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框架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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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框架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三篇
年框架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2015年框架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合作经营宗旨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以共同打造一个基地与学校、基地与家庭更紧密联结的时间教育环境为宗旨,就东莞市、深圳市两地市客户资源整合项目的合作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以互利共赢,寻求合作为宗旨共同开展以下项目合作。
合作范围如下:
学校团体活动(春秋游)、实践活动(亲子活动、夏令营、冬令营)、企业拓展训练、学生军训、学前教育等活动。
第二条:
合作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乙方每场活动的协调与相关事务安排。
2、甲方负责每场活动教官安排和派遣工作。
3、甲方提供乙方所需开展项目的方案及优化工作。
4、甲方提供场地安排和接待前的准备工作。
5、甲方负责乙方学生活动中的安全事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主动开发深圳与东莞两地市市场资源。
2、负责组织深圳、东莞两地的中小学生前往惠阳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开展活动。
3、乙方承担活动每批学生及客户来回的车辆接送安排。
4、乙方整合资源并以每年带给甲方50万元人民币营业额(以上)的收入为目标值开拓市场。
5、乙方营业额达到50万元人民币,甲方给予乙方每项活动协议单价的93%(即9.3折)的价格优惠计价。
第三条:
框架合同价格及说明
(一)乙方组织一天活动所涉及到的工作人员接待餐给予减免;
(二)乙方组织两天以上活动所涉及到的工作人员用餐与住宿安排由甲方给予减免,若乙方对餐标及住宿有更高要求,则按照费用与甲方进行结算,并事先做好双方沟通工作。
(三)具体项目及合作价格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适龄阶段
单价
说明
适合地域客户
1
春/秋游
一二年级
30元/人/天
价格不含磨豆浆、做面点、CS野战,若此项目活动则收取食材费/器材费1元/人/项。
深圳市
东莞市
三四年级
32元/人/天
五六年级及初中以上
33元/人/天
2
亲子游
家长、小孩
47元/人/天(大小同价)
除基地高空项目外,其他所有项目均已包含在价格内
3
学生军训
青少年
35元/人/天(5天以上)
价格含住宿费、餐费、军训费、服装费
4
团队拓展
成年人
20元/人/天(场租费)
用餐标准按照10人围餐300元/围收费
学生房间20元/老师接待房100/元
第四条:
活动结算
1、每场活动结算时间为乙方开展活动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
2、结算方式可公对公银行转账、支票、私对公转账、现金等形式付款。
3、甲方需对每次活动开取相关票据给乙方,如发票、收据等。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有责任对本项目合作的协议价格进行保密,不对外公开。
2、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书项下任何条款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2、若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另一方有权追究该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并赔偿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于15个工作日内提供由当地政府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按照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协议期满可续签。
2、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协议必须提前3个月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对方同意,口头无效。
由于协议终止带来的任何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决定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以统一的资源整合优势结成长期共同发展之联盟,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
为此,经友好协商共同达成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框架协议”):
一、合作宗旨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保护协作市场。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
4、本协议为框架协议,确定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上。
将双方合作的原则和基本内容固定,就单一项目和公司具体问题谈签补充或细节的协议,都必须在这个框架下进行,不能与本框架协议冲突。
二、战略合作关系合作方式
1、甲、乙在签订本协议后,在多个项目或者公司中进行深度合作。
单一项目及公司根据投资比在再进行单独的股权分配。
2、甲乙双方保证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签订本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
在双方合作中,甲乙双方均有可能担任某一项目或者某公司负责人或法人。
3、甲乙双方签订的本框架协议谨代表所有深度合作关系及原则。
在单一项目或公司中,均按照个人出资比履行公司责任。
若甲乙任意一方在单一项目或公司中发生对外责任问题。
则另一方在对外作出赔偿后,可在双方合作的其他项目或公司上进行索偿。
4、甲乙双方签订的本框架协议及其他项目或公司的合作协议。
甲方双方均指定同一律师拟写,该律师在制作的所有合同上签名认证。
若出现其他情况,甲乙双方均可不认可该合同的法律效力。
5、甲乙双方在单一项目和公司中均有可能出任负责人及法人。
当需要单独对外签订任何以项目或公司名义的法律文书时,需得到另一方的授权,由双方都认可的律师拟写该法律文书。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单一项目和公司中具体进行日常业务管理,包括人事、业行政等。
2、甲方应保证在日常事务管理中所作出的决定不损伤公司利益及乙方个人利益。
3、如遇公司重大业务问题及人事问题,甲方应联系乙方进行协商,再具体商议。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单一项目和公司中具体进行财务管理及对外联络。
2、乙方应向甲方保证单一项目和公司的财务制度完善。
3、如甲方要求,乙方应保证随时公开单一项目或公司的全部账目。
4、乙方在对外联系的过程中,如发生必要或者特殊的费用时,应由单一项目或者公司具体核销。
五、保密
1、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个人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六、其他事宜
1、本框架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管辖。
本框架协议的变更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2、因本框架协议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若争议发生15天后仍未能得到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遵义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双方确认,双方之间的信任与相互合作是本框架协议得以履行和合作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基础,双方确认一步确认,除本框架协议另有约定之外,一方在未经另一方事先认可的情况下,不应将本框架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4、本框架协议的所有相关事宜双方均应本着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5、本框架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各自承担其在合作项目项下所应承担的一切费用。
6、本框架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贰份。
制作人保留一份。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书面确认终止合作或任何一方根据本框架协议之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之日为止。
甲方:
乙方:
制作人:
年月日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范文
甲方:
乙方:
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总则
1、本协议为双方长期性合作协议,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给于对方战略合作伙伴地位。
2、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约定的合作范围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二、合作内容
1、工程管理
甲乙双方建立工程管理交流平台,就钢结构专业工程管理方面进行充分的信息交流,以期提高双方的工程管理水平,降低工程管理成本,研究探讨符合钢结构专业特点的工程管理模式。
2、市场开发
随着企业规模的日益扩大,甲乙双方均有扩大市场辅射力,提高市场占有率的强烈需求。
甲乙双方在企业所在地都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生产资源、技术装备方面互补性明显。
双方同意在市场开拓方面相互支持,在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标、生产安装等方面进行战略合作。
具体合作方式结合工程项目,本着友好、互惠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3、技术合作
甲乙双方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交流小组,就轻钢、网架、工业重钢等钢结构专业的技术设计、生产工艺、新产品研发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合作。
双方承诺在对方生产过程中存在无法独自克服的技术难题时,由双方总工程师负责成立技术攻关小组,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技术上给予对方强力支持。
在合作过程中取得的技术成果,由双方共享。
4、生产合作
甲乙双方同意在对方生产能力、施工能力无法满足市场需要时,以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给于对方加工制造资源和施工资源的支持,且双方应优先考虑对方的需求。
三、其他
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