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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 治 理 方 案.docx

瓦斯治理方案

 

黔西正湘煤业有限公司2012年度瓦斯治理方案

公司各单位、各部门:

进一步深化瓦斯治理工作,防治瓦斯事故的发生,推进各矿瓦斯综合防治工作体系建设,特制定黔西正湘煤业有限公司2012年度瓦斯防治方案,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执行。

附:

黔西正湘煤业有限公司瓦斯2012年度治理方案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黔西正湘煤业有限公司

2012年度瓦斯治理方案

为深入推进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矿井瓦斯治理工作,防治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省能源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工作方针,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紧紧抓住矿井通风系统、抽采抽放、监测监控、现场管理四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瓦斯治理结构,落实瓦斯防治管理制度,提高装备水平和矿井防治瓦斯灾害能力,形成稳定可靠的矿井通风系统,科学合理的瓦斯抽采体系,有效管用的监测监控网络和严格规范的现场管理制度。

二、瓦斯治理基本要求

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使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瓦斯治理工作到位。

力求达到生产布局优化、开拓开采正规、系统合理可靠、监测监控有效、现场管理到位,为实现到2012年安全生产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瓦斯治理基本原则

1、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

2、合理生产布局,确保抽、掘、采关系平衡原则。

3、瓦斯治理能力大于生产能力原则。

4、建立完善可靠的通风系统(通风可靠)确保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原则。

5、加大瓦斯抽采力度(抽采达标),实现“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的要求原则。

6、建立有效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监控有效),确保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原则。

7、严格管理(管理到位),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认真执行、严格监督原则。

四、瓦斯治理目标

1、防范一般瓦斯事故、杜绝较大瓦斯事故与重大瓦斯事故;

2、防范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

3、建立完善的瓦斯防治系统,最大限度地消除瓦斯危害;

4、建立完善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确保监控有效。

五、瓦斯治理范围及重点内容

箐口煤矿至今为止,完成了“五通一平”的场地平整、部分临时工棚及进场公路,目前为开工准备阶段,还未开工建设。

湘联煤矿整合技改于2009年开始动工,至今为止主斜井施工100m、副斜井施工280m,风井施工60m,还没有形成通风系统,预计形成通风系统将还需12个月左右。

根据箐口煤矿和湘联煤矿当前矿井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瓦斯治理的主要内容为:

尽快形成通风系统、建立抽采系统为核心,切实做好一通三防管理,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瓦斯治理各项管理体制和制度。

六、瓦斯防治治理方案

(1)、合理工程施工安排、同步完成通风、瓦斯抽放系统的设备、设施建设,尽快形成通风、抽放系统

1、箐口煤矿开工建设和湘联煤矿复工后,在工程安排上,必须以最短的线路、最快的速度,尽快形成通风系统;

2、制定祥细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3、施工单位和队伍必须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狠抓现场管理,保证按计划进度实施;

4、建立工程调度、考核制度,制定奖罚保证措施。

5、严格按设计施工,确保通风系统的合理性

6、在施工的同时,合理安排通风,抽放系统设备、设施的建设,保证通风、抽放系统同步完成,及时使用。

(二)、通风管理

1、各掘进工作面均设有独立进回风系统,并设有隔爆水棚或自动抑爆装置互相隔离。

2、局扇必须落实专人管理,局扇安装、使用达到通风质量标准的要求;

3、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0.8%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4、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应遵守下列规定:

A、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B、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C、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

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D、其他掘进工作面和通风地点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可不配备安装备用局部通风机,但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或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配备安装一台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

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保证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正常工作。

E、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混合式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接头的规格和安设标准,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F、正常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G、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工作时,该局部通风机通风范围内应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待故障被排除,恢复到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后方可恢复工作。

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H、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甲烷风电闭锁试验,每天应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局部通风,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I、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5、局部通风机要保持连续运转,不得随意开停,并有专任负责,实行挂牌管理。

6、在供电、通风系统形成后局扇必须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实现自动切换,提高局部通风机的可靠性。

其中一台因故停风时,另一台会在5分钟之内自动启动。

当故障消除后,会自动切换到另一台风机。

(三)、瓦斯管理

1、防止瓦斯积聚与瓦斯超限

瓦斯超限的主要原因是通风不好引起的,其次是瓦斯局部积聚和瓦斯突然涌出,为此应严格执行瓦斯管理制度,每班必须有专人检查瓦斯,不得漏检、假检。

必须从采掘工作、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存。

(1)防止掘进巷道瓦斯积聚

掘进巷道中最常遇到的瓦斯积聚形式有巷道顶板附近和支架附近空洞的积聚;回风巷矸石带附近积聚;在报废的风巷和采空区联接处积聚;钻孔中和打钻时的孔口附近积聚;防止瓦斯积聚除采用独立通风外,需采取以下措施:

①适当地增加风速,在一般瓦斯涌出情况下使顶板处的风速不小于1.0m/s。

②巷道掘进时,采用光面爆破,对超挖部分以不燃材料填实,消除空洞。

③报废的风巷和采空区联接处的积聚主要采取及时封闭的措施,需重新启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先加强通风,确认瓦斯不超限后才可重新施工。

④当一个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3m3/s、采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或者根据防突需要时,必须进行瓦斯抽采。

⑤防止打钻时的瓦斯局部积聚采取以下措施:

A增加打钻巷道的供风量。

B依靠在巷道中安设风幛、倾斜挡板、喷射器等,以局部增加钻孔孔口附近的风速。

C在钻孔中瓦斯涌出量很大时,应在孔口安设专门的密封装置,并把瓦斯引入总回风巷中。

⑥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设置在进风口侧新鲜风流处,防止产生循环风,确保掘进工作面的风流是新鲜风流。

风筒出风口应随工作面向前掘进及时移动,确保掘进工作面有足够风量。

⑦局部通风机风通过风筒往掘进头供风,风筒穿过防突风门段必须在风筒内安设防止瓦斯逆流的装置。

(2)防止回采工作面瓦斯超限

①经常测风,保证采煤工作面的风量及风速满足《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08)中表1的要求;

②保证工作面上行通风,利于瓦斯排放;

③对于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加强瓦斯监测,在其顶部应随时悬挂便携式瓦斯检定器,以监测瓦斯浓度,若超限应加强该处的通风风量,设计同时采用采空区瓦斯抽放等措施。

(3)防止可能的局部瓦斯富集区的瓦斯治理

加强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及早发现或确定可能出现瓦斯富集区域的位置,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或措施。

(4)防止其它巷道瓦斯超限

①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

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②独头巷道扩散通风距离不超过6m,且巷道宽度不得小于1.5m,巷道不得有瓦斯涌出,并经常检查其瓦斯是否超限。

③对已报废巷道或硐室或暂时不用的巷道或硐室或硐室的某一部分,必须及时密闭,并设置警示标志,经常检查密闭效果。

④加强地面煤仓、采区煤仓、溜煤眼上口的通风,地面煤仓的顶部侧面和井下煤仓、溜煤眼上部应留有通气口,以防止瓦斯等有害气体在煤仓上部集聚。

当煤仓有多个放煤口时,必须轮换使用,防止积煤自燃引起瓦斯爆炸。

(5)、分源治理瓦斯

分源治理瓦斯是针对瓦斯来源的涌出量与涌出规律的特征采取相应的措施。

矿井瓦斯涌出的区域可分为回采区、掘进区和已采区。

根据当前的计划和实际情况,管理的重点是掘进区。

①涌出的瓦斯主要是煤巷所在煤层本身的瓦斯以及部分邻近层瓦斯的涌出。

②掘进区局部冒顶积存的瓦斯:

可在支架顶梁处理安设导风板冲淡瓦斯或用充填黄土垢方法处理。

③掘进瓦斯的涌出治理:

可采用湿润煤体与洒水;减少一次爆破量与爆破量与爆破深度;间歇掘进但不停风;双巷掘进;缩短独头掘进巷道的长度;加强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抽放,严格实行先抽后掘;加强通风,严格通风管理;限制掘进速度等措施。

2、建立瓦斯排放制度,严格瓦斯排放管理

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存;当发生瓦斯积存时,必须及时处理。

处理积存的瓦斯采取的措施有:

(1)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技负责人批准。

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它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在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才能作业,否则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切实加强瓦斯排放、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工作。

排放瓦斯和巷道贯通要认真编制措施并执行有并规定。

井下盲巷和临时停风地点必须设置密闭和栅栏,定期检测瓦斯和氧气浓度,并严禁任何人违章进入。

(4)在生产过程中,要组织专职人员及时封闭废弃的盲巷及采空区,对暂不利用巷道应封闭或挂警示牌,加强这些地方的瓦斯监测,防止瓦斯聚集。

3、加强监测监探系统和瓦斯巡回检查日常管理

监测监探系统是一套集矿井安全监控、生产工况监控为一体的矿井安全生产综合监控系统,主要监控矿井上下各类安全、生产参数。

由地面中心站、网络终端、通信接口、系列监控分站、各种传感器和控制执行器等部分组成,系统具有报表、曲线、图形等屏幕显示、打印和绘图、数据存储调用、参数超限报警、控制等多种功能,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高科技手段,必须加强使用和管理。

(1)监测监控的使用和管理

①各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采区回风巷、总回风巷等一些重要地点必须按要求安设瓦斯传感器,并具有断电功能,当某点瓦斯浓度超限时,能自动报警并断电,确保不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地面中心站主机内设有语言报警装置,当瓦斯超限时,发出语音报警提示,根据需要,中心站也可手动控制断电或复电。

②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坚持巡回检查和维

护制度。

③各矿井的安全监控管理人员要及时绘制并补充安全监控系统图和示意图,填写修改安全监控管理牌板内容。

④安全监控维护人员应做好安全监控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

⑤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负责将《安全监控日报》每天打印一份,《报警断电记录月报》每月打印一份,报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记录。

⑥监测传感器出现故障时(数据超差、通讯失败、传感器保护、误报警等),当班维护人员必须在4小时内排除故障,在出现系统故障时必须在8小时内处理完毕。

⑦安全监测技术资料是矿井安全管理的重要资料和经验积累,矿监测机房必须建有监测数据库,将所有监测技术资料妥善建档保管

⑧监测装置的安装使用和维护,由专职监测部门负责,其它人员不得擅自撤卸,破坏监测装置。

监测探头每隔7—10天调试和校正一次,矿设专职人员每天一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⑨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后,应将井下部份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清洁、校正和调试工作。

对安设在各采掘工作面的探头、声光箱及电缆由工作面负责人移到规定位置。

(2)严格瓦斯巡回检查日常管理

①突出危险工作面(包括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瓦斯,并密切观测煤与瓦斯突出预兆,监督检查采掘工作面防突措施落实情况,当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在井下各采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头等瓦斯聚集地点,设置瓦斯监测报警装置,从矿井地面监控室内可连续监测矿井瓦斯变化情况。

②矿井配备足够的瓦斯检测仪器,加强临时监测。

③采掘工作面当班班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监测报警仪,将其悬挂在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或掘进迎头不大于5m处,一旦出现瓦斯涌出现象(大于0.8%时),立即停止作业,撤业人员,切断电源,汇报领导,制定措施处理。

④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数字式瓦斯检测报警矿灯。

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安全检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⑤在井巷施工或矿井生产中,应测定煤层瓦斯含量及有关参数,以便对矿井的瓦斯预测和通风设计进行必要的修改。

⑥矿井总回风巷中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⑦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0.8%时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⑧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开关安设地点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⑨采煤、掘进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⑩采煤、掘进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浓度,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0.8%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在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下井人员必须配备化学氧自救器,矿井配备足够的瓦斯检测仪器。

)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5、瓦斯抽采治理方案

根据今年建设进度计划安排,瓦斯抽采还不需实施

七、瓦斯治理保障措施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做到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狠抓落实、严格监督,消除生产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强化“一通三防”瓦斯防治队伍的建设,将瓦斯治理工作层层分解到各相关人员的头上,明确责任、从严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把瓦斯治理措施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1、公司成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瓦斯防治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通风安全部,由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2、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瓦斯管理法律、法规、文件、指令;

2)组织编制、实施公司瓦斯治理规划;

3)组织编制、实施公司瓦斯治理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4)建立、健全公司瓦斯管理责任制及瓦斯管理制度;

5)研究、布置公司瓦斯管理工作,解决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②安全会议制度

③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④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⑤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⑦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⑧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⑨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⑩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安全举报制度

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4、加强监督检查,各矿相应成立瓦斯防治管理机构

①设立瓦斯治理安全管理小组,赋予监管权。

②配足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③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主要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查处“三违”人员。

④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专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安全办公会决定的事项要明确责任,各职能部门要督促检查落实。

⑤严肃事故查处,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人,特别是直接责任人。

⑥落实特聘安全群众监督员制度,为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其现场监督作用。

⑦建立安全激励机制,安全工作实行重奖重罚。

5、加强日常管理,注重隐患跟踪,全力消除隐患

矿应每天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在调度会上,调度室值班员汇报上一天的生产和安全事故情况;相关专业负责人对本专业存在的隐患进行汇报。

凡是涉及到安全上的事,安全生产副矿长或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由各科室负责督促落实,根据隐患性质不同,分管副矿长应亲自到现场督促落实,跟班指挥,直到隐患全部消除。

做到一旦有隐患出现,能够得到及时跟踪和有效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发生。

八、预期效果

瓦斯治理是一个多系统、多方位、多因素的系统工程,本治理方案是以加快矿井通风系统、抽采系统建设、监控系统为重点,各项保障措施为支撑,实现瓦斯治理要求为目的的治理方案。

通过治理方案能达到以下效果:

1、通过通风系统改造,可以实现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达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善、风量充足、风流稳定、风排瓦斯效果好。

2、监测监控做到设备先进、装备齐全之后,将对矿井瓦斯治理部门做到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监控效果更好的目的。

3、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4、通过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可进一步增强职工安全发展理念,树立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5、通过各项措施的实现,可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增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

6、对企业的管理者,可进一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综合治理能力

7、安全就是效益,瓦斯治理效果好,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企业就会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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