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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国规划纲要》全文doc

全民健康是建设健康中国的根本目的。

立足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两个着力点,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实现更高水平的全民健康。

要惠及全人群,不断完善制度、扩展服务、提高质量,使全体人民享有所需要的、有质量的、可负担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突出解决好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健康问题。

要覆盖全生命周期,针对生命不同阶段的主要健康问题及主要影响因素,确定若干优先领域,强化干预,实现从胎儿到生命终点的全程健康服务和健康保障,全面维护人民健康。

第三章 战略目标

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健康服务体系完善高效,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基本形成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主要健康指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

到2030年,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领域发展更加协调,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健康服务质量和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基本实现健康公平,主要健康指标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

到2050年,建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的健康国家。

到2030年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人民身体素质明显增强,2030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0岁,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显著提高。

——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全民健康素养大幅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得到全面普及,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基本形成,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消除一批重大疾病危害。

——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健康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康科技创新整体实力位居世界前列,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健康产业规模显著扩大。

建立起体系完整、结构优化的健康产业体系,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促进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有利于健康的政策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健康中国建设主要指标

领域:

健康水平 指标:

人均预期寿命(岁) 2015年:

76.34 2020年:

77.3 2030年:

79.0

领域:

健康水平 指标:

婴儿死亡率(‰) 2015年:

8.1 2020年:

7.5 2030年:

5.0

领域:

健康水平 指标: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015年:

10.7 2020年:

9.5 2030年:

6.0

领域:

健康水平 指标: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2015年:

20.1 2020年:

18.0 2030年:

12.0

领域:

健康水平 指标: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2015年:

89.6(2014年) 2020年:

90.6 2030年:

92.2

领域:

健康生活 指标: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015年:

10 2020年:

20 2030年:

30

领域:

健康生活 指标: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亿人) 2015年:

3.6(2014年) 2020年:

4.35 2030年:

5.3

领域:

健康服务与保障 指标: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2015年:

19.1(2013年) 2020年:

比2015年降低10% 2030年:

比2015年降低30%

领域:

健康服务与保障 指标: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015年:

2.2 2020年:

2.5 2030年:

3.0

领域:

健康服务与保障 指标: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015年:

29.3 2020年:

28左右 2030年:

25左右

领域:

健康环境 指标:

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2015年:

76.7 2020年:

>80 2030年:

持续改善

领域:

健康环境 指标: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2015年:

66 2020年:

>70 2030年:

持续改善

领域:

健康产业 指标:

健康服务业总规模(万亿元) 2015年:

-  2020年:

>8 2030年:

16

第二篇 普及健康生活

第四章 加强健康教育

第一节 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开展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到2030年基本实现以县(市、区)为单位全覆盖。

开发推广促进健康生活的适宜技术和用品。

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健全覆盖全国的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体系。

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提高健康教育服务能力,从小抓起,普及健康科学知识。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健康文化,移风易俗,培育良好的生活习惯。

各级各类媒体加大健康科学知识宣传力度,积极建设和规范各类广播电视等健康栏目,利用新媒体拓展健康教育。

第二节 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力度

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健康教育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

构建相关学科教学与教育活动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

培养健康教育师资,将健康教育纳入体育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内容。

第五章 塑造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

第一节 引导合理膳食

制定实施国民营养计划,深入开展食物(农产品、食品)营养功能评价研究,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发布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

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重点解决微量营养素缺乏、部分人群油脂等高热能食物摄入过多等问题,逐步解决居民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问题。

实施临床营养干预。

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营养健康工作的指导。

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

到2030年,居民营养知识素养明显提高,营养缺乏疾病发生率显著下降,全国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超重、肥胖人口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第二节 开展控烟限酒

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加大控烟力度,运用价格、税收、法律等手段提高控烟成效。

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

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

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把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

强化戒烟服务。

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

加强限酒健康教育,控制酒精过度使用,减少酗酒。

加强有害使用酒精监测。

第三节 促进心理健康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加大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提升心理健康素养。

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

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的干预能力和水平。

到2030年,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

第四节 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

强化社会综合治理,以青少年、育龄妇女及流动人群为重点,开展性道德、性健康和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干预,加强对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的综合干预,减少意外妊娠和性相关疾病传播。

大力普及有关毒品危害、应对措施和治疗途径等知识。

加强全国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早发现、早治疗成瘾者。

加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与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的衔接。

建立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就业扶持、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

第六章 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第一节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加强健身步道、骑行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建设。

到2030年,基本建成县乡村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3平方米,在城镇社区实现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

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

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

第二节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继续制定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

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

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发展群众健身休闲活动,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体系。

大力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

第三节 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

发布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加强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站点建设。

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完善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开发应用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开展运动风险评估。

第四节 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

制定实施青少年、妇女、老年人、职业群体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

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培育青少年体育爱好,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到2030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青少年学生每周参与体育活动达到中等强度3次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25%以上。

加强科学指导,促进妇女、老年人和职业群体积极参与全民健身。

实行工间健身制度,鼓励和支持新建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

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

第三篇 优化健康服务

第七章 强化覆盖全民的公共卫生服务

第一节 防治重大疾病

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加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

强化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针对高发地区重点癌症开展早诊早治工作,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

基本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癌症、脑卒中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

加强学生近视、肥胖等常见病防治。

到2030年,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15%。

加强口腔卫生,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5%以内。

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

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

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

加强艾滋病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随访管理,全面落实临床用血核酸检测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疫情保持在低流行水平。

建立结核病防治综合服务模式,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规范肺结核诊疗管理,全国肺结核疫情持续下降。

有效应对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

继续坚持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策略,全国所有流行县达到消除血吸虫病标准。

继续巩固全国消除疟疾成果。

全国所有流行县基本控制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流行。

保持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地方病不再成为危害人民健康的重点问题。

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积极防范输入性突发急性传染病,加强鼠疫等传统烈性传染病防控。

强化重大动物源性传染病的源头治理。

第二节 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健全人口与发展的综合决策体制机制,完善有利于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

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式,更加注重服务家庭,构建以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为主题的家庭发展政策框架,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

完善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加大再生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力度。

全面推行知情选择,普及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

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奖励扶助金标准动态调整。

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工作机制。

继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

到2030年,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

第三节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继续实施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疾病经济负担研究,适时调整项目经费标准,不断丰富和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使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第八章 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一节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全面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县和市域内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省级及以上分区域统筹配置,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基本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省域内人人享有均质化的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依托现有机构,建设一批引领国内、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级医学中心,建设一批区域医学中心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群,推进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医疗卫生协同发展,带动医疗服务区域发展和整体水平提升。

加强康复、老年病、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加大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支持力度,提升服务能力,保障贫困人口健康。

到2030年,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基本形成,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4.7人。

第二节 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

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实现医防结合。

建立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举办主体医疗卫生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不断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基层普遍具备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能力。

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建立成熟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

引导三级公立医院逐步减少普通门诊,重点发展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

完善医疗联合体、医院集团等多种分工协作模式,提高服务体系整体绩效。

加快医疗卫生领域军民融合,积极发挥军队医疗卫生机构作用,更好为人民服务。

第三节 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

建立与国际接轨、体现中国特色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基本健全覆盖主要专业的国家、省、市三级医疗质量控制组织,推出一批国际化标准规范。

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实现全行业全方位精准、实时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程度,再住院率、抗菌药物使用率等主要医疗服务质量指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增强患者就医获得感。

推进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基本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加强医疗服务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第九章 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第一节 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强化中医药防治优势病种研究,加强中西医结合,提高重大疑难病、危急重症临床疗效。

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使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发挥独特作用。

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

健全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推广适宜技术,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促进民族医药发展。

到2030年,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第二节 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治未病服务

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加快养生保健服务发展。

拓展中医医院服务领域,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

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

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大力传播中医药知识和易于掌握的养生保健技术方法,加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运用,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第三节 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

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视中医药经典医籍研读及挖掘,全面系统继承历代各家学术理论、流派及学说,不断弘扬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挖掘民间诊疗技术和方药,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

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制度,制定传统知识保护名录。

融合现代科技成果,挖掘中药方剂,加强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等中医药防治技术和新药研发,不断推动中医药理论与实践发展。

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打造全产业链服务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的中国品牌,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保护重要中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及动态监测。

建立大宗、道地和濒危药材种苗繁育基地,提供中药材市场动态监测信息,促进中药材种植业绿色发展。

第十章 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第一节 提高妇幼健康水平

实施母婴安全计划,倡导优生优育,继续实施住院分娩补助制度,向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

实施健康儿童计划,加强儿童早期发展,加强儿科建设,加大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力度,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继续开展重点地区儿童营养改善等项目。

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

实施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

第二节 促进健康老龄化

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

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

推进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推动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

推动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加强老年痴呆症等的有效干预。

推动居家老人长期照护服务发展,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进一步完善政策,使老年人更便捷获得基本药物。

第三节 维护残疾人健康

制定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加大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对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

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实施精准康复,为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

进一步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

制定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加强对致残疾病及其他致残因素的防控。

推动国家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

继续开展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

第四篇 完善健康保障

第十一章 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第一节 完善全民医保体系

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和经办管理。

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实现基金中长期精算平衡。

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均衡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合理确定政府与个人分担比例。

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开展门诊统筹。

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救助等的有效衔接。

到2030年,全民医保体系成熟定型。

第二节 健全医保管理服务体系

严格落实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

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按服务绩效付费,形成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与风险分担机制。

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和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全面实现医保智能监控,将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

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

加强医疗保险基础标准建设和应用。

到2030年,全民医保管理服务体系完善高效。

第三节 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

丰富健康保险产品,鼓励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

促进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发展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

到2030年,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

第十二章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第一节 深化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体制改革

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服务,形成现代流通新体系。

规范医药电子商务,丰富药品流通渠道和发展模式。

推广应用现代物流管理与技术,健全中药材现代流通网络与追溯体系。

落实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主体地位,鼓励联合采购。

完善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机制。

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

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完善药品储备制度和应急供应机制。

建设遍及城乡的现代医药流通网络,提高基层和边远地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第二节 完善国家药物政策

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特殊人群基本药物保障。

完善现有免费治疗药品政策,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

保障儿童用药。

完善罕见病用药保障政策。

建立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综合评价体系。

按照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强化价格、医保、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坚持分类管理,加强对市场竞争不充分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监管,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完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政策。

第五篇 建设健康环境

第十三章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第一节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机制,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

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力度,全面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大力推广清洁能源。

到2030年,努力把我国农村建设成为人居环境干净整洁、适合居民生活养老的美丽家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全面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

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力争到2030年,全国农村居民基本都能用上无害化卫生厕所。

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

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力争到2030年,国家卫生城市数量提高到全国城市总数的50%,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全覆盖。

第二节 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

把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作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保障与健康相关的公共设施用地需求,完善相关公共设施体系、布局和标准,把健康融入城乡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促进城市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

针对当地居民主要健康问题,编制实施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发展规划。

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建设,提高社会参与度。

重点加强健康学校建设,加强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控等相关政策。

加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监测与评价。

到2030年,建成一批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示范市和示范村镇。

第十四章 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

第一节 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实行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切实解决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深入推进产业园区、新城、新区等开发建设规划环评,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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