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汇编完稿01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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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汇编完稿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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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轩集团公司

人事管理制度汇编

 

生效日期:

2014年月日

 

一、目的…………………………………………………………………………2

二、员工招聘制度………………………………………………………………2

三、员工培训管理………………………………………………………………7

四、员工考勤管理………………………………………………………………10

五、员工休假管理………………………………………………………………14

六、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21

七、薪酬管理制度………………………………………………………………31

八、附则…………………………………………………………………………39

 

 

一、总则

1、目的

为规范公司人事行政管理,调动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除总经理以下公司所有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3、内容

本汇编所指人事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招聘管理、员工培训管理、员工休假管理、劳动合同管理、薪酬管理等。

二、员工招聘制度

1、目的

为规范人员招聘程序,保证用人质量,保证本公司长期拥有高素质员工队伍,及长期发展基础和核心竞争优势,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招聘的管理。

3、原则

员工招聘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4、招聘计划

4.1用人部门在确定本年度人员编制的基础上,提出招聘需求,填写“年度员工招聘计划表”,表中对应聘者的经历、经验、学历、专业、性别、年龄及招聘时间必须做出明确要求;

4.2人事行政部对用人部门的招聘需求进行审核并汇总,制作“年度员工招聘计划汇总表”,计划中对岗位任职条件、招聘渠道,招聘实施时间做出具体规定,作为年度招聘工作指导计划。

4.3制定招聘计划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4.3.1遵循定编要求

是对招聘计划中人员数量的要求。

以公司年度内人员发展规划为前提,结合目前在岗数并预测年度内可能出现的内部人员调动及人员流失,从而规划年度内招聘的规模数;

4.3.2满足各岗需要

是对招聘计划的质的要求。

通过《岗位说明书》明确完成工作计划目标,提出需要引进人的素质要求,以及目前岗位空缺度以及聘任标准,以使在招聘工作中有的放矢,并为招聘渠道的选择提供依据。

4.3.3招聘计划由用人部门拟订,并由人事行政部审核报相关领导审批后确定。

4.3.4招聘费用计划由人事行政部和计划财务部共同拟订,并报总经理批准。

4.3.5招聘活动由人事行政部门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

对于超出计划之外的招聘,应首先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人事行政部进行严格审查,并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5、招聘渠道

5.1招聘渠道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策划和安排。

5.2对于每一个空缺岗位首先考虑内部调剂解决,确定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且无法合并岗位的情况下,再考虑外部招聘。

5.3为保证内荐人才的整体素质,公司按统一标准审核被举荐人。

对于由内部员工举荐人员,人事行政部门按照正常的招聘程序进行。

5.4公司主要对外招聘渠道有:

定向高校招聘,区域性人才交流会、人才市场、广告招聘、网络招聘、猎头公司。

人事行政部应根据拟聘人员要求酌情采用相应有效的招聘渠道。

6、招聘流程

6.1招聘流程。

包括:

应聘者材料初审面谈、面试、体检、总经理、董事长批复(不)录用、结果反馈等六个环节。

所有拟聘人员必须经过上述招聘流程方可成为公司员工。

6.2招聘流程的启动以用人部门招聘申请执行单为依据。

6.3人事行政部首先对拟聘人的基本资料进行材料初审和与应试者面谈。

初审材料包括:

6.3.1应聘者个人简历(不同职位可要求应聘者提供中文或英文简历);

6.3.2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6.3.3部分人员需提供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3.4一寸标准半身免冠照片各1张。

6.3.5应聘材料的原件应由人事行政部专人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盖验讫章、签署姓名和日期。

6.4面试人可以视应聘者情况及岗位要求决定是否对其增加专业知识和技能笔试、甄询及笔迹分析等。

6.5面试工作由人事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安排,组织工作内容包括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大纲;面试工具;面试人资料;送达面试通知等。

6.6面试人应形成面试结论性意见并填写面试记录表。

面试评价标准分为五个档次,分别为:

不合格、基本合格、胜任;

6.7总经理在面试结束后,签署同意或不同意录用意见;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面试,由董事长签署同意书或不同意录用的意见。

6.8对未录用的应聘人,人事行政部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辞谢应聘者。

6.9对批准录用的人员,人事行政部门应立即进行建档和电脑录入工作,包括:

新员工基本资料、面试报告及核人综合报告、审批意见、录用通知书等。

6.10新员工入司后,人事行政部应及时办理相关入司手续。

转正后,有关新人招聘资料转入员工档案管理。

7、招聘评估

7.1目的

旨在检讨招聘工作中存在的策略与流程等方面的弊端,以不断改进招聘工作的质量,保证招聘工作真正对公司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7.2方式

以会议方式进行,每年举行一次,若当年无招聘活动可不举行。

招聘评估会由人事行政部,总经理及用人部门参加。

7.3招聘评估会的内容包括:

7.3.1对招聘工作进行详细分析并发现最佳典范;

7.3.2新员工第一年(满6个月)绩效评估结果;

7.3.3招聘渠道分析;

7.3.4用人部门对招聘工作满意度;

7.3.5新员工脱落率与流失原因分析;

7.3.6新员工的素质;

7.3.7人员需求与招聘所需时间配合情形。

8、招聘担保

8.1目的

为把好进人关,保证员工质量,将思想好、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引进本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8.2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制订、修改、执行、解释。

8.3担保手续

8.3.1部分岗位(如出纳岗等)被招聘人员在入司前,必须在公司内部或公司外部找一至两名有本地户口或在固定单位工作的人员作为担保人。

履行担保手续后,方可办理入司手续。

8.3.2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人须找担保人面谈,担保人要说明为被招聘人自愿提保的理由,并在担保书上签字或盖章,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由担保人单位盖章证明其身份。

8.4担保人责任和义务

8.4.1担保人须保证被招聘人员入司前,思想进步、作风正派、无任何劣迹行为。

如被招聘人员入司后,发现其在原单位有劣迹行为,一律辞退。

8.4.2担保人必须保证被招聘人员入司后,要经常督促其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

8.4.3如被招聘人人员入司后违法乱纪,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在其无力偿还经济损失的情况下,担保人保证为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三、员工培训管理

1、总则

1.1目的

1.1.1改善员工的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能水平、使之具备适应现代企业运作的先进理念;

1.1.2培养和造就一流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

1.1.3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1.2原则

1.2.1培训、运用相一致;

1.2.2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

1.2.3业绩优先,兼顾公平。

1.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培训计划

2.1培训计划以公司发展战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提高员工技能水平和改进绩效为出发点,将部门计划和公司计划有机结合,统一制定年度和季度培训计划。

2.2部门年度和季度培训计划由部门组织制定并报送至公司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审核各部门培训计划,提出审核意见并编制公司年度和季度培训计划,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及公司培训计划修订本部门培训计划,人事行政部负责将公司和部门培训计划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3公司、部门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目标、培训项目、受训对象及人数、培训时间及方式、培训课时、培训地点、培训费用预算、培训考核方式、项目负责人等9个方面内容。

3、培训类型

3.1入司培训

3.1.1新员工必须参加入司培训;

3.1.2入司培训的内容包括公司:

1)历史沿革;

2)组织架构;

3)核心业务及流程;

4)规章制度;

5)职业道德规范;

6)核心价值观;

7)岗位职责;

等;

3.1.3入司培训由人事行政部组织实施;

3.2资格证书培训

3.2.1国家或行业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员工,必须参加资格证书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3.2.2保险经纪人基本资格证书。

鉴于公司隶属保险经纪行业的特性,公司业务类员工必须取得保险经纪人基本资格证书。

对于非业务类员工,公司鼓励其取得该资格证书。

3.2.3资格证书培训的内容以国家或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3.2.4资格证书培训由人事行政部或员工自行组织实施;

3.2.5对于入公司后取得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的员工,公司给予报销通过考试的报名费;

3.3岗位技能培训

3.3.1岗位技能培训是企业提高员工岗位技能水平,帮助员工实现职业发展目标的有效手段,分为专业技术类培训和管理类培训;

3.3.2员工应定期参加本岗位所需知识、技巧、能力的培训;

3.3.3岗位技能培训由人事行政部组织实施;

3.3.4员工参加非公司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的等级考试培训,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一定的培训时间,费用自理;

4、培训档案的管理

4.1人事行政部负责建立员工的培训档案,培训档案采用电子文档与书面文档相结合的形式,内容包括:

4.1.1员工个人培训档案:

1)员工参加各种培训考核的记录;

2)员工培训教材领取台账;

3)其他有关资料、台账。

4.1.2人事行政部培训台账:

1)各种培训考核试卷;

2)培训教学计划及培训成绩记录表;

3)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总结;

4)培训教材的购买、领取、借阅台账;

5)其他有关台账。

四、员工考勤管理

1、目的

为加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内容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包括考勤、请假程序、奖惩措施及附则。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及专业类员工。

4、时间管理

4.1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总经理办公室前台岗进行考勤的记录及统计。

4.2工作时间:

上午:

09:

00—12:

00下午:

13:

00—17:

00

4.3公司实行出勤打卡制度。

员工每天早晚上、下班必须各打卡一次,以打卡时间作为员工出勤情况的记载。

考勤记录以门禁考勤系统的原始数据记录为参考,结合前台考勤的实际记录,作员工每月薪酬核算的依据之一。

具体规定如下:

4.3.1迟到

1)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公司10分钟之内,可不做迟到处理,超过10分钟且不超过30分钟的视为迟到;

2)无故晚到公司且时间在30分钟以上3小时以内(含3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

3)无故晚到公司且超过3小时,视为旷工一日;

4.3.2早退

1)在规定下班时间前擅自离开公司、且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视为早退;

2)无故擅自离开公司30分钟以上3小时以内(含3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

3)无故擅自离开公司超过3小时的视为旷工一日;

4.3.3惩罚措施

1)在一个薪酬核算周期(当月1日至30/31日)内,员工只迟到(早退)三次且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其基本工资可不予扣减(超过10分钟仍按迟到一次处理);

2)若在一个薪酬核算周期内出现三次以上(不含三次)的迟到(早退)行为,则扣除三次后的迟到(早退)累计计算;

5、考勤的统计

5.1考勤统计的依据。

人事行政部根据门禁考勤系统汇总结果、抽查资料、经考勤人员、《员工请休假审批表》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勤统计;

5.2人事行政部人事管理岗每月30日至次月5日之间的考勤统计情况(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自动顺延),任何员工对考勤结果有疑问的可在3日内向人事行政部人事管理专员岗查询。

6、请假程序

6.1请假程序:

6.1.1填写《员工请休假审批表》,经部门经理签字;

6.1.2由人事行政部核实请(休)假资格、请(休)假天数;

6.1.3按请假审批程序报批;

6.1.4《员工请休假审批表》一律交人事行政部人事管理专员岗备案。

6.1.5员工请、休假完毕,须及时到人事行政部销假。

对未销假或超假者,按旷工处理。

6.2请假项目内容包括: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年休假、探亲假、搬家等,详见《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6.2.1事假

1)一般不得请事假,员工因个人私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可事先请假;

2)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等方式向部门经理申请并得到允许,同时应及时告知人事行政部,事后要补《员工请休假审批表》;

3)遇特殊情况需延长事假时间的,应提前办理续假。

事假期间工资及待遇计算参照《休假管理制度》。

6.2.2病假

1)因病或非因公受伤,凭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准病假,并按请假程序办理。

若事先无法预料的,员工请病假须于上班前或上班后不超过2小时通知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并于病假后上班的第一天补办正式的请假程序;

2)到医院看病,给假半天,按“看病”考勤,薪酬不做相应扣减,超过半天的,其超过的时间按病假考勤。

病假期间待遇计算参照《休假管理制度》。

6.2.3工伤

因工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经所属部门和人事行政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考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工伤假期间工资按全额发放,正常享有所有福利待遇。

6.2.4产假

1)女员工生育、流产,除填写《员工请休假审批表》外,还应附准生证复印件、正规医疗机构或妇产类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人事行政部根据休假制度核定休假天数。

2)已婚男员工其配偶计划内生育,除填写《员工请休假审批表》外,凭子女出生证明获准看护假。

6.2.5婚假

员工休婚假,应填写《员工请休假审批表》,并持结婚证明文件,详情参照《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6.2.6哺乳假

女员工子女未满周岁前,可享受每天三小时的哺乳假,由本人与所属部门经理协商,原则上确定一固定时间,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6.3请假审批权限

6.3.1公司总经理:

请假3天以上需由公司董事长批准;

6.3.2公司总监、各部门经理请假须报总经理批准;

6.3.3一般员工:

2天以内(含2天),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报人事行政部备案;2天以上,由所属部门经理签字同意,人事行政部复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7、奖惩措施

7.1旷工

7.1.1旷工半日,取消当日餐补;

7.1.2旷工一日,取消当日的交补、餐补;

7.1.3当月累计旷工达5天(不含5天)者,扣发所有补贴(话补、交补、饭补);7.1.4员工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公司有权对该员工作辞退处理。

7.2迟到或早退

7.2.1迟到或早退1次,给予口头警告1次,迟到或早退1次以上3次以下,给予书面警告;

7.2.2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3次(不含3次)者,则视为半日旷工;

7.2.3一年内累计迟到或早退10次(不含10次)者,公司有权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8、公司人事行政部必须严格审核员工休假资格,登记员工休假时间,并将《员工请假单》存档。

各级领导要本着对公司负责、对员工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的休假制度和请假程序审批请假事宜。

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则对当事人及其领导作相应处罚。

五、员工休假管理

1、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有关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2、主要内容

员工休假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休假项目、休假条件、休假天数、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休假审批程序和附则等。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的员工。

4、休假项目

4.1项目内容

主要包括:

公休假、法定休假、探亲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带薪年休假、哺乳假及强制休假等。

4.2公休假

4.2.1工作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属公休假日;

4.2.2如公司需员工于周六、周日加班,考勤岗应准确记录,并按季度予以累计加班天数,员工可申请于下一季度进行倒休;

4.3法定休假、国家规定的带薪假

4.3.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4.3.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4.3.3妇女节(3月8日),公司女员工放假半天;

4.3.4清明节,放假1天(清明当日);

4.3.5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4.3.6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15-34岁的人为青年);

4.3.7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4.3.8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4.3.9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4.3.10法定休假的休假天数依照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4.3.11员工法定休假日享受全额工资,其他福利待遇均照常享有。

4.4探亲假:

4.4.1员工享受探亲假的条件:

1)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与配偶不居住在同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有探望配偶的待遇;

2)与父母不居住在同一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有探望父母的待遇。

但员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制度探望父母的待遇。

4.4.2探亲假具体情况

1)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每年可休探亲假一次,假期最长不超过30天,可酌情给与路程假;

2)未婚(包括离异、丧偶)员工探望父母,每年可休探亲假一次,假期最长不超过20天,因工作关系或职工自愿2年探亲一次,假期为45天,可酌情给与路程假;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可休探亲假一次,假期最长不超过20天,可酌情给与路程假。

4)员工自愿放弃探亲假期。

4.4.3女员工到配偶工作地生育,在休产假期间,超过56天(难产、双生70天)产假以后,与配偶团聚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的探望配偶待遇。

4.4.4员工的父亲或母亲和员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员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父亲或母亲,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4.4.5员工的探亲假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使用,确因工作原因未休满假期的,在经直接上级同意并报请总经理同意的情况下可在当年内将剩余假期补休;

4.4.6员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工资照常发放,福利待遇正常享受。

4.4.7申请时间

请休探亲假须提前两周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报备人事行政部,上交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休假。

4.4.8福利待遇

探亲假期间,员工享受全额工资,福利待遇照常享有;

4.5婚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4.5.1达到法定婚龄(即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的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可一次性连续休婚假3天;

4.5.2晚婚员工(即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一次性连续休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4.5.3结婚男女双方不在一地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路费不予报销;

4.5.4婚假不能分段使用;

4.5.5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5.6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5.7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5.8婚假只能在结婚证颁发之日起一年内使用,过期者不再给与休婚假的待遇;

4.5.9请休婚假须提前两周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报备人事行政部,上交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休假。

4.5.10员工请休婚假期间享受全部工资,福利待遇均照常享有。

4.6丧假:

4.6.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可休3天丧假;

4.6.2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可休2天丧假;

4.6.3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相应的路程假;

4.6.4丧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6.5丧假由于事发突然,可随时申请并经主管领导同意,报备人事行政部,上交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休假;

4.6.6员工丧假期间享受全额工资,其他福利待遇照常享有,丧假路费自理。

4.7产假:

4.7.1女员工生育,享有90天产假,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4.7.2产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4.7.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7.4实行晚育者(女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30天;

4.7.5凡响应国家号召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妇,由女方申请,经批准,女职工在产假90天期满后,可继续休假至六个月(晚育奖励假15天另加)期间工资照发;

4.7.6第一次流产的已婚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经医院证明,可休假15-30天;怀孕满4个月及以上流产可休假42天;

4.7.7男员工在配偶生产的第一个星期内可以享受3天带薪的陪产假;

4.7.8产假需提前两周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报备人事行政部,上交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休假;

4.7.9产假包括公休日及节假日,即按日历天算,在产假或配偶陪产期间,员工享有全额工资,其他福利待遇均照常享有;

4.7.10已婚已育女员工进行节育手术的,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享受假期。

4.8病假

4.8.1请病假(3天以下)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2小时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行政部门,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补办请假程序;

4.8.2请病假(超过3天,小于1个月)的短期病假,需向公司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4.8.3病假包括公休日及节假日;

4.8.4病假待遇

1)请病假3天以下,薪酬及其他福利待遇不予以扣减;

2)请病假超过3天,小于1个月,薪酬按日工资计算方式计算,其他福利待遇照常享有;

3)请病假超过1个月,薪酬及其他福利待遇如下:

a.司龄一年以下的,为本人工资的80%,其他福利待遇照常享有;

b.司龄一年以上三年以内的,为本人工资的85%,其他福利待遇照常享有;

c.司龄三年以上五年以内的,为本人工资的90%,其他福利待遇除交补、餐补外照常享有;

d.司龄五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90%,其他福利待遇照常享有;

4.9事假

4.9.1请事假条件:

1)员工因办理私事,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

2)1天内事假,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可休假;

3)1天以上3天以下事假,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并办理请假流程,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休假;

4)3天以上事假,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并办理请假流程,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5)总经理请假超过3天的,需办理请假流程报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报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4.9.2事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

1)3天以内事假,薪酬不予以扣减,其他福利待遇照常享有;

2)3天以上事假,以实际请假时间为准,薪酬根据当月的实际出勤时间,按日工资计算方式计算,其他福利待遇照常享有;

4.10年休假

4.10.1年休假适用于入司一年以上的员工;

4.10.2员工休年休假,以不影响工作和业务为前提;

4.10.3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不满10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5天;

4.10.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

4.10.5年假期间,员工享受全额工资,其他福利待遇均照常享有;

4.10.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当年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者;

2)当年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的;

3)当年休产假者;

4)当年已休探亲假者;

5)当年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受到处分者。

4.10.7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4.10.8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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