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控制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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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重庆市江津区崩岩山滑坡治理工程
投
资
控
制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人:
谭斌
总监理工程师:
胡淑琴
重庆建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前言:
投资控制是工程项目控制的重点,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投资控制是
一个动态的过程,监理工程师不仅要进行过程控制和事后控制,随时发现、纠
正发生的偏差,更重要的是要重视事前控制,防止偏差的发生。
在满足项目合
理工期和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手段,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
段对投资进行控制,将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在限额范围内,力争使参与工程建
设的劳力、机械设备得到合理组合和有效控制,使工程项目投资发挥更大的经
济效益。
一、控制的依据和原则:
㈠控制的依据:
⒈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施工分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监理合
同;
⒉工程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及工程变更、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洽商记
录等;
⒊施工过程中有关文件(设计修改通知单、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以及交底纪要、
工程联系单、协调会纪要及有关工程技术商定条款等);
⒋国家、行业、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的规范、规则、文件;
⒌工程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⒍市场价格信息。
2 控制的原则和内容:
2.1 投资控制的原则和内容
2.1.1 根据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正式签定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所确定的工
程总价款,作为投资控制的总目标;
2.1.2 根据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正式签定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所确定的工
程款支付方式,审核拨付签认;
2.1.3 根据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正式签定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所确定的工
程款结算方式,进行竣工结算。
2.2 投资控制的内容投资控制的内容投资控制的内容投资控制的内容
2.2.1 对工程项目总投资的分析、论证;
2.2.2 编制总投资分解规划,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控制其执行,在必要时
及时调整总投资分解规划;
2.2.3 监督工程项目各阶段,各年、季、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并控制其执
行;
2.2.4 审核工程概算、标底、预算、增减预算和决算;
2.2.5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每月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并每月、
季、年提交各种投资控制报表;
2.2.6 对计划、施工、工艺、材料及设备作必要的技术经济比较论证,以
挖掘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的潜力;
2.2.7 审核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有关投资的条款;
2.2.8 审核各种工程付款单;
2.2.9 计算、审核各类索赔金额;
2.10 其他。
3 投资控制的措施和程序和程序
3.1 投资控制监理方法投资控制监理方法投资控制监理方法投资控制监理
方法
3.1.1 多级目标滚动控制
3.1.1.1 科学合理设置各阶段投资控制目标,利用设计概算、标底价、合
同价逐级分阶段分项目进行滚动控制,是建设投资得到有效控制和充分利用,
不超出批准的总概算。
3.1.1.2 技术与经济相结合 优化设计方案,寻找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最
优化设计方案,以实现最经济的寿命周期总费用。
组织专家论证,合理分配投
资,推行限额设计。
选择适宜的材料、设备合做法,以简便的施工方法实现设
计意图。
优化施工方案、施工工艺,降低施工技术措施费。
采用快捷紧凑的施
工组织方法,节省资源。
3.1.1.3 编制准确的工程量清单、材料设备清单。
3.1.1.4 合理分担工程风险,调整权利与义务格局,规范项目全过程、全
方位的管理,以求取得满意的投资效果。
3.1.1.5 严格控制计量支付 诸如全新的工程计量支付模式,有效的控制各
项经费支出。
如施工单位擅自超越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不予计量;未经监
理工程师验收确认不予计量;施工单位报价漏项不予计量;未经中间计量、未
达到合同规定条件不予支付;未经中间计量不纳入最终支付。
3.2 各阶段投资控制要点各阶段投资控制要点各阶段投资控制要点各阶段
投资控制要点
3.2.1 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投资控制
3.2.1.1 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的
内容,掌握工程具体项目的工作范围和内容、计量范围、依据、原则和方式。
3.2.1.1.1 计量范围:
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变更清单的内容;合同文件规定
的各项费用支付。
3.2.1.1.2 主要计量依据: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业主批准的
施工图、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变更令、工程量清单及说明、费用索赔审批
书。
3.2.1.1.3 计量原则: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计量原则计量;按合同事宜所
规定的方法计量;监理工程师按项目划分比例计量。
3.2.1.1.4 工程计量的方式:
正常计量;监理工程师要求增加计量次数;
承包人申请增加计量次数。
3.2.2 施工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投资投资投
资投资控制控制控制控制
3.2.2.1 按合同规定,及时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及配合要求,不要造
成违约和对方索赔的条件。
3.2.2.2 施工中主动搞好设计、施工及其它外部协调、配合,不要造成对
方索赔的条件。
3.2.2.3 工程变更、设计修改要慎重,事前应进行技术经济合理性预测论
证分析。
3.2.2.4 严格经费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窝工签证、用工签证、
使用机械签证、材料代用和材料调价等的签证,由总监理工程师理工程师会同
业主最后核签后方有效。
3.2.2.5 加强计量工作的管理,健全计量手续、保证计量工作的准确度,
严格按图纸复核己完工程实物量,严格进行审核后签发。
:
3.2.3 竣工验收阶段工程投资控制
3.2.3.1 监理工程师处理完有关工程和合同方面的一切遗留事宜,澄清整
个工程阶段的计量与支付后,审核承包人的最终结算清单及其说明和附件,遇
到与监理工程师的计算出入较大,或有监理工程师不同意,不能够确认的费用,
应及时通知承包人,并要求其提供所需的进一步资料与证明。
3.2.3.2 公正地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
3.3 投资控制监理工作程序
3.3.1 工程项目投资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
分。
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控制项目投资不超过批准的造价限额,更
积极的意义是在满足设计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合理使用人力、物力、
财力,以取得最大的投资效益。
3.3.2 监理对施工图预算、进度款、设计变更及结算的审核是投资控制的
重要工作。
审核施工图预算是对项目的预控;审核变更是对工程投资的控制;
审核进度款是控制阶段拨款;审核结算是最终核定项目的实际投资。
对监理工
程师来说,重点应是审核结算。
3.3.3 确定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目标值,包括项目的总目标值、
分目标值、各细目标值。
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投资的支出,将实际支出值与投资控制
的目标值进行比较,并作出分析及预测,加强对各种干扰因素的控制,及时采
取措施,确保项目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⒈阶段资金使用计划:
严格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书,坚持按合同
支付工程款,作到不多付,不少付,不重复付。
坚持实事求是,对于工程未完
成部位及不合格部位不予签付工程款;
⒉对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或
有违约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和审核,拒绝该部分工程款的支付。
⒊合理、公正的处理由于工程变更和违规索赔引起的费用增减。
⒋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应采取协商的办法确定,在协商无效
时,可执行合同争议调解的基本程序。
⒌对工程量及工程款的审核应在施工合同所约定的时限内。
⒍施工阶段设计变更较多,容易引起投资增加,因此要认真审核设计变更,分
析变更可能引起的造价增加,经常从投资的角度去分析设计变更,协助业主作
好技术经济效果分析,配合设计单位力求使设计合理化;
二、控制的方法:
㈠事前控制:
⒈风险分析:
监理部根据施工图、工程特点和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进行造价目标
的风险分析,找出工程造价最易突破的部分和最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因素和部位。
⒉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方
案,并应在工程变更后按施工合同要求审查工程变更的价款。
⒊控制在合同外项目增加的造价,制定防范性对策。
㈡施工过程中的控制:
⒈及时对已完的合格工程进行计量。
⒉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进度款、工程款支付额度及时限要求的规定。
⒊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严格审核承包单位下列两项合同内的工程款
报审申请。
①、合同内的已完工程量和进度款;
②、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价款。
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索赔申请。
⒌总监对上述各报审申请,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审核的基础上进行
审批,并按月汇总后呈报建设单位付款。
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三、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程序:
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
施工合同
业主、施工、监理三方
设计、施工、业主、监理四方
施工图纸会审
施工单位按图施工施工单位或建设单
位采购材料、设备
施工单位工程
预付款申请
监理人员审核
预付款申请
是
监理人员审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工程款支付证书
建设单位批准
工程款支付
核设计变更
施工单位申报已完合格工
程工程量清单
否
施工单位提出索赔
申请
监理人员进行工程计量
否
监理工程师审核索
赔申请
监理人员作好施工
过程详细记录
是
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款支
付申请
是
申请
监理人员审核工程款支
付申请
是
否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
款支付证书
建设单位批准
工程款支付
施工单位提出工程竣工结算
否
监理工程师审核竣工结算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
款最终支付证书
建设单位批准
工程款支付
四、工程计量:
㈠工程计量种类
⒈合同内的工程计量:
根据施工图和计算规则进行工程量的计量。
⒉合同外的工程计量
(1)有图纸的按图纸和计算规则进行工程量的计量;
(2)没图纸的应进行实地测量与勘察,做好标记和现场记录计量结果,由业
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部三方人员共同确定。
㈡工程计量的依据
⒈设计图纸
工程计量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超出设计图纸要
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确认。
⒉合同补充协议约定: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
(2)省、市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⒊质量合格证书
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各层次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三)工程的计量:
⒈按照本合同计量的所有工程细目,均应以我国法定计量单位进行计算。
⒉确定按合同提供的材料、设备数量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
法,如有关部分未作具体规定时应符合工程的习惯作法,所有这些方法,应经监
理工程师同意。
⒊一切合格工程的计量,应由承包商提供符合精度要求的计量设备和条件,并由
承包单位计算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
⒋凡超过图纸所示或超过监理工程师指示或同意的任何长度、面积或体积,都
不予计量。
5.按照合同支付的所有的工程细目必须是已完工程(工序)且工程(工序)
质量验收合格。
合同外项目的支付按工程变更手续、及签证办理。
六、工程款支付的控制:
㈠工程款支付控制程序:
⒈合同内的已完工程量和进度量报审已完成工程进行质量签认,专业监理工程
师填写《工程计量申请表》、《中间支付报审表》,审核《工程计量申请表》、《中
间支付报审表》,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量的核对;
⒉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报审:
(1)发包人提出变更建议,经监理部审核,必要时应经设计人同意并提交相
应变更设计;
(2)设计人提出变更建议,应提交相应变更设计,经监理部审核并报发包人
同意;
(3)监理部提出变更建议,必要时应经设计人同意并提交相应变更设计,报
发包人同意;
(4)承包人提出变更建议,必要时应经设计人同意并提交变更设计,经监理
部审核并报发包人同意;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变更指令后 14 天内,提交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并填写
《工程变更费用表》,经监理部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变更
指令后 14 天不向监理部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
的变更。
监理部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 14 天内予以确认,监理部
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 14 天后视为变更工程
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具体的变更价款按以下方法确定:
变更项目工程能套用相应定额子目的,
按合同补充协议中所指定额套用,确定相应变更费用;不能套用定额的,则由
甲方、施工单位、监理三方协商、签字确定相应变更费用。
㈢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控制:
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中关于进度款和工程款支付额度及时限要求的规定。
⒈合同内进度款支付的控制程序如下:
承包人每月提前 5 日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付款申请。
监理工程师根据核实确
认的工程量,并按合同规定相应定额计算款额,报业主审批后支付。
项目经理
部根据监理工程师审批的工程量,计算相应的工程款,并填写《工程款支付申
请表》、《工程款支付汇总表》报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根据
施工合同文件进行审查,确认后,签认《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工程款支付汇
总表》,总监最终签认。
总监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发包人可延期付款。
工程款的支付
按施工合同补充条款执行。
2.设计变更及洽商应付的工程款:
由项目经理部填报《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并附《工程变更单》及相关原
始资料;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其提供的原始资料审核,要求签字手续齐全、内
容详实、数据真实。
满足要求,在《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上签字;总监最终
审批、签认《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应经过建设单位进行确认。
监理部应督促
施工单位尽力做到按月报审工程费用变更,以便统计。
工程变更价款的支付执
行合同。
及时做好各种台帐,以免时间过长发生遗漏。
3.合同外的增项工程款支付控制:
对合同外增加的施工项目,项目监理部应积极建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单
独签定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或补充条款,如以工程变更单的形式记载,必须注
明新增项目。
在协议或条款中必须明确计量规则、计价规范和相关约定。
合同外项目进度款支付的控制工作参照合同内进度款的支付控制,监理部
应按月审批,也可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放入结算审核。
七、索赔费用支付的控制:
㈠索赔费用的确认
⒈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的索赔:
在索赔事件发生后 28 天内,向项目监理部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逾期不提
出的,视为放弃索赔。
在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后 28 天内,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向
项目监理部提交相关资料。
监理部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和相关资料后,
于 28 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监理工程师
和造价工程师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查评估,不同意此项索赔注明理由。
同意此项
索赔,按评估后的金额填报《费用索赔审批表》。
总监审核同意后,签批《费用
索赔审批表》。
费用索赔事件终止后承包单位应填报《费用索赔申请表》。
当承包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总监应与工程延期
的批准联系起来,综合作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决定。
⒉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的索赔:
索赔的事件发生后 28 天内,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逾期不提出的,
视为放弃索赔。
在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后 28 天内,向承包人提出赔偿损失的索
赔通知及有关资料。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的索赔通知和有关资料后,于 28 天
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由于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的损失,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提出费用
索赔时,监理应公正地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及时作出答复,或
要求发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
和有关资料后 28 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发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
认可。
在索赔事件终了后 28 天内,向承包人提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
通知。
㈡索赔费用支付的控制:
⒈承包人索赔的支付:
监理部对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和有关资料进行核实,与承包人协商并报
发包人批准后,确定赔偿费用的支付同工程变更。
⒉发包人索赔的支付:
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和有关资料进行核实,与发包人协商后确
定赔偿的费用在竣工结算时予以扣除。
八、竣工结算的控制:
㈠控制程序如下:
工程交接证书签发后 28 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
的结算资料;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初步审查,造价工程师汇总审核签定。
总监
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
㈡审查依据:
1、施工合同
2、中标通知书及投标书
3、政府有关文件
㈢主要审查的内容:
核对合同条款。
工程已按合同完成全部内容并验收合格。
按合同规定的结
算方法、计价方法、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
审核,若发现合同开口或有漏洞,应请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认真研究,明确结
算要求。
检查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签证。
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
变更单》和修改的设计图纸、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
程师签证。
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设计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能列入结算。
工程洽商资料应完整、手续齐全,涉及结构安全或造价变化的洽商应有建
设单位、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签字。
按竣工图核实工程数量
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洽商
单等进行核对,并按合同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㈣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确认:
因国家政策引起材料、设备价格变动的,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执行,
对工程价款作出调整。
因工程量的变更而引起的价款变动。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
人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结算资料后 28 天内,应按合同的有关约定,在监理部
的协助下,进行审查、核实,经与承包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确认工程结算价
款。
经审定的价款为本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㈤工程竣工结算款的支付: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毕后 7 天内,监理部应签发竣工支付证书,报发包人
批准后送达承包人。
该证书中应载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工程竣工结算
价款及根据合同约定的最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
发包人应在确认竣工支付
证书后 28 天内按该证书向承包人支付本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发包人收到竣工
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 28 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结算价款,从第 29 天起
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在确认竣工支付证书后 28 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
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
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
资料后 56 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
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
优先受偿。
㈥防止各种计算误差:
工程竣工结算子目多、篇幅大、需认真核算,防止计算误差多计或少算。
㈦结算文件的鉴定和与审计单位的配合:
工程结算审核和工程造价鉴定文件应当由造价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
项目结
算、审核完成后,根据项目所在地区的要求,监理公司相关部门签署意见。
项目监理部审定的结算文件,应按建设单位要求经甲方核定,审核过程中项目
监理部应给予配合。
九、投资控制的措施:
保证工程按预定的投资目标完成,是一个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也是业主
最关心的问题。
因此,控制投资、节约投资尤为重要,是我们的一个工作重点。
为了达到预定的目标,将采取以下措施:
㈠、组织措施:
1.建立工程投资控制监理制度,明确投资控制人员的职能和分工,使投资检查、
跟踪、工程计量、支付核实、签发付款凭证、施工技术方案比选、索赔事件处
理、施工资金计划与检查分析有专人负责落实。
2.由总监理工程师、投资管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负责工程投资的
控制。
3.建立统计台帐,加强现场统计,对现场完成的工程及时进行量测、记录,并
对变更工程和新增工程等及时进行统计,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和新增工程。
4.通过书面指令对施工单位进行投资控制,杜绝口头指令。
㈡、经济措施:
1.审核工程变更报价。
2.严格复核已完工程量,做到不合格工程不计量。
3.严格复核工程付款申报单。
4.对涉及投资增加的施工方案严格进行技术、经济比选,以求最大限度地节俭
工程投资。
㈢、技术措施:
1.对设计变更及工程变更方案严格进行技术、经济比选。
2.开展设计改进和技术挖潜,以节俭投资。
3.认真审核年、季(月)度资金使用计划。
4.编制工程计量及支付工作程序,并严格执行(业主有要求的,执行业主的规
定)。
5.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以及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阶段月、年投
资总计划。
6.绘制投资动态控制图,将工程款支付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比较分析,看
支付工程款是否合理。
㈣、合同措施
1.协助建设单位处理好施工合同文件中有关经济的条款。
2.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索赔程序,使索赔处于有序的控制状态。
3.对新增项目情况做出分析,为建设单位提供是否商签补充合同的参考意见。
4.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合同的情况,并定期向建设单位汇报。
5.监督合同双方按合同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发现违约现象,及时向责
任方发出警告或视违约责任的大小按合同规定条款执行。
6.建立项目《工程款审批台帐》;
7.建立项目《设计、工程变更台帐》、《设计变更登记表》;
8.施工月投资(工程量)计划(同月工程量进度报量);
9.对承包单位涉及工程投资的文件,报告和报表建立审核制度,如设计变更;
10.利用支付手段:
承包单位支付任何工程款,均需由造价工程师审核签认支
付证明书,对于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
质量验收或有违约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和审核,拒绝该部分工程款的支付;
11.严格执行合同中所约定的合同价、单价,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支付方法;
12.对有争议的工程量和工程款支付,应采取协商的方法确定,在协商无效时,
由监理工程师做出决定,如仍有争议,可执行合同争议调解的基本程序;
13.对工程量及工程款的审核应在施工合同所约定的时限内。
工程变更对工程投资的影响是最大的,所以严格控制工程变更,是工程投
资控制的重点,因此,工程变更的确认就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