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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鄞州新城区杉杉-2地块(第I期II标段)

2、工程地点:

鄞州新城区杉杉-2地块位于宁波市鄞州新城区钟公庙街道黄泥桥村,北为嵩江中路,东为前河中路,西为锦寓路,南为堇山中路,大洋江穿过东北区域。

3、建设、设计、施工、质监、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宁波和协拓展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安徽华盛国际建筑设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宁波万里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总包单位—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桩基分包单位—宁波市新亚建设有限公司

质监单位:

鄞州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4、工程简况

鄞州新城区衫衫-2地块II标占地面积约为60000㎡,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约为108000㎡,包含4#、5#、6#、7#组团住宅楼、幼儿园商场、公建、外总体工程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包括变电所、垃圾房等)。

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1、业主与监理方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

2、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本工程承包合同及其附件。

3、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和建设监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项目审批文件。

4、《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两项许可制度的通知》甬建质[2005]313号。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

6、《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

7、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和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建质[2004]371号)。

8、《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市建市[2003]169号。

9、关于颁布《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建[2000]230号。

10、《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市建质[2003]118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操作规程》(JGJ33-86)。

1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17、《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18、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19、《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2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2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25、《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管理暂行安全技术规范》(建标[2000]223号)。

26、《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2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9、《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30、《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31、《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

3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

33、《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

3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试行)。

35、《关于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浙建建[2003]32号)。

36、《关于加强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技术责任制的暂行规定》(浙建建[2003]35号)。

37、《关加强施工现场钢管、扣件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浙建建[2003]38号)。

38、《关印发〈加强施工现场起重机机械安全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建建[2003]73号)。

39、《浙江省脚手架钢管质量监督检验实施细则》。

40、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的生产销售租赁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建建[2004]62号)。

 

安全控制的主要工作及方法

1、监督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目标的落实。

2、现场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控制。

3、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实行“责任人负责,全员参与”的管理控制方法。

安全控制的要点及环节

施工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审查,施工机械完好率及使用安全性检查,各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审批,影响施工安全环境因素分析、控制。

根据工程特点,安全事故发生概率的大小,确定以下为现场施工安全控制重点:

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电击伤人、机械伤人、边坡坍塌等,控制部位分别为外脚手架、承重架、基坑支护、临时用电设施、“三宝”“四口”“五临边”、垂直运输机械及其他施工机具。

控制环节为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安全监理的组织形式

施工安全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专业监理工程师为管理责任人,全体监理员参与管理。

采用组织形式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

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

土建监理员安装监理员

 

安全控制的程序及方法

安全事故随机性、偶然性、突发性的特点,决定了施工安全控制难度大、可控性差,一旦发生必将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失。

因此,安全控制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质量、安全两手抓,两手都有硬”,实行专人负责,全员参与管理,严格控制影响施工安全的各项不利因素的发生发展,力争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1、施工准备阶段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许可证,负责施工单位人、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安全专职人员配备人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持证上岗;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外脚手架搭拆专项方案,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基坑支护专项方案,模板承重架施工专项方案,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搭拆专项方案,塔吊安装与拆除施工专项方案及现场文明施工等专项方案,相关方案编制、审批程序一定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需经专家论证的方案要有论证意见。

2、过程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要按照批准的各项安全专项方案监督施工单位组织施工,不经同意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改变施工方案,擅自施工。

如果确实因为现场施工条件不能满足施工方案的要求,需要修改原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及时应提出修改方案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2.1、外脚手架搭拆要按照《外脚手架搭拆专项方案》组织实施,搭拆操作人员要架子工上岗证,外脚手架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安全要求,使用钢管外脚手架时,钢管、扣件的质量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应现场随机抽样复验检测,密目安全网要有合格证。

外脚手架搭设要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搭设完毕要经有关安全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监理部负责安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根据钢管、扣件现场随机抽样复验检测结果,复查《外脚手架搭拆专项方案》中有关计算取值的合理性,提出修正意见,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修正后的方按组织施工。

外加在搭设和使用过程中,项目监理部成员要对扣件螺栓的拧紧力矩进行随即抽查,扣件扭力矩应在40-65N·M,高度≤50M的双排脚手架每个连墙件覆盖面积≤40㎡,高度>50M的双排脚手架每个连墙件覆盖面积≤24㎡,高度≤24M的单排脚手架每个连墙件覆盖面积≤40㎡;立杆基础、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等要求详见JGJ130-200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搭设前要监督施工单位进行书面交底,交底双方要签字。

2.2基坑支护基坑施工要编制施工方案,方案要有针对性,并有施工单位总工批准。

当基坑深度超过4M时支护方案要经专家论证。

深度超过2M的基坑要有临边的防护措施,四周必须设置临边防护栏,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2M,要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

临边防护离开基坑水平距离0.5M。

基坑土质不好,开挖深度又大,但放坡则土方量大,或因场地受限制及邻近有建筑物不允许放宽边口时,可随挖随支挡土板,支挡土板可采用断续式或连续式。

深基坑支护施工前必须进行勘察,摸清地下情况后制定施工方案,进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

支护设施产生局部变形的,要及时采用措施进行调整。

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当基坑底面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必须设法排水。

可采用明沟排水和井点降水两种。

深基坑采用坑外降水就是在基坑的周围,连续布置若干抽水井,当用某些设备不断抽水时,地下水位就会下降。

形成“下降漏斗”。

井点降水的主要设备有:

井点管、排水总管、抽水设备等。

施工机械和物料堆放距槽边距离应按设计规定执行。

开挖出的土方,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负荷。

(坑槽边1M以内不准堆放料具)基坑要给施工人员设置符合要求的上下通道,通道设置要合理。

用于土方开挖的施工机械进场,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对基坑支护进行变形监测,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及道路,进行沉降观测,并做好记录。

在基坑内作业,作业人员要有安全立足点,垂直作业要进行隔离防护,光线不足的地方要设置照明灯。

2.3模板承重架支撑体系模板施工前要有《模板承重架施工专项方案》方案包括模板制作、安装及拆除施工程序,并根据混凝土输送方式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方案经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如果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体系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须经专家组论证。

现浇混凝土梁、板的模板支撑系统不仅要有计算书,还要有细部构造大样图,对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均应详细注明,立柱底部要固定。

粱、板的模板上施工荷载不能超过设计要求,堆放材料要均匀,不得集中一处。

模板拆除后,临时堆放位置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处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除物件。

模板支撑的拆除,必须确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经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

作业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操作,要主动避让吊物,禁止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作业。

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要有稳定、牢固的走到垫板,确保运输安全。

如用泵送混凝土其布料管的支撑点要不影响模板支撑体系和外脚手架的稳定性。

模板工程必须有安全的作业环境,作业面孔洞及临边要有防护措施,垂直作用上下要有隔离防护措施。

支、拆模板时要注意安全,支、拆楼板的模板时,作业面上的孔洞及临边要有严密的防护措施,上、下层作业时,要有隔离措施,不得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2.4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搭拆

2.4.1物料提升机的搭拆应有专项方案,要有出场合格证和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或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物料提升机应安装超高限位器(高架提升机还应安装低限位器和缓冲器),安全停靠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停靠装置将吊盘固定),断绳保护装置(吊盘悬挂或运行中发生断绳时,能可靠地将其停住并固定在架体上,其滑落行程在吊盘满载时不得超过1M);架体应稳定,搭设龙门架(井字架)时,要设置缆风绳(应经计算确定安全系数n取3.5,应选用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小于9.3mm,高度不大于20m时缆风绳不小于1组4-8根高度在21-30时,不少于2组,顶部应有一道,安装时要对角先装一对,再装另外两根,严禁一面先安),并用地锚在地面固定;当建筑物不断升高设置缆风绳有困难时,可以每隔10M将架体附着在建筑物上,附着的连墙件要经计算。

架体垂直偏差不应超过架体高度的1.5‰,水平偏差不大于10㎜。

吊篮与导轨的安装间隙应控制在5-10㎜。

基土压实后的承载力应不小于80Pa基土上应浇注300㎜厚C20混凝土。

卷扬机用的钢丝绳应是合格产品,并符合设计的安全系数的要求。

不得有磨损.锈蚀.缺油.断丝。

超过标准要立即更换,绳卡应是合格产品并与钢丝绳匹配。

钢丝绳要有过路保护,运行时不得拖地。

卷筒与钢丝绳的比值不应小于30,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

龙门架(井子架)与楼层间应设置卸料平台,平台跳板要满铺,两侧应有1.2m高的防护栏杆,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

卸料平台与龙门架(井子架)间,应设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门。

地面进料口应设防护棚。

吊篮(吊盘)上应安装防护棚和定型化.工具化的安全门,高架提升机应使用吊笼,吊篮与天梁上的固定滑轮间的提升钢丝绳应为双根。

任何人不得乘吊篮上下。

物料提升机械要有合理.准确的联络方式,要保证信号及通讯装置的使用处于清晰.可靠的良好状态。

卷扬机要搭设防砸.防雨.防晒.防寒且视线良好,符合要求,便于操作的卷扬机操作棚.物料提升机械要按规定安装避雷装置加以保护。

2.4.2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是施工现场的大型设备,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每班使用前要按规定检查制动.个限位装置.梯笼门和围护门等处的电气连锁装置,确定灵敏可靠后,方可使用。

吊笼出入要按规定搭设符合要求的防护棚;卸料台的搭设也要符合设计要求,每层卸料口都要设置防护门。

电梯司机要经过专门的培训学习,经考核发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每班作业前都要按规定进行试车检查,交接班时要做好纪录。

为确保电梯正常运转,要制定有效的控制人数超载和重量超载措施,未加配重的不准载人。

为确保安装拆卸过程中的安全,必须预先制定安装或拆卸方案,由经过专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的队伍进行。

安装和拆卸先交底,后操作。

电梯安装完毕后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单要有量化验收内容,同时要查阅拆装交底纪录。

架体的垂直度不能超过说明书规定;架体与建筑物的连接要牢固.可靠,符合规定要求;架体及其附着装置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架体上及卷扬机使用的电气措施应符合JGJ46-88标准的要求。

应使用通讯装置进行联系,要确保信号清晰准确,信号不清不得开车。

电梯轿厢与楼层间应安装双向通讯系统。

如在避雷保护区域外,应安装避雷装置。

2.5塔式起重机(塔吊)安拆必须编制施工方案(软地基采用桩基础应进行桩承载力设计计算,桩抗拔验算),并经审批后,方准施工,由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队伍进行安装拆除(起重机的基础应按施工要求,确定好位置,附着工况时,不安装主动台车,将底架的十字粱直接固定于地基并压上中心压重。

附着支撑杆应保持水平,不得倾斜,若出现倾斜现象,应立即调整。

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中心线,使之保持铅垂,侧斜度不得超过1/1000),作业前要进行交底.塔吊除要设置力矩限制器外,还要有控制超高.超载.变幅.行走的限位器,限位器要经常进行检查,确保灵敏.可靠。

吊钩要有保险装置,卷筒必须设钢丝绳防脱落装置,司机等上下的爬梯应设护圈。

护圈最小直径为0.65m,护圈间距为0.5-0.7m,应有三条沿护圈圆周方向均布的板条连接,在塔吊架体内部设置爬梯且内部尺寸小于1.2m时,可不设护圈。

塔吊超过规定高度要安附墙装置,附墙装置的安装要符合说明书要求(对于轨道式塔吊,夹轨钳是常用的一种防风固定装置,停车时必须将四个轨钳同时卡紧,将起重机国定在轨道上,防止被大风吹走而引起整机失稳的重大事故发生)。

起重指挥和塔吊司机都要持证上岗;必须按规定使用信号(手势.音响.旗语),当司机不能看到指挥者和信号时必须加设通讯装置。

塔吊与外电线间要保证足够的安全操作距离,当小于安全距离时要有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做接地、接零保护(对于行走式塔吊,应有能确保使用功能的卷线器)。

多台塔吊同时作业,要保证上下左右安全距离,要有方案和可靠的防碰安全措施。

塔式起重机如风力达到四级以上,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

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刻停止作业,六级风力以上,禁止塔式起重机作业。

塔吊安装完毕,必须由安装队长、塔吊司机、工地的技术、施工、安全等负责人进行量化验收并签字。

并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6起重吊装起重吊装大型构、配件必须制定吊装作业方案,方案包括选用机械、设备和方法,以及工人的操作岗位和措施。

方案要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并应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起重机械要有超载、变幅和力矩限制器,吊钩要有保险装置。

要根据工程特点,选用不同的起重设备,起重机要取得当地建筑安全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或备案证,经技术、安全、机械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如果吊装构件或设备时选用的是扒杆,必须经设计计算和上级审查合格才能制作起重扒杆,使用前必须经过试吊无误后,才能正式使用(扒杆的类型按构造形式分为独脚扒杆、人字扒杆、悬臂扒杆及组合扒杆等。

独脚扒杆由扒杆、起重滑车组、卷扬机、缆风绳和地锚等组成。

扒杆在吊重时应保持不大于10°的倾角,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一般应。

小于45°角,人字扒杆是由两根扒杆在顶端用铁丝连接或用钢丝绳绑扎成人字形,在交叉处悬挂起重滑车组,两脚间的距离约为高度的1/3~1/2,两脚间用钢丝绳或拉杆拉结)。

吊装用的钢丝绳、锁具、吊具都应符合标准,损坏程度超过报废标准要及时更换,地锚的埋设要符合设计要求(地锚的施工是在地上挖1M见方深为1.5M的坑,用两根直径12-15㎝且长度不大于1M的硬木作十字绑扎,套入钢筋环内,埋入坑中,回填土分层夯实,钢筋环露出地面20㎝与缆风绳连接,荷载大的缆风绳可以设双地锚,两个地锚一前一后相距1M)。

要根据吊装物体情况选择吊具、索具,被吊物体吊点要经设计确定。

起重机械设备的驾驶员、吊装指挥人员要有上岗证书,指挥信号要统一、明确。

两地吊装时要有传递信号。

起重机作业时,站立处的地耐力要符合机械本身要求,地面铺垫措施要符合要求。

吊装时要严格遵守施工方案的要求,塔吊司机持证上岗,建立交接班制度。

并做到“十不吊”(超负荷不吊,歪拉斜拉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重物超过人头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捆绑不稳不牢不吊,重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结构吊装时要给作业人员设置防高处坠落措施及上、下爬梯或通道等。

作业人员要系安全带,并挂在可靠的悬挂点上。

设备或构件吊装要给工人设置作业平台,作业平台四周要有防护栏杆和上下通道。

在楼梯上堆放材料,不得超过楼板当时混凝土强度,在地面上堆放材料要有稳定的措施和专门堆放场地,并设有标明尺寸、规格、用途的标牌。

起重吊装作业要有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督。

起重工、电焊工、装卸工等应有上岗证。

2.7施工机具平刨必须安装护手装置,开关箱与平刨距离不超过3m;不得使用既有平刨又有圆盘锯等多功能的木工机具。

圆盘锯的锯片应设防护罩、防护挡板及分料器。

开关箱与圆盘锯距离不应大于3m,传送部位也应有防护罩。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要按规定穿戴个人绝缘防护用品。

手持电动工具不能随意接长电源,更换插座。

开关箱距,手持电动工具不能超过3m。

钢筋冷拉作业及焊接作业区应有防护措施,传动部位要有防护罩,开关箱与机械之间距离不能大于3m。

机械安装经验收合格方法使用。

电焊机开关箱中要设置电源测漏电保护器,以及把线漏电保护器。

还要设置具有可见风断电开关和断路器。

搅拌机应设防雨棚和作业平台,传动部位要有防护罩,料斗要有保险挂钩,电闸箱与搅拌机距离不得超过3m。

搅拌机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标,距明火大于10m,气瓶应有方震圈和防护帽。

电弧焊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气焊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五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明火作业。

翻斗车应有准用证,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方向盘、制动装置(含手制动)应灵敏可靠,料斗翻转机构应灵敏,有保险装置。

翻斗车各部件齐全无损,发动机运转正常,无漏油、漏水,排污指标合格。

不得违章行使,料斗内不得乘人,发动机和传动机构润滑油面冷却水面不得低于极限刻度。

潜水泵的开关箱应做保护接零,安装漏电保护器,按说明书正确使用。

打桩作业选定打桩机后,要办理当地建筑安全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或备案,并制定施工方案和作业人员的操作规程,使用时要按施工方案进行。

2.8“三宝”“四口”

2.8.1“三宝”是指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

安全帽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物体打到安全帽上后,传到人头上的冲击力小于500㎏,帽衬和帽壳间要有空隙(塑料、玻璃钢、竹、藤等材质的安全帽,应能承受5㎏钢锤自1M高度自由落下的冲击,帽衬须能缓冲,消耗规定的冲击能量,保护头部免受伤害)。

戴帽时必须系帽带。

在建工程外侧要用密目式(10㎝×10㎝要有2000目以上)安全网封闭使用安全网要向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规格(1.8M×6M或1.5M×6M重量≥3㎏,在每100平方厘米的面积上不少于2000目即2000个洞眼)、材质(用5㎏重的钢管从距网中心上方3M的高处垂直自由落下,砸到与地面成30°角的网面上不穿透,用100㎏重的砂袋,自2M高处垂直自由落下,砸到水平网面上,网边撕裂口不超过200㎜)符合建设部的要求。

工人高处独立悬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

安全带要求产品证件齐全,使用时要高挂低用,应采用可卷式安全带,其可卷缓冲装置应齐全有效。

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工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

当梯面上有特殊,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超过8M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2.8.2“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坑井边每一处都要有严密的防护措施,防护设施要做到定型化、工具化。

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cm)要设一道平网进行防护。

防护栏杆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边长在1.5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通道口、阳台、楼板、屋面等防护每一处都应有防护措施,通道口的防护棚要牢固,材质符合规定,临边防护要严密。

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坡度大于1:

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于1.5m,并加挂安全网。

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9施工用电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间距小于安全操作距离(1KV以下4M,1~10KV6M,35~110KV8M,220KV10M,330~350KV15KV)时,在建工程要设置防护措施。

不得在外电线路正下方施工作业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物料器材。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不得混接,保护零线作重复接地(不小于三处)的三相五线(TN-S)系统接零保护系统。

保护零线从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引出。

不得采用TN-C接零保护系统。

在TN-S接零保护系统中,总漏电保护器负荷侧的工作零线N不得重复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不得将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支接。

临时用电实行三级配电,即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配电,两级保护,即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各设漏电保护器。

开关箱要做到“一箱、一机、一闸、一漏”,有门有锁和防雨、防尘。

电箱安置要适当,周围不得有杂物。

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潮湿、腐蚀环境下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

总配电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乘积不得大于30mA.S。

手持照明灯应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金属容器内照明应使用12V安全电压,导线接头处用绝缘胶带包好。

现场配电线路可使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架空线路必须使用绝缘导线,三相四线负荷线路必须使用五芯电缆不能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电线代替。

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深度不小于0.6M,并应在上、下、左、右四面铺设50㎜的细砂,然后添土、覆盖硬质保护层。

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密封敷设,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线路过道要有防护措施。

电缆线路不得拖地及拖地穿过道路敷设,不得直接架空缠绕穿越脚手架敷设,不得缠绕树木敷设。

配电箱内电器、规格参数与设备容量相匹配,按规定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变配电装置要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的配电时及配电箱、开关箱的要求。

架空线路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直径应不小于13㎝。

凡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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