尽快回来。

又一个月后,徐某回到企业上班,被告知:

企业为正常经营已另用他人顶替徐某工作,请徐某另谋高就,同时交给徐某一张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

徐某认为双方合同期未满,企业不能终止合同,双方于是发生争议。

  【评析】争议焦点:

徐某请假离职四个月,企业是否可以与其终止劳动合同。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

〈一〉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二〉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劳动合

  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中止情形消失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现实中,当事人因故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经常发生,但双方又有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和可能,为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及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对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履行过程中的非正常履行情况制定了规范。

  本案中,徐某因出国探亲而请假四个月,其行为已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但其请假获得企业同意,企业也要求徐某尽快回来工作,因此属于“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情形,根据上述规定,双方劳动合同可予中止履行;徐某应企业要求缩短假期尽快回来并继续上班后,劳动合同中止情形应已消失,双方的劳动合同依法应继续履行,企业不履行原劳动合同反而做出终止合同决定缺乏依据。

  案例2劳动者应征入伍与劳动合同的中止

  【案例】李某是某化工厂的工人,与所在单位签订有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

第二年期间,正处于征兵年龄段中的李某,各项条件都符合有关规定,被当地征兵部门征召入伍。

李某参军入伍后的某日,李某的家属收到了化工厂发来的信函,说由于李某已经应征入伍,将在几年之内不能正常履行劳动合同,考虑到双方签订合同时的情况已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单位决定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希望家属代理相关手续。

李某家属将此事通知了李某,李某认为自己因履行国家兵役义务而无法正常履行劳动合同,应与其它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相区别;而且自己愿意在服役期满后继续回单位履行劳动合同,单位在自己服役期未满时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

于是委托家属与单位交涉,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评析】争议焦点:

劳动者应征入伍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应征入伍属于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而特殊情况消失后双方仍有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和可能的。

对此《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26条第一款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

劳动合同中止情形消失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案中,李某虽因应征入伍无法正常履行劳动合同,但其情况属于应当中止履行的情形,根据以上规定,化工厂不能以情况发生变化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应当中止现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待李某服役期满后双方恢复履行原订劳动合同。

  案例3员工被收容审查,企业应该中止还是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杨先生与某企业签订的是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

所在企业准备将其辞退,杨先生的家属咨询了劳动部门后,

  向企业提出异议。

企业人事部门对此感到困惑:

员工违法了,还要保持劳动关系吗?

  【评析】这类情况并不罕见,法律对此是有规定的。

杨先生涉嫌违法犯罪被收容审查,但并未定罪结果难料。

这是劳动合同中止的特殊情形。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者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取保候审的原固定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规定:

对原固定工在取保候审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暂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不能以此为由予以辞退。

在审理结束后,可视具体的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据此,符合上述条件劳动合同中止,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

当该职工被宣告错捕,无罪释放,企业就应恢复与其的劳动关系,但在审理期间,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就是中止;反之,如果该职工经审理确有问题,被定罪量刑,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

这两种情况,都是劳动合同中止的特殊情形。

  案例4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不应记入医疗期,解除合同要合法

  【案例】XX年9月,殷某与一家外资企业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专门从事产品外观设计及广告宣传工作。

XX年,殷在逛街时不慎跌了一跤,造成髌骨骨折和腰部扭伤,住院治疗了两个半月才算基本痊愈。

出院后,殷立即上了班。

6月份殷某怀孕流产,不得已休了20天的假。

20天后,殷刚上班便接到企业人力资源部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理由是殷半年内累计休病假3个多月,超过了她应享受的3个月的医疗期。

  【评析】该案中,医疗期是否届满是解决争议的关键。

超过医疗期,即使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也有权决定员工的去留。

依规定,医疗期只适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两种情况,对于流产并不适用。

按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流产享受的产假自然不能与病假的医疗期混同,因而上例中用人单位将殷病假和流产产假都记为医疗期是不对的,解除殷某劳动合同的决定于法不符。

  劳动合同中止的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不同。

所谓“中止期限”指的是决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继续履行的最后时限,依中止原因不同,有的能够预见、确定,有的却不能。

劳动合同期限是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的起讫时间,除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外,它都具有明确的合同终止日期。

在实践中,劳动合同中止常常与劳动合同解除联系紧密,主要原因是劳动合同

  中止情况的出现,给用人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带来不稳定。

为尽早消除这种状况,解除中止者的劳动合同便是良策。

但解除中止者的劳动合同必须正确确定中止的期限是否届满,如果中止的期限尚未届满而解除劳动合同,则必然会引起劳动争议。

  四、操作实务

  1.劳动合同中止履行的条件和程序

  条件是:

当事人发生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致使劳动合同暂时无法履行,但当事人仍有继续履行的条件和可能。

  程序是:

协商中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暂时停止,双方当事人互不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用人单位可以办理社会保险账户暂停结算(封存)手续。

停止履行期间在中止情形消失后当事人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恢复相互承担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

  2.如何确定旷工、事假导致的劳动合同中止期限

  答:

旷工是一种严重违纪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一旦出现旷工,用人单位就可以随时终止合同。

从保护劳动者的角度考虑,可以确定一定的期限作为终止合同的前提。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8条规定: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据此,旷工15天内可作为劳动合同中止期限对待。

由于事假是指劳动者经用人单位同意而给予的一定的处理个人事务的时间,事假时间也就是劳动合同中止时间。

  3.如何确定被强制限制人身自由职工的劳动合同中止期限

  被强制限制人身自由并不等于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

“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

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据此,被强制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限就是劳动合同中止的期限。

  4.正确区分:

劳动合同中止期限和劳动合同的期限

  “中止期限”指的是决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继续履行的最后时限,依中止原因不同,有的能够预见、确定,有的却不能。

劳动合同期限是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的起讫时间,除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外,它都具有明确的合同终止日期。

  劳动合同中止的时间不计入劳动合同期限。

具体包括:

一是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不计算为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二是原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时间应当根据劳动合同中止时间相应顺延。

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劳动合同中止可能出现两种结果

  一是特殊情况消失,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另一种是特殊情况没有消失,企业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规定,把劳动合同从中止变成依法解除或终止。

  五、相关法规

  1.对劳动合同中止的情形的规定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28条规定:

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26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

(一)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二)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中止情形消失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暂时不能履行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中止情形。

  篇三:

XX中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中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自年月日起乙方中止劳动合同,并与甲方签订中止劳动合同协议。

到年月日经乙方书面申请恢复劳动合同。

  一、乙方中止劳动合同期间,甲乙双方视为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双方互不承担相关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权力和义务。

在外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自负,一切事故均不视为工伤,甲方不予承担。

  二、乙方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在外不允许做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

  2、按甲方要求及时交纳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金和水电费、取暖费及其他应交纳的一切费用。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将

(2)条款项费用及时交到公司财务科,否则甲方给予停止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代缴手续,对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4、协议期满时,提前及时与甲方签中止劳动合同协议或恢复工作申请,否则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5、在此期间不享受甲方的一切劳保福利等待遇,如若因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生病住院或其他特殊情况产生的费用乙方自负,和甲方无任何关系。

  三、乙方如不服从本协议,甲方有权将其劳动合同转交劳动部门解除,与乙方脱离一切关系。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单位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篇四:

劳动合同中止协议

  劳动合同中止协议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同意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就劳动合同中止期间的相关事宜订立以下协议:

  一、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乙方退出工作岗位,劳动合同中止。

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如有与劳动合同不一致的内容,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双方同意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二、劳动合同中止期限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三、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待遇

  乙方同意在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不要求甲方安排工作和支付工资;甲方同意按照乙方此前社保缴费基数(原社保缴费基数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时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为其继续缴纳公司及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停止交纳。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政府规定时间每月按时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甲乙双方终止劳动关系。

符合正式退休条件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其中,不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按当地政府社保规定由本人负责办理续延缴费等手续;

  3、乙方在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因在社会从事其它工作而造成伤残或死亡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在劳动合同中止期间违反约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损害公司或集团利益或形象,并接受甲方的管理;

  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在外从事其它劳动及经营活动,否则解除劳动关系;

  3、乙方劳动合同中止期间须每半年到甲方人力资源部报到一次,具体报到

  时间为:

届时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待遇,本协议自行失效,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六、协议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或解除其劳动关系,停止履行本协议:

  1、死亡的;

  2、出国出境定居的;

  3、违反公司保密或竞业限制规定的;

  4、自谋职业范围与公司或集团所属其他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

  5、严重损害公司或集团利益或形象的;

  6、不接受公司管理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报到,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7、违反公司《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受到辞退处理的;

  8、违反劳动合同中止或内部退养协议相关约定的;

  9、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劳动教养或被拘留10天(含)以上的;

  10、其它应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事项的。

  给集团及所属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追究其经济赔偿或法律责任。

  七、其它约定:

  2

  3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人资部门和甲方工会申请调解。

  3、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乙方档案中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五:

劳动合同中止制度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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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中止制度探究

  作者:

何兆录

  来源: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XX年第11期

  摘要:

劳动合同中止是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些因素导致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暂时停止行使和履行,待中止期限届满后,又恢复到以前的正常状态。

对于劳动合同中止的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

在规范的劳动关系管理中,劳动合同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是比较清晰的,从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都可依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政策适用与执行。

  关键词:

劳动合同中止制度;劳动关系;权利义务

  一、劳动合同中止制度及特点

  劳动合同的中止,是指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因出现了法定或约定情形致劳动合同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暂时停止行使和履行,但双方仍保持劳动关系的状态。

通过分析劳动合同中止的概念,可以看出劳动合同中止具有以下特点:

  1.此前当事人之间已经建立了劳动法律关系

  这里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关系被劳动法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它不同于劳动关系,也不同于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中止是建立在劳动合同这一明确法律关系基础上的。

  2.中止行为

  中止行为一般需要双方的合意或者直接援引法律规定,在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当事人基于单方意思而实施片面中止行为。

中止事由的发生取决于合同期内当事人是否能实际履行劳动合同。

这里一般不考虑当事人的主观原因,除非当事人涉嫌故意犯罪。

  3.中止期间的权利义务

  中止期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冻结或呈现明显失衡。

这是由《劳动法》的性质决定的,权利义务的失衡通常为用人单位在此期间不得减轻其法定的义务。

  4.中止≠终止

  “中止”不是“解除”,也不是“终止”,它意味着当事人对中止期满后重续权利义务的一种法律允诺或法律强制。

  5.中止期限

  篇六:

劳动合同中止协议书

  劳动合同中止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因原因,乙方向甲方申请中止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中止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月。

  二、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乙方不在甲方的工作时间不计算本企业的工作年限,乙方的任何行为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三、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乙方不享受甲方的工资、奖金、专业技术职务津贴等薪酬福利待遇。

  四、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乙方的社会保险关系停止缴纳。

  五、因乙方离岗日期较长,甲方不再保留乙方的岗位。

  六、劳动合同中止期满,乙方愿意回甲方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甲方可根据实际岗位需要对乙方进行考评,合适的予以安排上岗。

  七、劳动合同中止协议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回原单位的,甲方可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八、劳动合同中止期满,乙方若提出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中止协议,须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协议。

  九、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如遇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发生

  变化时,可以依照相关政策执行。

  十、本协议自劳动合同中止期限之日起生效,在协议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二○一年月日二○一年月日

  篇七:

劳动合同的中止以及引发的问题

  劳动合同的中止以及引发的问题

  一、专题界定

  劳动合同的中止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法定或约定的状况,致使不能继续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关系仍继续保持的状态。

本专题主要针对除正常休息休假外,劳动合同中止的几种特殊情形,以及中止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中止事由消失后产生的结果,结合相关的法规和案例作了说明。

  二、名词解释

  1、劳动合同的中止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法定或者约定的状况,致使不能继续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关系仍继续保持的状态。

  2、中止期限指的是决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继续履行的最后时限。

依中止原因不同,有的能够预见并确定,有的却不能。

  三、案例分析

  案例1请假照顾生病亲属与劳动合同中止

  【案例】徐某是某企业新招用的大学生。

双方签订了二年期劳动合同。

徐某在工作中努力学习,积极创新,受到了企业的嘉奖。

半年后,徐某收到国外亲属来电,称其在国外患病,希望徐某能去看望,徐某思考再三,决定请假前往,于是向企业请假三个月出国探亲,并表示请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

企业对徐某的工作很满意,同意了他的请假要求,并希望其按时返回履行合同。

三个月后,徐某在国外致电企业,称其亲属尚未痊愈,希望续假三个月。

企业对徐某虽仍存好感,但认为再续假三个月时间太长,所以希望徐某尽快回来。

又一个月后,徐某回到企业上班,被告知:

企业为正常经营已另用他人顶替徐某工作,请徐某另谋高就,同时交给徐某一张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

徐某认为双方合同期未满,企业不能终止合同,双方于是发生争议。

  【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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