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宣贯材料.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4000288 上传时间:2022-11-27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34.6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宣贯材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宣贯材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宣贯材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宣贯材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宣贯材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宣贯材料.docx

《《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宣贯材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宣贯材料.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宣贯材料.docx

《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宣贯材料

《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宣贯材料

为便于参与客运专线铁路工程建设的有关人员能够全面、准确地理解和使用《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现将本验标的编制概况、主要内容、适用范围、特点、质量控制关键及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等简要介绍如下:

一、编制概况

1编制依据

①铁道部高速铁路办公室“关于《高速铁路工程技术标准编制》计划安排的通知”(高速办〔2000〕8号);

②2003年1月10日部建设司、高速办在北京召开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暂行标准讨论会精神;

③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关于认真做好新建客运专线铁路施工和验收暂行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经规标准〔2004〕8号);

④《关于印发2005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铁建设函[2005]84号);

⑤《京沪高速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4]157号);

⑥《新建250及以下客运专线设计规范》报批稿。

2编制原则

1、坚持“调整地位、验评分离、充实内容、严格程序、强化检测、明确职责”的原则;

2、针对客运专线铁路设计实际情况、秦沈客运专线桥涵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在结合客运专线国际咨询成果,总结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管理、建设、设计、施工和科研单位等各个方面的意见,力求充分体现客运专线铁路的技术特点和质量要求,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合格为目的;

3、提出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要求、质量标准、验收程序等方面的内容,明确建设各方在施工质量控制中的职责,严格材料进场验收和施工质量检测的程序及方法,使验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3编制过程

2000年8月9日,铁道部高速办下发了高速办〔2000〕8号“关于《高速铁路工程技术标准研究编制》计划安排的通知”,标准定名为《高速铁路桥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暂行标准》。

编写组于2001年4月完成编写大纲并通过专家讨论,2001年9月完成了征求意见稿的编写,2002年1月7至11日通过了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和高速办组织的专家审查;于2002年3月完成了送审稿的编写工作,2002年4月23至26日通过了部建设管理司和高速办组织的专家审查,2002年8月将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修改过的验收标准印刷100本提交高速办在京沪高速铁路昆山试验段试行。

2003年1月10日,铁道部高速办根据2002年8月部建设管理司组织召开的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编制讨论会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新的质量验收标准编写思路和组成内容,并更名为《京沪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编写组于2003年4月完成了新修改验标送审稿,2003年5月寄交专家函审,发出函审件14份,收回11份;根据函审意见修改后,2003年11月13日至16日在北京召开了送审稿的复审会,会后编写组依据会议精神进行修改并形成《京沪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报批稿。

2004年8月,根据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要求,按照部分修改的《京沪高速铁路设计暂行规定(上册)》修改了报批稿。

2004年9月15日,根据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关于认真做好新建客运专线铁路施工和验收暂行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经规标准〔2004〕8号),补充了时速250公里客运专线桥涵施工和验收内容,并将标准再次更名为《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2004年12月25-26日由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主持召开《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报批稿)复审会,会后依据会议精神进行修改并形成《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报批稿。

2005年7月,根据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要求,依据在编的《客运专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再次修改了《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报批稿,并最终形成了《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报批稿报部审批。

2005年9月17日,铁道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等五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5]160号)对《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进行了发布,并于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二、本标准特点

本标准具有以下特点:

1.突出了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实体工程质量及主要功能核查要求;

2.强调了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耐久性能,主体结构质量实现零缺陷,满足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营的需要;

3.明确了建设各方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过程中的具体质量职责,可操作性强;

4.规定了工程施工应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工艺,保证质量,保障安全;

5.规定了质量检测应采用先进、成熟、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质量数据做到全面、真实、可靠;

6.统一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等资料管理与保存的要求;

7.提出了对参加客运专线铁路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各方人员进行上岗培训的要求。

三、本标准主要内容

本标准共分17章,内容包括: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地基处理,明挖基础,桩基础,沉井基础,墩台,预应力混凝土箱梁,预应力混凝土T梁,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刚构),结合梁,钢筋混凝土刚构连续梁,支座,桥面附属设施,涵洞,桥涵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等。

1、标准对分部工程的划分情况:

由于桥涵工程的地基处理方式、墩台基础施工型式和桥梁、涵洞结构型式种类颇多,故本标准中的分部工程很多,主要有以下分类:

在地基及基础中,有明挖基础、沉入桩制作、沉入桩下沉、钻孔桩和挖空桩、桩基承台、就地制作沉井和浮式沉井等7个分部工程;

在墩台中,有墩台、台后填土、锥体及其他等2个分部工程;

在梁部中,有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制造、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制造、膺架法制架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造桥机制架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架桥机架设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制造、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架设、悬臂浇筑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刚构)、悬臂拼装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顶推法制架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造桥机制架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先简支后连续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结合梁和钢筋混凝土刚构连续梁等14个分部工程;

在桥面附属设施中有桥面附属设施1个分部工程;

在涵洞工程中,有明挖基础、装配式涵洞涵身、就地制造涵洞涵身、渡槽和倒虹吸管以及附属工程等5个分部工程。

每个分部工程又包含有多少不等的几个分项,在此不一一赘述。

2、检验批的划分情况;

检验批是指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检验批可根据质量控制和施工段划分。

验标工程项目划分表明确了每一个检验批的具体工程数量。

3、验标将检验项目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主控项目是保证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检验项目,是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影响的项目,是确定检验批主要性能的检验项目。

主控项目包括:

1)重要材料、构件及配件、成品及半成品、设备性能及附件的材质、技术性能等;2)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等检验数据、工程性能的检测等;3)一些重要的允许偏差项目,其偏差必须控制在限值之内的项目。

一般项目是指主控项目以外的项目,可以有一定比例的超差。

桥涵验标规定80%及以上为合格(有的专业规定为90%及以上),最大超差不得超过1.5倍的允许偏差。

除此之外还规定要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施工操作依据包括施工操作工艺、企业标准、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质量记录包括工种、工序间,工班间的检查记录等,施工过程见证记录等。

四、本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防水层、保护层以下的地基处理、基础、墩台和梁部等部分内容适用于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200~350km/h的标准轨距客运专线铁路有碴轨道桥涵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无碴轨道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执行客运专线铁路无碴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内容基本涵盖了客运专线建设常规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个环节,对于特殊的桥梁结构,如大跨斜拉桥、悬索桥、拱桥等的施工质量验收,本暂行标准中未涉及,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针对具体情况共同相应的验收标准。

本标准应与《铁路耐久性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及《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配合使用。

桥面系中各种管线、电缆槽、声屏障基础、电化接触网立柱基础布置设计和施工十分繁琐,本标准仅就涉及桥涵安全和稳定的问题做了一些基本规定,附属设施的施工和验收必须符合设计的要求。

验收过程中,当涉及结构安全、系统功能部分的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要求高于本标准的规定时,应按设计要求办理。

五、验标对施工质量验收程序的规定:

1.严格材料、半成品、成品进场现场验收程序

工程中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进场,施工单位应进行现场验收,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进行试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试验。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不得进场。

2、严格每道工序质量的控制

要求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这里指的施工技术标准是指企业标准、施工工艺、工法、操作规程等,是保证标准贯彻落实的基础,这些标准的规定必须高于验标的规定。

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自检,并达到合格标准。

3.严格工序间的交接验收

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除了自检、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外,还强调了工序交接检查,本专业的上道工序还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也应进行中间交接检验,使各工序之间和相关专业工程之间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4.严格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具体的项目在各个检验批中均有具体的规定。

5.严格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程序

①检验批验收程序

检验批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检验评定的基础上,由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

②分项工程验收程序

分项工程验收在检验批的基础上进行,与检验批相比只是数量大小不同而已。

验评条件比较简单,只要构成分项工程的检验批验收资料文件完整,并且验收合格,则分项工程验收合格。

③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分部工程验收在所含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的基本条件是所含分项工程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④单位工程验收程序

在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的基本条件是所含分部工程全部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记录完整齐全,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齐全,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规定。

6.严格验收时限要求

验评的最小单元为检验批,而且都规定了检验批的具体工程数量,验评单元比较小,同时规定对已完工的检验批应及时验收,否则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

7.明确对不合格工程处理程序

对出现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应按以下方法处理:

①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②当对试块试件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时,或因试块试件丢失损坏、试验资料丢失等无法判断实体质量时,应由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实体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凡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返修或加固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严禁验收。

六、验标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总则

总则中明确了本标准的编制目的是为加强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实现建设一流客运专线铁路的目标。

本标准不涉及工程决策阶段的质量、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和运营维修阶段的质量等。

本标准是政府部门、专门质量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的主要依据。

铁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节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多,所以采用的标准规范就会很多。

既有技术标准又有管理标准、既有国家标准又有行业标准、甚至还有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本标准难以一一详列。

一般情况下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各种标准规范的采用与否,但是对于施工过程涉及到的、现行国家和铁道行业标准中有强制性执行要求的标准或标准条文则必须贯彻执行。

(二)、术语

共列了与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有关的术语26条,是参照《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和工程实践,根据客运专线桥涵工程设过验收的需要而选定的。

其中设计使用年限和综合质量评定是第一次列入。

(三)基本规定

1、一般规定:

工程施工质量要体现全过程控制的原则。

施工现场应配齐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施工单位要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要建立必要的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施工准备工作要全面、到位。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现场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制度在内。

施工前的质量管理准备工作,包括人员、设备、材料、标准管理等方面是否全面到位,对于保证施工质量是必要的前提条件。

因此本条就此项工作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两方提出要求,作为质量验收的依据。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两个要点:

一是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的进场验收,二是对各工序作业质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检。

2、验收单元的划分:

单位工程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划分,并按下列原则确定:

1每座特大桥、大桥、中桥为一个单位工程;

2对于特别长大的桥梁,一个施工单位担负的桥梁施工范围为一个单位工程;

3小桥不超过5座为一个单位工程;

4涵洞不超过10座为一个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

分项工程应按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按施工段或部位等划分,其检验项目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3、验收内容:

检验批质量验收内容包括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两部分。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对其所含检验批质量的统计汇总。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第二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第三地基与基础、墩台、梁部结构等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是建设活动各方对施工质量控制的最后一关。

必须做到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和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验收的组织:

检验批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监理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进行检查,对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桥梁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进行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

单位工程由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四)地基处理

1、一般规定

在一般规定中提出了5条有关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的要求和验收标准等方面的内容,包含以下几个要点:

一是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和试验的单位资质问题;

二是施工中发现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或出现异常时的如何处理;

三是地基施工前的试夯、试桩的要求以及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2、换填地基

换填是软弱土层加固的一种形式。

换填材料种类较多,如土石混填、灰土、砂或砂砾、碎石或卵石以及粉煤灰等。

一般根据结构物、地质和施工条件选定,但换填仅用于浅层地基处理。

3、重锤夯实

重锤夯实试夯需要确定的试夯参数为:

锤重、底面直径、落距、夯击遍数,最后下沉量和总下沉量。

4、强夯

强夯法加固地基,应根据现场的地质条件和工程要求,正确选用强夯参数,方能有效而又经济地达到目的。

重要参数为:

锤重、落距、单点夯击能、夯击遍数、相邻两次夯击遍数的间歇时间、夯击点布置、加固深度等。

碎石桩试桩应确定的参数为:

密实电流、水压、留振时间等。

粉喷桩试桩应确定的参数为:

回转速度、提升速度和粉喷速度的组合。

旋喷桩试桩应确定的参数为:

旋喷速度,喷射压力和提升速度。

5、挤密桩

挤密桩的填料多为:

灰土、石灰、水泥、粉煤灰。

桩体检验可用环刀取土,或洛阳铲深层取样,直接挖桩检验也是一种方法。

由于挤密桩系复合地基,地基承载力一般用平板载荷试验确定。

6、砂桩

砂桩质量检验,宜间歇7d后进行。

7、碎石桩

碎石桩施工必须严格控制密实电流、水压、留振时间和填石量,以保证桩的质量。

水压是成孔的保证;密实电流是碎石振密的反映;留振时间是振密桩体和扩大桩径的重要因素;填石量是检验施工的标准。

8、粉喷桩

影响粉喷桩质量的主要因素为加固料的喷入量和加固料与土的搅拌均匀程度,因此要求加固料喷入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为提高桩身上部1/3桩长范围内桩身强度,应在桩的上部重复搅拌,以提高加固料与土的搅拌均匀程度。

加固料多为水泥、石灰粉或钢渣粉等,其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一般由设计文件具体规定。

9、旋喷桩

影响旋喷桩质量的主要因素为加固料的喷入量和加固料与土的搅拌均匀程度,因此要求加固料喷入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为提高桩身强度,应在桩长翻胃内重复搅拌,以提高加固料与土的搅拌均匀程度。

(五)、明挖基础

1、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共包括5条,在施工和工程质量验收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模板及支架、钢筋和混凝土的原材料必须符合要求;二是施工前应制定详尽的施工方案,以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做好环境保护;三是基底处理的具体要求;四是基础浇筑的要求。

2、基坑

基坑挖至基底设计高程,或已按设计要求加固、处理完毕后,必须经过基底检验。

基底检验时,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桥梁地基检验时参加)共同对地质情况进行现场确认。

当各方对检查结果发生分歧时,由勘察设计单位最后确定结果。

并应形成验收记录。

基底检验应及时,以免因等候检验,基底暴露时间过久而风化变质。

3、混凝土基础

明挖基础一般均在无水条件下施工,如在水位较高的情况下应采用井点降水或采取其他措施排水,保证混凝土基础施工在无水条件下进行。

因此其施工参照《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桩基础

1、一般规定

一般规共包括7条,在桩基础施工和验收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普通混凝土与水下混凝土选用的要求不同;二是桩基工程检测和试验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三是对发生“假极限”、“吸入”、上浮、下沉现象和射水沉桩必须进行复打。

“假极限”是桩在饱和的细、中、粗砂中连续锤击下沉时,使流动的砂紧密夹实于桩的周围,妨碍土中水分沿桩上升,在桩尖下形成很大的“水垫”,使桩产生暂时的极大贯入阻力。

“吸入”是桩在黏性土中连续锤击时,由于土的渗透系数小,桩周围水不能渗透扩散,而沿桩身向上挤出,形成桩周围的润滑套,使桩周围的磨擦力大为减少。

桩的上浮、下沉均会影响土对桩的阻力。

射水沉桩由于射水的冲刷,减少桩周围土的磨擦力。

因此以上情况,在休止一定时间后均须进行复打,以确定桩的实际承载力。

2、钢围堰

在钢围堰设计计算时,对钢围堰的结构稳定性计算除计算钢围堰本身的结构稳定性外,尚应计算钢围堰在抗浮力、施工高水位设计和吊装时的安全稳定性。

3、沉入桩制作

在沉入桩的制作中应注意沉入桩的质量,尤其是表面质量和保护层厚度,因为这是能否保证沉入桩的耐久性能否满足设计使用年限的关键。

4、沉入桩下沉

在沉入桩的下沉质量验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沉桩前必须对桩的质量进行验收,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二是沉入桩的入土深度和最终贯入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三是桩承载力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四是桩顶高程和桩头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钻孔桩和挖孔桩

钻孔桩的验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钻孔达到设计深度时必须核实地质情况;二是孔径、孔深和孔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三是钻孔桩护壁不漏水,埋深符合要求;四是制备的泥浆必须符合钻孔时所用设备和地质条件的要求;五是混凝土施工前必须清底,清除孔底沉渣。

挖孔桩的验收时应注意:

一是开挖顺序和防护措施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二是挖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必须核实地质情况;三是孔底应平整,无松渣、淤泥、沉淀或扰动过的软层;四是孔径、孔深和孔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对于钻孔桩和挖孔桩中的混凝土施工应注意,在无水条件下的混凝土施工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的相关规定;在有水条件下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34-2003)中第九章的规定。

6、桩基承台

桩基承台中模板及支架、钢筋和混凝土均按《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但应确保桩头与承台连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时,承台边缘与桩外缘净距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桩径≤1m时,承台边缘与桩外缘净距不小于0.5倍桩径,且不小于250mm;桩径>1m时,承台边缘与桩外缘净距不小于0.3倍桩径,且不小于500mm。

(七)、沉井基础

1、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中对沉井基础的施工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沉井浮运设施必须经过检查试运转并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二是沉井施工前应对洪汛、凌汛、潮汐、河床冲刷、通航漂流物、山洪和泥石流等情况作调查研究,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三是沉井下沉前应按设计要求,对附近的堤防、建筑物等影响范围,制订防护和环保措施,并在下沉过程中建立观测制度。

2、就地制作沉井

境地制作沉井的验收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沉井下沉过程中底节沉井混凝土必须达到设计强度,其上各节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下沉;二是沉井基地清理中必须满足沉井下沉至设计高程后,基底地质条件应符合设计要求、清理后的基底距隔墙底面的高度、刃脚斜面露出的高度和有效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在软土中沉井沉至设计高程并清基后,应进行沉降观测,待8h内累计下沉小于10mm时,方可封底;三是封底混凝土必须采用水下混凝土;四是沉井应在封底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抽水填充;五是沉井填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浮式沉井

浮式沉井的验收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钢沉井使用材料的规格、强度应符合施工工艺设计的要求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二是沉井气筒必须按受压容器的有关规定制造,并经压力(不得低于工作压力的1.5倍)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底节沉井应作水压试验,其余各节应经水密检查,合格后方可下水;三是沉井浮运必须检算其稳定性;四是封底混凝土必须采用水下混凝土;五是沉井应在封底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抽水填充;六是沉井填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八)、墩台

1、一般规定

墩台施工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墩台施工中应经常检查中线、高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墩台施工完毕,应对全桥中线、高程、跨度贯通测量,并用墨线标出各墩台中心线、支座十字线、梁端线及锚栓孔位置;二是墩台施工完毕应及时对河道进行疏通清理,做好环境保护;三是墩台施工时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永久性高程观测点,并在施工完成、架梁前和竣工验交前进行观测;四是台后填土按过渡段设计时,其施工质量验收应按《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的相关规定办理。

2、墩台

在墩台的验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墩台混凝土拆模时混凝土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不得大于15℃;二是墩台混凝土分段浇筑时,混凝土与混凝土之间接缝,周边应预埋直径不小于16mm的钢筋或其他铁件,埋入与露出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0倍,间距不应大于直径的20倍;三是桥台顶道碴槽面排水坡应符合设计要求;四是混凝土表面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

3、台后填土、锥体及其他

在台后填土、锥体及其他这一节中列出填土、混凝土、砌体三个分项,如有特殊情况采用钢筋混凝土,钢筋的检查应符合《铁路混凝土与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