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393013 上传时间:2022-10-09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9.5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并及时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市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由动物疫病引发的畜禽产品卫生安全事件、转基因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健康损害和人员伤亡。

(2)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按照“统筹安排、协调配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体制,对农产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3)科学决策、依法应急。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采用先进科技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4)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事件应急处置和整改落实。

  

1.5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因食用农产品而造成的人员健康损害或伤亡事件。

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级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共分四级,即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事件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市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2.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应急机制启动

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XX镇配合市农经局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分析评估,核定突发事件级别。

Ⅰ级、Ⅱ级和Ⅲ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按规定报市农经局及相关部门,在上级部门统一指导下开展相应应急处置工作;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2.2镇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

2.2.1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设置

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由镇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

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由XX镇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任副主任,成员单位包括党政办公室、财政办、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和事故发生地的村民委员会。

镇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农业的副镇长担任。

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系人。

2.2.2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进行调查,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发布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向上级农业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处置情况;指导各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2.3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督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研究解决事故应急处理中的具体问题,向镇政府、上级农业主管部门及时报告、通报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等。

2.2.4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车辆调度和后勤物资保障工作。

(2)财政办:

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资金保障及管理。

(3)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负责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并负责应急处置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协助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4)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牵头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依法实施有关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等工作。

(5)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助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8)各行政村:

负责对农产品抽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或已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事件、行为及时上报,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工作。

2.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2.3.1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设置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包括事件调查组、事件处理组和综合保障组。

本预案启动后,根据突发事件的需要,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服从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镇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2.3.2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职责

(1)事件调查组。

组成:

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指定相关单位牵头组成事件调查组,开展具体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同时根据需要成立专家咨询组,协助调查工作。

职责:

调查事件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评估事件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为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

(2)事件处置组。

组成:

由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牵头,事故发生环节的相关单位参加。

职责:

严格执行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的应急处置方案,依法实施行政监管、行政处罚,督促召回有毒有害农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追踪源头;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3)综合保障组。

组成:

由党政办公室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参加。

职责:

负责后勤物资保障,信息收集、分析、整理、掌握事件有关舆情,及时掌握突发事件进展情况,协助上级部门开展事件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

3.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3.1监测预警

各行政村、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农产品种养殖过程的质量安全日常监管。

依据上级制定的监测制度,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会商分析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作出预警。

3.2突发事件报告

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报告。

3.2.1责任报告单位和人员

(1)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购、贮藏、运输单位和个人;

(2)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检验检测机构和科研院所;

(3)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发现)单位;

(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村;

(5)消费者;

(6)其他单位和个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2.2报告程序

遵循自下而上逐级报告原则,紧急情况允许越级上报。

鼓励其他单位和个人向农技水利服务中心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1)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发现)后,突发事件现场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镇政府接到报告后,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对突发事件进行认真分析,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镇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同时,报告市农经局,通报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卫计局。

  

(2)发生Ⅳ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市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通报市食安办、市场监管局和市卫计局。

3.2.3报告要求

(1)初次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地行政村应报告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突发事件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突发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突发事件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突发事件的简要经过。

(2)阶段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地行政村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必要时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突发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突发事件原因等。

(3)总结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地行政村应当在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包括突发事件鉴定结论,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突发事件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3.2.4通报

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之间应当及时通报。

(1)通报范围。

镇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将可能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信息报送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险情,及时报告市农经局,并通报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卫计局。

镇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视情况向社会及时通报,避免风险和危害范围进一步扩大。

(2)通报方式。

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接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当及时与突发事件发生(发现)村沟通情况,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相关村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同时,通报市农经局、食安办和市市场监管局。

3.3事件评估

各相关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镇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信息和资料,由镇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突发事件评估。

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评估是为了核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级别和确定应采取的措施而进行的评估。

评估的内容包括:

事件农产品可能导致的健康危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突发事件发展蔓延趋势等。

3.4级别核定

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应当及时会同事发村民委员会和镇相关部门,根据突发事件评估结果协助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突发事件级别。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省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

发生Ⅰ级、Ⅱ级、Ⅲ级事件,在省农业厅和市农经局、市农经局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立即启动本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及时向省农业厅和市农经局、市农经局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突发事件核定为Ⅳ级的,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并及时向市农经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1)响应的升级。

当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突发事件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报上级有关部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

(2)响应的降级。

对突发事件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经上级有关部门审定,撤销预警。

4.2指挥协调

(1)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Ⅳ级响应;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处置行动。

(2)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成员单位向镇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处置重大事项决策建议;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处置指挥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及时向镇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行动的进展情况;指导对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4.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突发事件发生地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

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突发事件的主体和当地行政村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情况时,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跨领域、影响严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紧急处置方案,按照《省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镇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在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