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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新童年社会学研究综述

西方新童年社会学研究综述

摘要:

20世纪90年代初,欧美兴起了新童年社会学,其基本立场是从社会文化的视角研究童年,认为童年是一种社会建构。

其基本理论观点与方法是:

童年是一种赋予儿童社会身份的社会结构,儿童是积极的行动者;推崇通过人种志的研究方法呈现儿童的真实生活,并让儿童参与到童年研究中来。

新童年社会学使“童年”这一话题在社会科学中得以凸显,并对推动童年社会政策实践产生了深远的积极影响。

近十年来新童年社会学开始进入反思阶段,开始走向自然—文化、事实—价值的统一,回归童年研究的逻辑依据。

关键词:

社会建构;社会结构;童年;儿童;行动者;参与的方法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欧美出现了童年社会学研究的新取向并在90年代初迅速发展成为社会学的一个新的分支,成立了儿童研究机构,创办了专门的儿童研究刊物,创建了国际儿童观察网站,形成了跨学科、国际化的研究团队,呈现了大量的研究成果。

新童年社会学将传统的童年及儿童社会化研究称为“发展范式”的童年研究,通过对其批判,形成了社会建构研究范式和话语体系,呈现了多样性的童年生活,使“童年”这一话题在社会科学中得以凸显,并将生活在社会边缘的儿童放置到了社会政策的中心,对于推动儿童社会身份的确认、儿童社会空间的建构、为儿童争取平等的权利及儿童健康与教育等社会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近十年来新童年社会学开始进入理论与方法的反思阶段。

一、新童年社会学兴起的背景

尽管关注儿童的社会化或者社会因素对儿童发展的影响在传统的社会化以及教育理论中均为重要内容,但是,受后现代思潮以及菲利普·阿利埃斯开创的社会建构童年的影响,在1980年代,一些学者意识到需要新观念和新团队来开始新的研究风尚,或者创造切实可行的新范式。

发达国家中的几个学者,如ChrisJenks(1982)、William A.Corsaro(1985)、JensQvortrup(1985)、Thorne(1987)等人,他们不约而同地朝着批判传统的社会化理论的方向发展。

他们的努力促成了1990年代初新童年社会学的诞生,与前期童年的历史研究、人类学研究、媒介与文化研究途径一起形成了社会建构童年研究范式,加上新研究成员的加入,很快发展出了新的学科领域、理论框架、研究问题、研究方法以及实践旨趣。

新童年社会学的兴起与社会思潮、学术风尚、社会政策实践和儿童现实的社会生活状况密切相关。

首先,后现代思潮引发的社会批判和社会重建的实践诉求在童年研究领域拉开了帷幕,加之前期的童年研究所形成的一些问题和方法,如受阿利埃斯等人的影响,一批欧洲和美国的历史学家开始从阶层、性别、种族、代际等方面研究童年的多样性,而媒介与文化研究中关于儿童是媒介的“被动受害者”还是“主动驾驭者”的讨论中,将技术与儿童生活相结合的讨论,也引发人们从新的可能性来思考儿童及儿童生活;其次,在社会政策实践领域,《联合国儿童权利宣言》(1959)作为国际性倡议,呼吁国际社会关注儿童的生存处境并致力于改善之,这是一个缓慢的影响过程。

1979年为国际儿童年,各国通过媒介手段,广泛宣传全世界儿童的处境,加之女权主义运动的兴起对边缘群体的彰显,以及对妇女与养育孩子这一主题的讨论等等,这些酵素的综合影响,使得处于社会边缘的儿童群体开始引起了较多的关注。

同时,《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酝酿、讨论直至1989年颁布,需要广泛的学术探讨、实践调研、文化推广乃至思想批判。

当然,在以上这些因素中最为根本的是儿童处于社会边缘的地位以及成人通过各种童年制度规训、控制、忽视儿童的状况依然得不到改观,儿童的生存处境总体而言仍然不容乐观。

加之逐步升级的战争浪潮,饥饿和经济的灾难,都将人们的注意力引向孩子以及他们的处境。

因此,可以这样概括,新童年社会学的兴起本身就是后现代社会建构思潮引发的一场致力于社会批判和改良的运动,研究本身包含着揭露和批判现实的行动,有着变革现实中不合理状态的诉求,它旨在从更宽广的社会结构框架中检视成人与儿童的关系,为儿童争取社会地位,为儿童赋权,为儿童作为人类群体中具有平等权利的自主个体而努力,从根本上来讲是批判的、实践取向的。

二、新童年社会学的基本理论

对于新童年社会学的研究取向和基本理论观点,不同的研究者进行了大同小异的概括(William A.Corsaro1997,AllisonJames,ChrisJenks,AlanProut1998,MichaelWyness2006,JensQvortrup2009,HarrietStrandell2010等),总体而言,新童年社会学主要有社会结构理论和社会建构理论(也被称为结构取向和行动取向),并且二者后来逐渐走向统一。

需要说明的是,结构理论和建构理论是新童年社会学内部狭义上的划分,就思想性质而言,JensQvortrup所代表的社会结构论和AllisonJames、AlanProut等为代表的社会建构论都是在社会建构思想框架之下,将童年视为社会文化的建构。

(一)童年是一种社会结构

JensQvortrup被视为最先将童年放置在社会学版图中的人之一[1]165-185,他是国际社会学协会童年社会学分会首任主席,并在20年来的新童年社会学学科建设和童年研究中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在1987年至1992年期间,JensQvortrup主持了一项由欧洲社会福利政策和研究中心资助、西方15个国家参与的一个开创性童年研究项目——“童年作为社会现象”。

这个大型的国际项目的开展使得欧洲,特别是西欧成为新童年社会学的重镇,该项目也成为新童年社会学研究的“开山之作”。

项目关注的主要问题是:

在现代社会,我们怎样描述童年的社会地位?

项目的重要性在于它“致力于将结构的、社会学的和经济的理论与方法用于童年研究,并将童年作为社会结构来理解”[2]119-124,“为孩子们和童年提供概念上的自治(Qvortrup1994)”[1]转引自165-185。

Qvortrup(1993)总结了该项目研究取向的新颖之处表现在[2]119-124:

首先,它将儿童(children)视为社会的群体,相应地,童年被视为社会范畴;其次,它从当下的情况出发来思考童年,也就是说,当他们是孩子的时候,童年对这些孩子们意味着什么?

尤其是它不是依据童年对这些孩子的成年意味着什么来考察童年。

该项目研究同样表明,童年的机制必须被视为历史的,而不是个体的,童年的变化是就社会学的术语而言的,其根本旨趣是童年的生活内容怎样随各种社会变量发展变化,而不是单个的孩子怎样长大。

但是,即便童年的实际生活状况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而变化,童年作为一个社会范畴是不变的。

Qvortrup后来(2007)补充道:

“儿童在社会思维中没有家,我们的目标是识别和安置这个家,这个家的名字就是‘童年’。

这个家是大还是小,是好还是坏,它首先是所有孩子的家而且是只为孩子存在的家。

”[3]26该项目研究被视为西方新童年社会学诞生的重要标志。

1992年该项目完成后,项目组通过一次国际会议呈现了研究的理论、方法、结果。

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受此项目的推动,1993年1月创建了国际儿童观察网站(奥斯陆),同年,挪威创办了新童年社会学的刊物——《童年》,Qvortrup是该刊物的合作编辑(1999-2008)。

项目研究的以上认识被概括为社会结构理论,成为西方新童年社会学重要的理论取向之一。

WilliamA.Corsaro(1997)、Mayall(1996,2002)也认为童年是一种社会结构形式而不是一个预备的阶段。

结构理论在于探究将童年视为一个社会存在的可能性,一个可见的社会范畴。

该理论认为以往的发展和社会化理论将儿童期视为为成人做准备的时期,儿童居住在临时的社会空间,童年的存在是暂时性的,他们只有通过在这个准备期习得一些适宜的技巧和能力,以便能够走向成人的生活。

儿童由于缺乏人的社会价值,在社会结构上能见度低,这不仅让他们更容易受到忽视和侵害,同时这种忽视和侵害也更难为人们所发现。

结构理论将童年视为儿童的“家”,儿童只有通过在社会结构中取得一个位置,才可能去挑战他们所处的边缘化和暂时性的社会地位,儿童的存在才能获得显现。

(二)童年是一种社会建构

与Qvortrup所不同的是,AlanProut和Allison James不赞成将童年视为一个不变的结构,尽管他们认为将童年视为社会结构可以使儿童成为显而易见的社会主体,但是这种研究取向较少注意儿童的生活世界,因而对于儿童的社会本体论的建立贡献极小。

他们认同Christensen的观点:

首先,童年究竟是一个分析范畴还是实证研究的对象?

其次,将不同性别、阶层、种族的儿童集体化为童年是危险的,也就是说存在普遍化的危险[4](转引自Preface,XIII)。

Prout和James显然倾向于从儿童生活的实证研究入手来建构童年的。

但是与Qvortrup相一致的是,他们认为“儿童的社会关系和文化值得从他们自身的权利去研究,独立于成人的视角和关注。

”[4]

1.童年是一种社会建构。

James和Prout认为:

“童年不同于生物学的不成熟,既不是自然的,也不是人类群体的普遍特征,而是作为不同社会中特定结构的和文化的要素。

”[4]8在社会学的术语中,童年不是作为普遍的、确定的形式而存在,而是由特定社会里的文化要素(时代、地域、年龄、性别、种族、阶层、代际等)组合而成。

童年作为一个社会分析变量,不能完全与其他社会变量相分离。

他们关注在各种社会变量影响之下童年具体的生活形态,即复数形式的童年,并特别指出了童年与阶级、性别和种族三因素的共轭性。

2.儿童是积极的社会行动者。

James和Prout 认为,传统的社会化理论将儿童的社会发展视为社会过程的结果,而新童年社会学学科的核心问题是儿童在社会中作为积极的社会行动者。

James认为:

“儿童是社会行动者”是最近童年研究最重要的理论发展之一。

将儿童视为社会行动者不仅是社会科学认识论的变化,而且强调更广泛的儿童自身经历的社会政治意义[5]。

“儿童是并且必须被视为积极地建构并决定他们自己的社会生活,他们周围的那些生活以及他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儿童不仅仅是社会结构和社会过程的被动主体。

”[4]对于儿童是积极的社会行动者,在不同的研究者那里也有不同的理解:

首先,儿童的社会行动被理解为儿童对政策和社会活动的参与,如在英国,地方政府官员在设计游戏区和公园时,例行性地都会向儿童咨询[6]。

其次,一些研究者采用人类学的人种志方法,从儿童在社会情境中主动建构意义、创造文化的角度理解儿童的行动。

WilliamA.Corsaro(1997,2005,2010)是此类研究的重要代表,他在《童年社会学》一书的第一部分表明了自己的观点:

首先,儿童是积极的、有创造性的社会行动者,他们创造自己独特的儿童文化并同时有助于创造成人社会。

Corsaor(1988)使用参与式观察的方法研究了意大利日托中心游戏场所以及美国幼儿园的儿童,作为解释儿童生活和想法的基础,以说明儿童主动建构自己的社会生活。

同样,Corsaor和Eder(1990)呈现了年幼儿童在自由游戏中,在他们的儿童文化中创造成人世界的原理。

基于大量的现场研究,Corsaro(1997)认识到儿童本身是具有决定意义能力的人。

儿童期不再是预备期,儿童也能主动去维护、再生产和创造社会。

儿童通过互动,尤其在他们自己的儿童文化中互动,就能产生创造和革新,他们是具备能力的社会参与者。

HarrietStrandell(1994)、AnjaRiittaLehtinen(2000)、VanAusdale和Feagan(2001)、PaulaEerola-Pennanen(2002)等人为了研究儿童是积极的行动者,也都选择日托中心作为研究现场,对日托中心的人种志研究发展出了丰富的研究传统。

总之,研究者借鉴了人类学的现场研究的方式,呈现了儿童文化的建构过程和儿童现实的生活方式,帮助我们理解童年,理解儿童作为积极的行动主体。

Prout和James将采用人类学田野工作的方法来收集资料,视为理解童年多样性的有力举措,并肯定了童年的人类学研究对理解童年作为社会现象的文化相对性所做出的贡献[4],“它允许儿童在社会学资料的生产中有更直接的表达和参与。

”[4]人种志研究也让成人研究者能够走进儿童生活的现场,理解儿童生活的形式和意义,这种理解是建立新的成人与儿童关系的前提。

此外,儿童还被视为有能力成为某种社会行为的承担者。

如Corsaro(1997)通过“报童”的个案研究,说明儿童本身和成人都能主动创造他们自己的文化。

Hanawalt(1993)对中世纪伦敦儿童的研究,记录了儿童在社区庆典和仪式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他们自己所创造的游戏。

Wyness以儿童兵和儿童照顾者为个案,反驳传统的发展主义的儿童观视野中对儿童兵的担忧,认为这些担忧没有从行动者的角度进行思考[6]。

总之,研究者从儿童独立承担角色任务的能力等实际状况出发,认为儿童并不柔弱和需要成人保护,儿童具有独立行动的能力。

当然,一些关于社会危机主题的研究中,也说明儿童是有能力的社会行动者,如少女怀孕、游荡街头、网络黑客、儿童帮派等,都说明儿童是有能力的行动者甚至是“有罪的行动者”,从而引发成人的恐慌。

这些新兴的儿童文化与传统的“照顾和控制”的童年形象是截然不同的。

由此而引发的童年问题研究和社会政策研究也成为当前西方世界研究的热点。

将儿童视为有能力的社会行动者最为有力的论述来自于儿童文化的研究,这些论述将科技手段与儿童生活对接,Lee(2001)甚至认为,科技扩大了儿童的社会网络,产生了儿童即社会行动者这种有影响力的概念。

全球宽带网络成为青少年一项颠覆和改造的有力框架,它为青少年提供了一个前瞻性的发声空间。

网络的无政府特征与青少年渴望从成人权威和规约中获得自由一拍即合[6]206。

在网络世界,孩子们自由交流,自由经营自己的精神空间、人际空间以及时间,在建构网络社会空间上孩子与大人相比毫不逊色。

儿童有彻底革新通讯、文化、社会以及用新的方法解决这个新兴世界里的问题的可能性[7]。

孩子们对运用一些技术技能的激情和狂热使他们能够创造出新奇的人际关系的形式,甚至还会改变现存的样式。

总之,研究显示,我们不能继续根据以前古老的方法和理论去分析研究新的社会现象了,对于儿童作为一种“不成熟”的人的观念已经不再坚不可摧了。

因此,与儿童是积极的行动者相应,“儿童作为公民”成为新童年社会学研究的新问题。

从儿童是积极的社会行动者到儿童是公民,童年研究凸显了儿童的主体身份以及儿童作为有能力的社会行动者的自我建构方式。

3.儿童参与童年研究。

正如Lesley-Anne Gallacher和MichaelGallgagher所言,对于儿童参与研究方法的狂热可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初的童年社会学研究的“范式转换。

”[8]既然视儿童为积极的行动主体,那么,对儿童的研究就不能将其视为被动的研究对象,要邀请儿童也参与到研究之中来。

Prout和James认为,“与将儿童客观化背景下传统的心理与社会研究不同,参与的方法显得更加民主和解放,尊重儿童作为有自身权利的个体的自主性。

此外,参与途径似乎比传统的其他方法拥有认识论优势,他们认为这种方法更容易体现被研究孩子的视角,而不是成人研究者的视角。

”[8]可见,“儿童参与研究”不仅是为儿童赋权这一政治目标的必要手段,具有伦理和政治的优越性,还具有认识论上的优势,因为没有人比自己更了解自己,儿童自己关于自己的认识才是最可靠的。

这就使得原先在研究方法上缺乏本体地位的儿童从被观察的客体转变成参与研究的主体,其独特的社会参与和内心世界开始受到重视。

James和Prout积极倡导这一“基于儿童权利”的研究方法并将其视为童年研究范式转换中的重要内容,成为一种备受推崇的方法论选择。

基于参与方法的这些优点,童年研究者设计了“有趣的”、“与儿童相关的”研究(Barker,Weller2003;O’Kane2000;Punch,2002)。

他们强调该方法的价值在于儿童通过实践活动产生了资料,而不仅仅是谈话或者填写问卷。

Clark和Moss(2001)提倡多样化的资料收集技术,如图画练习、儿童主导的旅游、角色扮演等。

儿童主导的摄影被用于多项研究当中(Barker,Weller2003;Burke2005;Greenfield2004)。

Hart(1997)、Lancaster、Broadbent(2003)和Weller(2006)等人提倡的一个更广泛的方法,包括拼贴、模型制作、讲故事、印刷杂志和制作电子作品、广播节目、戏剧、木偶、音乐和舞蹈。

学龄儿童参与方法的设计通常是运用他们不断发展的写作技巧、相关的工作表,日记,写故事或者做主题网络图(Barke,Weller2003;Punch2002)。

这种多样化的表征意在运用马拉古奇提出著名的“儿童的一百种语言”。

[8]儿童参与研究的形式、层次也有所不同,英国开放大学成立了一个儿童研究中心,主要为儿童提供机会自行产生研究主题,进行研究,以及撰写研究报告。

儿童作为田野工作者,更容易了解儿童真实的生活[6]。

在此过程中,儿童就是研究者,儿童能够自己设定研究方案、执行研究并且发表研究成果。

2000年,PiaMonradChristensen和AllisonJames出版了《和儿童一起研究:

视角和实践》一书,该书汇编了当时世界上主要童年研究者对“儿童参与研究”这一方法的实践和基本看法,该书在2008年出版了修订本,除了进一步确认这本书是关于童年研究方法论的一本独一无二的参考书之外,意在引导社会学研究领域中新的研究者讨论认识论和方法论这一中心问题,展示理论和实践之间的联系。

特别是对儿童自己产生关于自己的知识这一认识论的探讨,也成为后来反思的问题之一。

总之,在新的童年社会学范式中,儿童成为关于自己知识的创造者。

Prout和James明确指出:

“童年既是为儿童所建构和重构的,也是由儿童所建构和重构的。

”[4]儿童开始成为童年的“共同建构者”,参与某些概念建构的历程(Christensen&James,2000),至少这表示儿童的一切作为都在社会之中[6]。

同时,成人与儿童一起建构童年还有助于消解现代社会中儿童生活方式的规则化,这样一来,新童年研究范式的研究过程就是社会解放行动,研究本身致力于在社会中重构各种权力关系,从而实现作为社会事实的童年的重构。

三、新童年社会学反思

大约从2005年以来,新童年社会学研究者特别是该学科的几位创立者围绕之前的主要理论观点进行了深入反思,代表性著作有AlanProut的《童年的未来:

走向多学科的儿童研究》(2005)和AllisonJames和AdrianL.James的《童年研究的关键概念》(2008);JensQvortrup、WilliamA.Corsaro和Michael-SebastianHonig的《童年研究手册》(2009)。

2010年一些研究者开始对本国的新童年社会学研究进行了总体回顾,或者通过比较各国之间的研究进行反思(JoMoran-Ellis;HelgaZeiher;LorettaE.Bass;DorisBühler-Niederberger)。

总体而言,新童年社会学反思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自然—文化走向统一

由于新童年社会学是以批判传统的发展研究为起点,并从社会文化视角建立自己的理论框架,一些激进的批判导致了童年研究中自然与文化的对立。

Prout(2005)着力就此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强调要想推进童年研究进程必须综合考虑自然和文化因素[9]。

Prout受拉图尔著名的行动者网络理论的启发,分析了以往研究之中的二元论问题,如自然与文化、成人和孩子、结构与行动、个人与社会、是(being)与成为(becaming)两分的状况,特别是关于以往研究中自然和文化的两分甚至对立。

他根据行动者网络理论和复杂理论提出了今后研究中的改进策略,指出任何童年社会学理论都必须要考虑到儿童的身体和他们的遗传特征,不能将童年的本质,武断地静态地划归到自然或社会文化一边,二者在儿童生活过程中是统一的。

他还特别批评了这样一些人:

他们将科学蒙上了政治色彩,或者只从个人主义出发来研究社会。

这一批判是准确而有力的。

这是对社会建构童年研究中以社会政治目的僭越认识论目的的及时纠正,也是对于传统社会化理论只专注个体发展研究而忽视个体社会身份和社会参与的恰当提醒。

(二)结构—行动取向走向整合

在深受后结构主义影响的新童年社会学研究领域,结构理论招致了行动取向研究者的批判。

但是,WilliamA.Corsaro(1997)在《童年社会学》中就提出了童年社会学的基本原则:

儿童是积极的社会行动者,童年是一种社会结构形式。

作为结构理论的代表,Qvortrup(2007)为结构理论进行了辩护[10]:

他认为,社会结构论并不否认童年由于具体生活条件的不同而呈现出多样性,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关于孩子们的普遍理解。

社会学关心儿童在社会结构上无“家”可归的现状,Qvortrup的目标就是识别和定位这个家,这个家的名字就是“童年”,可见他只是为了给孩子提供一个概念的家或者一个认识论的定位。

Harriet Strandell肯定了结构理论的贡献:

“在许多方面,童年社会学研究的第一次浪潮是一个成功的故事,在社会学中为儿童和童年创造了位置。

早期童年社会学中的许多洞见仍然是有效的、生产性的。

”[1]Qvortrup也进一步指出“结构”和“行动”是童年研究中两个标志性的概念[5],他将“结构”与“行动”视为哲学和社会科学的孪生概念,认为社会变化是结构条件之间的相互作用的结果,也是人类思想和意识干预的结果;社会变化的速度和方向由于结构力量和人类行动之间的关系所决定[5]21。

James和Prout只是为了凸显儿童的行动、避免结构化、普遍化而选择了批判结构理论,但是他们也承认为儿童建构社会结构空间的重要性,同时也认识到社会现象的弹性、灵活性和复杂性。

(三)质疑儿童作为积极的行动者

 

新童年社会学研究视儿童为积极的行动者,虽然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在批判传统发展框架所导致的儿童为未来的成人做准备的社会实践状况而提出来的,但是,发展心理学恰恰从个体发展的意义上将儿童视为积极建构的个体,皮亚杰在此方面的论述是经典的。

个体是主动选择的生命体,这是社会将儿童理解为积极的行动者的逻辑前提。

但是,生命个体的主动性与“儿童是积极的社会行动者”不能完全等同,因为它涉及儿童活动的范围和社会参与的复杂性。

目前,视儿童为积极的社会行动者也引发了新的疑问,有研究者认为“儿童是积极的社会行动者”这一概念,是一种关于儿童身份的天真的本质化形式的假定,可能对于一些努力而言是一种障碍[11]。

James就人们对儿童作为行动者的困惑也做了概括:

儿童的行动能力是什么样的能力,以及在什么样的范围内允许儿童实践这种能力?

[5]公众最多的讨论集中在儿童有权使用媒介方面:

儿童对不同种类的新媒介的使用引发了人们关于童年本质(媒介天才)的道德恐慌。

正如帕金翰(2000)所言:

我们需要理解儿童参与成人世界的能力范围及其限制。

现实的儿童生活问题提醒我们,儿童借助媒介体现了积极的行动能力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儿童正面临着缺少在现实生活情境中体验真正责任的机会。

此外,全球资本主义、消费主义背景下,将儿童视为消费者正是将儿童视为儿童消费文化的积极创造者,并依此建构了广阔的消费市场,我们必须思考充分肯定儿童的消费能力并想法设法挖掘儿童的消费能力究竟是为了谁的最佳利益?

(四)反思“参与的方法”

Lesley-An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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