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盘点管理制度1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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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盘点管理制度1doc
存货盘点管理制度1
存货盘点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存货资产管理,特制订本制度,以期达到以下目的:
1.1.1使公司存货盘点制度化,有依可循;
1.1.2保证公司存货的账物相符,其中账物相符包括:
仓库账务与实物相符、仓库账
务与财务账务相符、公司账务与海关记录相符;
1.1.3通过盘点得到准确的库存数据,以便于财务记账。
1.2本制度所规范存货包括:
原片、半成品、成品以及备品备件等等,固定资产、财务
现金等非存货资产遵循相关盘点制度,不在此制度规范以内。
2.存货流转流程及存货仓库分类
2.1我司内部存货流转流程(不考虑各环节销售):
2.1.1原片、半成品及成品等存货流转图:
2.1.2备品备件仅限于入库和领用,库存仓库仅有备品备件仓。
2.2针对以上存货流转及仓库,盘点范围涵盖:
原片仓、隔离仓、封存仓、半成品仓、
收集片仓、成品仓、外发仓(外发仓指外发加工存货)、生产在线存货、CT在线、CT成品仓、备品备件仓库。
2.3以上仓库仅指各种物品分类进行存货管理,并非实际物理仓库。
3.盘点流程
3.1月度盘点
3.1.1盘点方式:
仓库全盘,财务抽盘约30%;
3.1.2具体方式:
每月仓库在财务月结日前打印盘点表进行全盘,财务视具体情况选
取个别品种进行抽盘,抽盘数量约点总库存量的30%
3.2季度盘点:
3.2.1盘点方式:
仓库与财务全盘;
3.2.2具体方式:
每个季度末在财务月结日前仓库打印盘点表进行盘点,仓库与财务
部共同实行全盘,商务部报关组视具体情况可选择参与盘点。
3.3年度大盘
3.3.1盘点方式:
仓库预盘,与财务、审计公司一起全盘;
3.3.2具体方式:
每年底,财务视关账日和审计时间的安排,通知仓库预盘及全盘时
间,预盘日由仓库进行全盘,全盘日由财务部和仓库共同进行全面盘点,并
视具体情况可能与财务年度审计事务所一起盘点。
4.存货报废管理
4.1每月盘点后,对于需报废的存货,由仓库、品质部及销售部等相关部门共同认定后
提交《存货报废申请单》(见附件一),并说明存货报废原因及数量,交公司相关领
导审批;
4.2在《存货报废申请单》审批下来之前,仓库需对报废存货单独存放,但财务无需处
理账务,报废申请单核准后,仓库统计报废存货数量金额交商务部,待商务部办理
完海关手续(做废料或内销处理)后,仓库准确登记进入存货盘点表,交财务入账;
4.3已报废存货进行销售处理的,销售款交财务进行账务处理;
4.4以上报废过程需详细保存相关单证,仓库还需对报废存货进行拍照留存,报废全程
需按相关规定报海关及税局。
5.盘点报表反馈
5.1仓库盘点完成后需提交财务部完整的《盘点平衡表》(见附件二),《盘点平衡表》
不仅记录月末结存数,还需包括月初数以及本月各仓库的进出、外发、报废等等具
体数据;
5.2《盘点平衡表》需分仓库统计数据,仓库类型包括:
原片仓、隔离仓、封存仓、半
成品仓、收集片仓、成品仓、外发仓(外发仓指外发加工存货)、生产在线存货、
CT在线、CT成品仓;
5.3所有盘点报表仓库须在盘点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给财务部。
6.盘点差异处理
6.1对于盘点发现实物与账务存在差异,首先对于盘点有差异的部分进行复盘,如确定
实物数量的准确性,需详细查询账务数据有无错误;
6.2如通过反复核实,可以消除差异或找到原因,按照具体情况处理;
6.3如经过核实,确认差异存在,并无法找到明确原因,应填写《盘盈(盘亏)调整单》(附
件三),经仓库主管、生产经理签字,交厂长、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交财务做账务处理。
7.仓库、财务及海关数据的一致性管理
7.1仓库须严格按照公司库存管理控制程序对存货进行管理,并依据本制度,对存货进
行盘点和报告;
7.2通过对本制度的切实执行,仓库与财务部保证公司内部账务的一致性,即财务账上
数据、仓库账上数据、存货实际库存三者的无差异;
7.3财务部每月初提供财务账上存货数据(此数据与仓库实存一致)给商务部,由商务
部核对海关数据,如有差异需查明原因并纠正,直至双方数据一致。
8.本规定制定于现行生产核算流程下,自批准公布之日起实施。
用友ERP上线后视具体流
程进行修改。
XXX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存货盘点管理制度4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及时掌握企业存货、财务及财产的准确数量,保证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同时也使盘点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原则
1.真实:
盘点所有的点数、资料必须是真实的,不允许作弊或弄虚作假,掩盖漏洞和失误。
2.准确:
盘点的过程要求准确无误,无论是资料的输入、陈列的核查、盘点的数目,都必须准确。
3.完整:
所有盘点过程的流程,包括区域的规划、盘点的原始资料、盘点点数等,都必须完整,不要遗漏区域、遗漏商品。
4.清楚:
盘点过程属于流水作业,不同的人员负责不同的工作,所以所有资料必须清楚,人员的书写必须清楚,货物的整理必须清楚,才能使盘点顺利进行。
5.团队精神:
盘点是企业全体人员都参加的核查货物的过程,为缩短盘点时间,企业各个部门都必须有良好的协调配合意识,保证盘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3条职责划分
1.总盘人:
由总裁或仓储部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督查盘点工作的有效进行及盘点异常事项的处理。
2.主盘人:
由仓储部经理或主管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3.盘点人:
由仓储部门人员担任,负责盘点工作。
4.会点人:
由财务部门指派专人担任,负责盘点记录工作。
5.协点人:
由经营部门担任,负责盘点材料物品的搬运及整理工作。
6.监点人:
由总裁室派人担任,亦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盘人授权专人担任,监督盘点工作。
7.协调人:
为配合盘点工作的有效进行,各有关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盘点工作,盘点工作结束后,其职责自然消失。
第4条存货盘点
存货盘点主要指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制品、半成品、产成品的清查核点。
第2章盘点方式及时间
第5条盘点的方式
存货盘点一般包括四种盘点方式,具体如下表所示。
盘点方式一览表
盘点方式相关说明
从时间上划分定期盘点
主要是指在月末、年中、年底的固定日期盘点,它能够对库存的货物进行全面的盘点,盘点准确性高,但是盘点时必须
停止仓库作业。
根据所采用的盘点工具不同,可以分为:
盘点
单盘点法、盘点签盘点法、货架签盘点法等
临时盘点可以根据企业的需要随时进行
从工作需要上划分全面盘点对柜组全部商品逐一盘点部分盘点对有关商品的库存进行盘点
第6条年中、年终盘点
1.年终、年中盘点原则上应采取全面盘点方式,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全面盘点时,应呈报总裁核准后,可改变其他方式进行。
2.盘点期间原则上暂停收发物料,对于各生产单位在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可以做特殊处理。
3.盘点应按顺序进行,采取科学的计量方法,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认后再进行下一项盘点,盘点后不得更改。
4.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应依据盘点实际数量作详实记录。
盘点人应按事先确定的方法进行盘点,协点人应大力配合盘点工作,监点人要做好监察工作。
5.盘点结果必须经各有关人员签名确认,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6.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并编制《盘存表》,《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7条月末盘点
对月末的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盘点。
第8条临时盘点
1.临时盘点由总裁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
2.临时盘点原则上不应事先通知经营部门,组织工作可适当简化。
3.盘点的技术要求同年终、年中盘点。
4.抽查盘点工作结束后,盘点小分队应出具抽查盘点报告,同时对盘点中注意事项的内容和库存管理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及隐患进行文字阐述。
5.盘点小组的报告经分部财务部审阅后,根据盘点报告反映问题的重要程度分别采取上报总部领导审批、自行组织调整或账务处理。
第3章盘点实施
第9条盘点时应将相应的记录填在盘点单据上。
第10条盘点票面不得随意更改涂写,更改需用红笔在更改处签名。
第11条初盘完成后,将初盘数量记录于《盘点表》上,将盘点表转交给复盘人员。
第12条复盘时由初盘人员带复盘人员到盘点地点,复盘人员不应受到初盘的影响。
第13条复盘与初盘有差异者,应与初盘人员一起寻找差异原因,确认后记入《盘点表》。
第14条抽盘时可根据盘点表随机抽盘或随地抽盘。
第4章盘点要求
第15条盘点工作必须统一领导,事先制订计划,做好组织工作。
第16条负责盘点的有关人员在进行盘点前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及工作任务,事先做好准备。
第17条盘点工作要连续进行,原则上负责盘点各有关人员不准请假,若有事需离开,应事先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开,各有关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第18条所有盘点事项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
第19条盘点应精确计量,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应于确定每种商品的数量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随意更改。
第20条盘点使用报表内所有栏目若有修改处,须经盘点有关人员签认后生效,否则应追究其责任。
第21条盘点数据必须真实、可靠,盘点方法必须科学,程序必须规范。
第22条盘点开始至工作结束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盘点负责人指挥监督。
第23条盘点过程中发现问题或遇到困难,需及时汇报。
第24条盘点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无误,对于差异较大的商品必须进行复盘;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进行系统录入。
第25条盘点结束后由各组负责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才能离开岗位。
第26条盘点报告必须及时完成。
第27条在盘点各项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需打印出《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并填写数额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呈报总裁签核,第一联送财务,第二联呈报总裁室,第三联相关部门自存作为库存调整的依据。
第5章盘点奖惩
第28条在盘点过程中,盘点人员应忠于职守,切实履行严格的盘点程序,表现优秀者予以奖励。
第29条在盘点过程中,对玩忽职守、隐瞒事实、不遵从盘点程序、表现恶劣者予以惩罚。
第6章盘点资料管理和账务处理
第30条资料整理。
将盘点表全部收回,并加以汇总。
第31条计算盘点结果。
报表中应计算出盘盈、盘亏数量。
第32条根据盘点结果找出问题点,并提出改善对策。
第33条财务部会计参与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实地盘点,并做好记录。
对于盘盈的存货及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应分清责任,及时向企业财务部做出书面请示,批复后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34条仓库负责人根据批准处理的盘点报表进行调账,实现账物一致。
第8章附则
第35条本制度制定后,呈总裁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36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