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雪光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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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雪光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

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

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

令狐采学

周雪光

【内容提要】本文以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间的矛盾为主线,从国家治理模式视角提出一个分析框架,用以解释当代中国政治运行过程中的一系列稳定重复的重大现象——集权与放权的交替往复,整顿治理的运动型机制,绵延不断但收效甚微的政治教化活动,举步维艰的科层政府理性化和法制建设发展,政策执行中的变通和共谋行为等等,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和深层制度逻辑。

【关键词】权威体制 国家治理 制度逻辑 国家—地方关系

一、现象与思路

  在当代中国60年的政治历程中,一些重大现象稳定存在或重复再现:

宏观上,中央—地方关系在集权与放权的抉择中轮番交替,自上而下的运动型治理整顿在不同领域中重复出现,林林总总的政治教育运动收效甚微但仍然绵延不断,法律制度、科层制度的发展举步维艰。

从微观上来看,诸多基层问题——例如,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不力,变通与共谋等——急药慢攻,反复治理,但仍痼疾难除、去而复来。

这些问题各有其独特的场景,它们发生的形式、实际内容各异,节奏每每不一,若分门别类或许可以逐一论道其原因。

但是,这些现象的重复再现提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它们背后是否存在着一个稳定共享的制度逻辑?

进而言之,是不是有一个理论视角,一个大的思路,可以把这些分散在不同领域、不同场景、不同形式的现象和问题放在同一个分析框架里,探究它们之间的关联以及其背后的制度逻辑,以期越树木而见森林,溯溪流而求渊源?

  这正是本文的基本立论:

上述种种现象以及其他相关问题均来源于中国政体内部的一个深刻矛盾,即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的矛盾,集中表现在中央管辖权与地方治理权间的紧张和不兼容:

前者趋于权力、资源向上集中,从而削弱了地方政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这一体制的有效治理能力;而后者又常常表现为各行其是,偏离失控,对权威体制的中央核心产生威胁。

在权威体制中,这一矛盾无法得到根本解决,只能在动态中寻找某种暂时的平衡点。

  在中国政治进程中,权威体制的两个维系机制——科层制度和一统观念制度——受到了多重挑战:

科层制度承担越来越多的治理功能,不堪重负;一统观念制度受到多元社会的碰撞挑战,难以为继。

面对这些困难压力,一系列应对机制应运而生:

决策一统性与执行灵活性以及逐级代理制的动态平衡,政治教化的礼仪化以及运动型“纠偏”机制。

具体说来,逐级代理制度导致中央与地方的松散关联,基层政府在执行过程中的灵活变通和共谋缓解了这一矛盾;而教化活动的仪式化,虽然对重建一统观念制度无回天之力,但对于维系国家象征性权威,却起到了重要作用;自上而下的运动型治理机制成为中央政府不断规范基层灵活性的边界、强化中央与地方纽带的重要手段,使得这一体制在不断调整与波动中走下去。

  虽然这一系列机制缓和了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的矛盾,但与现代国家制度建设不兼容甚至冲突,衍生了其他始料未及的后果,因此潜伏着极大的危机。

第一,国家建设在集权与放权、名与实,“失控”与“纠偏”的两个极端之间不断摇摆转换,对已经负荷累累的权威体制造成不断的冲击振动;稍有不慎,则可能酿成局势动荡。

第二,这一体制的制度逻辑限制了制度创新和可能抉择的空间,使得法制、科层理性、专业化过程难以充分展开,只能畸形生长,为中国未来的发展前景投下更大的不确定性阴影。

  本文旨在进一步阐述和扩展讨论上述立论和有关命题。

我用图1简要概括这些现象背后的逻辑关系以及本文的相应结构。

我把这些现象依序归纳为三类:

第一,有些现象是“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间基本矛盾在不同层次和不同领域中的体现——特别是组织制度和观念制度的维系机制;第二,另外一些现象反映了中国政治运行过程中应对这一矛盾的治理机制;第三,还有一些现象则是这些治理机制所衍生的后果。

下面的讨论也依序从三个层次逐一展开。

我首先分析阐述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的深刻矛盾;然后讨论中国政治运行过程中演化出的三个应对机制,即决策一统性与执行灵活性之间动态关系,政治教化的礼仪化,运动型治理机制;最后,讨论这些应对机制所产生的一系列后果,以及由此所生的诸种现实困境。

  这里有必要对本研究的分析视角略加说明。

第一,本文主要是从组织学的角度讨论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关系,其内在的矛盾和相应的制度逻辑。

矛盾者,相对而连接之关系也,所以理应置于一个整体之中以观之。

第二,这一分析思路不是也不可能解释以上所列各类现象的方方面面,也不欲穷尽所有的影响因素。

文中涉及到的各类具体现象及其原因已有大量研究文献;本文倚重和借用这些研究成果,而着眼于从一个特定理论视角——组织理论与组织治理——切入,揭示这些现象之间的稳定关联及其背后的制度逻辑。

最后,本文的讨论分析采取了自上而下的国家视角,从国家宏观管理的层次来认识理解上述矛盾,即从国家建设、国家治理和中央政府面临的挑战和压力的角度来解读这些现象和由此衍生的应对机制。

这一视角有利于我们透视上述种种现象背后的逻辑联系,但这并不意味着对这些现象作合理性与否的价值判断。

二、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

一个深刻的矛盾

  任何一个国家政权都面临着竞争生存的压力,面临着所属疆域内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挑战。

不同国家因其面临环境生态、统辖规模和治理模式的差异,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也每每不同。

简言之,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国家治理模式决定了其政治运行特定的优势、负荷、困难和挑战。

而国家治理模式不是任意选择的,常常与一个国家的历史演变过程有着深刻关系,有着明显的途径依赖性(Levi,1988;Tilly,1975)。

  国家治理模式有两个主要线索:

一是中央权威与地方权力间关系,一是国家与民众间关系。

本文所关注的主要是第一种关系,即中央权威与地方权力间关系。

中国国家的权威体制和疆土规模,使得这一关系成为勾勒中国国家治理框架最为凝重的笔墨。

中国历史上国家政权的基本特点是中央权威一统而治,即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

中国国家形成的历史轨迹造就了一个幅员辽阔、多元的、发展不平衡的区域性经济与社会。

①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这些不同的区域和属地间虽有经济、文化和人口迁徙的交融联系,但它们之间更多的是通过国家的行政体制和官方观念统辖在一起的。

在这一特定的国家治理模式下,权威体制将中央政府与辽阔的国土、数千里的疆土边界、不平衡发展的区域、多样的文化制度、各种自然和人为的灾害和危机,以及数以亿万计民众的生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

尽管在20世纪初,这一治理形态发生重大变化,但其内在矛盾在随后的政体迭换中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

不仅于此,“在民族平等、公民权利和人民国家的合法性宣称之下,现代国家在‘革命’、‘解放’和‘合法权利’等名义下将个人重新组织到国家主导的集体体制之中,从而赋予现代国家对于个人的更为直接的控制权”(汪晖,2003:

96)。

在这一大背景下,中央政府依赖什么样的组织机制来维系其权威体制呢?

这是国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必须回答的问题,其兴亡成败与未来演变与这些组织机制抉择和相应的制度安排息息相关。

这也是我们认识分析权威体制治理模式的切入点。

  权威体制的核心是中央统辖权与地方治理权之间的关系;两者之间的紧张和不兼容集中体现在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的内在矛盾。

在这里,权威体制的核心是中央政府(广义上)对广大国土的统辖权,体现在中央政府自上而下推行其政策指令意图、在资源和人事安排上统辖各地的权力。

有效治理指政府在不同领域或属地管理中处理解决具体问题的可行性、有效性,尤其体现在基层政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例如完成自上而下的资源动员任务、公共产品提供、解决地方性冲突等等。

这两者之间的深刻矛盾是:

权威体制的集中程度越高,越刚性,必然以削弱地方治理权为代价,其有效治理的能力就会相应减弱;反之,有效治理能力的增强意味着地方政府治理权的增强,常常表现在——或被解读为——各自为政,又会对权威体制产生巨大的威胁。

从组织治理的角度来看,这一矛盾的激烈程度和表现形式取决于两个因素:

一是统辖的内容或治理的范围;二是资源和权力的重心所在。

统辖的内容越多越实,或治理的范围越大,资源和决策权越向上集中,那么,治理的负荷就会越沉重,其有效治理程度就会越低,此时两者间矛盾主要体现为集权下的死寂呆板;另一方面,从国家视角看,权力下放、管理范围缩减,会加强体制内有效治理能力,但此时两者矛盾则更多地体现在偏离和失控的情形中。

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间的矛盾轻则体现为两者之间的紧张、不协调,重则表现在两者间的互为削弱,甚至直接冲突和危机。

在当代中国,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大多扮演了一个积极主导者的角色,承担社会经济生活方方面面的事务,力图置政府于一切社会经济活动之中心,治理范围大大扩展,如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的状态。

如此,权威体制和有效治理之间的矛盾诱发了一系列的应对机制和随之而来的诸种现象。

  在中国历史上,权威体制始终生存在统一与分裂、集权与失控的矛盾之间,而中央权威与地方属地之间的关系一直是这一体制的核心所在。

②有关中国国家建设的组织制度安排,上到政府机构设置,下至基层官员的选拔和流动制度,林林总总不胜枚举,是诸多学术领域长期关注的课题,已有大量的研究积累和颇为一致的结论。

③从国家的视角来审视当代中国的政治过程,我们的问题是:

如此负荷累累的权威体制是如何维系的?

从本文关注的制度逻辑来看,以下两个机制尤为突出:

第一,一个严密有序的科层制组织制度贯彻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和政策意图,从而确保不同属地与中央政府的步调一致;第二,以认同中央权力为核心的价值观念制度,在政府内部官员和社会文化中建立和强化对中央政权的向心力。

④简言之,维系权威体制的两个核心组织机制,一是科层制度,二是观念制度。

前者涉及到中央政府及其下属各级政府机构间的等级结构;后者则表现为国家与个人(官员、公民)之间在社会心理、文化观念上的认同,体现在政府内外、全国上下的共享价值上。

对于两个制度的分析为我们解读权威体制提供了线索。

  

(一)国家的科层组织制度

  现代国家的基本组织形式是科层组织,其基本特点表现在权力关系明确、等级层次有序的组织结构,通过专业化人员和正式规章制度来贯彻落实自上而下的政策指令,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

⑤这一制度的基本核心是:

中央政府拥有行政统辖规划的权力,特别体现在人事安排和资源调配上的权力。

在人事安排上,通过自上而下的人事管理制度和激励设计来周密完整地覆盖不同区域、部门和领域,从而确保科层制国家的一统性(Landry,2008;Schurmann,1968;周黎安,2008)。

例如,中央政府在人事管理制度上拥有集中权力:

公务员进入、考核、选拔、提升、流动,有着自上而下的统一规定。

在资源安排上,中央政府有着极大的权力集中、动员和调配资源;而随之而来的自上而下的资源再分配又进一步强化了中央权威,加强了中央政府与各地区、社会(城市居民或农民)的联系。

在权威体制中,国家组织覆盖范围之广,治理层次之深入,涉及内容之繁多,行政性动员之频繁,是任何其他治理模式所无法望其项背的。

国家治理模式的这个特点意味着,权威体制对组织严密和协调程度的制度设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然,这些正式制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在不同时期不断地加以调整,并且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通过科层制内部不同层次、不同机构间的互动而变通实施,表现出了多样不一的实际过程和结果;中央与地方关系也不是绝对权力的从属关系,而是常常体现在讨价还价的过程中。

但需要强调的是,这一权力关系的实质仍然是中央政府拥有最后的决定权和支配权,而下属各级政府只有实施过程中的执行权和授权范围内的治理权。

尽管共和国历史上经历了不同时期的沧桑剧变,但体现在这些正式制度中的基本权力关系并没有实质性变化,我们看到的这些变化和调整仍然被困缚在权威体制和有效治理的矛盾之中。

  

(二)观念制度的建立和维系

  面对辽阔国土上多元的文化和民众,科层组织制度——可以说,任何组织制度形式——无法单独地有效实施权威体制的权力,实现其所承担的责任,解决所面临的问题。

因此,权威体制的维系需要其他相应的治理机制来渗透和连接这一体制所覆盖的各个层次和不同角落,而认同和顺从中央权威的观念制度正是提供了这样一个机制。

在中国历史上,儒教文化曾长期地扮演了这一角色;文官选拔的科举制度使得大小官吏经历了礼教经典的“专业化”过程,从而获得有关行为规则和角色期待的共享知识。

千万小农的同构性和相应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生活模式在以君臣父子的礼教等级观念为核心的儒家文化的润滑整合下,维系了权威体制的观念制度。

这个观念制度因历代国家政权的极力维护强化而得以世代延续(王亚南,1981;黄仁宇,1997a)。

传统上分散经营的农业生产模式和政不下县的治理模式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国家与民众的直接冲突,从而减缓了日益分化的社会现实对一统观念的挑战。

  在当代中国历史上,国家依靠马列主义意识形态统一执政党内部的观念,曾有效地替代了儒家文化观念制度的维系功能。

在60年历程中,当代中国经历了延绵不断的各类政治教育、政治动员,思想改造和学习交流。

这些运动时而发生在党内严密组织控制中或某一特定领域,时而以群众运动形式铺天盖地而来,贯穿和弥漫于社会各个领域和角落。

尽管这些运动因其当时目标或任务不同而具体指向各异,但这些运动努力背后的逻辑可以解读为意在建立、维系或强化一个以权威体制为中心的共享观念制度。

也就是说,不同领域中的各种运动(如“反右”、“四清”[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经济上的“大跃进”、政治上的“文革”),虽然领域不同,目标各异,但都有着以统一思想观念来贯彻具体任务的形式,因而与强化一统观念制度的努力相得益彰。

如果说中国历史上的儒教文化观念因小农生产方式的同构性而获得长期稳定性基础的话,那么当代中国建立以来的一统观念制度则是通过形形色色、持续不断的思想教育、政治活动,甚至是激烈的大规模官方组织的“群众运动”来不断地加以维系、修补和强化。

  如上所述,科层制度和认同中央权威的观念制度是维系和延续权威体制的基本机制。

那么,这一体制的实际运行效果如何呢?

我们不妨从一个“成功”的例子——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谈起。

作为基本国策之一的计生政策自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今的实施落实,其规模之大、涉及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效果之明显是中国历史上所罕见的。

具体来说,首先,虽然这一政策在不同地区的具体实施细则和强度有着明显差异,但其作为统一的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普遍性是毋庸置疑的,涉及到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单位相联系的亿万家庭。

其次,这一政策自70年代至今达30余年,历经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巨大变化的不同时期而经久不殆,在当代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

再次,这一政策实施的效果也是明显的,中国人口出生率的急剧下降和独生子女比例即是明证。

⑥可以说,计生政策领域是权威体制贯彻实施国家意图的一个突出的成功案例。

  取得这一显著成果的机制是什么?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高度动员的科层组织机制。

第一,从中央政府到各级地方政府(直到村庄、居委会),建立了庞大、稳定的专门计生机构和人员。

第二,中央政府采用了强大的激励机制,计生领域成为“一票否决”考核的重中之重,基层政府执行不力者则受到严厉处理,公务人员个人违反一胎化规定面临开除公职的危险。

第三,在落实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创新实践,如从中央政府到省、市、县各级政府高度动员,分解指标、层层落实的“压力型体制”由此产生,每年若干次组织大规模、密集检查,而且地方政府层层加码(王汉生、王一鸽,2009;艾云,2010);在计生领域中最早实行“数字管理”,引入计算机联网的数据统计,月统计、季度汇总等等。

第四,与之相应的是大规模和持续的宣传教育活动,体现在各类工作单位自上而下组织的学习活动,以及各种宣传媒介的投入,从电视剧、报道、先进评比推广到街道村庄铺天盖地的标语口号。

不难看出,权威体制的有效运行正是通过科层制组织的稳定结构与政治化教育的配套机制推行之:

上述措施使得各级政府部门在这一领域中保持着高度政治动员的状态和持续有效的注意力分配。

这一案例说明,权威体制的国家权威不是一纸空文;在贯彻实施其意图的动员能力上,在组织上、资源上和观念上都有着稳定的基础。

  然而,这一成功的案例也恰恰说明了权威体制中实施其政策意图的困难和代价。

我们不难看到,大规模强力推行计生政策导致了行政成本、人力资源、社会动员、政府注意力等方面的高昂代价,难以在其他领域复制。

这意味着,在大多数情形下,权威体制欲强有力地推行其政策只能是有选择的,局部的,暂时的。

  的确,权威体制在实际运行中面临极大的挑战。

首先,权威体制的一个重要机制是“政令自中央出”,即一统的政策部署是这一体制的核心所在,通过上述的组织和观念制度机制实现之,在日常生活中自上而下的指令巡视等活动中得以体现和强化。

而一统决策权的特点必然是“一刀切”,这是权威体制的制度逻辑所致。

不难想象,如果制度上允许各地、各领域按其具体情况各自为政,久而久之,中央权威的有效性和合法性难免式微,受到质疑,而权威体制也随之出现危机,“国将不国”了。

但权威体制越是强化和刚性(例如,人事和资源权力上的向上集中,自上而下的政策部署),其政策制订过程就越有可能与各地具体情况相去甚远,而这恰恰削弱了地方政府“有效管理”的能力。

在许多情形下,这种举国体制一以贯之的做法不仅代价昂贵,难以为继,而且常常诱发重大灾难,如“大跃进”和“文革”(Yang,1996;周飞舟,2003)。

国土之大,发展之不平衡,文化之差异,对一统的政策制定和实施实在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以当今中国现状为例:

当城市业主维权方兴未艾之时,农村地区农户关注的是他们一年收获的价格走向;当成都平原上下“春江水暖鸭先知”,在土地开发上积极寻找着走出约束性政策的空间时,西北不发达地区则土地闲置、资金和人力资源匮乏,尚处在“春风不度玉门关”状态。

在这里,一统的决策体制、各地面临的实际问题,以及基层政府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等匹配制度要素之间的差异极大;由是之,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矛盾凸显出来。

  其次,组织的局限性。

当年,经济学家科斯(Coase,1937)问道:

如果市场可以提高效率,为什么会有企业组织存在?

随后的交易成本学派进一步提出:

如果正式组织可以提高效率、降低交易成本,那么,为什么整个国家的经济活动不能放置在一个大的正式组织之中呢?

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研究发现,正式组织有着其特有的交易成本,如协调成本、激励成本等等。

随着社会的复杂化程度增加,管理成本和协调成本急剧提高,对复杂性组织或活动投资的边际回报递减出现拐点,导致崩溃性动荡(Tainter,1990)。

组织学的大量研究工作指出了科层组织运作过程所存在的各种问题:

第一,有限理性常常导致组织目标、组织设计和激励机制等制度安排上的问题(Cyert&March,1963;March&Simon,1958)。

第二,组织中的委托—替代关系,一方面,造就下级官员的代理人角色,权、责、利分离,难以从长计议;另一方面,不对称信息导致拥有信息方(通常是下级政府)有着更大的“谈判”优势,致使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具有相对独立性(Jensen&Meckling,1976;Wilson,1989)。

第三,组织基础上的稳定利益集团导致科层制链条间的信息传递不畅、甚至失灵。

因组织规模庞大,能力、忠诚诸方面信息微妙,中央政府很难彻底实行有效的人事审核、监管和任命。

这些问题存在于所有的科层制组织中,但在中国庞大复杂的政府组织内部,这些问题由于其巨大规模、复杂结构、垄断地位和制衡机制的缺失而被放大和加剧了。

⑦周黎安(2008:

67)从委托—代理的角度,将这一矛盾表述如下:

  作为所有权力集于一身的中央政府,主要需要完成两项基本任务:

一是为广大百姓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维持政权的长期稳定;二是保证下放给行政代理人的权力不被滥用,中央的政令能够畅通无阻。

这两项任务本质上是冲突的:

一方面,为了给广大百姓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就必须尽可能把权力下放给基层政府,因为基层政府相对来说更了解当地民众对公共服务的偏好,更了解当地的具体条件;从公共服务的角度,集权者应该尽可能选择分权。

另一方面,给定下级政府的官员目标和利益不同于中央政府,下级官员的行为不易监督,权力下放就意味着权力被滥用的危险,甚至被架空,而且权力下放越是到基层,监督就越困难,权力被滥用的威胁也就越大。

所以从监督和控制的角度,集权者应该尽可能选择集权。

  再次,一统观念制度也在不断地受到现代社会中多样化生活实践的挑战和削弱。

究其原因,我们看到这一观念制度面临着多重危机。

其一,毛泽东时代对儒家文化的颠覆以及“文革”中反抗等级秩序的经历,对传统的一统观念和政治教化打击重大。

其二,现代社会的分化、不同利益集团的出现,瓦解了一统观念制度的社会基础。

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Durkheim,1984)提出,在欧洲社会从农民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过程中,社会内部的凝聚力也相应地由“机械团结”转变为“有机团结”。

前者指社会群体内部通过人们相同的生活方式和在此基础上的共享观念而加以凝聚整合;后者通过社会成员在经济生活中的分工和相互依赖关系而产生。

在社会分工日益精细、社会利益不断分化的过程中,通过一统共享观念来维系社会整合的机制越来越力不从心,使得涂尔干意义上的“机械团结”难以维系。

当更多的专业人员工作在扁平结构的组织中,当人们生活在多元价值的生活中,当科学训练塑造的专业判断成为生活价值时,这些现代生产、生活方式难以避免地与传统的一统意识形态发生摩擦甚至激烈冲突。

这一冲突自19世纪中叶即已发生(Levenson,1965),绵延持续至今,仍未有根本解决(李泽厚,2004)。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权威体制的组织形式——统一的科层结构和观念体系——与不同区域面临的实际问题之间的深刻矛盾。

从权威体制的角度,中央政府权威需要以严密有效的组织制度和观念制度维护之,体现在权力、资源的向上集中,并通过中央政府政策指令在日常工作中的贯彻落实而延续和强化之。

但从组织有效治理的逻辑来说,权力、资源和治理能力应该放在有效信息的层次上,即加强基层政府的能力,而这一思路与权威体制的基本原则相悖,产生了紧张和冲突。

而这一矛盾冲突正随着中国社会的多元发展而日益明朗化、尖锐化。

三、“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矛盾的应对机制

  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的矛盾是特定国家治理模式的运作逻辑内生所致,不可能找到一个一劳永逸的解决办法;但是,这一体制必须知难而上,上下求索,在动态过程中不断调整,寻找两者间某种暂时平衡点。

于是,在中国政治演变历史上发展出了一系列的应对机制,诱发了相应的组织行为和未预期后果,这是我们下面讨论的着眼点。

虽然这些应对机制在近现代中国历史不同时期均有体现,我的讨论则集中在近30年的改革开放时期。

  

(一)应对机制之一:

决策一统性与执行灵活性之间的动态关系

  各地、各领域中的经济发展水平、拥有资源、文化场域每每不同,而一统的国家政策从本质上不可能兼顾各地实际状况,因此,在制度安排上必须允许各地政府在执行过程中针对当时当地具体状况的应变处理。

在这一前提条件下,决策一统性与执行灵活性体现了中央统辖权与地方治理权间的动态关系,是国家治理的核心过程。

其基本表现形式是:

中央权威体现在各层次政府对其一统决策的贯彻实施过程之上;但在这一条自上而下的政策主线附近,允许各地、各领域的基层政府在不同方向上的偏移,以适应当地情况,增强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这个意义上,“有效治理”需要基层政府官员在一统的国家政策实施过程中采取因地制宜的灵活性。

这里的悖论是:

一统决策的集中程度越强,执行过程中的灵活性就越大(周雪光,2009)。

  从制度安排上,当代中国政府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采用的是逐级代理制,即中央及各级政府将属地管理的事权(治安、就业、经济发展、公共产品提供等等)一揽子交付下一级政府,而且将下级政府官员的任命、考核和管理委托给其直接(或隔级)上级部门。

周黎安(2008)把这一制度称之为“行政逐级发包”的包干制,并从信息和激励经济学的角度,对这一制度做了最为完整、深入的分析讨论。

曹正汉(2011)从分散决策风险的角度,讨论了这一治理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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