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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分析

1总论

1.1众筹的定义

所谓众筹,翻译自国外crowd funding一词,即大众筹资,有两种属性。

第一,可以看成另一种风险投资,或者风险投资的一种新型态,承诺收益或者实物返还筹集项目资金。

第二,是一种“预消费”模式,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公众募集项目启动和运行资金。

第三,甚至可以看作一种慈善行为,以资助缺乏资金的项目完成。

众筹模式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特别是使用众筹平台(网站),让小企业家、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

 

众筹平台允许用户发起有创新性的项目,包括电影、音乐、漫画、新闻、视频游戏等,向公众集资。

众筹平台的用户,一方是项目发起人,他们有创意但缺乏资金,他们需要提出创意阐释、执行方案;另一方则是愿意出资的人,他们的投资回报可能是收益回报或者股权,也有可能不是金钱或股权,而是与该项目相关的实物或非实物。

在限定时间内,当资金数量达到发起人设定的目标,就算募集成功。

借助众筹网站提供的平台,用户双方可以合力让某个项目得以实现。

 

因此众筹是一种融资活动,并且在一大部分众筹活动中,投资者不仅为项目融资,并且还参与项目本身,给项目发起人出谋划策,协力推动项目成功。

 1.2众筹的规则

1、筹资项目必须在发起人预设的时间内达到或超过目标金额才算成功

2、在设定天数内,达到或者超过目标金额,项目即成功,发起人可获得资金;筹资项目完成后,网友将得到发起人预先承诺的回报,回报方式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服务,如果项目筹资失败,那么已获资金全部退还支持者

1.3众筹的流程

1.4众筹的分类

众筹有四种常用的商业模式:

1)募捐制众筹:

在募捐制众筹模式下,通过众筹平台支持某个产品或服务从形式上看似乎和通过电商预购某个产品或服务没有太大差别。

但是实际上众筹平台的项目支持者和电商商品的消费者的心里活动是存在差异的。

如果说消费者通过电商购买某种产品看重的是“物有所值”,那么募捐制众筹模式下支持者对某个项目的“出资支持行为”则表现出更多的“重在参与”的属性,换言之,募捐制众筹的支持者几乎不会在乎自己的出资最终能得到多少回报,显然,他们的出资行为带有更多的捐赠和帮助的公益性质。

虽然众筹网站和电商网站都能提供一盒巧克力或一束玫瑰花,但众筹网站致力于让“消费者”(出资者)忘掉购物这回事儿,认为自己并非在消费,而是资助了一个梦想。

众筹网站和团购网站的区别就在于众筹网站带有一定程度的公益性质,将购买消费品的行为转换成了捐助梦想的行为。

  公益的声音通过众筹这个绝佳的平台“扩音”,从而能够发出公益文化的雄浑之音。

搭建这样的“扩音台”恰恰是众筹平台的重要使命之一,即通过众筹窗口的交流与互动,达到改变某一宏观领域现状的目的,为中国的慈善文化事业做出企业应尽的责任。

一个有社会良知的企业或个人应在社会保护等公益领域率先垂范,把个人或企业的发展置位于整个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才能实现其可持续发展,从而为建设慈善友好型社会做出应尽的贡献。

2)奖励制众筹:

 奖励制众筹平台看上去与团购网站十分相似,但又有所不同。

相似之处在于两者都通过在网络上发布“活动(或项目)”来吸引大众参与者的支持;明确规定所需的支持者人数(或金额)下限和截止期限;在截止期限内达到或超过预设的目标人数(或金额)下限,活动(或项目)方可生效,否则,资金将被返还给项目的支持者。

  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众筹较团购多了一重期货性质,换言之,众筹更像是一种团购和预购相结合的产物,“买家”(即众筹平台的项目支持者)无法在支付后立即获得“卖家”(即众筹平台的项目发起者)售出的“商品”(即众筹平台项目的回报)。

通常,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项目发起者会在项目成功后的几天甚至几十天内同项目的支持者兑现事先所承诺的回报。

既然具有预购性质,众筹模式一方面能够使消费者的消费资金前移,提高生产资金筹备和销售等环节的效率,产生出原来可能无法实现的新产品;另一方面通过众筹可以获得潜在消费者对于预期产品的市场反馈,从而满足用户更加细化和个性化的需求,有效规避盲目生产所带来的风险和资源浪费。

  众筹平台的出现则从某种程度上为产品的设计生产者和市场潜在消费者之间建立了一个互相获取信息和交换意见的桥梁。

3)借贷制众筹:

从某种程度上,P2P网贷平台可以看做是借贷制众筹的转型。

P2P网贷平台的能切实掌握平台上企业的资金流水和财务情况,相当于建立了一个可查的企业数据库,在借款企业里挖掘成长性良好的企业,然后通过网络社区发布信息在融资平台上向投资人进行网络募股。

4)股权众筹:

2012年4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2012年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JOBS法案),进一步放松对私募资本市场的管制,法案允许小企业在众筹融资平台上进行股权融资,不再局限于实物回报;同时法案也做出了一些保护项目支持者利益的规定。

法案规定,对每一个项目来讲,其融资规模在12个月内不能超过100万美元;同时也限制了每一个特定出资者的融资规模,不可超过其年收入的5%。

该法案的通过为众筹融资网站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也为金融创新提供了法律框架。

  股权制众筹平台FundersClub是美国JOBS法案的产物。

该法案允许公司吸收除传统投资者外的资金。

FundersClub严格筛选一批“高客户增长、钱途乐观、受投资者追捧和其他增长信号”的初创公司,供“合格的投资者”挑选。

FundersClub对出资者要求很高,必须具备年收入超过20万美元或者净资产超过100万美元身价(美国JOBS法律规定),出资者出资额度最小为1000美元,并获得股权作为回报。

等这些公司被收购或者上市,出资者可以将股权变现获取回报,FundersClub从中收取手续费。

所有的法律文书和转账手续都在网上完成。

  中国的众筹模式2011年才出现,目前有一定规模的众筹网站已经不下十家,例如点名时间、众筹网等。

但不同于其他互联网模式,众筹涉及集资、回报等经济问题。

由于中美之间法律、政策的差异性,股权制众筹在中国走得并不轻松。

  目前,根据我国特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股权制众筹在我国化身为凭证式、会籍式、天使式三大类表现形式。

凭证式众筹一般都是通过熟人介绍加入众筹项目,投资者不成为股东;会籍式投资者则成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

天使式则有明确的财务回报要求。

1.5众筹与天使基金和风投的异同

从投资的目的来说,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的投资目的比较单纯,主要是以现金方式取得初创公司的一部分股权,并且助力这些公司发展,最终上市或者被其他公司并购,以求得最后退出来获得资本回报。

而众筹的参与者却有多重目的,不仅仅局限于获得经济上的回报,还希望可以通过优惠价格获得产品,也有把这当作一种慈善活动,或者在众筹平台上和项目发起者互动。

从投资的目标来看,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主要是投资公司的股权,以投资某一家公司。

而众筹投资主要运作在众筹平台上,主要是网站上投资某一个项目,甚至是某一个产品。

 

即使美国已经推出了JOBS法案,但是目前通过众筹来取得股权回报的事例也寥寥无几。

2众筹在国外的发展

2.1众筹的起源

众筹最初是艰难奋斗的艺术家们为创作筹措资金的一个手段。

2009年美国第一家众筹网站kickstarter成立,该网站通过搭建网络平台面对公众筹资,让有创造力的人可能获得他们所需要的资金,以便使他们的梦想有可能实现。

这种模式的兴起打破了传统的融资模式,每一位普通人都可以通过该种众筹模式获得从事某项创作或活动的资金,使得融资的来源者不再局限于风投等机构,而可以来源于大众。

2.2众筹的发展

众筹自2009年成立以来,在国外已经发展了三年多,业内认为他们经历过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用个人力量就能完成,支持者成本比较低,在最初更容易获得支持,第二阶段是技术门槛稍微高的产品。

第三阶段则是需要小公司或者多方合作才能实现的产品,这个阶段的项目规模比较大、团队最专业、制作能力最精良,因此也能吸引到最多的资金。

2012年,奥巴马签署了《JOBS法案(初创期企业推动法案)》,其中的某些条款:

1)私人公司可通过发行受限证券从小投资者处筹集资本;2)私人公司的股东上限由500人提高到2000人;3)只要发行人或卖方采取合理的步骤证明投资者资格,本次私募发行就可享受注册豁免和采取向投资者公开劝诱或广告的形式兜售证券。

为众筹提供了新的模式,即股权众筹,FundersClub就是美国JOBS法案的产物。

2.3美国著名的众筹网站

1)Kickstarter

Kickstarter于2009年4月在美国纽约成立,是一个创意方案的众筹网站平台。

Kickstarter最早是因为创建者因为资金问题被迫取消了一场筹划中的在新奥尔良爵士音乐节上举办的音乐会,而就开始酝酿建立起一个募集资金的网站。

Kickstarter有13类:

电影、音乐、美术、摄影、戏剧、设计、技术、食品和其他几类,不涉及股权众筹。

2)Crowdcube

Crowdcube是全球首个股权众筹平台

有别于那些跟随Kickstarter模式的众筹平台,Crowdcube有着自己的创新,它是全球首个股权众筹平台。

投资者除了可以得到投资回报和与创业者进行交流之外,还可以成为他们所支持企业的股东。

关于Crowdcube,找到的资料非常少,也没有搜索到相关案例。

3)AngelList

AngelList这个众募平台在2013年已经汇集了十万个创业项目,仅在2012年年底的一个月时间,通过AngelList完成的投资数额就高达1200万美元。

与相亲网站类似,在AngelList上,创业者和投资者分别输入各自简介,创业者可以选择哪些投资者能查看他们的简介,投资人也能每天收到几十家初创公司的列表。

让靠谱的项目找到靠谱的钱,AngelList就这样充当着创业者和投资人的红娘。

不过,它所服务的领域仅限于高科技类的创业项目。

  

  AngelList的精妙之处在于它整合了Twitter、Facebook和LinkedIn的社交属性,为投资人追踪项目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4)FundersClub

FundersClub是美国JOBS法案的产物,该法案允许公司吸收除传统投资者外的资金。

有望解放投资链条中的中间环节,帮助用户解决复杂的法律、财务问题,让传统投资概念之外的“普通人”能够参与进来,让投资变成一种大众行为。

据TC报道,迄今为止,FundersClub正帮助4家YCombinator支持的公司完成融资,它们分别是品牌赞助平台Sponsorfied、音乐视频营销服务Tracks.by、虚拟货币交易服务商Coinbase、以及视频推广工具Virool。

FundersClub已经吸引了3400名注册投资者,约有340个人已经进行过真正的投资,每个投资者平均投资2500美元。

一家公司在平台上用48小时完成了10万美元的融资,还有一些公司正在做融资准备。

FundersClub已经在平台上为自己完成了价值52.9万美元的种子轮前融资,前不久又获得了600万美元的种子轮融资,创下YCombinator历史上的新高。

此外,包括A-listersYC、FirstRound、克里斯•迪克森(ChrisDixon)和艾伦•莱维(AaronLevie)都对FundersClub进行了投资。

可谓前途光明。

但是尽管新发布的《JOBS法案》推动了众筹网站的发展,FundersClub直接返还给投资者股权、红利这类的利益的行为可能违反了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

FundersClub规避这类风险的做法是不直接经手出资人的钱,取而代之是为一家风投基金进行融资,然后再注入初创公司,对于每个FundersClub基金来说,这些钱都保存在单独的托管账户内。

2.4股权众筹案例

SendHub

SendHub是一家在YCombinator孵化的云PBX(电话程控交换)初创企业。

SendHub是一个建立在Twilio可扩展语音平台上的服务。

使用SendHub,企业可以通过Web或手机发送短信,与客户们进行交流。

企业先确定一个关键字,顾客输入这个关键字既可参与。

2012早些时候,这家公司打算进行A轮融资。

尽管其月收入有5万多美元,月增长率达到了25%,但还是被50多家VC摒弃。

无奈之下他们转向诞生刚刚1年的众筹平台,结果成功融到200万美元。

没有VC,小企业很难知道自己企业的估值。

而对估值的误判,有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估值判断太高,投资人就不会对你产生足够的兴趣;估值判断太低,会导致小企业无法获得足够的资本。

而最好的准确判断估值的方式,是信任第三方机构。

在线融资平台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在线融资平台会与专业投资人进行合作,对企业进行评估。

在SendHub选择了Fundersclub后,从Fundersclub获得了75万美元的资金。

随后在与超过50个风投进行了对话之后,SendHub获得了一个风投的认可,然而却无法为SendHub提供足够的资金。

SendHub决定一定要获得足够的资金。

于是SendHub利用了Angellist这个最大的在线投资人平台。

 

同时SendHub还发现投资人如果对你的融资目标感到担心,他们就不会给你写下支票。

在刚开始的时候,SendHub设定了一个较低的融资金额,随着融资越来越顺利,SendHub开始调高融资金额。

除此以外,SendHub每获得一个新的投资人,就会请他在Angellist上为SendHub进行宣传。

通过多个小额支票来获得大量资金,需要进行很多的沟通工作。

每一个投资2.5万美元以上的投资人,都希望能够通过电话与你进行沟通。

有的企业会根据投资人过往经历,以及投资金额来选择与哪些投资人进行对话。

然而SendHub决定要与所有人进行对话,这样虽然消耗大量时间成本,但是却让SendHub获得尽可能多的投资。

最终,SendHub获得了近200万美元的融资,而这些融资全部来自众筹。

3众筹的意义

3.1众筹平台的意义

1)众筹平台为初创公司提供了全新的融资机会

之前创业者要找到投资人非常复杂,主要考验的是双方的社会关系和人脉资源,通过线下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来了解双方。

之后通过大量的分析,股权的交涉和漫长的法务流程。

如果创业者是个默默无闻,人际关系单纯的人,那么他要获得投资人的青睐要比那些资源丰富的人难得多。

而使用众筹平台融资则简单多了。

创业者把自己的创业想法、项目模式等展示在网页上,供所有的投资人查看。

创业者有义务将创业项目的进展报告给投资人,听取意见,方便投资人跟踪项目进程。

任何有资格的人都可以当创业者的“天使”,只要对创业者的项目有信心。

且风险相对较小,可以广撒网,也可以专注于一家公司。

如果你缺乏接触天使或者风险投资人的渠道,那么这些小型投资人可以帮助你实现资金的筹集,聚少成多,甚至可以获得超出预期的额度。

2)众筹平台的创业者有更大的自主权

由于出资人人数众多,对于投资者来说,这种投资方式更为透明,也可以让创业者掌握更大的自主权,迫使投资者证明自己能够为创业公司提供资金之外的哪些价值,而不会受制于投资人的摆布,在公司股权方面的纠缠以及董事会名额的分配。

一旦有投资人撤资,也不会对公司产生太大的影响。

这可以让创业者在初期创业时把精力放在公司的发展上,而不是在与投资人的利益上纠结。

3)众筹平台可以为创业者带来更多的投资

众筹网站自己在融资后,可以为平台上的公司带来更多投资:

诸如银行、对冲基金和私募公司。

有消息称这些机构急切的想把初创公司放入他们投资组合中的风险资产部分。

但它们没有在硅谷投资的经验。

众筹平台可以帮助它们做调查,帮助它们在硅谷站稳脚跟。

由于这些机构手中握有上十亿美元资金,可以为无数众筹网站初创公司进行融资。

3.2众筹平台的竞争对手

FounderClub的方式可以让创业者在创业初期绕开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而获得资金,看似抢了天使和风投们的机会,不过据我看来FounderClub的这种融资模式不但不会给天使和风投们带来竞争压力,而且带来了更多的机会。

投资人每天会收到众多投资要求方案,但可以进入他们法眼的只有少数几个项目,而且还可能会错过一些好的项目。

而FounderClub则为他们减轻了“海选”的环节。

经过FounderClub筛选的公司必定已经受到重重考验,这更容易让天使投资人获得青睐,从而进行大规模的投资。

且这些初创公司在FounderClub上最多只能得到100万美元的融资(受美国JOBS法规限制),这笔钱虽然对初创公司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但这些公司一旦成长起来就需要更多的资金来帮助其快速发展,这时,FounderClub显然满足不了它们的需求,就像FounderClub本身,在自家平台上获得60多万美元的融资后,获得了600万美元的种子投资。

况且,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家们的资源是无价的,获得他们的人脉资源、创业指导和经验传授,是FounderClub平台给不了这些创业公司的。

这也是为什么这种旧模式无法被基金募集模式所取代的原因。

4众筹在国内的发展

4.1中国众筹网站的兴起

中国互联网向来有C2C(Copy to China)的传统,中国互联网的创新基本都是建立在C2C的基础上,在抄袭,吸收,本土化之后才开始有细节上的创新或者模式上的创新。

淘宝始于易趣,易趣抄袭自eBay。

支付宝copy自贝宝。

QQ原名OICQ,源自ICQ。

微信语音的部分抄袭自米聊,而米聊语音则是Talkbox的仿制品。

  

众筹模式,和众筹网站也逃不出这个怪圈。

Kickstarter 2009年成立后,国内的类Kickstarter网站如雨后春笋版的冒出来,而现在仍然健在并且有一些项目的有以下几个:

 1. 点名时间 2. 追梦网 3. 淘梦网 4. 觉JUE.SO 5. 亿觅创意

4.2中国众筹网站的问题

1)项目匮乏

纵观中国众筹网站,目前仍旧存活着也就有这么5,6个,并且真正说的上还能引起大家关注,有足够人气可以推动项目正常筹集到资金的不过就是点名时间而已。

而且很多众筹项目都不是纯粹的众筹项目,并非拿到这笔钱去实实在在的去完成这个项目。

比如在点名时间上筹资排名第三的项目(筹得资金50万元):

《气御千年》预售,这个项目其实是一个书的网络小说的预售,作为筹资的回报也是获得这本书的签名版本。

或者有些项目直接变成了“预定项目”,就是卖东西的项目,这类项目在觉JUE.SO这个网站上比比皆是。

  

2)知识产权缺失

在发起项目时需要拍摄视频,以及对项目主要内容做展示。

在此过程中往往引起项目发起人的担心。

由于那些设计很多并没有很高的壁垒,盗版者甚至只需要看到外形和视频,就可以发起盗版。

等项目发起人筹集到资金,并且完成项目的时候,盗版品说不定已经在淘宝上卖了很久了。

3)投资者风险

这个风险无论国内还是国外都存在,并且作为众筹网站来说,并没有太好的方法杜绝这种事情的发生。

在点名时间的常见问题中,有提到这一点,“您在此支持项目的同时,就已经接受了项目所存在的风险问题。

如果遇到您说的这个现象,点名时间会协助您对此项目发起人进行网络曝光、拉入黑名单等一系列惩罚措施。

4)众筹模式脱离投资属性

大部分中国众筹投资者,都没有意识到他们正在从事的是一种投资行为,原因有多种。

首先,众筹的回报目前主要是以实物,或者非实物的方式,比如电影上映后的电影票,或者书店开张后的感谢墙,又或者签名图书。

这让投资者误以为自己从事的是一种慈善事业,资助一些非营利的项目完成。

其次有一些项目变成了预售商品,比如黄铜U盘,或者黄铜铅笔盒,很多投资者认为自己是在类似于淘宝这种购物网站购买商品,无非这些商品被冠以设计之名。

这样来看众筹网站在中国更倾向于慈善和团购模式,而削弱了其风险投资的属性。

  

中国众筹模式脱离投资属性的根本原因应该和世界其他国家的众筹模式遇到困境的原因相近。

主要是监管者对众筹模式看法有关,在美国JOBS法案出来前,众筹模式一样不能将标的物设定成股权。

对于中国的众筹模式来说,更是需要和明确高额回报划清界限。

因为一旦许诺高额回报,在中国不光有非法集资的嫌疑,甚至直接引发成非法集资的实质。

  

在点名时间的常见问题中,第三条就是解释是否是非法集资,点名时间网站是这样回答的“跟传统的投资和融资不一样,因为你在这里无法获得股权、利润分享的回报,大家是在购买你的项目成品,不是投资你的项目。

”从这一点解释来看, 众筹模式在中国的属性已经脱离了投资,而转变成了慈善或者是团购。

4.3众筹在中国的法律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它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它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

并且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是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以上两点使得众筹模式在中国以股权作为标的的可能性不复存在,众筹缩水成为天使投资。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像众筹网站这样“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融资模式,严格说确实是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的。

不过国内的众筹网站,如点名时间、追梦网,单个项目总融资金额都不高,而投资者每笔项目平均支持的资金不过百元,而且在项目章程中都规定不将股权作为标的,也不允许将开公司作为项目来发起众筹。

所以目前看来没有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手段。

但是一来众筹模式失去了投资属性,二来众筹模式仍旧游走在法律边缘打擦边球。

4.4大家投的投资方式分析

大家投的投资模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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