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职业技术学院蚊蝇消杀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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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职业技术学院蚊蝇消杀项目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蚊蝇消杀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招标人: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编制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第五章评审办法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重要提示:

、请各谈判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

、谈判供应商如认为本谈判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个工作日前通知代理公司,否则,将视为对本谈判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谈判后向社会代理机构提出任何异议。

 

第1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蚊蝇消杀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新乡职业技术学院蚊蝇消杀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蚊蝇消杀项目

2、项目编号:

三、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四、服务内容:

综合楼、四个教学楼、八个实训基地、十一个学生公寓、北校区、公共场所等建筑物内公共区域进行蚊蝇集中消杀,每次两天,共两次;公厕、茶炉房视情况按照需方要求进行不定次随时消杀,符合新乡市卫生城市的相关标准;消杀面积约平方,所需药品共计公斤;使用药品为有效成份大于或等于高效氯氰菊酯类长效药物。

五、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免学费资金,已落实,万元。

六、服务周期:

日历天

七、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提供三次以上的消杀项目合同,供应商需提供所采购物资检验报告、蚊蝇药要求提供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三证复印件(产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书)、企业执行标准证书),并提供生产企业对本项目药品的售后承诺书以证明产品的合法来源。

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服务。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八、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

委托代理人须同开标时人员一致;按以上要求领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现场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取消谈判资格。

九、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及谈判文件出售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公休日除外)上午:

;下午:

报名及谈判文件出售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派克公馆座室

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

十、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上午: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河南省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室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新乡市工业园区经三路号

联系人:

王文

电话:

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新乡市新飞大道金穗大道交叉口派克公馆

联系人:

朱启玉

电话:

十、监督部门:

新乡市财政局: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第二章谈判须知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采购人

采购人: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新乡市工业园区经三路号

联系人:

王文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派克公馆座室

联系人:

朱启玉

电话: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蚊蝇消杀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资金来源

党学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服务周期

日历天

验收要求

、供方履约完毕及时向需方提出验收申请。

、需方在收到供方验收申请后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需方成立人以上验收工作组(合同金额在万以上的验收工作组不少于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

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需方认为必要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如本项目属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检测项目,需方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验收。

、验收合格后日内,需方出具《新乡市市直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由质量检测机构负责验收的,还应出具合法的检测报告。

响应人资质条件和能力

同竞争性谈判公告

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

踏勘现场

不组织

响应人提出异议

的截止时间

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天前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采购人发出的书面答疑或补充文件。

响应人要求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天前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整(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有效期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历天

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谈判保证金。

签字或盖章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并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文档(盘)壹份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采用粘贴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应用纸编写,不得采用活页夹,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人名称:

(加盖公章)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河南省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室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谈判时间和地点

同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小组的组建

谈判小组构成:

人;

谈判小组成员确定方式:

、采购人代表人;

、由采购人在监督单位监督下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家人。

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需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的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缴纳形式:

现金或转账。

结果公示期

个工作日

成交结果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发布。

有关信用记录查询问题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谈判小组应当在评审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并在资格审查中注明是否通过,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元套(售后不退)。

代理服务费支付办法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元整,中标人在中标后,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设采购控制价,采购控制价为万元,响应人的谈判报价超出采购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付至,服务周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政府采购政策

.响应产品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标准,并载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若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后,尚未进入评审环节前,相关部门重新发布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最新一期环保、节能清单),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文件等),将分别给予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规定的标准分值进行减价评审。

.如采购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要求的强制政府采购产品的(若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后,尚未进入评审环节前,相关部门重新发布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属于清单中要求的制造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产品,如提供非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要求的强制政府采购产品的,响应文件、成交结果无效。

.关于无线局域网产品,必须执行国家财政部、发改委、信息产业部等部门的规定,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无限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证明材料文件复印件。

.关于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执行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等部门规定,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是国家信息部、版权局、商务部等部门认可的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

.采购货物为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并提供国家及相关部门的认证材料和证书。

.优先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进口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依法办理论证、公示、审批手续。

.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鼓励创新,首购和订购的产品具有首创和自主研发性质,属于自主创新产品的,必须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收购和订购管理办法》。

.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必须执行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评审过程中不予认可。

成交人如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则需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供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认定材料,若不能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与响应文件做出的声明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对因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追责。

一总则

.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的采购。

.定义

“采购人”系指本次谈判活动的采购单位。

“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谈判活动的机构。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谈判供应商”系指通过报名并向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文件”系指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谈判文件。

“响应文件”系指谈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提交的响应文件。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服务”系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谈判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关于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谈判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谈判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

.竞争性谈判费用:

无论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法律适用:

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

.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谈判供应商通过报名、获取了本谈判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解释。

二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竞争性谈判程序和合同条款等。

.谈判文件组成包括: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第五章评审办法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否则视同对谈判文件的完整、齐全无异议。

(本项目谈判公告也是谈判文件组成部分)

.谈判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谈判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谈判供应商必须详阅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

谈判供应商若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若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个工作日前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谈判供应商应及时下载更正或补充文件,不足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谈判供应商有约束力。

当谈判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代理机构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

.谈判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

应附有中文译文。

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

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除在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本谈判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资质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第一次报价等内容(凡有具体格式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若谈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谈判报价

.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供应商报价的应包括全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培训、测试、验收以及其他有关的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谈判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费用。

谈判报价应包括上述各项费用。

一旦成交,合同签定后价格将不得变动。

.供应商对谈判所提供货物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

.除特殊要求外,供应商对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采购预算。

.谈判的货币:

本次谈判采购的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谈判保证金(若本项目要求)交纳金额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履约保证金(若本项目要求):

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本项目规定不允许转包或分包的,但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以后,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

给第三方的,将终止合同并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履行完毕并经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的验收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争性谈判有效期

.竞争性谈判有效期以第二章中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于竞争性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征得谈判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谈判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谈判,同意这一要求的谈判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形式

.响应文件应按本谈判文件第六章有关要求编制,每份响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正本中,除谈判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

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和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响应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响应文件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谈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在密封袋(箱)中(正本、副本及盘电子版数量见第二章要求,样品数量见第四章要求),电子版与正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

.密封袋(箱)上须注明:

()采购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分包(标段)号(如有)

()谈判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代理机构不对响应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若响应文件未密封,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该响应文件。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第二章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若代理机构按规定推迟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代理机构和谈判供应商受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迟交的响应文件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谈判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进行撤回,但必须向代理机构提交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

.谈判供应商不得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起至竞争性谈判有效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否则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代理机构将建议财政部门对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因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家而采购失败的情况除外),收到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五竞争性谈判及报价

.竞争性谈判及报价

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谈判及报价。

监督部门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

谈判供应商应委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竞争性谈判及报价,授权委托人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

谈判时,谈判小组将核实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是否与供应商《法人授权书》中的代表相一致。

未派授权委托人、或不能证明其授权委托人身份、或实际参加谈判代表与法人授权书中代表不一致的,谈判小组有权取消该谈判供应商的谈判资格。

.谈判小组

采购人从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名,与采购人代表名共同组成竞争性谈判小组。

该谈判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谈判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

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谈判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谈判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成交候选人确定后,谈判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需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

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

.响应文件的澄清

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有权要求谈判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

谈判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和技术人员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

并非每个谈判供应商都将被质询。

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以书面形式要求谈判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

谈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谈判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

谈判供应商不按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特别注意事项:

谈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可取消其谈判资格

()未按谈判文件或谈判小组规定时间派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

()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谈判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不同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谈判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不同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若本项目要求);

()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

谈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交货(完工)期不确切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最后报价有选择性的;

()谈判供应商最后报价表中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中存在缺(漏)项的;

()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

()被谈判小组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

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的响应在范围、质量、数量和交货(完工)期限、技术规格要求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谈判供应商。

.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办法见本谈判文件第五章。

.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第五章中公布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谈判过程保密

.谈判是竞争性谈判的重要环节,谈判工作在谈判小组内独立进行。

谈判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谈判供应商或与谈判工作无关的人员。

.谈判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谈判情况,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过程,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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