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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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发〔x〕61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扩大新兴消费、稳定传统消费、挖掘潜在消费,推动民生改善、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壮大幸福产业,拓展服务消费新空间

  

(一)提质升级旅游消费。

  1.开展乡村旅游后备箱专项行动,结合“全国百佳服务区”创建工作,支持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干线旅游集散点等设立农副土特产品销售专区,依托乡村旅游发展带动农产品销售。

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发旅游产品及服务,促进企业扩产促销、转型发展。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外侨旅游局。

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贯彻落实《x省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实施规划(X—X年)》,充分发挥18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带动作用,推动乡村旅游业健康发展。

整合重点扶贫村和县(区)“村村通”公路建设,加强旅游景区公路连接线等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农工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外侨旅游局)

  3.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旅居挂车登记,规范开展旅居车登记管理工作,允许具备牵引功能并安装有符合国家标准牵引装置的小型客车按规定拖挂旅居车上路行驶。

研究细化旅居车上路通行管理规范规定。

(责任单位:

市公安局)

  4.加强旅居车营地用地管理,对选址在城镇规划区内的,根据产业规划和项目建设时序,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选址在城镇规划区外的,其自驾车营区、旅居车营区、商务俱乐部、木屋住宿区、休闲娱乐区等功能区应优先安排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确需新供的用途按旅馆用地管理,探索租赁或者先租后让供地。

(责任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外侨旅游局)

  5.鼓励发展适合大众消费水平的水上旅游项目,培育发展水上旅游消费市场,合理规划布局长江旅游码头,修编《x港总体规划》。

(责任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外侨旅游局)

  

(二)创新发展文化消费。

  6.推动实体书店转型发展。

积极推动新华书店等国有实体书店大力发展新兴业态,支持大型书城升级改造,建设综合性文化体验消费中心。

支持知名民营书店做优做强,鼓励中小书店向专业化、特色化方向发展,鼓励开办高校校园书店、本土特色书店、乡镇书店等。

鼓励实体书店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参与“全民阅读·书香酒城”建设。

(责任单位:

市文体广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人行x中支)

  7.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

推进全国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研究提出扩大文化消费的政策措施,引导文化企业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逐步建立促进文化消费的长效机制。

加强乡镇、行政村(城市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开展流动图书车、流动舞台车、流动博物馆等流动文化服务,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传习所)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宣传展示活动,培育文化消费环境。

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挖掘特色资源,研发具有x元素的文化创意产品,创新文化供给,拓宽消费领域,提升群众个性化消费水平。

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国有、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

鼓励民办博物馆、美术馆免费向公众开放;推动经营性文化设施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传习所)向公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文化消费需求。

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鼓励文化娱乐行业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生产更多反映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娱乐产品。

提升文化娱乐行业管理水平,加强内容建设,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场所阳光、内容健康、服务规范”的良好发展环境。

鼓励成立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完善服务功能及组织架构,探索建立奖励机制和制定行业标准。

(责任单位:

市文体广局)

  8.推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广发〔X〕32号),积极支持数字出版等产业,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

市文体广局)

  (三)大力促进体育消费。

  9.统筹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运营。

稳步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持续实施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

研究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实施意见,选择部分学校开展试点,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学生和公众有序开放。

(责任单位:

市文体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四)加快发展健康消费。

  10.扩大健康保险消费。

积极落实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块,提高纳税人办理税收优惠的便捷性。

(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11.加快推进医养结合。

支持利用率较低的医疗卫生计生资源转型建设康复医院、老年医院、护理院和临终关怀医院。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面向老年人开展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

深入开展全民预防保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群,逐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

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提升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可及性。

(责任单位:

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

  12.大力发展康体养生旅游。

打造黄荆老林、福宝景区为度假养生旅游景区,开发康养、避暑、避寒度假旅游产品。

发展户外体育休闲旅游,在乌蒙大峡谷、天仙硐等景区开发户外健身运动,促进康养旅游发展。

推进旅游与医疗深度融合,培养一批与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康健城结合的医疗康养产品,做大做强玉蟾国际温泉度假区、云溪林海温泉度假区等康养度假旅游。

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在4A级及以上的以康养为主题的景区内设置连锁门诊部,开展医疗与养生保健服务。

鼓励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在风景旅游区或与酒店、旅游度假村合作,提供推拿、按摩、药膳、药浴、足疗等服务。

(责任单位:

市外侨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体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药局)

  (五)全面提升养老消费。

  13.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进一步放宽养老服务市场准入条件,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进行设立许可。

对营利性养老机构注册登记实行“先照后证”。

精简行政审批环节,全面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机构的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流程。

落实《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民发〔X〕179号)要求,对利用闲置社会资源改造兴办养老机构设施的,经报房管、建设、国土、规划等部门备案,所在辖区公安消防部门消防监督检查合格,依据设立许可条件予以办理许可。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对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举办养老服务设施的,尽量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提供便利服务。

凡通过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建成的养老服务设施,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均可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养老服务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资金支持和税费减免、水电气热费用优惠等政策扶持。

(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税局)

  14.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X〕80号)精神,探索我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

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试行)、护理项目等配套文件,探索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经办长期护理保险工作。

做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妥善处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责任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

  (六)持续扩大教育培训消费。

  15.努力扩大教育资源供给。

开展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工作。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出台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相关政策,研究制定我市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完善财政补贴、土地划拨、税费减免、学生资助等方面扶持制度。

重新梳理民办学校准入条件和程序,进一步简政放权,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进入教育培训领域。

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培训实践,引进1至2个优质教育培训品牌,促进我市教育培训提档升级。

扩大教育对外合作交流,探索中外合作办学成功经验,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创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支持在泸高校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引导中外合作办学向高层次、规范化方向发展。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二、提升传统消费,扩大实物消费新需求

  (七)稳定发展汽车消费。

  16.积极推动汽车销售管理。

落实《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打破品牌授权单一模式,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

鼓励汽车行业协会举办车展等扩产促销、品牌提升活动,稳步发展汽车消费。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

  (八)培育壮大绿色消费。

  17.加大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力度,鼓励公众优先购买节水节电环保产品。

鼓励企业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绿色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支持企业采用国家绿色产品标准,扶持绿色产业的发展和绿色产品开发,实施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

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

  18.贯彻落实有关流通领域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推广政策,开展绿色商场示范创建工作,推进集门店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商场建设。

引导企业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重点做好建筑、照明、空调、电梯、冷藏等耗能关键领域的技术改造和能源管理。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市质监局)

  三、完善保障体系,打造消费服务新环境

  (九)畅通城乡销售网络。

  19.加快铁路货运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完善线路配套基础设施,加强与成都陆港和x港的合作,争取开通“蓉欧+”班列,更好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责任单位:

x铁(x)铁路公司)

  20.贯彻有关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

引导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发展,鼓励第三方电商企业建立电商服务平台,促进实体零售线上线下融合、多领域协同和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人行x中支、成都海关驻x办事处)

  21.完善城乡流通体系建设,推进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健全城乡生活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推进一批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和大型专业市场建设,新改扩建一批标准化城乡农贸市场,支持一批商贸示范镇建设。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

  22.引导企业“走出去”拓展促销,依托全省市场拓展“三大活动”,组织企业、行业商协会参加“进展会、进市场、进商超”等省外“六进”活动,创新举办“x特色产品全国行”北京站、上海站、重庆站等专场活动,培育打造x特色产品品牌,不断扩大“x造”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

  23.贯彻落实《x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强化市、县、企业三级质量追溯管理,搭建品牌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引导农产品品牌企业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建立物联网质量追溯系统,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

(责任单位:

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十)提升产品和服务标准。

  24.提升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标准化水平。

围绕消费品重点行业,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

建立和发布产品质量对标先进指标体系,在酒水、医药等产品中完成一批产品对标确认工作。

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活动,争创1个省级、2个市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

对生产领域110个批次、流通领域50个批次的有机产品开展监督抽查。

指导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引导企业不断提升产品品质。

注重地标产品的培育和申报,推动张坝桂圆、泸县青花椒、合江真龙柚等争创国家地理标准产品。

持续开展后续监管,不断提升地标产品的品质和特色。

(责任单位:

市质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5.加快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和行业规范建设。

加强养老服务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引导有关企业执行推荐性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定企业标准,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扎实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

(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

  26.持续打造智慧政务、智慧医疗、智慧社区、智慧教育、智慧交通等一批重点示范应用工程,加快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和x智慧城市示范城市建设。

加快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着力发展感知类、传输类、处理类等物联网技术和产业。

邀请科研院所、知名高校为我市开展虚拟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研究,以x白酒展会为特色切入点,将虚拟现实与旅游、会展相结合,实现虚拟现实产业特色化突破。

(责任单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民政局)

  27.强化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通过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个案协作等方式,推进各地区间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协作。

加强市内部门间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协作,形成打击合力。

(责任单位:

市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体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科技知识产权局、x检验检疫局、成都海关驻x办事处)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重要意义,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指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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