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突工试题初审稿2审稿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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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突工试题初审稿2审稿1
陕西煤业通防工考试题库
一、判断题
1.局部通风机必须有主机、备机标识。
(对)
2.局部通风机每个电机必须接地。
(对)
3.发放给施工单位的风筒必须是整节,无破口,吊环、风筒圈齐全。
(对)
4.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应每周一次。
(错)
5.局部通风机司机必须挂上岗牌。
(对)
6.临时盲巷,从发生盲巷时刻起,立即切断盲巷内的电源,在巷道入口处用锚网将巷道全断面封闭,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对)
7.局部通风机应吊挂在支护锚杆上。
(错)
8.局部通风机距回风口距离不小于8米。
(错)
9.局部通风机必须定期进行风电闭锁试验,可以不做记录。
(错)
10.风门的连锁绳应保证2道风门不能同时打开。
(对)
11.掘进工作面最前边一节风筒使用防炮崩风筒。
(对)
12.集中运料时,可暂时同时打开两道风门。
(错)
13.施工过程中,为了行人方便,可以调整通风设施的状态。
(错)
14.风筒应接头严密。
(对)
15.风筒不好接时,可以反接。
(错)
16.软质风筒必须逢环必挂。
(对)
17.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对)
18.调节风窗应正规可靠。
(对)
19.掘进工作面回风侧的甲烷传感器应布置在距回风口10——15m处。
(对)
20.防尘管路吊挂平直,不漏水。
(对)
21.炮掘工作面应安设移动喷雾装置。
(对)
22.各施工单位负责风机开停传感器、风筒风量传感器的安设与维护工作。
(错)
23.矿井应编制洗尘计划,定期冲刷巷道积尘。
(对)
24.人工长距离运送爆破材料时,可中途停留休息。
(错)
25.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雷管时可以硬拉。
(错)
26.局部通风机吸风口5m内不得有杂物。
(对)
27.矿井空气的主要成分有:
氮气、氧气和瓦斯。
(错)
28.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对)
29.局部通风机必须使用对旋低噪音局部通风机。
(对)
30.风筒必须定期冲洗浮尘,保持清洁卫生。
(对)
31.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安排职工擅自进入盲巷违章作业。
(对)
32.施工地点感觉风筒出风量大时,风筒可以落地。
(错)
33.煤的自燃倾向性可分为容易自燃、自燃、不易自燃三类。
(对)
34.盲巷必须设置禁止入内牌和检查牌,同时建立台帐。
(对)
35.消防沙箱上不得放置杂物。
(对)
36.净化水幕的喷头应朝向上风侧。
(对)
37.采掘地点的瓦斯检查工,必须使用便携式光学瓦斯测定器及瓦斯智能巡检系统。
(对)
38.喷浆作业时,只要使用锚喷除尘器,可以不开启净化水幕。
(错)
39.喷浆作业时,拌料工必须戴防尘口罩。
(对)
40.一氧化碳的浓度越高,爆炸强度就越大。
(错)
41.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时,人员应继续工作。
(错)
42.瓦斯检查工持证上岗,井下瓦斯检查地点、瓦斯检查次数及瓦斯检查工交接班等符合相关规定。
(对)
43.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时,人员应停止与处理主风机有关的其它工作。
(对)
44.风筒编号应清晰、准确。
(对)
45.甲烷传感器的气孔不得堵塞。
(对)
46.防尘设施只有在使用时接水源,平时可以不接水源。
(错)
47.防尘设施的水管可以不吊挂。
(错)
48.矿尘的产生量与顶板管理方式无关。
(错)
49.每次爆破前后应对爆破点附近20m范围内洒水降尘。
(对)
50.爆破喷雾必须覆盖全断面。
(对)
51.在有大量沉积煤尘的巷道中,爆炸地点距离爆源越远,爆炸压力越大。
(对)
52.开采保护层之前,一般应首先选择无突出危险的煤层作为保护层。
(对)
53.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每个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即可。
(错)
54.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对由1台主要通风机担负全矿通风的矿井,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对)
55.可以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错)
56.正常生产的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浓度间隔时间应为3——5小时。
(对)
57.炸药如果爆炸不完全,不仅爆破效果差,而且在含瓦斯、煤尘条件下,可能引起爆炸事故。
(对)
58.人员运送爆破材料时可以与其他人员一起乘坐人行车。
(错)
59.人员运送爆破材料时不可以与其他人员一起乘坐人行车。
(对)
60.人员运送爆破材料时可以与其他人员一起乘坐架线乘人装置。
(错)
61.人员运送爆破材料时不可以与其他人员一起乘坐架线乘人装置。
(对)
62.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巷道中风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的瓦斯浓度不超限。
(对)
63.所有导电体不应进入密闭(正常的瓦斯抽采管路应采取绝缘措施进行处理);(对)
64.密闭内有水时应设反水池或反水管,有自然发火煤层的采空区密闭应设观测孔、措施孔,且孔口设置阀门。
(对)
65.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瓦斯超限,不用立即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应先查明瓦斯超限原因,落实防治措施。
(错)
66.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可不检查。
(错)
67.安全系统监测装置中断或出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传感器不能正常显示或中断期间,该范围应停止作业,并有记录可查。
(对)
68.火灾发生后,应该采取一切的方法积极灭火。
(对)
69.开采自燃、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应按相关规定建立防灭火系统和制定防治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应有防治自然发火的专项措施,并严格执行。
(对)
70.受困的遇险人员,应定时的敲打铁管或钢轨,发出求救信号。
(对)
71.《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是在认真辨识并评估本矿危险源的基础上,总结本矿或矿区防灾抗灾经验的前提下编写的。
(对)
72.《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该组织区队长进行学习考试,因为员工在事故发生时听从现场领导的指挥,可以不学习。
(错)
73.《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应该含有通风系统图、反风试验报告以及反风时保证反风设施完好的检查报告。
(对)
74.矿井应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煤尘隔爆设施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错)
75.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该把煤放净,避免发生煤炭自燃。
(错)
76.井下工作过程中,使用矿灯灯泡烧毁,应在进风巷中更换。
(错)
77.爆破作业工作面必须执行装约前、装药后和放炮前都必须检查瓦斯的“一炮三检”制度。
(错)
78.井下放炮要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工、安全检查工和放炮工“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错)
79.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或现场班(组)长担任。
(错)
80.矿井应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50m设置专用支管和阀门,在安装带式输送机的巷道中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并保证使用。
(错)
81.矿内火灾防治包括防火和灭火两部分。
(对)
82.矿凋度室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对)
83.巷道贯通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井下爆炸材料库、充电硐室、采区变电所应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对)
84.在井下和井口房,可以采用可燃性材料搭建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错)
85.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0%。
(错)
86.煤矿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对)
87.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为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对)
88.矿井主要通风机装置外部漏风率每年至少测定1次,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
(对)
89.采区进、回风巷应贯穿整个采区,不应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对)
90.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掘进巷道可安设2台不同等能力的局部通风机,实现“三专两闭锁”,具备相互独立的两回路电源,并能实现自动切换。
(错)
91.风筒吊挂应平、直、稳,软质风筒逢环必挂,硬质风筒每节至少吊挂两点;风筒不得被摩擦、挤压。
(对)
92.密闭前5m内支护完好,无片帮、漏顶、杂物、积水和淤泥。
(对)
93.风门能自动关闭,并进行连锁,保证2道风门不能同时打开,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
(对)
94.风门墙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应小于0.6m(防突风门不应小于0.8m)。
(错)
95.风桥上、下不准设风门、调节风窗等。
(对)
96.矿井应设立瓦斯工作防治领导小组和满足工作需要的瓦斯防治专业队伍。
(对)
97.矿井应编制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安全措施计划,按规定备案并严格执行。
(对)
98.瓦斯检查仪器、仪表应完好,并按照规定进行校正和检定。
(对)
99.矿井应建立安全监控管理机构,配足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安全监控人员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
(对)
100.安全监控系统安全装置的种类、数量、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电缆敷设等都应符合相关规定,各种监控设备性能、仪器精度符合要求,井下分站实行挂牌管理。
(对)
101.监控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
井下分站应能实现地面中心站遥控断电。
(对)
102.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
(对)
103.所有运煤转载点应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及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应按规定至少设置两道净化水幕,其他地点的喷雾装置和净化水幕按规定设置。
(对)
104.按要求安设隔爆设施,且每旬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水量及质量应符合相关规定。
(错)
105.巷道中的浮煤应及时清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定期撒布岩粉。
(对)
106.能被吸入人体肺泡的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性最大。
(对)
107.沉积煤尘是煤矿发生煤尘爆炸的最大隐患。
(对)
108.粉尘颗粒越小,越容易被水润湿。
(错)
109.开采煤炭时矿尘生成量的多少与地质因素无关。
(错)
110.连续爆炸是煤尘爆炸的特征,与有无积尘没有关系。
(错)
111.煤尘的挥发分越高,爆炸的危险性越小。
(错)
112.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层的煤尘有爆炸危险性,该矿井就应定为有煤尘爆炸危险性的矿井。
(对)
113.我国煤矿主要采取以风、水为主的综合防尘技术措施。
(对)
114.要使排尘效果最佳,必须使风速达到或接近最优排尘风速而不能超过。
(对)
115.煤矿生产中产生的煤尘都具有爆炸危险性。
(错)
116.煤尘的爆炸危险性与其所含挥发分无关。
(错)
117.煤的变质程度越低,其煤尘的爆炸性越弱。
(错)
118.煤尘只有呈悬浮状态并达到一定浓度时才有可能发生爆炸。
(对)
119.煤含有的灰分可降低煤尘的爆炸性。
(对)
120.同一煤种不同粒度条件下,爆炸压力随粒度的减小而增髙。
(对)
121.厚煤层分层开采时,首先开采的煤层瓦斯涌出量小。
(错)
122.不管哪种采煤方法,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随产量增大而增加。
(对)
123.不管哪种采煤方法,工作面相对瓦斯涌出量随产量增大而增加。
(错)
124.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
(对)
125.降低封闭区域两端的压差可以减少老采空区瓦斯涌出。
(对)
126.有其他可燃气体的混入往往使瓦斯的爆炸下限降低。
(对)
127.因为粉尘是固体,所以飘浮在空气中的煤尘不会降低瓦斯的爆炸下限。
(错)
128.采煤工作面实行上行风时,采煤工作面瓦斯积聚通常首先发生在回风隅角处。
(对)
129.对于瓦斯涌出量大的煤层或采空区,在采用通风方法处理瓦斯不合理时,应采取瓦斯抽放措施。
(对)
130.回采工作面大面积落煤也会造成大量的瓦斯涌出。
(对)
131.用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应采取“限量排放”措施,严禁“一风吹”。
(对)
132.所有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对)
133.断层等地质构造带附近易发生突出,特别是构造应力集中的部位突出的危险性大。
(对)
134.停工区瓦斯浓度达到3%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对)
135.开采保护层时,要同时抽放被保护层的瓦斯。
(对)
136.突出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采区避难所。
(对)
137.掘进工作面断面小、落煤量小,瓦斯浦出量也相对较小,瓦斯事故的危险性较小。
(错)
138.对于采煤工作面应特别注意回风隅角的瓦斯超限,保证工作面的供给风量。
(对)
139.安设局部通风机的进风巷道所通过的风量要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防止产生循环风。
(对)
140.有计划停风时,局部通风机停风前,必须先撤出工作面的人员并切断工作面的供电。
(对)
141.煤层瓦斯含量越大,瓦斯压力越高,透气性越好,瓦斯涌出量就越高。
(对)
142.压入式通风矿井瓦斯涌出量随风压增大而减少。
(对)
143.瓦斯的密度比空气小,所以瓦斯易在巷道上部积聚。
(对)
144.多煤层开采时,相邻煤层越多,含有的瓦斯量越大,距离开采层越近,则矿井的瓦斯涌出量越大。
(对)
145.掘进巷道贯通前,除综合机械化掘进以外的其他巷道在相距1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错)
146.煤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6年修订1次。
(错)
147.进风井口已布置在粉尘、有害和高温气体能侵人的地点的,不必再制定安全措施。
(错)
148.开采有瓦斯喷出或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煤层时,两个工作面之间可以串联通风。
(错)
149.开采突出煤层时,工作面回风侧可以设置调节风窗。
(错)
150.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
(对)
151.可以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安设辅助通风机。
(错)
152.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人式,不得采用抽出式。
(对)
153.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巷道采用混合式通风,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错)
154.可以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错)
155.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为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对)
156.一个掘进工作面,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通风,这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对)
157.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灭火措施。
(对)
158.对现有生产矿井,用可燃性材料建筑的井架和井口房,必须制定防火措施。
(对)
159.井筒、平硐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5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错)
160.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
(对)
161.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60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错)
162.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对)
163.永久性防火墙的管理,应不定期测定和分析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
(错)
164.具有自燃倾向性的煤炭只有处于破碎状态、通风供氧、易于蓄热的环境中才能产生自燃现象。
(对)
165.防火对通风的要求是风流稳定、漏风量少和通风网络中有关区段易于隔绝。
(对)
166.对采区的开采线、停采线和上、下煤柱线内的采空区,应加强防火灌浆。
(对)
167.采用均压技术防灭火时,改变矿井通风方式、主要通风机工况以及井下通风系统时对均压地点的均压状况不必进行调整,保证均压状态的稳定。
(错)
168.采用均压技术防灭火时,不需检查均压区域内的巷道中风流流动状态,但应有防止瓦斯积聚的安全措施。
(错)
169.采用氮气防灭火时,注入的氮气浓度不小于97%。
(对)
170.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是一项基本制度,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它的实施。
(对)
171.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是《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执法主体。
(对)
172.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体现,是煤矿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对)
173.把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会有负面影响,增加思想负担,不利于安全生产。
(错)
174.企业的从业人员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不了解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人不应负法律责任,应由发生事故的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负责人负法律责任。
(对)
175.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项最基本的安全生产制度,是其他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得以切实实施的基本保证。
(对)
176.过于自信和疏忽大意的过失而造成重大事故发生的,由于主观上不希望发生,不是有意识行为,不应对责任人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
(错)
177.煤矿工人不仅有安全生产监督权、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而且还享有安全生产知情权。
(对)
178.矿井内风桥上风速最高不得超过8m/s。
(错)
179.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2℃时,必须停止作业。
(错)
180.生产矿井现有的两套不同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在满足生产要求时可继续使用。
(错)
181.凡属违法行为,都应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制裁。
(错)
182.我国煤矿生产安全状况较差的原因较多,但煤矿职工整体素质较差,法律意识淡薄是不可忽视的主观因素。
(对)
183.煤矿生产中,事故的预防和处理都是较为重要的工作,都必须重点去抓,不能有主次之分。
(错)
184.煤矿企业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
(对)
185.煤矿企业及其人员因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对)
186.新的安全监察体制的建立,改变了长期以来政企不分,在安全管理上重管理轻监督的现象。
(对)
187.制定《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目的是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错)
188.矿产资源的开采,不论开采规模的大小,在安全和物质保证上都必须立足于保护矿山职工的人身安全。
(对)
189.煤炭生产是一项比较危险的生产活动,企业在与从业人员订立“生死合同”时,必须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经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将视为无效合同。
(错)
190.安全警示标志,能及时提醒从业人员注意危险,防止从业人员发生事故,因此对其设置应越多越好。
(错)
191.煤矿企业要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落实,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
(对)
192.2004年12月18日,蹬钩工龙某在井下1203工作面作业时,擅自开动绞车,使下放的两节重车撞在停在空车道上的车斗,将掘进区爆破工庄某挤死,属于重大责任事故罪。
(对)
193.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是,生产是目的,安全是前提,安全是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对)
194.某乡办小井瓦斯检查工王某,自2005年8月下旬起,已测知井下瓦斯浓度日趋上升,但未及时报告处理。
9月2日,井下爆破时,王某又没有检查瓦斯,结果爆破引起瓦斯爆炸,死伤多人,属于重大责任事故罪。
(对)
195.92号令所称煤矿企业,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煤炭资源开采活动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上市公司、总公司、矿务局、煤矿。
(对)
196.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不予行政处罚。
(对)
197.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对)
198.安全生产立法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与健康。
(对)
199.《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是指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对)
200.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对)
201.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
未经安全培训的,经矿长批准可以上岗作业。
(错)
202.停工区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而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对)
203.瓦斯是指煤矿生产过程中从煤岩层中涌出的有害气体的总称。
(对)
204.省级及以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错)
20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其内容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错)
206.劳动者没有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力。
(错)
207.省级及以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实施监察。
(对)
208.间距小于20米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不需制定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错)
209.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对)
210.煤矿井下永久性避难硐室是供矿工在劳动时休息的设施。
(错)
211.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
(错)
212.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0%。
(错)
213.煤矿矿长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错)
214.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下井测定瓦斯前应检查药品性能。
(对)
215.综掘对掘贯通时,在两头相距50米时必须停掘一个工作面。
(对)
216.在煤矿井下发生瓦斯与煤尘爆炸事故后,避灾人员在撤离灾区时佩戴的自救器可根据需要随时取下。
(错)
217.新矿井投产前必须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2年至少进行1次。
(错)
218.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能力和通风能力。
(对)
219.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无需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错)
220.局部通风机或风机群可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
(错)
221.防爆门的作用是当井下一旦发生爆炸,它被气流冲开,以保护主要通风机。
(对)
222.人在CO浓度达到0.4%环境中,短时间内即失去知觉,经过20-30min即死亡。
(对)
22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9%。
(错)
224.隔离式自救器不受外界气体的限制,可以在含有各种有毒气体及缺氧的环境中使用。
(对)
225.矿井自然通风是利用矿井井外和井内空气温度不同、两井口标高不同所形成的自然风压使空气流动,形成自然风流。
(对)
226.某矿的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5m3/t且绝对瓦斯涌出量为40m3/min,该矿井为低瓦斯矿井。
(错)
227.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放炮。
(对)
228.防爆门是靠平衡锤来关闭的。
(错)
229.衡量矿井通风难易程度的指标是矿井总阻力。
(错)
230.井下发生透水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时,现场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对)
231.某矿矿井等积孔为3.6m2,该矿为通风中等矿井。
(错)
232.国家对从事煤矿井下作业的职工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
(对)
233.测定巷道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时,应在巷道风流断面的上部检查瓦斯浓度,下部测混合浓度,然后用混合浓度减去瓦斯浓度,再乘以校正系数,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