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验收统一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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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验收统一标准
第二章砂验收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要求了区域智造企业PC构件生产用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储存等。
本标准适适用于中民筑友区域智造企业建设工程中混凝土及其制品用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应用是必不可少。
其最新版本(包含全部修改单)适适用于本文件。
JGJ52-一般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GB/T14684-建设用砂
3类别
砂按产源分为天然砂、机制砂两类。
砂按细度模数分为粗、中、细、特细四种规格,其细度模数μf分别为:
粗:
3.7~3.1;中:
3.0~2.3;细:
2.2~1.6;特细:
1.5~0.7
砂按技术要求分为Ⅰ类、Ⅱ类、Ⅲ类。
4技术要求
4.1颗粒级配
砂筛应采取方孔筛。
砂公称粒径、方孔筛筛孔边长应符合表1要求。
除特细沙外,砂颗粒级配可按公称直径630μm筛孔累计筛余量(质量百分率计,下同),分成三个级配区。
砂颗粒级配应符合表1要求,砂实际颗粒级配除5.00mm和630μm筛档外,能够略有超出,但各级累计筛余超出值总和应小于5%。
表1颗粒级配
砂类别
天然砂
机制砂
级配区
Ⅰ区
Ⅱ区
Ⅲ区
Ⅰ区
Ⅱ区
Ⅲ区
砂粒径
方孔筛边长
累计筛余/%
5.00mm
4.75mm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2.50mm
2.36mm
35~5
25~0
15~0
35~5
25~0
15~0
1.25mm
1.18mm
65~35
50~10
25~0
65~35
50~10
25~0
630μm
600μm
85~71
70~41
40~16
85~71
70~41
40~16
315μm
300μm
95~80
92~70
85~55
95~80
92~70
85~55
160μm
150μm
100~90
100~90
100~90
97~85
94~80
94~75
各区域智造企业配制混凝土时宜优先选择Ⅱ区中砂。
当采取Ⅰ区砂时,应提升砂率,并保持足够水泥用量,满足混凝土和易性;当采取Ⅲ区砂时,宜合适降低砂率。
当砂实际颗粒级配不符合级配要求时,宜采取对应技术方法,并经试验证实能确保混凝土质量后,方可许可使用。
4.2其它技术指标
4.2.1天然砂其它技术指标情况如表2所表示。
表2天然砂技术指标
类别
Ⅰ
Ⅱ
Ⅲ
含泥量(按质量计)/%
≤1.0
≤2.0
≤3.0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
≤1.0
≤2.0
表观密度
≥2500kg/m³
松散堆积密度
≥1400kg/m³
空隙率
≤44%
含水率
实测,抵扣一样百分比重量
各区域配制混凝土强度等级≥C60时,选择砂含泥量应≤2.0%,泥块含量应≤0.5%。
对于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混凝土用砂其泥块含量不应大于1.0%。
4.2.2机制砂其它技术指标情况如表3所表示。
机制砂MB值≤1.4或快速法试验合格时,石粉含量和泥块含量应符合表3要求,机制砂MB值>1.4或快速法不合格时,石粉含量和泥块含量应符合表4要求。
表3机制砂技术指标(MB值≤1.4或快速法试验合格)
类别
Ⅰ
Ⅱ
Ⅲ
MB值
≤0.5
≤1.0
≤1.4或合格
石粉含量(按质量计)/%
≤5.0
≤7.0
≤10.0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
≤1.0
≤2.0
表观密度
≥2500kg/m³
松散堆积密度
≥1400kg/m³
总压碎指标
<30%
空隙率
≤44%
含水率
实测,抵扣一样百分比重量
表4机制砂技术指标(MB值>1.4或快速法试验不合格)
类别
Ⅰ
Ⅱ
Ⅲ
石粉含量(按质量计)/%
≤1.0
≤2.0
≤4.0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
≤1.0
≤2.0
4.2.3有害物质
砂中如含有云母、轻物质、有机物、硫化物及硫酸盐、氯化物等,其限量应符合表5。
对于钢筋混凝土用砂,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6%,对于预应力混凝土用砂,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2%。
表5有害物质限量
类别
Ⅰ
Ⅱ
Ⅲ
云母(按质量计)/%
≤1.0
≤2.0
轻物质(按质量计)/%
≤1.0
有机物
合格
硫化物及硫酸盐(按SO2质量计)%
≤0.5
氯化物(按氯离子质量计)%
0.01
≤0.02
≤0.06
5抽检项目及试验方法
5.1颗粒级配
按JGJ52一般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6.1进行试验。
5.2含泥量
按JGJ52一般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6.8进行试验。
5.3泥块含量
按JGJ52一般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6.10进行试验。
5.4表观密度
按JGJ52一般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6.2进行试验。
5.5堆积密度及空隙率
按JGJ52一般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6.5进行试验。
5.6含水率
按JGJ52一般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6.7进行试验。
5.7石粉含量(机制砂)
按JGJ52一般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6.11进行试验。
5.8压碎指标(机制砂)
按JGJ52一般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6.12进行试验。
5.9有害物资指标
其它砂有害物质检测方案按JGJ52一般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6.13-6.19进行试验。
6验收取样要求
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取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以400m³或600t为一批,不足上述量者,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
当砂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1000t为一验收批。
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分抽取大致相等砂子8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数量:
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砂最少取样质量如表6所表示。
表6验收取样要求
试验项目
最少取样质量(g)
⑴筛分析
4400
⑵含泥量
4400
⑶泥块含量
0
⑷表观密度
2600
⑸堆积密度
5000
⑹吸水率
4000
⑺含水率
1000
⑻石粉含量
1600
7判定规则
1)各区域智造企业组织砂入场检测时,必需按组批标准按批次检测砂含泥量、泥块含量、含水率、颗粒级配、石粉含量(机制砂)。
依据情况选做砂表观密度、空隙率等指标。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4中要求判定为合格品。
2)检验结果不符合4中任何一项技术要求要求时,应重新取双倍试样进行复检(异常项),当复检结果仍不符合4中对应项技术要求要求时判定为不合格品。
8标识、贮存要求
8.1供给商首次供给砂或提供新产源砂时,供货商需按本标准第4部分质量要求进行全方面检验,提供第三方型式检验汇报。
8.2砂在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中,应预防颗粒离析、混入杂质,并按产地、种类、规格分别堆放和运输。
卸载时检验砂质,外观不得发黑,不得掺有特细砂、不得有树枝、软颗粒、炉碴、砖块等杂物。
第三章石验收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要求了区域智造企业PC构件生产用石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储存等。
本标准适适用于智造企业建设工程中混凝土及其制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应用是必不可少。
其最新版本(包含全部修改单)适适用于本文件。
JGJ52-一般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GB/T14685建设用卵石、碎石
3类别
石按产源分为碎石、卵石两类。
按技术要求分为Ⅰ类、Ⅱ类、Ⅲ类。
各区域智造企业宜采取Ⅱ类碎石或卵石生产PC构件用混凝土。
4技术要求
4.1颗粒级配
表1颗粒级配
石子公称粒级
(mm)
累计筛余/%
方孔筛孔边长/mm
2.36
4.75
9.5
16.0
19.0
26.5
31.5
连续
粒级
5~10
95~100
80~100
0~15
0
-
-
-
5~16
95~100
85~100
30~60
0~10
0
-
-
5~20
95~100
90~100
40~80
-
0~10
0
-
5~25
95~100
90~100
-
30~70
-
0~5
0
5~31.5
95~100
90~100
70~90
-
15~45
-
0~5
单粒级
10~20
-
95~100
85~100
-
0~15
0
-
16~31.5
-
95~100
-
85~100
-
-
0~10
混凝土用石应采取连续粒级,碎石或鹅卵石颗粒级配应符合表1要求。
单粒级宜用于组合成满足要求连续粒级,也可和连续粒级混合使用,以改善其级配或配成较大粒度连续粒级。
当碎石或卵石颗粒级配不符合表1要求时,需采取方法并经试配证实能确保混凝土工作质量后,方可许可使用。
4.2其它技术指标
碎石或卵石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
表2碎石或卵石技术指标
类别
Ⅰ
Ⅱ
Ⅲ
含泥量(按质量计)/%
≤0.5
≤1.0
≤1.5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
≤0.3
≤0.5
针、片状颗粒总含量(按质量计)/%
≤5
≤10
≤15
压碎值指标/%
碎石
≤10
≤15
≤20
卵石
≤10
≤12
≤16
表观密度kg/m3
≥2600
空隙率/%
≤43
≤45
≤47
吸水率/%
≤1.0
≤2.0
≤2.0
5抽检项目及试验方法
5.1颗粒级配
按JGJ52一般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7.1进行试验。
5.2含泥量
按JGJ52一般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7.7进行试验。
5.3泥块含量
按JGJ52一般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7.8进行试验。
5.4表观密度
按JGJ52一般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7.2进行试验。
5.5堆积密度及空隙率
按JGJ52一般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7.6进行试验。
5.6含水率
按JGJ52一般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7.4进行试验。
5.7针、片状颗粒总含量
按JGJ52一般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7.9进行试验。
5.8压碎值指标
按JGJ52一般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7.13进行试验。
6验收取样要求
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取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以400m³或600t为一批,不足上述量者,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
当碎石石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1000t为一验收批。
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分抽取大致相等石子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从汽车上取样时,应从不一样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石子最少取样质量(kg)如表3所表示。
表3验收取样要求
试验项目
最大公称粒径(mm)
10.0
16.0
20.0
25.0
31.5
40.0
63.0
80.0
⑴筛分析
8
15
16
20
25
32
50
64
⑵含泥量
8
8
24
24
40
40
80
80
⑶泥块含量
8
8
24
24
40
40
80
80
⑷表观密度
8
8
8
8
12
16
24
24
⑸堆积密度
40
40
40
40
80
80
120
120
⑹针片状
1.2
4
8
12
20
40
—
—
⑺压碎值
按试验要求粒级及质量取样
⑻含水率
2
2
2
2
3
3
4
6
⑼吸水率
8
8
16
16
16
24
24
32
7判定规则
1)各区域智造企业组织石子入场检测时,必需按组批标准按批次检测石子含泥量、泥块含量、颗粒级配、压碎指标、针片状颗粒总含量。
依据情况选做石子表观密度、空隙率等指标。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4中要求判定为合格品。
2)检验结果不符合4中任何一项技术要求要求时,应重新取双倍试样进行复检(异常项),当复检结果仍不符合4中对应项技术要求要求时判定为不合格品。
8标识、贮存要求
8.1供给商首次供给石子或提供新产源石子时,供货商需按本标准第4部分质量要求进行全方面检验,提供第三方检验汇报。
必需时依据建设方需求,各区域智造企业需向石子供给商索取石材取芯抗压强度汇报。
8.2石子在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中,应预防颗粒离析、混入杂质,并按产地、种类、规格分别堆放和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