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行业分析报告.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3971564 上传时间:2022-11-26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143.3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银行行业分析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银行行业分析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银行行业分析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银行行业分析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银行行业分析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银行行业分析报告.docx

《银行行业分析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行业分析报告.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银行行业分析报告.docx

银行行业分析报告

 

2018年银行行业分析报告

 

2018年12月

目录

一、国内银行业概述4

二、国内银行业市场格局5

三、国内银行业的影响因素及发展趋势8

1、行业监管持续加强,金融去杠杆全面推进8

2、深化金融改革,聚焦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9

3、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扩大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11

4、深挖小微企业信贷潜力,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12

5、盈利模式调整,银行逐步向大零售转型13

6、银行间市场快速增长发展空间广阔14

7、利率趋向于市场化风险定价,净息差持续收窄15

8、银行业内外开放水平提高,行业竞争加剧17

9、互联网金融影响深远,金融科技发展重塑银行业态18

四、国内银行业的监管体制19

1、主要监管机构及其职能19

(1)中国人民银行19

(2)中国银保监会21

(3)省级人民政府22

(4)省级联社23

(5)其它监管机构23

2、国内银行业监管内容24

3、银行业的监管趋势25

(1)新巴塞尔协议的对中国银行业监管的影响25

(2)混业经营交叉监管和监管国际化27

(3)改革深化带来监管不断强化27

4、国内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28

(1)基本法律、法规28

(2)行业规章29

一、国内银行业概述

银行业作为国民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投融资体系的基础,与宏观经济发展息息相关。

自2013年宏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来,在持续开展去产能、去库存进程的推动下,我国整体经济增长速度温和放缓,但随着“三去一降一补”的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产业升级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正不断积累着持续发展新动能。

2018年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力度将持续加强下,我国将步入淡化经济增长速度、追求经济发展质量的新时期,我国经济发展将整体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7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为827,122亿元,比上年增长6.9%,增速较前两年基本持平。

随着宏观经济增速的放缓,我国银行业正由过去十余年规模、利润高速增长的扩张期,进入规模、利润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经营情况总体保持平稳。

截至2017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252万亿元,同比增长8.7%,增速较上年末下降7.1个百分点,其中各项贷款129万亿元,同比增长12.4%;总负债233万亿元,同比增长8.4%,其中各项存款157万亿元,同比增长7.8%。

同期,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75%,与上年末基本持平;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35%,较上年末上升0.1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为13.65%,较上年末上升0.37个百分点。

资产利润率为0.92%,资本利润率为12.56%。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71万亿元,不良贷款率1.74%;关注类贷款余额3.41万亿元,关注类贷款率3.49%。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3.09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268亿元;拨备覆盖率为181.42%,较上年末上升5.02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为3.16%,较上年末上升0.09个百分点。

银行业流动性充足,流动性比例为50.03%,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为2.02%,存贷款比例为70.55%,流动性覆盖率为123.26%。

随着我国普惠金融政策的落实以及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银行业逐步回归服务实体经济,切实将助力小微企业与三农发展落到实处,小微及涉农信贷余额稳步攀升。

截至2017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用于小微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余额均达到31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1%和9.6%。

此外,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带动个人金融产品和服务需求的持续增长。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我国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消费贷款余额从2011年88,717亿元增至2017年315,194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3.53%,增长迅速。

二、国内银行业市场格局

目前,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外资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

根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17年末,我国银行业各类机构的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大型商业银行:

大型商业银行一直是我国银行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为国内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提供了稳定的融资渠道。

截至2017年末,大型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占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36.77%。

股份制商业银行:

截至2017年末,国内共有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均获得在全国范围内经营银行业务的资质,其总资产为44.96万亿元,占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17.81%。

城市商业银行:

截至2017年末,城市商业银行总资产占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12.57%。

传统上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仅限于在当地城市中经营,近年来,随着政府对银行业监管理念的转变,银监会出台了《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允许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实现跨区经营。

农村商业银行:

前身多由农村信用社改制、合并设立而成,主要为当地居民尤其是农户、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是我国区域性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域性及融机构的重要环节。

1996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农信社与农业银行行政脱钩,农信社再次获得经营自主权。

2000年7月,国务院批准江苏省开展改革试点,组建江苏省联社,并试办农村商业银行,首批三家(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江阴农村商业银行)于2001年成立。

2003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开始重点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区将农信社改造为股份制商业银行。

2004年6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明确对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48号),明确了“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管,省级政府依法管理、落实责任,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总体要求,“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审慎监管,稳健运行”的监管原则,建立省级政府、信用社省级管理机构、银监会、人民银行分工合作,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新监管体系。

近年来,国内农村商业银行数量持续增加,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数量快速下降。

2011年,银监会宣布不再组建新的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组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则要全部改组为农村商业银行,最终农村商业银行成为重点发展的农村金融机构。

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农村金融改革的产物,凭借其灵活的管理体制、高效的业务流程、规范的公司治理等优势,具备深耕本地、开拓经营的优势,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领跑者。

截至2017年末,农村金融机构总资产占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13.00%。

其他类金融机构:

截至2017年末,其他类金融机构的总资产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19.84%。

其他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邮政储蓄银行。

外资金融机构包括外国银行分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及外国独资金融公司及其分行及子公司。

三、国内银行业的影响因素及发展趋势

1、行业监管持续加强,金融去杠杆全面推进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步入金融创新的新时代,通过业务创新实现资产负债表的连续扩张,尤其以银行同业业务、委外业务的快速发展为代表,使得银行表内外资产迅速增长。

但业务不断创新的同时,也加剧了金融系统性风险,逐步违背了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初衷。

为有效应对银行业存在的问题,自2017年起,金融监管贯穿全年其监管从严的态势仍在延续。

2016年末,央行执行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考核正式将金融机构表外理财纳入广义信贷范围,借以约束银行资产规模扩张速度。

2017年初,银监会颁布多项文件开展“三三四十”专项核查,内容涵盖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银行业风险防控、弥补监管短板等多个方面,重点集中在理财、同业和委外业务,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风险防控。

2017年11月初,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正式成立,强调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健货币政策,强化金融监管协调,提高统筹防范风险能力,更好地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更好地保障国家金融安全。

2017年末资管新规出台,明确将实施净值化管理,打破刚兑,严控表内外的期限错配业务,进一步有效防控金融风险。

2017年监管从严主要体现在表内资产负债结构的调整,有效控制同业、非标资产规模,加强同业存单业务的监管,2018年监管聚焦打破刚兑和期限错配,金融去杠杆将持续、全面推进。

未来几年中国金融业将持续处在一个强监管的时代,监管真空、监管短板、监管不足的现状将会得到改变。

2、深化金融改革,聚焦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

2017年3月的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首先提出要更强调引导资金“脱虚向实”;7月份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再次明确要将服务实体经济放在核心工作第一位,金融业要回归本源,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和效率。

在金融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引导资金脱虚向实、银行业逐步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改革中的明确方向,而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是实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两大重要创新路径。

普惠金融侧重于中小微经济体融资;绿色金融侧重于环保相关的投融资领域,两者相互配合、共同推进。

关于普惠金融,2016年国务院发布《推动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农民、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其他特殊群体为普惠金融服务对象,发展目标确立为至2020年,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要达到国际中上游水平;银监会印发的《关于2016年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把机制改革作为发展普惠金融的关键、畅通普惠金融服务路径、增强普惠金融服务动能,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提高金融精准扶贫效率;2017年5月,银监会发布《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实施方案》,致力于推动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聚焦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群体和脱贫攻坚等领域的普惠金融事业部;2017年9月,央行发布《关于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的通知》,对满足要求的商业银行实施定向降准、增加政策优惠。

关于绿色金融,2012年银监会发了《绿色信贷指引》明确提出要全面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成效;2013年,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绿色信贷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落实绿色信贷指引要求,各银监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切实将绿色信贷理念融入银行经营活动和监管工作中,不断增强银行业以绿色信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16年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对绿色金融、绿色金融体系都做了明确的定义,并提出大力发展绿色信贷,表明从国家战略层面聚焦绿色金融,要求银行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功能,将信贷资金重点投放到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等领域,促进绿色产业、绿色经济的发展,并以此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3、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扩大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

党的十七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将农村金融问题列入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创新。

2016年银监会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县域金融服务能力,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支持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2005年以来中央出台多项文件强调县域金融机构要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协助农村金融改革。

2006年12月,银监会颁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实行“低门槛、宽准入、严监管”政策,引导社会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创业发展;2007年10月,银监会又将放宽准入的区域由原来的6省(区)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

2006年,银监会陆续颁布《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指导意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团贷款指引》等规范性文件,支持金融机构对支农产品及服务的创新。

200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的支持力度,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农村的原则性意见。

2009年1月,银监会发布《关于当前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促进经济稳健发展的通知》,强调对涉农贷款实行有区别的信贷管理和考核政策,加大涉农信贷投入力度。

2015年6月,银监会颁布《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设立、跨区经营、新业务开展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统一规范。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统计,截至2017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到31万亿元,同比增长9.6%。

随着国家对农村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的逐步到位,目前农村金融改革措施不断深化,农村金融监管环境持续完善,农村巨大的金融市场正逐渐显现,努力实现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

4、深挖小微企业信贷潜力,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

传统信贷观念上,银行贷款更倾向集中于大客户及部分行业,但随着大中型客户竞争日益激烈,以及中小企业日益旺盛的金融需求,银行开始逐步重视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

目前小微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最具生机与活力的群体,为我国的经济增长提供重要动力,小微企业发展对稳增长、调结构、保就业、惠民生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同时在政策上,中央将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作为一项战略政策,银监会将小微企业贷款作为一项战略变革,并积极引导及督促商业银行建立相应的运作机制,适应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需求。

自2005年7月颁布《银行业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起,银监会陆续颁布了《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以及《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小企业贷款的规范制度,推进了商业银行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为小微企业贷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2016年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政策的通知》,明确要持续解决小微企业现存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一步落实各项监管扶持政策,持续改善和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同时要关注小微企业信贷存在的固有风险问题,加强风险识别和管控,在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发行、存贷比计算、风险资产权重、不良容忍度方面坚持正向激励导向,进一步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工作正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根据中国银监会的统计,2017年末,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含小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小微企业主贷款)余额达31万亿元,同比增长15.1%。

5、盈利模式调整,银行逐步向大零售转型

近年来,国内经济的持续增长,经济发展也在持续发生变化,从以往依靠投资拉动经济的时代逐步过渡为消费兴起的时代,消费支出对GDP的贡献大幅提升。

同时随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断增加,对零售银行业务的需求也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人均消费支出与可支配收入增速变化基本保持一致。

目前商业银行都在积极改进零售短板,提出零售转型的发展战略,银行转型零售是多种因素综合形成的结果。

从银行角度,首先随着对公业务竞争的不断加剧,银行需要挖掘新的客户渠道,其次国家宏观审慎考核的实施也制约银行依靠规模扩张经营盈利,再者在目前整体经济增速从高速增长到温和放缓的时期,资产质量问题也是银行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对产能过剩企业和地区的贷款受到限制,因而银行自身在积极寻求贷款结构的转型,商业银行正在寻找零售金融转型的途径,减轻对公业务压力。

目前我国零售贷款业务水平仍低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水平,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转型、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居民消费的兴起将是未来的趋势所向,个人的消费信贷、信用卡业务以及个人理财产品都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2017年我国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为31.52万亿元,2011年至2017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3.53%,随着个人财富的不断增加、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消费信贷将保持稳定、规范的增长;近年来国内银行卡业务也得到快速发展,随着全国个人征信系统的不断完善,未来银行卡产业将会取得长足的发展;同时我国的资产管理业务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商业银行理财以其规模、活跃度和参与度构成了资管业务的核心力量。

虽然银行理财在打破刚性兑付后进入了资管2.0的时代,但从长远看,在居民理财和财富管理需求日益增长的大背景下,银行理财业务未来势必将迎来新的增长。

6、银行间市场快速增长发展空间广阔

我国银行间市场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货币市场、银行间汇率和利率衍生品市场四个组成部分,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增长迅速;银行间市场中的新金融工具、衍生产品不断出现,如:

债券买断式回购、债券远期、利率互换、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及企业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等。

根据人民银行统计,银行间同业拆借成交总金额由2004年的1.46万亿元增加至2017年的79.00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35.93%;债券回购交易(包括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总额由2004年的9.44万亿元增加至2017年的616.40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37.91%。

伴随着我国银行业的不断发展壮大,银行间市场凭借其在人民币汇率形成、利率市场化改革、央行货币政策传导、服务金融机构以及市场监管等方面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将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7、利率趋向于市场化风险定价,净息差持续收窄

银行的息差一直受到包括利率市场化程度、利率水平、经济增长、银行自身定价能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存贷款利率过去由人民银行制定并受其管制,但在近年,伴随银行业加快改革步伐,人民银行也采取一系列措施逐步放开了对利率的管制,逐步走向市场化。

在2004年10月,人民银行放开贷款利率上限,国内商业银行可以在人民银行制订的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当自行调整人民币利率。

2012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2年6月8日起:

(1)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

(2)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

2012年7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进一步扩大利率浮动区间。

2013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措施,包括放开贷款利率下限,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对农信社放开贷款利率上限,同时维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变,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进一步明确了“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的要求,存款利率上限限制的放开也将推上日程。

2015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同时,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

整体而言,目前我国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下限、金融机构存款浮动上限及票据贴现利率管制已全面放开,银行利率市场化较以往更大幅度的提高,尤其是取消存款利率上浮限制后,各银行迅速上调存款利率水平,使得银行业利率竞争加剧,净息差较以往呈现明显下降趋势。

但从长远看,完善利率的市场化形成和调控机制,有利于加强央行对利率体系的调控和监督指导,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有助于资金在实体经济中进行更有效配置。

目前看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成为趋势,未来随着存贷款利率的逐步放开,将对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创新能力、定价能力和风险管理产生较大的挑战。

8、银行业内外开放水平提高,行业竞争加剧

我国银行业内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并存,包括有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法人金融机构等其他金融机构。

除传统银行外,银监会积极推动民营银行试点工作,不断提升银行业对内开放水平。

2015年6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称将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自指导意见发布以来,已有网商银行、微众银行、华瑞银行、中关村银行等多家民营银行开业设立,这些民营银行一方面拥有强大的股东背景,一方面在经营机制、科技水平等方面拥有一定的后发优势,市场竞争力不容小觑。

在放开民营银行限制后,外资银行也在我国加快布局进程,自中国加入WTO,我国银行业于2006年底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

目前,外资银行在我国省市普遍设立营业分支机构,形成具有一定覆盖面和市场深度的总行、分行、支行服务网络。

随着对中国的了解加深,外资银行网点从沿海省份和大城市逐步扩展到东北和中西部地区的内陆省份和二三线城市,网点功能也更趋于多元化,更加注重贴近我国市场需求。

在2018年2月,银监会修改了《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放宽外资银行在华部分业务的限制,进一步加大银行业竞争。

面对内、外部激烈的市场竞争,国内中小型商业银行只有运用独特眼光选择自身发展的目标客户和市场,采取符合自身特点的差异化经营战略,创新产品服务,才能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并获得相对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

9、互联网金融影响深远,金融科技发展重塑银行业态

互联网金融是指以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

2013年6月13日,以余额宝上线为始,互联网金融以独特的经营模式和价值创造方式,向传统金融业发起挑战。

互联网的发展正在全面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第三方支付转账的增速远高于银行卡支付转账的增速;同时互联网金融的上线对人们理财观念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基于第三方支付端所开发的理财产品及销售平台,对商业银行业务造成冲击,使得银行负债端的资金来源,包括活期存款、结算资金等大量流失。

现阶段的互联网金融主要包括第三方支付服务、金融产品销售渠道服务、众筹模式和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信贷服务等形式。

金融科技是指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全面应用于支付清算、财富管理、零售银行、借贷融资等金融领域,将金融与信息技术形成有机结合,与互联网金融相比,金融科技的范畴更广阔,不仅是利用互联网对现有业务与渠道进行补充,而是直接全面有效的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银行将有效利用各项金融科技手段对业务、流程、以及数据分析进行数字化重塑。

互联网金融势必会对传统的银行业经营造成一定程度的挑战,加快向银行核心业务渗透的速度,改变着传统银行的经营模式,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再到微信银行、直销银行,多渠道线上服务已成为各家商业银行的标配,部分商业银行还尝试搭建了一体化金融电商平台,用以拓展服务场景和半径。

毫无疑问金融科技已经在深刻地改变着银行业格局,要求银行重塑其核心竞争力,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四、国内银行业的监管体制

银行业在国内受到较严格的监管,银监会和人民银行是国内银行业的主要监管部门。

银监会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而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并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国内银行业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

根据国务院《关于明确对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48号)的规定,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除受人民银行、银监会监督管理外,同时由省政府、信用社省级管理机构依法管理。

1、主要监管机构及其职能

(1)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负责制订和实施货币政策和维持金融市场稳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法规,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包括:

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小学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