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市场信息不对称现象探讨教学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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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市场信息不对称现象探讨教学内容

二手车市场信息不对称现象探讨

  我国二手车流通行业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汽车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并且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但我国的二手车市场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流通管理相对滞后于高速发展之间的矛盾仍很突出,流通环节中尚存在若干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二手车交易市场信息程度较低,制约着二手车流通行业的整体快速发展。

对如何降低二手车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进行具体研究,对于我国二手车行业的健康、迅速发展,具有理论与实践双重的指导意义。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的简介

  信息不对称或不对称信息理论最早由英国剑桥大学教授詹姆斯·莫里斯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威廉·维克瑞提出。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信息经济学的核心,它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交易双方对于同一经济事件掌握的信息并不完全相同,即部分经济行为主体拥有另一部分经济行为主体所不拥有的信息;由此造成经济活动参与者的交易关系和契约安排并非是在完全信息条件下、而是在不完全、不对称信息状态下进行的。

  影响人们获取信息的能力的因素,一是社会劳动分工使不同行业的劳动者之间产生了巨大的行业信息差别。

二是专业化产生的信息差别也同样导致了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性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

一是有关商品质量的信息是不完全的,消费者只掌握有限的质量信息;二是有关商品价格的信息是不完全的,消费者只掌握有限的价格信息;三是一部分消费者掌握完全的信息,另一部分消费者只掌握有限的信息。

在只具有有限信息的市场上,生产者所提供的质量可能得不到保障,而且供给者也具有减少购买者信息的愿望。

信息不对称体现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各个层面,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社会分工在不断演进细化,经济活动链条在不断拓展延伸,由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问题已成为经济活动的普遍现象。

信息不对称是经济活动的常态,而完全信息则只是一种理想的特殊状态。

  信息不对称的市场是指在各个市场参与者所掌握的信息成不均匀分布的的市场,也可以看作是市场中存在的各种非对称信息的集合体。

信息不对称的市场的基本形式可划分为三种:

一是买主与卖主之间的信息差别而产生的信息不对称市场。

二是买主与买主之间的信息差别而产生的信息不对称市场。

三是卖主与卖主之间的信息差别而产生的信息不对称市场。

  XX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之一美国经济学家乔治•阿克洛夫(GeorgeAkerlof)在其经典论文《“柠檬”市场:

质量不确定性和市场机制》提出了“柠檬市场”理论,他以二手车市场为例,解释了不对称信息如何导致逆向选择。

研究了由产品质量的不确定性所引致的信息非对称性及其对市场效率的影响,开创了“逆向选择”理论的先河。

他指出,在多数市场环境下,由于买方通常无法观测到个别商品的具体质量,从而买方往往采用市场的平均统计值作为对商品的基本认识。

在这种信息非对称的前提下,若不存在其它规制力量,根据效用最大化原则,卖方被激励经营低质量的商品以实现收益最大化,其结果是交易商品的质量和市场规模都将逐步退化,出现“逆向选择”现象,市场机制所实现的均衡则为无效率的均衡。

  三、二手车市场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原因

  1、质量的不确定性:

二手车的质量不能与新车质量具有相同的可靠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消费者很难获取购置二手车所必需的汽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基础信息,例如车辆发生事故的记录,维修保养记录以及实际行驶里程等。

上述信息内容由于维修保养记录、保险记录分别由各自归口单位封存没有共享

  1、市场分割:

地域差距、交易技术限制或者意识的差别都使得二手车市场处于分割状态中,某一市场的交易者不能共享其他市场的交易信息,无法准确了解同一品牌车型或相似车型在其它二手车市场的交易情况,这种情况所造成的信息不对称不可避免会导致消费者损失。

另外,人们认识能力有所差异,拥有的私人信息及资源是有限的。

社会分工的细化使人们掌握的信息更多局限于与自身工作相关的范围内;

  2、获取信息需要成本,且二手车的买方、卖方获取信息的能力也各不相同。

利用价格机制的成本归根结底属于一种信息成本。

从发现价格和交易信息到交易双方谈判达成缔约,以及契约的监督和完善都需要支付成本,从而构成了交易双方搜寻信息的障碍。

在市场交易中,一方无法获知另一方所拥有的全部信息,或获取信息需要付出高昂成本时,交易双方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导致消费者不能及时获得有关交易活动的信息,使其在决策信息失真或不完整的情况下进行投资决策。

  3、信息稀缺和处理能力低下:

消费者自身所拥有的资源,如自由支配时间、注意力和理解力、信任力等都具有稀缺性。

资源的稀缺性也限制了消费者获知全部信息的能力;原因可能在于消费者本身缺乏信息识别、加工和处理方面的能力和经验。

消费者在面对大量二手车交易信息的同时如果没有处理这些信息的能力,其最终的投资决策是混乱而盲目的。

  4、信誉欺诈:

由于处于信息优势地位,经营者就有可能产生机会主义的倾向,即为了获得更有利于自己的条件,实现其利润最大化目标,可能故意隐瞒某些不利于自己的信息,甚至制造扭曲的、虚假的信息,机会主义行为的直接结果便是契约风险或契约行为的不确定性,表现为经营者有可能不完全提供全面的产品信息,而是见机行事,力图获得超额利润或不能获得超额利润时逃债,甚至设法误导、伪装、混淆信息,以使实际结果按照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

  5、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经济转轨时期我国的立法及执法体系还不健全,制造虚假信息几乎不受成本的约束,而制造虚假信息的收益却远远高于其受到的惩罚成本,形成了“制假造假”的激励。

  四、信息不对称对二手车市场的危害

  信息不对称对市场运行效率有着负面影响,其主要表现形式可归纳为“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两方面的问题。

  破坏二手车经营效率,制约二手车市场的发展

  “逆向选择”是指在价格水平一定的条件下,信誉好、质量高的交易主体会退出交易;而信誉差、质量低的交易主体则会大量涌入,信息不对称在极端情况下,市场会失灵萎缩和不存在。

经济学的传统理论认为,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通过价格调整使得供给等于需求,这在通常情况下可以达到有效率的资源配置。

但是,在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时,使消费者的购买价格不能真实地反映交易的价格,无法达到有效率的资源配置。

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经济学关于完全竞争条件下市场机制作用的理想效果可能就会大打折扣,某些理想效果就会消失,市场的运行可能是无效率的,并且信息不对称在极端情况下,市场会失灵萎缩和不存在。

价格原本是反映市场需求与供给的价值关系的,但是在信息不对称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中,由于买方不可能对每辆车的质量和价值有所了解、并假定卖方不肯提供关于车况的完全信息,因而买方只能按汽车质量分布的概率支付一个平均价格来弥补信息缺失上的损失;而卖方不肯将内在质量高于平均价格的二手车拿到市场上出售,只剩下低质量的车让买方挑选。

如此继续,买方会出更低的价格,卖方也随之只愿提供质量更差的车辆,出现劣质品充斥市场的逆向选择问题。

“逆向选择”的结果是劣质品将驱逐优质品驱逐出市场,造成市场失灵即市场上只剩下劣质商品次品,极大地降低了二手车的经营效率,严重制约了我国二手车市场的发展。

  引发道德风险,破坏社会信息传递机制的有效性

  信息不对称程度越高,二手车市场中产生错误选择与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就越大。

道德风险主要发生在契约形成或交易完成之后,指在经济活动中,具有信息优势的经济行为人通过发布虚假信息等手段欺骗处于信息劣势的经济行为人,或其他违背委托人利益的行为,从而为自己牟利。

道德风险行为会减弱或破坏社会信息传递机制的有效性,产生经济行为主体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甚至进一步引发信用危机。

由于我国二手车市场的车辆评估及鉴定的评级体系还没有建立,消费者很难通过市场获得二手车的真实信息,虚假信息的普遍存在进一步加剧了二手车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而信息不对称的严重存在使消费群体面临超常的道德风险问题,直接阻碍了消费需求的增加,严重影响了二手车汽车市场的整体发展。

  五、二手车市场的监管力度,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

  缓解或控制信息不对称对市场运行效率负面影响的办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引入政府等第三方力量缓解信息不对称,对市场进行有效的干预。

二是利用市场信号,通过信号显示和信号甄别方式来缓解逆向选择问题。

  在我国,政府一直都在扮演着第三方监督的角色,当信息不对称导致二手车的“市场之手”失灵的时候,通过政府正确行使其具有优势的管理经济的强制性职能进行干预,保证市场基本条件的稳定,消除市场过程发展道路上的障碍,建立信息化的信用体系,避免仅依靠人脑中的道德信用观念所维系的信用基础,依靠法律、行政等手段规范人们的行为,打牢全社会的信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部门之一,在社会信用体系中肩负着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提供公共服务职责,从而成为预防和矫治市场失灵的重要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二手车市场,使之有一个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

  认真清理和确认经营主体资格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第三批取消河调整形声审批项目的决定》已对“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设立审批”予以取消,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经营者及从事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对上述二手车经营主体进行清理,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要督促企业及时依法办理注册登记。

符合登记条件的,在其经营范围中应明确表述二手车经营。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及外商投资设立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企业、经纪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按有关行政许可得规定,应具备有关部门的核准证书。

  加强市场巡查,规范交易秩序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检查,不断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注重专项整治实效。

一是要督促市场开办者或经营者建立和完善市场内部管理制度,建立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入场经营者建立商品购销台帐制度,强调经营者的责任义务,告知义务。

二是要强化市场巡查制度,实行二手车交易索证索票制度。

要求二手车经营企业对自己所经销的二手车相关手续建立档案固定经销轨迹;提示买方要及时向卖方索取车辆法定证明、凭证。

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授权销售二手车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证明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复印件、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复印件、养路费缴付凭证复印件、车辆保险单复印件。

三、重点检查二手车交易中欺诈宣传,严厉查处违规的行为,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制度。

四是要与有关市场监管部门建立联动配合机制,形成整治合力,齐抓共管。

  推出《二手车交易合同》和《二手机动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由于二手车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在制定二手车相关法律的过程中应十分重视和强调经营者对最终消费者的告知义务,并将此项义务通过合同示范文本的形式法制化、表格化,通过格式合同将二手车的的所有权、处置权、技术状况,特别是存在涉及行车安全的重要部位及重要瑕疵向买方说明,并明确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主要的权利和义务,便于政府部门对二手车交易过程实施监督管理。

  创立二手车信息平台,逐步完善二手车“信用档案”。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组织建立各类数据库上发挥其应有的组织作用。

建立进入市场的局域网和数据库,数据库包括贷款车欠款状态登记库,车辆事故库,个人和企业信用档案库。

并且发展征信会员。

牵头组织社会力量招标,并组织各个有关部门对中标公司在提供资源上进行支持。

评选出诚信交易明星企业,宣传报道。

  扶持推广品牌二手车经营

  品牌和声誉是一种特殊资本,也是一种信号,是汽车厂商最能说服用户的信号。

品牌二手车,能对车辆来源的合法性、事故情况、性能、里程真实性以及评估价格的公证性提供公信力,更容易为普通消费者所接受。

消费者在选择二手车时,由于信息的不完全,企业的品牌便成为承载多种信息的一个比较可靠的载体。

建立一个具有较高知名度,较高信誉度和较高程度的品牌是信息不对称下企业营销的重要手段,同样,对于二手车经营企业而言,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声誉也是吸引客户需求、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战略措施。

  建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标准

  目前国内二手车的评估体系主要表现就是不统一、不规范、不科学、人为的鉴定作用占了主导,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二手车作为科技含量较高的商品在流通过程中所包含的价值,而由此造成的损害消费者利益和权益的事情也就在所难免了。

对一辆二手车进行科学的评估,确定残存的价值,是一项较为系统、科学、复杂的工作过程,独立于买卖之外的第三方,且具有专业中介资质的评估鉴定机构将是平衡手车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重要砝码。

实行评估体系:

价格指数+标准查定。

引入专业的第三方二手车标准状态价格指数,并依据中国二手车地区差异的特点,实行若干个分区域的价格指数版本,使指数更贴近市场,更能真实反应市场行情。

这个“指数”将需要数年从业经验才能把握的所谓“行情”,实实在在地展现在用户面前。

开发不同的检查项的车辆查定标准,真实地反应每台车的现实车况和整修价格。

加强认证二手车的星级认证理念。

这些标准保证了严格查修手段,会最大限度地还原品牌认证二手车的使用功能,让消费者买着放心,用着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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