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煤业地测防治中心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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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煤业地测防治中心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第一章防治水组织机构和职责2

第一节防治水组织机构和职责2

第二章防治水岗位责任制8

第一节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8

第二节总工程师防治水岗位责任制8

第三节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10

第四节防治水办公室主任岗位责任制10

第五节防治水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1

第六节探放水队长岗位责任制12

第七节探放水工岗位责任制13

第八节相关部室人员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3

第二章防治水中心管理制度14

第一节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14

第二节水害预测预报制度15

第三节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6

第四节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20

第五节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22

第六节探放水管理制度23

第七节探掘分离管理制度24

第八节水害评价制度26

第九节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29

第十节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30

第十一节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31

第十二节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33

第十三节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34

第十四节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43

第十五节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46

第十七节探放水施工验收规定47

第十八节钻孔验收考核48

第十九节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49

第二十节井下永久密闭墙(水情水害)监测制度52

第二十一节与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制度53

第一章防治水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一节防治水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组长:

矿长

常务副组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

其他副矿级领导

成员:

地测科科员、探水队。

2、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管理部。

主任:

技术管理部部长

副主任:

技术管理部分管地质防治水副部长

成员:

五部一室的技术人员、施工队组(基建期间为项目部)技术人员。

二、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救灾、指挥、协调。

三、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

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

四、技术管理部地测防治水组职责

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

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

3、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

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督促施工队组施工,并根据队组提供的钻探资料进行分析总结。

4、负责编制掘进工作面超前钻探设计,督促并落实掘进队组编制措施实施超前钻探。

5、负责编制综采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参与防治水工程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

6、掌握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检查、落实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7、建立并完善水文地质观测系统,并按规定进行观测。

8、对探明的导水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65条的规定,设计防水煤柱或岩柱。

9、负责因受采动影响引起的地表裂隙、塌陷调查和治理工作。

10、负责督促各施工队组制定本队组防排水措施,监督检查防排水情况及措施的执行情况,并纳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中。

11、负责开展防治水科技研究工作,内容包括:

(1)研究井田地质构造导水规律,探讨、摸索、制定和落实矿井防治水的可行措施;

(2)研究总结各类防治水措施实施效果,包括探、放、疏、排、截措施实施效果;(3)研究总结矿井排水经验,对排水系统及时了解情况,发现、解决问题,达到设计最合理、选型最配套,从而优化矿井防排水系统;(4)针对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查明导水地质构造及煤层顶底赋水性,研究采取合理的防治水措施;

五、生产调度部职责

1、负责防治水相关工作的协调、指挥。

2、每年雨季前编制、下发雨季三防工作计划,并牵头落实。

3、负责在矿井发生突发性涌水事故或淹泵、淹巷、淹工作面事故时,统一组织协调抢险工作,保证抢险物资、人员等及时到位。

根据矿抢险救灾指挥指示启动《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抢险救灾。

4、根据地面防排水要求,协调落实防水、疏水和排水系统工程,确保地面防洪安全,防止地表水流入、渗入井下。

5、负责组织水灾事故抢险救灾队伍并进行抢险救灾演习。

6、负责在发生水灾事故时向晋煤集团矿山救护队申请救助。

7、负责在水灾事故中抢险救灾的其他协调工作。

8、负责采掘开工作面、安装或回收工作面、井底车场、大巷、盘区巷道等排水责任区的划分、移交、管理、考核工作。

9、负责安排施工队组在雨季前完成对中央水仓、盘区水仓的清挖煤泥工作,负责安排施工队组根据实际情况对井底车场水沟、盘区大巷水沟、综采工作面临时水仓定期进行煤泥清挖。

六、安全部职责

1、负责监督水灾事故抢救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组织和协调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2、参与矿井防治水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防治水措施执行情况。

七、机电部职责

1、负责各施工队组探放水及抢险救灾排水设备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2、在每年雨季前牵头组织对中央水泵、盘区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根据盘区、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设计及预测涌水量进行水泵管路的配套选型、安装协调、调试运行、工程验收移交工作。

4、负责每月更新井下排水系统图,并及时发放相关领导及单位。

5、负责排水设备的能力测试工作。

6、负责对机电队所辖区域排水系统的监督、管理、考核工作。

7、配合生产调度部做好水害事故抢险工作。

八、通风部职责

1、负责防治水过程中的通风工作及水灾事故抢险的通风管理工作。

九、综合管理室(物资供应组)职责

1、负责探放水、排水物资和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

2、负责矿井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十、井下机电队职责

1、负责分管范围排水系统、设备包括管路和电气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和保养工作。

2、在水灾事故发生后,负责排水系统安装及排水工作。

3、负责中央水仓、盘区水仓、综采工作面主要排水系统的管理工作,并对中央水仓、盘区水仓排水系统每年进行一次联合试运转,验证排水能力。

4、负责对分管范围的供、排水管路的巡回检查,防止管路跑、漏水淹没巷道。

5、负责水灾事故中抢险救灾的通信和监测工作。

十一、井下采掘队组职责

1、负责编制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实施探放水及资料收集工作,配合实施水文物探工作。

2、负责将本单位的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纳入到作业规程,并报地质测量部备案。

如因工作面变更或水文条件变化,应及时修改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按照作业规程要求及时掘挖水仓、安装排水系统,保证工作面正常排水。

4、负责所辖范围内排水系统的检修、排水工作。

5、负责执行本队施工巷道“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工作,并在工作面悬挂超前钻探管理牌板,配合做好其它临时钻探工作。

 

第二章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第一节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本公司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水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专门的探放水设备。

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雨季三防水灾演习。

6、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第二节总工程师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本矿的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

负责对全矿防治水技术负责人的管理,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

负责组织编制矿井防治水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方面的技术难点和问题,总结全矿防治水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

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作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探放水施工设计。

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主持制定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

7、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防治水工作施工失控和漏管。

8、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

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

9、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评比活动。

每年底对本矿本年度的科技项目,优秀设计及做出发明创造的科技人员进行评比并表彰,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

第三节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1、分管副矿长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防治水的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

2、负责学习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的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3、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好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精品工程的评比工作。

4、负责督察机电管理部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并保证防治水资金的落实,督促物资供应部门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同时督促人事劳资部门做好防治水方面人员的工资奖金决算工作。

5、负责监督防治水办公室对矿井各掘进头和采面的水害预报工作,负责督促人事劳资部门对探放水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四节防治水办公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防治水方面的有关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部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

2、组织编制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3、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防治措施的制定。

4、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5、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6、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7、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五节防治水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在防治水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治水方面的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和管理工作。

3、协助防治水办公室主任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4、协助防治水办公室主任组织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主任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5、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7、协助防治水办公室主任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

8、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9、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10、负责提供公司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11、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第六节探放水队长岗位责任制

1、探放水队长在防治水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对探放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编制探放水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

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

3、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第七节探放水工岗位责任制

1、在探放队长和技术员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探放水任务。

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心的记录工作。

3、保证施工质量,保证探放水原始记录的准确性。

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

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

第八节相关部室人员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防治水办公室负责防治水工程的设计、审批、上报防治水技术资料、防治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及防治水方面的相关技术管理工作。

2、机电管理部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工作。

负责对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3、调度室负责协调各生产运输系统,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负责全矿公共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

4、物资供应部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置,并配合机电管理做好购置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

5、安全管理部负责各专业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对各专业的分管工作进行考核。

第二章防治水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节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为了查明并完善本矿井的水文地质资料,了解矿井井田内及周边老窑水文情况,掌握本矿井涌水情况,进一步为本矿井安全生产服务,制定本制度。

1、要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本矿井及周边老窑的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编制水文地质图,对本矿井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层构造、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详细说明,为制定防治水工作计划和开展防治水工作提供依据。

2、加强本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定期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本矿井水文地质图及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考察、编制,使其为矿井安全生产服务。

3、了解并掌握本矿井井田范围内地面河流、水库、水池、水井、机井、泉点等水体分布情况进行测绘,并及时填绘在水文地质图上,为井下采掘布置提供可靠依据。

4、调查本矿井周边老窑的开采情况,对其开采范围、开采深度、积水、积气情况进行调查。

5、定期对本矿井采空区地面裂缝进行观察,搞清裂缝位置、走向、范围、周边水体、是否容易充水等情况。

6、定期对井下进行水文观察。

特别是雨季来临前后,要加强对井下出水地点的出水情况进行详细观察,对涌水量进行定期测定并作详细记录。

7、定期对受水害威胁的工作面进行探测,做好水情、水害预报,制定加强防治水的安全措施。

8、对水文地质观察情况进行专门的记录,并附必要的图纸,写明观察地点、日期、观察者、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察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9、原始资料经技术人员审核后,归档管理。

第二节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防治水办公室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时事故提供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

2、技术管理部应根据本单位采掘生产计划,分析预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

在采掘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防治水办公室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

3、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

4、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

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5、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

6、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会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现象。

第三节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公司防治水工作,促进矿井安全生产,防治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我公司水害隐患排查制度。

1、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

为了加强我公司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急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的职责。

针对生产过程中查出的水害隐患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具体分析水害情况,提出措施,对重大水害隐患立即整治。

要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配备水文地质技术人员,设立专门的煤矿防治水机构,建立健全各种防治水害的管理制度,配备齐全的探放水设备和专业队伍,不断促进矿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

要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水规定,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

采用适合本矿井的物探、钻探、化探等先进技术,查明矿井或采区的水文地质情况,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井及相邻煤矿的老窑情况,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

3、加大重大水患排查治理力度

技术管理部防治水办公室要认真排查治理矿井及周边受威胁的水害隐患,要分类定级,建立档案,同时要制定专门水害治理计划,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

严禁超层越界等违法、非法开采,严禁采掘防隔水煤柱。

凡存在严重水患而未采取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4、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矿井开拓巷道过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地质带时,必须加强探放水工作。

矿井受老空水威胁时,要分析查明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探放水要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保证探放水的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钻孔必须打到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位置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水害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5、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

要结合典型水害案例分析,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

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掌握避灾路线。

特别要让职工牢记:

当发现井下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生产调度部。

6、建立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

有关部室要制定完善的水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建设和运行机制,增置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救险救灾能力和效果。

发生透水事故后,要立即启动《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7、进一步加大水害防治的监管监察力度

安全管理部要认真履行对矿井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

矿井必须配备地质或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探放水设备和队伍,制定落实防治水措施,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定矿井水害应急预案。

8、加强矿井水害预防的措施

(1)加强矿井水害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

杜绝因排水系统故障而造成矿井水灾。

(2)每年在洪水来临前进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联运行试验,在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具备较强的排水能力,以延缓矿井水灾,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搬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

(3)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关闭的老窑采空区提防。

在接近老窑采空区时必须制定专门的探放水施工措施。

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

(4)在本矿井掘进巷道贯穿相邻采区时,必须制定专门的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5)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制定专门的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

(6)每年汛期前对地面进行“雨季三防”检查,对矿井进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置作系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水灾。

(7)对井下职工进行防治水的专业培训,并使每个职工都能熟练掌握本工作面的避灾路线。

(8)水文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定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9)矿井防治水领导组要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矿井水的设施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

(10)每年雨季要对各水泵房、水仓进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确保水泵房、水仓能够正常工作。

(11)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供电设备要在雨季前停电检修一次,设备要完好、可靠,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12)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掌握较为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要定期对矿井涌水量进行测定,并将测定结果报有关单位和领导。

第四节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为了防止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人身安全,同时为了促进矿井防治水各项工作的及时开展,特制定此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1、矿井必须建立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人、财、物等;总工程师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管理。

2、矿井防治水机构必须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

3、必须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

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齐全、准确;图纸资料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4、必须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

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

5、必须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6、必须加强对古空、老空、采空区积水情况的探查和管理,加强对邻矿古空、老空及废弃老窑情况的调查分析;总工程师每年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复查核实,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加强与邻矿之间的关系协调,按安全互保协议要求搞好图纸交换,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

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实现探掘分离。

7、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

受上覆岩层水或地表水威胁的煤层,必须按照矿井设计和矿井地质报告的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未经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提高开采上限。

8、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矿井边界隔离煤柱,不得擅自采动破坏;变更边界煤柱,必须编制专门设计报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

严禁有危及相邻矿井安全的泄水、贯通巷道等行为。

9、每年雨季前必须对本单位的“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对主要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

在受雨季降水影响或威胁情况下,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治措施。

10、必须保证对防治水工程的资金投入。

总工程师必须每年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防治水工程计划,经矿长批准后列入安全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节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防治水工作,夯实防治水管理机制,对探放水工作进行优先作业,特制定本制度。

1、把矿井探放水工作纳入矿井整体生产组织中,在年、季、月生产计划时,首先安排探放水计划。

2、所有的采掘活动必须在已经完成探放水工作并经确认安全的区域进行。

3、采掘队伍进入之前必须履行探放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4、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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