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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风扇产品标准.docx

常规风扇产品标准

文件编号

Q/MDF0302-2003

页数

35

版本

A

日期

2003年6月13日

发文编号

 

常规风扇产品标准

(台扇、落地扇、壁扇、台地扇)

 

美的风扇事业部

2003年6月13日

1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我司生产的常规风扇的技术要求、结构、性能、包装、检验项目。

1.2本标准只适用于我司生产的100V~240V交流电动机驱动,塑料外壳的台扇、地扇、台地扇、壁扇。

1.3若新开发产品采用新的结构或新的材料,需按相关安全标准编制所需安全及性能标准。

2引用标准

2.1GB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2.2GB4706.27-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风扇和调速器的特殊要求

2.3GB/T13380-92交流电风扇和调速器

2.4UL507电风扇安全标准(第九版)

3技术要求

——(《GB/T13380-92》4)

使用环境

周围空气最高温度+40︒C。

周围空气最大相对湿度90%(温度为+25︒C)。

海拨不超过1000m。

3.1输出风量(GB标准)

风扇额定电压、额定频率和最高转速档位运动时,其输出风量应如表3.1所示,其可有-10%的容差(容差限不作规定)。

表3.1——台扇风量

规格(mm)

风量(m3/min)

备注

台扇

地扇

台地扇

壁扇

150

180

200

16

《GB/T13380-92》4.2

230

250

24

24

《GB/T13380-92》4.2

300

34

34

34

34

350

46

46

46

46

400

60

60

60

60

450

500

80

3.2使用值(GB标准)

风扇的使用值指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和最高转速档位运转时,其实测的输出风量(m3/min)除以其实测的电动机输入功率(W),风扇使用值应不小于表3.2的规定值

表3.2——风扇使用值

规格(mm)

最小使用值

备注

台扇

地扇

台地扇

壁扇

电容式

罩极式

电容式

电容式

电容式

150

180

200

0.45

《GB/T13380-92》4.3

230

250

0.54

《GB/T13380-92》4.3

300

0.8

0.8

0.8

0.8

350

0.9

0.9

0.9

0.9

400

1.0

1.0

1.0

1.0

450

500

1.13

3.3调速

3.3.1调速比(GB标准)

调速比是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运动时,其最低转速档位的转速与最高档位的转速之比。

风扇调速比应不大于表3.3的规定值。

表3.3——风扇调速比

规格(mm)

调速比(%)

备注

台扇

地扇

台地扇

壁扇

电容式

罩极式

电容式

电容式

电容式

150

180

200

230

250

80

《GB/T13380-92》4.4

300

70

70

70

70

350

70

70

70

70

400

70

70

70

70

《GB/T13380-92》4.3

450

500

60

3.3.2调速器(《GB/T13380-92》4.4.2)

调速器应符合以下要求:

a)各调速档位应能使风扇连续可靠运转。

b)相邻两个转速档位的转速差应尽可能相近。

c)调速开关应满足风扇型检要求。

d)操作灵活,不得发生两个操作档位同时接通现象。

e)有电源断开档位。

f)功率在2W以上的照明灯等应有单独开关。

3.4噪声(GB标准)

——(《GB/T13380-92》4.5)

噪声是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和处于不摇头状态下,并且在最高档位运转时进行检查。

台扇、地扇、台地扇、壁扇的噪声就不大于表3.4的值

规格

最大噪声(dB)

备注

150

180

200

59

《GB/T13380-92》4.5

230

250

61

《GB/T13380-92》4.5

300

63

《GB/T13380-92》4.5

350

65

《GB/T13380-92》4.5

400

67

《GB/T13380-92》4.5

450

500

70

《GB/T13380-92》4.5

4结构

4.1保护运动部件的装置

4.1.1电机的转子、皮带轮、皮带、齿轮或其它运动部件均应予以封闭或用防护罩防护,以避免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危险。

4.1.2风叶的结构形式应减少因风叶破损或部件的松动面造成人身伤害。

4.1.3保护运动部件的防护外壳、网罩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a)UL标准

1)试指试验——用图示探针,在防护网罩开孔处使加1磅(4.45N)的力,保持大约5秒钟,探针不能碰到有危险性的运动部件(《UL507》—8.2.6)。

2)耐冲击试验——对保护运动部件的防护外壳、网罩的每一薄弱位置要经受一次1.5英尺.磅的冲击(用一直径为2英寸(50.8mm),重量为1.18磅(0.5Kg)的钢球撞击),试验后图示探针不能通过外壳或网罩上任意孔碰到有危险性的运动部件(《UL507》—47)。

3)耐静压力试验——一个20磅(90N)的力,施于防护网罩任意一个直径为2英寸(50.8mm)的区域,保持1分钟,试验后防护网罩不能因永久性变形使防护罩上任何处用图示探针插入时碰到有危险性的运动部件;若用20磅(90N)的力会使自由放置的风扇翻倒,则所用静压力的值由此决定——能使风扇达到最大斜度(风扇处于最大抗倾翻的位置)但不致倾翻所用的力(《UL507》—48)。

4)耐热测试——便携式风扇的网罩及保护运动部件的外壳若用聚合材料制成,需将试样暴露于70︒C空气中7小时。

将部件装在风扇上,并使风扇处于工作位置上放入加热烘箱内,在试样冷却到室温后,用图示探针从防护外壳或防护罩上任意开孔处插入都不能碰到有危险性的运动部件(《UL507》—8.2.8)。

b)GB标准

1)试指试验——用试验指(无关节),在防护外壳或防护网开孔处用5N插入,探针不能碰到有危险性的运动部件(《GB4706.1》-20.2)。

2)耐冲击试验——对保护运动部件的防护外壳、网罩的每一薄弱位置要经受一次0.5J±0.04J的冲击能量冲击3次,试验后试验指(无关节)不能通过外防护外壳或网罩上任意孔碰到有危险性的运动部件(《GB4706.1》-21)。

3)

耐静压力试验

a)防护外壳——在最不利的方向施加于防护外壳可能薄弱的部位并持续10s,施加力度为:

推力:

50N;拉力:

如果部件的形状使得指尖不能容易滑脱的用50N,如被查部件被抓持的突起部分在取下的方向少于10mm,用30N,拉力实验时用试验指甲以10N的力插入任何缝隙或连接处,然后用10N的力将此试验指甲向旁侧滑移,被试验物不得不得扭曲,也不能出现作为杠杆使用的情况,如果部件的外形使其不具有轴向拉力,侧不使用拉力,但要用10N的力将试验指甲插入任何一个缝隙或连接处然后通过一个环状物,在部件取下方向对实验指施加30N拉力,持续10s(《GB4706.1》-22)。

b)网罩——在网罩上,沿着风扇电机轴线施加20N的推力和拉力,试验后,用试验指应不能触及到危险的运动部件。

4)扭矩测试——如果防护外壳或网罩可能承受一个扭力,则要在施加拉力或推力的同时,施加一个扭矩(对主要尺寸小于等于50mm的加2N.m,对主要尺寸大于50mm的加4N.m),当用环状物拉试验指甲时,还要施加此扭矩,如果凸出部分小于10mm,扭矩要降低到规定值的50%(《GB4706.1》-22)。

4.1.4防护外壳、防护罩和类似部件的安装

a)UL标准——防护外壳和防护罩的安装方法(《UL507》—8.2.9~8.2.10):

1)永久性连接。

2)

要求用一种或多种工具可以拆卸的方式。

3)不需要工具就可拆卸折装配其要求用两个步骤才能将其拿掉(如推和转),而且用这种方式安装的零配件要求按正常使用情况下,拆除和装上10次后,用至少22.4N(5磅)的力才能够将其拆卸。

b)

GB标准——保护性外壳、网罩及类似装置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不借于工具应不能反它们拆下,如果是用夹持件固定网罩时,按正常使用情况下,拆除和装上10次后,在任何方向都要求至少有15N的力才能移开夹持件,将网罩分开成两部分,此外,网罩还得经受20N的推力和拉力各一次。

试验后,网罩应不至于损坏或变形到引起机械危险以致损害安全的程度,在推拉力之后,应重复试指试验(《GB4706.27》-20.2,22.11~12)。

4.2防触电保护及支撑带电体部件

4.2.1防触电保护外壳的可触及性要求

为避免无意触及未绝缘带电件和漆包线而引起电击危险的可能性,器具外壳和电机开孔应符合下列要示。

a)UL标准——(《UL507》—9)

1)防触电保护的外壳的最小开孔尺寸应等于带有半球能垂直插入开孔的圆柱体探针的直径。

2)探针——无绝缘带电体用带网状挡板的活节探针;漆包线用漆包线探针。

3)用上探针插入到开孔允许的任意深度,并且把探针通过开孔插入到需要检查是否与未绝缘带电体接触的位置的时候,在插入之前,插入过程中及插入之后,可以旋转或倾斜探针,探针可按使用方式弯曲成任意可能的形状使用,而且如果必要在通过开孔插入后,应改变其形状,探针的形状依据探针的关节位置进行改变。

探针不能触及非绝缘带电体。

4)用于防触电保护的外壳因客户校正或其它目的打开外壳时,用户不用任何工具就能拆去的部件在实验前拆除。

b)GB标准——(《GB4706.1》-8)。

1)器具的结构和外壳应对防触电保护有足够的保护。

2)对II类器具和II类结构,其结构和外壳应对与基本绝缘以及仅用基本绝缘与带电部件隔开的金属部件的意外接触应有足够的保护。

3)用不明显的力将试验指(有关节)通过开口伸到允许的任何深度,并且在插入任一位置之前、之中、之后,转动或倾斜试验指,如果试验指进不了开孔则用直型无关节试验指施加20N力,如果试验指进入开孔则再用带关节试验指重复试验,试验指不能碰触到带电部件或仅用清漆、釉漆、普通纸、棉花、氧化膜、绝缘珠或密封剂来防护的带电部件(硬化树脂除外),试指只能触及到由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与带电部件隔开的部件。

4)用不明显的力用试验销穿越II类器具或II类结构上的各开口,但通向灯头和插座中的带电体除外。

试验销应不触及带电部件。

5)试验销只能触及到由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与带电体隔开的部件。

6)用于防触电保护的外壳因客户校正或其它目的打开外壳时,用户不用任何工具就能拆去的部件在实验前拆除。

7)器具通过插与电源隔开,位于可拆卸盖罩后面的灯泡不取下,但在装取位于拆卸盖罩后面的灯泡其间,应确保对触及灯头的带电部件的保护。

4.2.2耐冲击测试

UL标准——对于保护带电部件的塑料件,每一薄弱位置要经受一次5英尺.磅的冲击,试验后探针不能碰触带电部件。

GB标准——耐冲击要求与保护运动部件装置耐冲击要求相同。

4.2.3耐热要求——GB标准(《GB4706.1》-30)

1)测试零件——其恶化可导致器具不符合护运动部件外壳要求、防触电保护的外部零件、支撑带电部件(包括连接)的绝缘材料零件及提供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热塑性材料零件。

2)测试零件——测试方法——对防护外壳或网罩进行球压实验,其实验方法为:

试验之前将被试验零件放在温度15︒C~35︒C,湿度45%~75%的大气中24小时,将零件上表面呈水平,并将球装实验装置的球面部分以20N的力压到此表面上,被试零件的厚度至少为2.5mm(小于2.5mm用几片叠加试验),将被试验零件放在75±2︒C的烘箱内1小时后将其取出浸入到冷水中,使其在10s内冷却到温度,压痕直径应小于2mm。

4.2.4耐燃要求

a)UL标准——用于保护金属体或保护带电部件(包括绝缘和非绝缘)的塑料件外壳,其防火等级必须达到HB级(《UL507》—6~7)。

1)风叶——风叶不应位于距电机开孔处1英寸(25.4mm)的范围内;若其在此范围内,则必须达到下列要不之一。

i.风叶材料防火等级在V2级以上。

ii.根据UL746《聚合材料标准——用于电气设备的鉴定》用3/4英寸(19.05mm)火焰进行试验,符合外壳可燃性要求的材料。

iii.如用ASTMD3874《材料着火灼热丝试验方法标准》中所述试验,材料着火速度至少为7S。

(注:

目前我司生产的小风扇风叶距开孔距离小于1英寸,采用防火等级在V2级以上的材料方式处理)

2)电机防护外壳及其它保护带电部件的外壳及与带电部件相连(包括相接触部件)的防火要求——采用V2级以上的材料。

b)GB标准——非金属材料零件,对点燃和火焰蔓延应是有抵抗的(除装饰物、旋钮或不可能传播由器具内部产生火焰的其它零件)(《GB4706.1》-30.2)

1)外部非金属件——550︒C灼热试验。

2)由绝缘材料支撑在正常工作期间其载流超过0.5A的连接件零件,要经受750︒C灼热试验。

如果零件经受不住此试验则零件需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i.零件可经受GB/T5169.5《针焰试验》。

ii.和符合针焰试验的隔离板隔开零件。

iii.零件的材料达到GB/T11020FV-0或FV-1级要求。

4.2.5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结构

1)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的设计或保护,应使器具内部部件磨损而产生的尘埃或脏物沉积,不会使其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减小到最小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GB4706.1》-22.32)。

2)作为附加绝缘的橡胶部件,应是耐老化的,或是其设置和尺寸使其万一发生断裂,也不会使爬电距离小于最小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GB4706.1》-22.32)。

4.2.6操作手柄、旋钮、操作杆和类似零件

1)操作手柄、旋钮、操作杆和类似零件的轴不应带电,除非其下的零件取下后,轴是不易触及的,并且取下(可借助工具)零件后,其要附合防触电保护测试要求。

2)正常使用中握持或操纵的手柄、操纵杆各旋钮即使在绝缘失效,也不应带电,如果这些零件是用金属制成的,并且他们的轴或固定装置在失效的情况下可能带电,则它们应有绝缘材料充分地覆盖,或用附加绝缘将其与易接触部分及其轴或固定部分与它们的轴杆或固定装置隔开(《GB4706.1》-22.35)。

3)调节速度的开关装置,其结构应使其调定位置不可能发生意外的变动(《GB4706.1》-22.43)。

4.2.7防触电保护器具的安装——同保护运动部件的器具安装

4.3爬电距离、电气间隙、穿通绝缘距离

4.3.1GB标准(《GB4706.1》-29)

1)不同电位的带电体之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2.0mm。

2)带电部件与越过基本绝缘的其他金属部件之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3.0mm。

3)金属部件之间的穿越绝缘距离:

附加绝缘≥1.0mm;加强绝缘≥2.0mm。

4.3.2UL标准(《UL507》—24)

1)电场接线端——极性相反的现场接线端之间、接线端与不时同一极性的其它任何未绝缘金属件(不带电或带电)之间的间隙。

i.电场接线端点之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6.4mm。

ii.电场接线端点与未绝缘金属件(通常不是同一级的)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6.4mm。

2)除电场外接线端,极性相反的未绝缘带电体之间、未绝缘带电体之间与不带电金属之间。

i.除电场接线外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2.4mm(电机直径<180mm)。

4.4内部布线

4.4.1GB标准(《GB4706.1》-23)

1)布线槽应光滑、无锐利棱边;布线的保护应使它们不与可引起绝缘损坏的毛刺或类似物接触;应有效防止布线与运动部件接触。

2)在正常使用或使用者维修保养中能彼此相互移动的不同零件,不应对电气连接和内部导线(包括提供连接接地的导线)造成过分的应力,柔性金属管不应引起其内所容纳导线的绝缘损坏

3)活动部件前后移动,使导线在结构所允许的最大角度内弯曲。

对正常工作时受弯曲的导线,其弯曲次数为10,000次,弯曲率为每分钟30次,对用户维修保养期间受弯曲的导线,其弯曲次数为100次,弯曲率相同,实验后器具不应出现安全标准破坏,而且不应损害器具继续使用的损坏,特别是布线在1000V电压下器具连接应经受电气强度试验要求(电压仅施加在带电部件和其他的金属部件之间)。

4)裸露的内部布线应是刚性的而且应被固定,使得在正常使用中,爬电距和电气间隙不能减小到其最小值以下。

5)内部布线的绝缘应能经受住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电气应力——在导线和包裹在绝缘层外面的金属箔之间施加2000V,持续15min,不应有击穿。

6)当用套管作为内部布线的附加绝缘为使用时,它应采用可靠的方式保持在位。

7)多股绞线在其承受接触压力之处,不应使用铅——锡焊将其焊在一起,除非夹紧装置的结构能使得此处不会出现由于焊剂的冷流变而产生不良接触的危险。

4.4.2UL标准(《UL507》—16)

1)内部布线和器具部件间的连接处,应有足够的防护或封闭。

2)应防止布线接触尖边,包括螺纹、毛刺、运动部件或其它可引起绝缘部件磨损的物体。

3)与外部连接的柔性软线,应配有软线和消除应力要求的应力消除装置。

4)绝缘导线可以束扎成一束,穿经外壳上的一个开孔。

5)所有拼接和连接处,应予以机械固定,并保持电气接触。

6)若焊接处断裂或松开,可引起火灾、电击或对人身造成伤害危险,焊接处在焊接前进行机械固定。

7)下列连接方式可认为是6)条中引线的机械固定方式。

i.接线端到少有一层卷包。

ii.引线穿经小孔或开孔。

iii.引线与其它导线拧在一起。

8)在拼接处,两层黑绝缘布带、两层热性塑料带、或一层橡胶带上绕一层黑绝缘布带组成的绝缘是可接受的,在确定拼接处的绝缘由织物外皮、热塑性塑料或其它管形物组成是否是可接受时,要考虑因素有:

抗电性能、耐热、耐潮性质以及类似因素,在尖边上卷挠热塑塑料带是不能接受的。

9)将内部布线绞接到电线夹紧螺钉的连接方法,应是能够防止布线在绞接处松开后与不带电的金属件接触,此种连接方法,可以使用压力接线片,将布线所有绞接线焊接在一起,或采用等效的方法。

10)连接电机和摇头风扇底座的布线,应是:

i.单根线不大于AWG34号线。

ii.在每根导线上的橡皮厚度,或其它可接受的绝缘体厚度不小于0.4mm。

iii.布线的长度和所处位置不得在正常运转中引起布线损坏。

4.5电源接线

4.5.1GB标准(《GB4706.1》-25)

1)电源线接线方式:

X型连接;Y型连接;Z型连接(仅用于轻便型风扇)。

2)线型:

风扇重量≤3Kg用IEC22752号线;风扇重量>3Kg用IEC22753号线。

3)I类器具的电源软线应有一根黄绿线,它接在器具的接地端子和插头的接地触点之间。

4)电源线固定

i.用电源线固定装置,使导线在风扇内的连接处免除张力和扭矩,并保护导线的绝缘防止磨损。

ii.应不可能将导线推入风扇,达到能使软线或风扇内部部件被损坏的程度。

iii.拉力和扭矩测试——用下表所示拉力,对电源线以同样的力拉25次,拉力以最不利的方向施加,不得使猛力,每次持续1s。

拉力测试后立即经受一个尽可能靠近器具所施加的扭矩,施加扭矩的时间为1min。

电源线拉力、扭矩表

风扇重量(Kg)

拉力(N)

扭矩(N.m)

≤1

30

0.1

>1~4

60

0.25

>4

100

0.35

iv.在实验期间,电源线不能损坏;试验后,电源线的纵位移不应超过2mm,并且导线在接线端子内的移动不应超过1mm。

在接线处不能存在明显的张力,而且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应减小到低于其最小值。

v.电源软线的导线在承受接触压力之处,不应通过“铅锡”焊将其合股加固,除非夹紧装置的结构使其不因焊剂的冷流变而存在不良接触的危险。

vi.至少有一个软线固定装置零件被可靠地固定在器具上,除非其是软线的一部分。

vii.软线固定装置的放置,应使它们只能借助于工具才能触及到,或者其结构只能借助于工具才能把软线装配上。

viii.对Y型和Z型连接的电源线的绝缘导线应使用附加绝缘来隔开。

这种绝缘可以用电源软线护套或其他方法来提供。

ix.对X型连接,压盖不应作为便携式风扇的软线固定装置来使用,将软线打成一个结或是用绳子将软线拴住的方法是不允许的。

x.对为X型连接所提供电源线的连接用空间,其结构应满足

a)在装盖罩之前能够检查电源线量否处于正确位置并正确连接。

b)任何盖罩的装配都不会对导线或它们的绝缘造成损坏。

c)对便携式风扇,即使一根导线的无绝缘端头从接线端子内部脱出,也不能与易触及金属部件接触,除非软线的端部不能滑出(现生产产品用扎带扎捆软线)。

1.对便携式风扇要经受以下试验——对距接线端子30mm或更小的距离处没有夹紧电源软线柱形接线端子,以及用螺钉夹紧的其他接线端子,应将夹紧螺钉或螺母轮流松开,然后在紧靠该接线端子的位置上,以任意方向对导线使加2N的力。

导线的无绝缘端头不应与易触及金属部件接触。

xi.电源线固定要求

a)带有一个或多个夹紧装置的X型连接的电源线固定装置,由一个固定在器具上的螺栓和拧在其上的螺母来提供,则即使此夹紧装置可以从螺栓上取下,电源线固定装置仍被认为是一个可靠地固定在器具上的零件。

b)带有夹紧装置的电源线固定装置,若夹紧装置上的压力是通过一个或多个螺杆与另外分离的螺母啮合,或与构成器具的整个的一部分部件上的螺纹啮合来施加,则此软线固定装置,则此软线固定装置不被认为是具有一个可靠地固定在器具上的零件。

c)电源线固定装置按b)所述方式夹紧电源线,但如果夹紧件之一是被固定安装在器具上,或器具的表面是绝缘材料的,而且形状使其很明显表明这个表面就是夹紧件的一部分时,则此种固定方式是可以接受的。

(注:

现用风扇电源线固定方式都是用c条所述方式固定,若用新的固定方式的话,其必须符合a或c条要求)

5)导线的横截流面积应符合下表要求,

风扇的额定电流(A)

横截流面积(mm2)

>0.2~3

0.5

>3~6

0.75

>6~10

1

6)互连软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i.互连式导线的横截流面积根据此导线在发热测试中流过的最大电流来确定,而不是额定电流。

ii.如果导线的电压小于额定电压,则此导线的绝缘厚度可以减小。

7)可拆卸的互连软线的连接装置要符合此要求——当连接断开时由于连接装置之一脱离啮合而使易触及金属部件带电(通过视察及试验指检查其合格性)。

如果互连导线连接装置不符合此要求断开时不符合此标准,则互连导线不借助工具应无法拆下。

4.5.2UL标准(《UL507》—14)

1)电源线线型:

台扇、地扇、台地扇:

SPT-2;壁扇:

SPT-1。

2)电源线长度:

在风扇以外的软线长度,从插头量起,到连接点或进入外壳点应是1.5~3m。

3)电源线的额定电压电流:

电源线的额定电压、电流不能小于风扇的额定电压、电流。

4)电源线插头形式:

两线分极性插头、三线接地极插头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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