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企业财务报告列报的格式与要求综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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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企业财务报告列报的格式与要求综述
一般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格式及列示说明
资产负债表
会企01表
编制单位:
年月日单位:
元
资产
行次
期末
余额
年初
余额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
行次
期末
余额
年初
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
存货
其中:
消耗性生物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股利
应付利息
应交税费
其他应付款
预计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减:
库存股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利润表
会企02表
编制单位:
年单位:
元
项目
行次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一、营业收入
减:
营业成本
营业税费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
加: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净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净收益(净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加:
营业外收入
减:
营业外支出
其中:
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净收益用-填列)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减:
所得税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
(2)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3)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5)其他:
如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即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等。
七、综合收益综合
现金流量表
会企03表
编制单位:
年单位:
元
项目
行
次
本年
金额
上年
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
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其中:
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或偿付的利息
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利润表
会企02表
编制单位:
年单位:
元
项目
行次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一、营业收入
减:
营业成本
营业税费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
加: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净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净收益(净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加:
营业外收入
减:
营业外支出
其中:
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净收益用-填列)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减:
所得税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
(2)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3)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5)其他:
如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即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等。
七、综合收益综合
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
会企04表
编制单位:
年单位:
元
项目
行
次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实收
资本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库存股(减项)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
少数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库存股(减项)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
少数股东权益
一、上年年末余额
1.会计政策变更
2.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一)本年净利润
(二)其他综合收益
小计
(三)所有者投入资本
1.所有者本期投入资本
2.本年购回库存股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四)本年利润分配
1.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2.提取盈余公积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四、本年年末余额
(一)资产负债表列示说明
1.本表反映企业一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2.本表“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如果上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本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余额”栏内。
3.本表“期末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当根据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期末情况填列。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期末持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等总额。
(2)“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待摊费用”、“其他流动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开发支出”、“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相应资产的期末价值。
其中,固定资产清理发生的净损失,以“-”号填列。
(3)“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消耗性生物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持有的相应资产的实际价值,应当以扣减提取的相应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填列。
其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项目,还应按减去相应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折耗”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存货”项目还应按加上或减去“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代理业务资产”减去“代理业务负债”后的余额在“存货”项目反映。
“长期应收款”项目,应按减去相应的“未实现融资收益”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建造承包商的“工程施工”期末余额大于“工程结算”期末余额的差额,应在“存货”项目反映。
企业期末持有的公益性生物资产,应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
(4)“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预计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专项应付款”、“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等项目,一般应反映企业期末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应付未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应交未交税费等。
其中,“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期末转为债权的,以“-”号填列。
建造承包商的“工程施工”期末余额小于“工程结算”期末余额的差额,应在“应付账款”项目反映。
“递延收益”应在“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
(5)“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库存股”等项目,
一般应反映企业期末持有的接受投资者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余额、企业收购的尚未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等。
其中,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为负数的,以“-”号填列。
(6)企业与同一客户在购销商品结算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单独列示,不应当相互抵销。
即应收账款不能与预收账款相互抵销、预付账款不能与应付账款相互抵销、应付账款不能与应收账款相互抵销、预收账款不能与预付账款相互抵销。
长期应收款中将于1年内到期的部分,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
长期待摊费用中将于1年(含1年)内摊销的部分,在“待摊费用”项目反映。
“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
长期应付款中将于1年内到期的部分,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
企业期末持有的“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应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
(二)利润表列示说明
1.本表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利润(亏损)的实现情况。
2.本表“上年金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度利润表“本年金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如果上年度利润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本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利润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金额”栏内。
3.本表“本年金额”栏内各项数字一般应当反映以下内容:
(1)“营业收入”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
“营业成本”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总额。
(2)“营业税费”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3)“销售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广告费等费用和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
“管
理费用”项目,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
企业发生勘探费用的,应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项目之间,增设“勘探费用”项目反映。
(4)“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各项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
(5)“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项目,反映企业按照相关准则规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当期公允价值的变动额。
如为净损失,以“-”号填列。
(6)“投资净收益”“项目,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
如为净损失,以“-”号填列。
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和出诊时,处置收益部分应当自“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转出,列入本项目。
(7)“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其中,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损失,应当单独列示。
(8)“利润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
如为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所得税”项目,反映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10)“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项目,应当根据每股收益准则的规定计算的金额填列。
(三)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列示说明
1..本表反映企业年末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表应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企业综合收益的特点,除列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外,同时包含最终属于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净利润,从而构成企业的综合收益。
2.本表各项目应当根据当期净利润、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项目、所有者投入资本和向所有者权分配利润、提取盈余公积等情况分析填列。
在本表中,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应包含在净利润中;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主要包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净额等,单列项目反映。
五、附注内容及披露说明
附注是财务报表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应当全面阅读附注,附注相对于报表而言,同样具有重要性。
根据本准则规定,附注应当按照一定的结构进行系统合理的排列和分类,有顺序地披露信息。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会计准则要求在附注中至少披露下列内容,但是,非重要项目除外。
企业金融工具业务重大的,应当比照商业银行附注中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2.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3.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企业所有者或其他方面有权对报出的财务报告进行修改的事实。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会计年度。
2.记账本位币。
3.会计计量所运用的计量基础。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企业应当明确说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要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企业应当披露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具有重要性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可以不披露。
判断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是否重要,应当考虑与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相关项目的性质和金额。
企业应当披露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
例如,如何判断持有的金融资产为持有至到期的投资而不是交易性投资;对于拥有的持股不足50%的企业,如何判断企业拥有控制权并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如何判断与租赁资产相关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企业;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的判断标准等等。
这些判断对报表中确认的项目金额具有重要影响。
企业应当披露会计估计中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确定依据。
例如,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需要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在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需要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测,选择适当的折现率,并应当在附注中披露未来现金流量预测所采用的假设及其依据、所选择的折现率的合理性等等。
企业主要应当披露的重要会计政策如下:
1.存货
(1)确定发出存货成本所采用的方法。
(2)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2.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和方法。
3.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和计量基础。
(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4.生物资产
(1)各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方法
5.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估计情况。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3)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4)企业判断无形项目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依据。
6.资产减值
(1)资产或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
(2)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的,确定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方法、所采用的各关键假设及其依据。
(3)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各关键假设及其依据。
(4)分摊商誉到不同资产组采用的关键假设及其依据
7.股份支付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8.债务重组
(1)债务人债务重组中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由债务转成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
(2)债权人债务重组中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由债权转成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
9.收入
收入确认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包括确定提供劳务交易完工进度的方法。
10.建造合同
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
11.所得税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12.外币折算
企业及其境外经营选定的记账本位币及选定的原因,记账本位币发生变更的理由。
13.金融工具
(1)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①指定的依据;
②指定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性质;
③指定后如何消除或明显减少原来由于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以及是否符合企业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说明。
(2)指定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条件。
(3)确定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以及计算确定金融资产减值损失所使用的具体方法。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利得和损失的计量基础。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6)其他与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政策。
14.租赁
(1)承租人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所采用的方法。
(2)出租人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所采用的方法。
15.石油天然气开采
(1)探明矿区权益、井及相关设施的折耗方法和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2)与油气开采活动相关的辅助设备及设施的折旧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6.企业合并
(1)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判断依据。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7.其他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2.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3.会计政策变更无法进行追溯调整的事实和原因以及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时点、具体应用情况。
4.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5.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金额。
6.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不能确定的事实和原因。
7.前期差错的性质。
8.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更正金额;前期差错对当期财务报表也有影响的,还应披露当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金额。
9.前期差错无法进行追溯重述的事实和原因以及对前期差错开始进行更正的时点、具体更正情况。
(六)重要报表项目的说明
企业应当尽可能以列表形式披露重要报表项目的构成或当期增减变动情况。
对重要报表项目的明细说明,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顺序以及报表项目列示的顺序进行披露,应当以文字和数字描述相结合进行披露,并与报表项目相互参照。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分部报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不作为报表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