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会计继续教育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义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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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会计继续教育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义重点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解 第一讲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座
目录
第一部分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出台背景及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变化
第三部分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容详讲
第四部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旧转换衔接
正文
第一部分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出台背景及适用范围
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发布和实施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会[2012]22号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我部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12年12月19日
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出台背景
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发布于1997年,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对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服务财政预算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经难以满足各方面需要。
其修订必要性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适应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
2000年以来,围绕公共财政体制建设,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类、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很多改革涉及到会计科目及核算方法的调整,为了实现会计标准与相关财政改革的有机衔接,确保相关财政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需要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比如,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的需要,设置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又如,根据部门预算管理规定,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不得计提职工福利基金,也不转入事业基金,专用资金应该专款专用,在会计处理上,分别设置了“财政补助结转”科目、“财政补助结余”科目、“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二)配合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的需要
2012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并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在强化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以及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收入、支出、结转结余、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若干新的要求,迫切需要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通过加强日常会计核算与管理落实新的财务管理要求。
比如:
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设置“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三)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
随着近年来事业单位内外环境的变化,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诸多方面逐步暴露出不适应和不协调,如基建“游离”大账、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资产计量口径模糊、财政投入资金核算不清晰、会计报表结构不合理等,都影响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有用性,亟需进行修订。
此外,在近两年国务院打击“假发票”、治理“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活动中,均对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
为了达到修订效果,在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过程中,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
(一)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原则
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保持同步。
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于2012年12月6日以财政部第72号令正式发布,规定了事业单位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核算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项目构成及分类、一般确认计量原则,财务会计报告等基本事项,是制定所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础和依据,在整个事业单位会计体系中起统驭地位。
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遵循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相协调的原则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在维持现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制度框架体系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重点针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对相应的内容作了修订。
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本思路和定位与修订《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相一致,即在维持现行事业单位核算基础和基本会计模式不变的前提下,重点适应财政改革、着力解决会计实务核算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适用范围、会计核算基础定位、收入支出科目分类、资产负债确认计量等方面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保持了基本一致。
(三)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原则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性制度之一。
更好地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本次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所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
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分别核算和反映其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进一步规范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要求各项收支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财务报表组成中专门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由此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更为精细、科学,将为财政预算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发挥更好的基础性作用。
(四)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原则
本次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着力解决事业单位会计实务核算中的突出问题,针对不计提折旧、基建游离大账、捐赠划拨资产不入账、财政投入资金核算不清晰、一些重要业务核算无规范、会计科目体系滞后、会计报表结构不合理等问题,都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引入了相关改革举措和改进办法,从而将大大促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
四、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
1.《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关系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标准体系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若干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在事业单位会计标准体系中起统驭作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制定必须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规定。
2.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范围
(1)如果事业单位所处的行业存在国家统一规定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则该事业单位适用特定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如公立医院适用《医院会计制度》);没有国家统一规定的特定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都适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适用问题,将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注:
国务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如财政部的国库支付中心、公安部的禁毒情报技术中心、信息通信中心、卫生部的卫生监督中心等)
(4)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发布后,随着各项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发布实施,2013年财政部将研究行业事业单位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适用问题。
基本原则是,如果行业事业单位可以适用或基本适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则不再修订相关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原执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将转为执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注:
近期发布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一览表
发布日期
财务制度名称
2012年2月7日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2012年12月19日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2012年12月21日
《中小学财务制度》
2012年12月28日
《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2012年12月31日
《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解 第二讲
四、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问题
为了贯彻落实本次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大改革,财政部于2013年1月10日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对贯彻执行新准则、新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
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会函[2013]1号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会计制度》)已于2012年12月正式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为做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修订《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促进事业单位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的重要任务。
此次修订《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的有关精神,适应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更好地服务事业单位财务、预算、资产、成本等方面管理的需要,有利于加强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促进事业单位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有利于全面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政对事业单位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促进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修订发布《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重要意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二、精心组织,确保《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落实到位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职能,制定周密详尽、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落实相关工作责任,积极指导、督促本地区事业单位执行好《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规划,通盘考虑,制定具体细致的培训方案,使培训工作做到“全覆盖”和“无死角”。
省级财政部门要采用“纵横结合”的方式尽快组织对地、市、县财政部门进行师资培训和对省级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及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地、市、县财政部门要组织对本区域内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以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指导、监督工作,做好《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实施情况检查和实施效果调研、评估工作,及时掌握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对于《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执行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省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向财政部反馈。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引导事业单位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有效进行绩效考评和财政支持事业单位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地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机构要对事业单位执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调研,对检查或调研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财政部报告。
各部门应当增强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将贯彻执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作为提升事业单位管理水平的基础工作和重要抓手,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
要把宣传培训《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提供经费保障,加大对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普及型培训。
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指导和监督。
三、抓住时机,全面提升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管理水平
事业单位应当以实施《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为契机,全面提升内部核算和管理水平。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学习,深刻领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精髓,全面系统掌握《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内容和规定,深入了解相关的修订背景、意义和实施要求,切实增强事业单位负责人依法管理会计工作的自觉性,有效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扎实做好会计科目的新旧转换、会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确保新旧《会计制度》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
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会计处理的规范性和统一性,促进会计核算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的有机结合,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促进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
对执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
四、加强宣传,营造《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实施的良好氛围
《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新旧变化较大,实施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宣传力度,为其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地财政部门应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修订的背景、原则、意义和重大变化,广泛宣传《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执行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宣传活动要贴近事业单位实际、贴近广大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引导事业单位准确理解和有效执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财政部
2013年1月10日
第二部分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变化
一、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八大重大变化
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篇幅长达近5万字,包括五部分内容:
总说明、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财务报表编制说明等,通过详细规定会计科目使用及财务报表编制,较为全面地规范了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
新制度既继承了原制度的合理内容,又体现了若干重大突破和创新,与原制度相比较,主要有如下八大方面的变化:
(一)新增了与财政体制改革相关的核算内容
配套新增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实现了会计规范与其他财政法规政策的有机衔接,有利于促进各项财政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
例如,新增加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等。
(二)创新引入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制度规定确定是否计提折旧,并规定了“虚提”折旧和摊销的创新性处理方法,即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而非计入支出。
这一处理兼顾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双重需要,既不影响事业单位支出的预算口径,又有利于反映资产随着时间推移和使用程度发生的价值消耗情况,促进事业单位落实“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理念和原则,为事业单位进行内部成本核算提供会计数据支持。
(三)明确规定了基建数据并入会计“大账”
原制度下,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与基本建设相关的资产、负债及收支都只在基建账套中反映,基建账数据长期“游离”会计“大账”。
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对于基建投资,在按照基建会计核算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定期并入单位会计“大账”。
这一规定有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为事业单位全面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发挥会计信息支撑作用。
(四)着力加强了对财政投入资金的会计核算
新制度重新界定了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口径,要求在“事业支出”科目下单独对财政补助支出进行明细核算,增设了“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两个净资产科目,对于财政补助收入、支出情况以及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的形成过程设计了清晰的账务处理流程,对于实施部门预决算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将发挥更为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五)进一步规范了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的会计核算
新制度严格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通过设置“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等科目,进一步将非财政补助资金区分结转和结余分别核算,并对非财政补助结余的形成及其分配情况设计了科学的账务处理流程。
这些规定符合“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不参与预算单位的结余分配、不转入事业基金”、“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等部门预算管理规定,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支出和分配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突出强化了资产的计价和入账管理
新制度针对事业单位实务中普遍存在的对于接受捐赠、无偿调入资产计量口径不统一、相关资产不入账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该种情况下资产的计量原则,要求在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将所取得的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并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以名义金额计量的资产情况。
这些规定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有利于促进取得的资产及时入账,通过资产的账实核对手段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七)全面完善了会计科目体系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新制度按照此次改革要求,对现行制度下的科目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改进,新增、取消了部分科目,对个别科目名称进行了修改,同时全面完善了各科目核算内容、明细科目设置、确认计量原则、所涉及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账务处理等内容,为事业单位会计实务操作供了更为科学、全面的依据。
例如,新增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累计摊销”、“非流动资产基金”等,取消了“固定基金”、“拨入专款”等。
(八)系统改进了财务报表体系
1.新制度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2.改进了各报表的项目、结构和排列方式。
例如,借鉴会计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规定对资产负债表项目按照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分类列示,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原来的收入、支出项目;改进了收入支出表结构,既全面反映事业单位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支出全貌,又分资金类别列示“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事业结转结余”和“经营结余”,同时可以反映事业单位年度非财补助结余的形成及分配情况。
这些改进一方面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体系与会计惯例更为协调,增强了科学性;另一方面,也兼顾了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体系更为完整、更为有用,更好地满足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等多方面的信息需求。
综上所述,新制度的若干重大修订将促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情况得到更为全面、真实、合理的反映,对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政对事业单位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升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可见,本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会计大变革。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解 第三讲
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旧会计科目的变化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共设置了48个会计科目,对比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42个科目,总数增加了6个科目。
其中增设了16个科目,撤销了10个科目。
新旧会计科目对比如下:
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科目对比表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财会[2012]22号
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财预字[1997]288号
序号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编号
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101
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102
银行存款
3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
1101
短期投资
5
1201
财政应返还额度
120101
财政直接支付
120102
财政授权支付
6
1211
应收票据
105
应收票据
7
1212
应收账款
106
应收账款
8
1213
预付账款
108
预付账款
9
1215
其他应收款
110
其他应收款
10
1301
存货
115
材料
116
产成品
11
1401
长期投资
117
对外投资
12
1501
固定资产
120
固定资产
13
1502
累计折旧
14
1511
在建工程
15
1601
无形资产
124
无形资产
16
1602
累计摊销
17
1701
待处置资产损溢
二、负债类
(二)负债类
18
2001
短期借款
201
借入款项
19
2101
应缴税费
210
应交税金
20
2102
应缴国库款
21
2103
应缴财政专户款
209
应缴财政专户款
22
2201
应付职工薪酬
23
2301
应付票据
202
应付票据
24
2302
应付账款
203
应付账款
25
2303
预收账款
204
预收账款
26
2305
其他应付款
207
其他应付款
27
2401
长期借款
28
2402
长期应付款
208
应缴预算款
三、净资产类
(三)净资产类
29
3001
事业基金
301
事业基金
30
3101
非流动资产基金
310101
长期投资
310102
固定资产
310103
在建工程
310104
无形资产
302
固定基金
31
3201
专用基金
303
专用基金
32
3301
财政补助结转
330101
基本支出结转
330102
项目支出结转
33
3302
财政补助结余
34
3401
非财政补助结转
35
3402
事业结余
306
事业结余
36
3403
经营结余
307
经营结余
37
3404
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308
结余分配
四、收入类
(四)收入类
38
4001
财政补助收入
401
财政补助收入
39
4101
事业收入
405
事业收入
40
4201
上级补助收入
403
上级补助收入
41
4301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412
附属单位缴款
42
4401
经营收入
409
经营收入
43
4501
其他收入
413
其他收入
404
拨入专款
五、支出类
(五)支出类
44
5001
事业支出
504
事业支出
45
5101
上缴上级支出
516
上缴上级支出
46
5201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517
对附属单位补助
47
5301
经营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