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模板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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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合同模板范本
特许经营合同
文件名称
特许经营合同
文件作者
仇少明律师团队(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文件讲明
本合同为某品牌酒店许可其加盟方使用该酒店品牌进行经营时所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其中加盟方对该酒店品牌的使用为非独占使用。
特不提示:
本合同为许可方出具,因此在权利义务的内容设置上会偏向于许可方
语言
本文件以中文草拟
XX酒店特许经营合同
由
XX酒店(上海)有限公司
与
签署
年 月 日
章节
第一章 特许经营
第二章 经营期限
第三章 商标
第四章 建筑/装修
第五章 特许经营加盟费
第六章 报告和财务报表
第七章 中央预订系统,酒店治理系统
第八章 市场和品牌推广
第九章 广告牌和标示
第十章 人事治理和培训
第十一章 物品和服务
第十二章 质检
第十三章 信息系统的所有权和保密
第十四章 乙方的其他义务和权利
第十五章 甲方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十六章 商业和法律关系—运营和操纵
第十七章 甲方终止合同的权利
第十八章 乙方的解约权利
第十九章 本合同终止后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章 转让
第二十一章 保险
第二十二章 保障和补偿及律师费
第二十三章 法令的执行
第二十四章 毁坏和政府征用
第二十五章 声明、保证和其他
第二十六章 定义
第二十七章 当地法规
附件:
附件一:
硬件手册
附件二:
信息系统使用手册
附件三:
营运标准手册
附件四:
财务统一报表手册
特许经营合同
许可方(以下简称甲方):
XX酒店(上海)有限公司
加盟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甲方为一家拥有“[]”酒店品牌的,经营高品位、高性价比的商务连锁酒店公司。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差不多信息资料和本加盟合同文本。
乙方已充分了解加盟甲方酒店所需具备的条件和加盟后的权利义务。
乙方承诺其已具备甲方所要求的加盟条件。
鉴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有关乙方加盟甲方特许经营体系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章 特许经营
1.1酒店特许 甲方同意乙方非独占性地使用甲方之“【】”酒店品牌,特许经营位于以下地址酒店:
中华人民共和国 市 区 路 号。
乙方同意严格执行本合同内容,并承诺该加盟酒店至少会有 间客房,同时乙方保证严格按照甲方的设计、装修标准(附件一“硬件手册”)来完成加盟酒店的建设或者改造。
解析
1.2 乙方将以以下名称经营治理该加盟酒店
酒店宣传名称及简称为:
酒店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
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上述名称。
甲方有权在充分考虑连锁经营进展的前提下,改变上述名称。
乙方在接到甲方变更名称通知的90天之内,需要将加盟酒店的特许名称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广告牌等相关信息全部更换成新的酒店特许名称。
1.3 特许经营权的限制 乙方不得将酒店以分时拥有、租赁或采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方式转换成住宅或公寓等非酒店用途。
第二章 经营期限
2.1经营期限 本合同特许经营期限自加盟酒店正式开业日起算共计___年(合同年)。
2.2延长 甲、乙双方能够书面形式同意延长本合同经营期限,否则任一方均无权擅自延长此经营期限。
第三章 商标
解析
3.1商标权 甲方已就“【】”(文字)、“【】”(图像)申请商标注册。
为了识不和宣传特许经营服务,甲方将有权不时指定名称和其他商标、服务标志、LOGO、商业标记用于该项特许经营。
3.2商标的改变 除了“____”酒店之外,甲方有权改变本连锁体系内全部或者部分的商标。
假如甲方改变商标,乙方需要尽快将旧的商标变更为新的商标。
3.3商标的使用 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如下权限合法使用甲方商标:
(a)乙方承诺可不能去申请或者注册对甲方商标的商标权,不管就该商标甲方是否于任何一国家(地区)于任何一种类(分类)已注册。
(b)假如乙方自身公司的标志图案和甲方商标相似,可能混淆甲方商标的使用,则乙方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其自身公司的标志图案。
(c)乙方无权托付、特许或分特许第3.1、3.2条款中商标的使用权,同时也无权批准与乙方有任何交易其他第三方使用该等商标。
合同其他条款及合同本身的终止、解除不阻碍本条款的有效性。
3.4 辩护或者强制执行的权利 关于酒店的商标和系统,乙方假如接到
(1)侵权;
(2)合法使用权争议;(3)任何第三方对本商标和系统使用权的异议;(4)其他任何形式的对本商标和系统的争议(统称“侵权”),乙方应该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书面文件、资料而无需向第三方辩护。
假如乙方就这些侵权接到相关法律诉讼,乙方必须在七天之内将相关文件、资料递送给甲方。
甲方将会协助乙方为被诉商标和系统等相关问题进行辩护,同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对被诉商标和系统进行辩护。
乙方在前述辩护及协助辩护行为中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甲方会依照乙方所提供财务证明(如发票等)全额补偿乙方。
如法院有效判决确定第三方的权利优于甲方的权利,而判决甲方必须停止使用本商标时,乙方亦需同时停止使用。
由于法律风险的不可预见性,假如发生前述情形,甲方不作违约处理,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向甲方索赔。
第四章 建筑/装修
4.1受雇人员和合作 乙方必须托付有资质的工程公司,工程师以及其他相关工程人员或者装修人员进行加盟酒店的建筑和装修;甲方对此享有指导、建议权。
乙方及乙方托付之公司、人员应充分考虑甲方之指导、建议,并配合甲方工作。
4.2建筑/装修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硬件手册”(详见附件一)、设计规范和甲方的指导建议,以及当地政府法令要求,对加盟酒店进行建筑装修(以上及甲方后期修改的规范统称为“建筑规范”)。
如乙方在实施过程中对建筑规范有不同意见的,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但在甲方同意之前,乙方仍须按原建筑规范进行统一的建筑装修。
在乙方和工程公司的相关合同中,须将本条款前述内容列入其中。
在开业之后,除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单方面对酒店进行任何建筑和/或装修活动。
4.3甲方的质检 甲方有权于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定时地对施工现场进行质检,乙方应配合甲方。
但此不视为甲方需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任何责任。
4.4酒店开业 乙方须在“打算开业日”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于此日前对酒店进行质量检查。
甲方检查后,将书面通知乙方需整改的项目(如有)。
乙方在开业之前必须将这些整改的项目按照甲方的标准完成,此为加盟酒店开业的必要前提。
由于以上缘故,导致加盟酒店不能正常开业的,其后果由乙方承担。
如加盟酒店装修未完成仍要求开业的,需经甲方书面许可。
4.5成本 乙方需承担酒店建筑装修的所有费用。
4.6甲方的责任 在加盟酒店的建筑装修过程中,甲方仅作为指导、建议、监督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协助、辅助工作。
因此,该加盟酒店与建筑装修之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合法性、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性。
第五章 特许经营费用
解析
5.1特许经营加盟费 该费用为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不管何种情形终止本合同的,该费用均不予返还。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应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人民币【】元整(¥【】)。
按照本合同第4.4条款规定的甲方对乙方质检合格后三天内,乙方应付给甲方加盟酒店每一个房间人民币【】元整(¥【】)的特许经营加盟费。
5.2 特许经营使用费
入住率 特许经营使用费
入住率在50%以下(不包含50%) 每月加盟酒店营业收入的【】%
入住率在50%以上一60%之间 每月加盟酒店营业收入的【】%
入住率在60%以上一70%(包含60%)每月加盟酒店营业收入的【】%
入住率在70%以上一80%(包含70%)每月加盟酒店营业收入的【】%
入住率在80%以上(包含80%) 每月加盟酒店营业收入的【】%
5.3 中央预订费用 若甲方中央预订系统(包括甲方通过甲方网络和甲方全国性800免费电话)为乙方成功预订客房的,如预订成功率(即每日预订成功数与该酒店房间总数百分比)小于或者等于【】%的,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每一间客房每天人民币【】元整(¥【】);超过【】%部分,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每一间客房每天人民币【】元整(¥【】)。
5.4信息系统的使用费 乙方应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信息系统的使用费人民币【】元整(¥【】)。
以后乙方每年还应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元整(¥【】)的系统维护费。
甲方可按照每年物价指数的变化或者系统功能的变化而调整此费用。
5.5单方面抵扣禁止 乙方无权单方面自行抵扣与甲方之互负债务。
唯一例外情形为:
甲乙双方就某笔款项争议,并其中一方或双方采取法律措施的,乙方可就该笔款项开具银行保函予甲方。
5.6及时付费 乙方需在每月【】日(日历日)前向甲方支付上一日历月的特许经营使用费、中央预订费用(按每日预订成功率计算当日中央预订费用,每月合计金额即为当月应付中央预订费用)、信息系统使用费。
如发生按本合同乙方其他应付费用的,甲方将向乙方提供该等费用帐单,乙方在接到该帐单时需要在【】天之内将相关款项支付给甲方。
假如乙方怠于支付上述款项,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
5.7滞纳金 假如乙方付款延迟,则每延迟付款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费用的【】的滞纳金。
假如乙方延期付款时刻超过15天以上,则乙方除了支付甲方滞纳金外,还需负担甲方因乙方拖延付款而发生的所有第三方费用(包括律师费用)。
5.8其他税和费用 假如加盟酒店当地的税务部门和政府征收加盟酒店运营的任何费用,发生甲方代为支付情形的,应计入当月“应付甲方款项”,按本合同第5.6条款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
5.9法务费 假如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本合同,或者需要甲方出示任何需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乙方需要每次支付给甲方合理的律师费。
如甲方要求乙方出示由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甲方需要每次支付给乙方合理的律师费。
第六章 报告和财务报表
6.1预备和证明 乙方需要将加盟酒店的全部实际运营结果按照当地的财务制度和法律规定以及公认的会计准则正确的反应到财务报表上。
每月度和每年度的财务报表必须要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证明其准确性;每年度财务报表还须有第三方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书面证明该报表之准确性。
财务报表需正确显示出乙方所有费用按照本合同均已付清,否则乙方须立即予以补足。
所有的报告都必须依照加盟酒店的实际数据制作同时所有的报告必须要准确和全面。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若对乙方出具的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的准确性表示认可,则乙方可无须再请第三方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相关证明。
6.2 报告的格式 本合同第六章所述报告的格式须要按照甲方所要求格式制作。
甲方可依照实际情况,修改报告格式。
6.3报告的时刻和间隔 每个月五日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上一个月酒店运营的营业收入记录表,包括每一天的出租率和每一天的营业收入。
在每个月结束后的第15日,按照6.1的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上个月加盟酒店运营的全部财务报表和相关报告。
在每个年度结束后的90日内,按照6.1的要求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上一年度的全部财务报表和报告。
甲方有权随时和加盟酒店的财务治理系统(包括其内部的数据库)对接。
6.4报告的存储 乙方必须保存三年以上的加盟酒店经营的财务报表和统计数字。
6.5酒店的营业税 乙方需将加盟酒店的营业税收据的复印件按月传递给甲方。
6.6帐目检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本合同终止后三年之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酒店有关的财务报表,相关报告,有关原始凭证进行检查、复印或者审核,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酒店入住率的统计数字、会计报表、总帐、流水帐、银行报表、税务报表、营业税报表等。
甲方需提早三天书面通知乙方将对前述文件进行审查,乙方应同意甲方进入加盟酒店审核这些文件或与乙方的会计部工作人员一起审核这些文件。
假如甲方查核后,发觉乙方有漏付或少付特许加盟使用费或其他应付甲方费用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支付该等费用。
如乙方有意少付、遗漏支付,同时超过其应付款总额之【】%的,乙方除应立即补偿该等费用外,还要补偿甲方所有为此查帐、审核所支付的直接、间接费用(包括会计师费用等)。
假如甲方查核后,发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费用超出其应付费用的,则甲方应立即退还乙方。
第七章 中央预订系统、酒店治理系统和网络
7.1乙方的使用 乙方只能使用甲方指定的中央预订系统。
乙方无权自设免费电话和网络预订系统,以免阻碍本统一连锁经营体系。
如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参加其他网络系统(包括有关酒店销售的酒店网络系统)。
乙方必须使用甲方的中央预订系统、甲方的酒店治理系统、甲方的互联网网页连接系统,并参加甲方许可的其他网络系统。
如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己就本合同下加盟酒店注册网页,则乙方必须将注册加盟酒店的网页域名的所有权交给甲方。
7.2设备 乙方应于甲方指定的设备供应商处购买加盟酒店电脑系统包括硬件和软件。
7.3版本更新和换代 甲方对酒店中央预订系统,酒店治理系统,网络预订系统等不定期地进行更新和换代,乙方亦需依照甲方要求更新设备和新的治理系统。
7.4中央预订系统的使用 甲方承诺预订中心在处理客人预订时,将依照客人要求,对直营店和加盟店一视同仁地处理。
7.5甲方的责任 假如是由于具体操作员的问题或者是因为有关设备、网络、系统、电源的不稳定以及其他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中央预订系统不能正常的工作或者酒店治理系统不能正常的工作,甲方将会及时抢修该系统,然而甲方对此不负其他任何形式的责任。
第八章 市场和品牌推广
解析
8.1市场和系统标准 甲方有权开发新的市场和进行系统的推广并有权独自决定相关的种类、数量,时刻、地点,广告的使用,广告推广的区域,广告公司以及公共关系公司的雇佣和使用等相关问题。
8.2市场宣传资料的使用 乙方应使用经甲方认可的市场宣传资料。
如乙方依照当地情况需进行市场宣传并发放相关资料的,乙方可与甲方协商,在征得甲方认可后使用该等宣传资料;但此资料均需到甲方备案。
8.3加盟酒店的市场推广
(a)乙方需在加盟酒店当地按甲方统一规范和标准进行市场推广。
所有的市场宣传材料必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标、中央预订系统、免费电话、网络订房系统以及其他甲方要求的酒店连锁资料。
(b)乙方必须在市场推广资料上最显著的位置清晰地注明本合同第1.2条款确定之加盟酒店名称。
假如对此确需变更的,须得到甲方书面许可。
(c)在进行市场推广之前,乙方需要将推广材料的内容和形式递送给甲方,得到甲方的许可后方能进行使用。
8.4第三者的广告 除非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能推广第三方的产品、服务或者使用第三方的广告,同时乙方也不能同意第三方在其加盟酒店里推广其他的产品、服务或者使用其他广告。
8.5客人推举 乙方应尽可能地鼓舞和推举客人到甲方连锁酒店体系内的其他酒店入住,以共同推广“【 】”酒店的品牌效益。
8.6统一的市场推销 乙方应在其加盟酒店的公用场地和客房内将甲方统一的酒店商标、网站名称等相关信息在最显著的地点按照甲方统一标准标示。
8.7其他酒店 乙方,同时乙方亦不可同意第三方,在其加盟酒店内推广其他同业的产品、服务、酒店系统以及酒店公司。
8.8访问和使用 甲方可随时在加盟酒店内照相或拍摄,甲方有权使用这些照片或者录像,并无需支付乙方补偿。
8.9会员卡制度
(a)为了确保酒店的长期盈利,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会员卡”制度。
该“会员卡”制度在附件三《运营标准手册》中有详细阐述。
(b)会员卡由甲方统一印制。
加盟酒店销售会员卡的利润由甲乙双方按一定比例分配,甲方可得【】%,乙方可得【】%,该项收入计入每月营业收入并按月结算。
甲方的收入要紧用于会员卡客人的开发和维护费用。
(c)为了有效的维护我们的会员卡客人,以及促使他们回住酒店,“格林豪泰”酒店连锁系统内,不管是直营酒店依旧加盟酒店,都会按照会员卡的制度对会员卡客人积分进行奖励,奖励的数额为会员卡客人在酒店消费的l%左右,(确实是讲,假如该会员卡客人在酒店的消费是¥1,000,则酒店对他们的积分奖励为¥10)。
加盟酒店当年会员卡在加盟酒店消费额的1%将以积分奖品形式回馈会员卡客人,此积分奖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章 广告牌和标示
9.1标准 乙方应于其加盟酒店内部和外部最显著的位置标示酒店的特许经营商标和酒店名称。
标示牌、广告牌、路牌的设计以及安装位置应达到公众在道路或高速公路上能清晰辨识的标准。
各种标示牌要对入住酒店的客人起到关心和向导的作用。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加盟酒店内部和外部的各种标示牌和广告牌的设计、位置等相关内容。
9.2许可 所有的标示牌和广告牌必须符合甲方的统一标准,包括大小、尺寸、颜色、样式、材料、摆放的位置、方向、摆放的方法等。
9.3合法性 乙方应取得加盟酒店当地政府部门对广告牌和标示牌的安装及内容许可。
如当地政府、甲方双方要求矛盾,乙方需要及时告知甲方解决。
9.4改进或者更换 甲方有权改进酒店连锁系统的广告牌和标示牌的标准,假如甲方对此有所改变,乙方必须在一定的期限之内将原有的标示牌及广告牌按照甲方新的要求进行更换。
第十章 人事治理和培训
10.1人事认可权 加盟酒店的总经理由甲方委派,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但乙方可推举该职位候选人。
加盟酒店其他治理层(含销售总监或销售经理)的任免必须通过甲方的认可,其他酒店工作人员的录用乙方可推举相关人员。
10.2总经理和经理层的培训 加盟酒店的总经理、销售总监(销售经理)等须参加按甲方指定地点、程序和具体项目培训参加入职培训。
同时该等人员必须经甲方考核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后,方具备出任加盟酒店总经理、销售总监(销售经理)之资质。
10.3再培训 甲方有权决定和要求加盟酒店的部分人员参加甲方对该等职职员作特定领域进行的培训。
此培训方式由甲方确定如电话、网络会议等。
10.4例会 加盟酒店的总经理或者甲方指定的其他治理人员须参加甲方安排的所有会议,包括甲方的年会。
如总经理无法参加甲方年会,需将事由和代理人提早书面告知甲方,并应取得甲方许可。
10.5会议费用 甲方免费对乙方进行有关加盟酒店总经理和其他职员的首次培训,但乙方参加首次培训的差旅费、住宿费、餐费等需乙方自行负责。
此后有关加盟酒店总经理和其他职员的培训以及参加甲方会议的成本费需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成本费包括:
差旅费、住宿费、餐费、资料费、讲师费(培训费用标准)。
10.6人力资源体系和制度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人力资源制度,并按甲方规范建立加盟酒店的人力资源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政策、考勤和薪资、职员福利政策。
加盟酒店的职员薪资和福利水平不应低于当地酒店业的平均水平。
第十一章 物品和服务
11.1标准 加盟酒店的所有物品、服务必须严格按照甲方酒店连锁的统一标准执行。
11.2核准的物品和供货商 为保持酒店统一形象,乙方为加盟酒店开业所进行的首次采购,所有采购物品及其供应商必须由甲方指定。
加盟酒店开业后,经营过程中需采购的,乙方所采购物品及其供应商均由甲方指定,或经甲方核准;甲方将就此提供清单,但甲方保留更换前述的物品或者供货商的权利。
采购物品包括但不限于餐厅,厨房,酒吧,清洁用品,客房用品,酒店系统的硬件和软件,广告牌等等。
一般的,甲方仅提供经其核准的物品的清单,但甲方保留权利指定特定的供货商。
特不的,若乙方需要从另外的渠道采购核准的物品,这些物品的质量、尺寸、大小、式样、质地等等必须符合甲方统一规范且需经甲方认可。
但须明确的是,甲方并不因此承担物品的质量保证责任;乙方必须操纵和治理好其采购的物品的质量。
乙方首批开业物资必须由甲方指定的供货商供货,此后的物资乙方能够于甲方指定供货商之外采购,但该供应商需经甲方认可。
所有上述物资采购的费用由乙方直接向供应商支付。
第十二章 质检
12.1运营质检 除了对改建或装修作业的验收检查之外,甲方每年至少会有四次对乙方酒店定期的运营治理检查;除此以外甲方还有权随时进行不定期检查。
乙方对甲方的该类检查应予以协助并提供在本店内的食宿。
如乙方专门请求甲方派人短期出差到本店来解决具体问题,则应支付有关人员的差旅和食宿费用以及出差补助(以甲方规定的出差补助为标准)并提供所在区域的交通条件。
12.2质检标准 甲方指定的质检标准于签订合同时以附件形式提供给乙方,同时甲方有权依照酒店实际经营情况加以修订。
12.3接着质量检查费用 假如甲方质检后加盟酒店被评为不合格的,乙方须于30日内改进;甲方或者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将会对酒店进行再次质检,费用为人民币【】元整(¥【】)。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付款通知后三天内将质检费用和其他有关再次质检的费用支付给甲方。
12.4费用 在质检过程中,乙方应向甲方质检人员免费提供住宿/休息的客房。
第十三章 信息系统的所有权和保密
13.1有权使用 甲方提供给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酒店信息系统的使用权同时提供给一份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系统及相关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除了此加盟酒店的建筑、装修和运营使用范围内,乙方不能使用甲方提供的信息系统作任何其他的用途。
13.2版本升级和维护 甲方有权改进操作手册。
如甲方操作手册任一部分有任何的改进,和/或酒店的信息系统有任何升级,甲方将此升级版本向乙方提供;乙方应保证加盟酒店的经理和/或具体操作人员具有操作手册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