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山师范学院韩东校区复印店及韩东校区电脑耗材店承包经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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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山师范学院韩东校区复印店及韩东校区电脑耗材店承包经营

韩山师范学院韩东校区复印店及韩东校区电脑耗材店承包经营权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韩招【2015】041号

招标人:

韩山师范学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

邀请函

致各潜在投标人:

韩山师范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就韩山师范学院韩东校区复印店及韩东校区电脑耗材店承包经营权招标项目进行校内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编号:

韩招【2015】041号

二、项目名称:

韩山师范学院韩东校区复印店及韩东校区电脑耗材店承包经营权招标项目

三、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商场面积

承包经营权期限

最低控制价

包组一:

韩东校区复印店

约40m2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18年7月15日止(全年以十个月计)

997.5.00元/月(低于最低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包组二:

韩东校区电脑耗材店

约40m2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18年7月15日止(全年以十个月计)

1176.00元/月(低于最低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四、服务详细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五、合格投标人(适用于包组一、包组二):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2、持有税务登记证,依法纳税记录良好;

3、自2012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记录,经营中没有违法违规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22日上午9:

00—11:

00,下午15:

00—17:

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须同时提交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自2012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记录,经营中没有违法违规的记录(承诺函原件);

(6)投标保证金收据等。

上述材料是复印件的,须在报名时提供原件给采购人核对。

3、报名地点: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桥东韩山师范学院西区才林楼306房。

4、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套。

(若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包组一、包组二):

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先将报名材料送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桥东韩山师范学院西区才林楼306房审核,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单位凭韩山师范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函到韩山师范学院财务处缴纳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并凭投标保证金收据报名。

没中标的单位在确定中标单位后5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办理退还手续(无息)。

如中标单位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5年9月24日下午2:

40—3:

00;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9月24日下午3:

00。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桥东韩山师范学院西区才林楼305房。

十、开标时间:

2015年9月24日下午3:

00。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桥东韩山师范学院西区才林楼305房。

十二、招标人、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韩山师范学院

地址: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桥东韩山师范学院才林楼306房

联系人:

许老师

电话:

韩山师范学院

2015年9月16日

投标人须知

韩山师范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就韩山师范学院韩东校区复印店及韩东校区电脑耗材店承包经营权招标项目进行校内公开招标。

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此项目提交密封报价。

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商场面积

承包经营权期限

最低控制价

包组一:

韩东校区复印店

约40m2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18年7月15日止(全年以十个月计)

997.5.00元/月(低于最低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包组二:

韩东校区电脑耗材店

约40m2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18年7月15日止(全年以十个月计)

1176.00元/月(低于最低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适用于包组一、包组二):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2、持有税务登记证,依法纳税记录良好;

3、自2012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记录,经营中没有违法违规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用户需求书

包组一:

一、项目情况及要求:

(一)、复印室的地点及面积

潮州市潮安县官塘镇工业园区韩东校区(原陶瓷学院校区)复印店(教工公寓首层第5间铺面),框架结构,面积约40㎡。

(二)、承包经营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18年7月15日。

(三)、经营范围:

打字复印、喷绘写真、资料装订。

(四)、每天经营时间:

6:

00—22:

50

(五)、承包费

全年以十个月计(2月、8月份定为假期,不计承包费)。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没有违法、违规、违约记录。

(七)、承包经营场地装修和维修保养

1.不得改变场地的整体结构,如乙方需要对经营场所重新装修必须向甲方提交详细方案,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能实施;商店内装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装修方案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合同期满或因承包方原因合同中途解除,承包方投入的固定装修不得拆除,无偿归回发包方。

2.承包期间房产的维修保养由承包方负责。

(八)、经营服务基本要求

1.不得超范围经营。

2.承包者应了解高校的管理要求,应有立足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高等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高校的和谐稳定。

3.承包者应以师生为本,优质服务,文明经营,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店必须明码标价;应依法经营,坚持薄利、质优、卫生、安全的经营管理理念,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4.经营场地必须按消防的要求,留有消防通道和安全门,并配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要对售货员进行消防知识和技术培训。

5.售货员要礼貌待客,上岗要佩戴胸卡和工号。

6.消费者对假冒、伪劣商品,有权持有效凭证向经营者提出退款直至索赔。

经营者必须当面答复处理,一时不能答复和处理的,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和处理,不得拖延时间。

7.承包者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转送、分包经营或挂靠经营行为。

8.承包者自签订合同之日应预交承包期最后三个月的租金。

9.承包者应在每月28日前到发包方财务处缴交当月承包费(承包者的承包费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交费时可预交整个学期或整年的费用)、水电费(有关卫生费、垃圾处理费、税费等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如若出现逾期缴交当月承包费、水电费时,应依所欠款项按每天千分之三计交付滞纳金。

10.承包期满后,商场所剩货物承包方应在10天内自行清理解决,发包方不承担保管义务。

11.承包者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管理不周而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财产受损害或商场火险事故等,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2.承包人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场地用途。

13.本铺面不得作为承包人日常生活居住场所。

14.若承包者违反以上任何规定,学院要求承包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如承包者没有落实,学院将作停电停水处理;情节严重的,校方可立即终止合同,没收承包者的保证金并提交法律仲裁。

(九)、学院资产管理处代表发包方行使对承包方承包期间的监督协调职责

发包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商场的服务态度、服务承诺、商品的价格及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若出现消费者投诉并经发包方调查属实的,必须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必须停业整顿,重新开业时间由发包方审查确定。

包组二:

一、项目情况及要求:

(一)、电脑耗材店的地点及面积

潮州市潮安县官塘镇工业园区韩东校区(原陶瓷学院校区)电脑耗材店(教工公寓首层第4间商铺),框架结构,面积约40㎡。

(二)、承包经营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18年7月15日。

(三)、经营范围

电脑组装、数码产品的定购及维护、电脑耗材的经营

(四)、每天经营时间:

6:

00—22:

50

(五)、承包费

全年以十个月计(2月、8月份定为假期,不计承包费)。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没有违法、违规、违约记录。

(七)、承包经营场地装修和维修保养

1.不得改变场地的整体结构,如乙方需要对经营场所重新装修必须向甲方提交详细方案,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能实施;商店内装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装修方案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合同期满或因承包方原因合同中途解除,承包方投入的固定装修不得拆除,无偿归回发包方。

2.承包期间房产的维修保养由承包方负责。

(八)、经营服务基本要求

1.不得超范围经营。

2.承包者应了解高校的管理要求,应有立足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高等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高校的和谐稳定。

3.承包者应以师生为本,优质服务,文明经营,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店必须明码标价;应依法经营,坚持薄利、质优、卫生、安全的经营管理理念,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4.经营场地必须按消防的要求,留有消防通道和安全门,并配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要对售货员进行消防知识和技术培训。

5.售货员要礼貌待客,上岗要佩戴胸卡和工号。

6.消费者对假冒、伪劣商品,有权持有效凭证向经营者提出退款直至索赔。

经营者必须当面答复处理,一时不能答复和处理的,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和处理,不得拖延时间。

7.承包者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转送、分包经营或挂靠经营行为。

8.承包者自签订合同之日应预交承包期最后三个月的租金。

9.承包者应在每月28日前到发包方财务处缴交当月承包费(承包者的承包费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交费时可预交整个学期或整年的费用)、水电费(有关卫生费、垃圾处理费、税费等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如若出现逾期缴交当月承包费、水电费时,应依所欠款项按每天千分之三计交付滞纳金。

10.承包期满后,商场所剩货物承包方应在10天内自行清理解决,发包方不承担保管义务。

11.承包者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管理不周而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财产受损害或商场火险事故等,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2.承包人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场地用途。

13.本铺面不得作为承包人日常生活居住场所。

14.若承包者违反以上任何规定,学院要求承包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如承包者没有落实,学院将作停电停水处理;情节严重的,校方可立即终止合同,没收承包者的保证金并提交法律仲裁。

(九)、学院资产管理处代表发包方行使对承包方承包期间的监督协调职责

发包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商场的服务态度、服务承诺、商品的价格及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若出现消费者投诉并经发包方调查属实的,必须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必须停业整顿,重新开业时间由发包方审查确定。

四、报名时间和招标文件的获取(适用于包组一、包组二):

1、报名时间:

于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22日上午9:

00—11:

00,下午15:

00—17:

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须同时提交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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