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财20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线作业二随机参考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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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财20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线作业二随机参考答案

东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线作业二(随机)

试卷总分:

100得分:

100

一、单选题(共15道试题,共45分)

1.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自然资源法律的是()。

A.《矿产资源法》

B.《清洁生产促进法》

C.《自然资源保护法》

D.《水污染防治法》

答案:

A

2.标志着全球中心议题从“斯德哥尔摩时期”的环境保护向“可持续发展时期”的环境保护转变的会议是()。

A.第二届地球首脑会议

B.约翰内斯堡会议

C.里约会议

D.斯德哥尔摩会议

答案:

C

3.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首创于()。

A.日本

B.法国

C.英国

D.美国

答案:

D

4.关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解决,下列哪一项表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A.可以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调解,对调解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B.先请求环保部门处理,对处理不服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C.可以先请求环保部门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D.先请求环保部门处理,对处理不服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

C

5.根据我国《刑法》第338条的规定,构成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应处以()。

A.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B.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C.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D.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答案:

C

6.我国水资源的权属制度是()。

A.集体所有制

B.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并存

C.国家所有制

D.个人所有制

答案:

C

7.最早提出“可持续发展”这一概念的著作是()。

A.《增长的极限》

B.《寂静的春天》

C.《只有一个地球》

D.《我们共同的未来》

答案:

D

8.1972年6月,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在斯德哥尔摩举行,这次会议通过的文件有()。

A.《人类环境宣言》

B.《生物多样性公约》

C.《我们共同的未来》

D.《21世纪议程》

答案:

A

9.“斯德哥尔摩时期”的环境法以哪次国际会议的召开为标志()。

A.1973年日本东京国际环境质量会议

B.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

C.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

D.2002年约翰内斯堡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

答案:

B

10.我国即将开征的第一个绿色税种是()。

A.环境税

B.环境保护税

C.碳税

D.生态税

答案:

B

11.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哪一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二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B.依法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C.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D.依法在本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答案:

C

12.下列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作为规定的项目,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B.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国家环境标准和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环境标准

C.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污的,应当执行该地方标准

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答案:

C

1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环境保护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多少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A.60日内

B.15日内

C.90日内

D.30日内

答案:

A

14.我国首次直接规定相关主体享有程序性环境权,即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环境公益诉权的立法是()。

A.1989年《环境保护法》

B.2009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C.2014年《环境保护法》

D.2002年《环境影响评价法》

答案:

C

15.我国第一次对环境保护作出明确规定的宪法是()。

A.1975年宪法

B.1945年宪法

C.1982年宪法

D.1978年宪法

答案:

D

二、多选题(共5道试题,共25分)

16.2003年8月,由于天气干旱,农民甲的农作物缺水,甲便将某化肥厂排放的污水引入自己的农田灌溉,结果造成农作物死亡,甲要求化肥厂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根据无过错原则,化肥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甲提起诉讼的最后期限为2006年8月

C.甲可以直接以化肥厂为被告提起诉讼

D.化肥厂须举证证证明损害是由甲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方可免责

答案:

BCD

17.关于环境监测的意义,表述正确的是()。

A.环境监测是科学管理环境的基础

B.环境监测是掌握环境质量及其发展趋势的重要手段

C.环境监测是判断污染物排放行为是否合法的依据

D.环境监测是正确处理环境事故和环境纠纷的技术依据

答案:

ABD

18.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需要符合下列哪些条件()。

A.有明确的被告

B.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

C.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D.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答案:

ABCD

19.环境责任原则也被称为()。

A.原因者负担原则

B.原因者责任原则

C.利用者补偿原则

D.污染者负担原则

答案:

AB

20.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我国环境侵权免责事由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A.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B.受害人过错

C.战争

D.第三人过错

答案:

ABCD

三、判断题(共10道试题,共30分)

21.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应当全文公开;发现建设项目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应当责成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

答案:

正确

22.被告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其他民事诉讼中均承担责任,其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义务的,应当先履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

错误

23.关于环境权的司法实践,总体而言,很多国家尽管立法上承认环境权,但在司法实践中却相当谨慎。

答案:

正确

24.环境损害带有跨国性,保护环境必须实行国际合作,不存在国家主权问题。

答案:

错误

25.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罪、盗伐林木罪以及滥伐林木罪等属于破坏自然资源类犯罪。

答案:

正确

26.1979年的《环境保护法(试行)》奠定了我国环境基本法的框架体系。

答案:

正确

27.关于风险预防原则,我国立法尚未确立该原则,只在2009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有所体现。

答案:

正确

28.主观过错是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答案:

正确

29.根据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包含具体建设项目的,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应当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应当根据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予以简化。

答案:

正确

30.环境犯罪是一个具体的罪名。

答案:

错误

以下内容可以删除:

非标准劳动关系是从标准劳动关系发展而来。

标准劳动关系是一种典型的劳动契约关系,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并一直延续至今。

自20世纪60年代始,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信息技术的普遍应用,各国的产业结构和知识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进而要求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流动性增强,灵活就业、弹性就业需求增大。

因为,在工业、机械制造业占主导的产业结构模式下,固定用工制度、长期就业合同是主流的用工和就业形式,但随着商业、服务业的不断扩大,简单、统一的传统就业形式已经不能满足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自身需求,取而代之的应是形式灵活、富于弹性的就业形式,非标准劳动关系也就应运而生。

一方面,企业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变化,通过灵活多样的用工形式来雇佣非核心员工,弹性用工能够降低企业劳动力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追逐利益最大化。

“企业想要更好的迎接全球化带来的巨大的挑战,人力资源的运用必须要有弹性,也就是劳动弹性化。

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就业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更多的人认为工作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实现自身的价值,人们不再愿意从事那种传统的束缚于单位的就业形式,而更愿意寻找一种适合自己意愿的、满足自己爱好的、更加自由的就业方式,从而拥有更多属于自己的自由时间和空间来安排自己的生活、实现个人的价值,近年来兴起的SOHO一族就是典型例证。

SOHO是SmallOfficeHomeOffice(小办公室、居家办公室)的缩写,它是指个人以自己的家或小型场所为办公室而从事工作的小型事业体(个体户)。

SOHO代表了一种自由的新型就业方式,其工作场所不固定,工作时间自由,收入高低也不确定,特别适合与高新科技、信息技术相关工作的劳动者,如软件程序员、网络工程师、记者、编辑、自由撰稿人、音乐制作人、广告工作者、咨询师等。

非标准劳动关系面对的挑战

我国的非标准劳动关系是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就业形式日益严峻的大背景下产生并发展起来的,更多的是缓解就业压力的产物。

由于国有企业改革,我国的城镇失业率一直居高不下,而传统的僵化的固定就业模式刚性太大,不利于缓解就业压力。

非标准劳动关系对于降低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方便劳动者自由选择劳动时间、缓解就业压力、扩大就业机会等作用越来越突出,正成为就业的重要渠道,使劳动关系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格局。

非标准劳动关系突破了标准劳动关系的内涵,对原有的劳动关系法律调整机制提出了新的挑战。

随着非标准劳动关系的不断发展,我国传统的标准劳动关系法律调整体系已经越来越不适应非标准劳动关系调整的需求。

非标准劳动关系对传统法律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法律适用和劳动主体方面

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主要以标准劳动关系为主,很多非标准劳动关系被排斥在基本法律调整的范围之外。

此外,我国《劳动法》主要覆盖的是传统行业的劳动者,范围狭窄。

非标准劳动关系就业人员中有些是在《劳动法》或者《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之内,如劳动者派遣关系中的劳动者等,但还有很多人被排斥在这两部法律的调整之外,如家政人员等。

我国非标准劳动关系调整的现状要求劳动主体适用范围必须扩大。

2.劳动关系的建立方面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只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才能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体经营者,但不能是个人。

但是在非标准劳动关系领域,用人的一方有可能是个人、家庭和自营经济实体等。

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因此这种法律关系不受劳动法的调整。

因此,很长时间以来,非标准劳动关系就业人员与用人方之间仅被视为具有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发生民事权益问题,按民事诉讼的程序处理。

实际上,无论是标准劳动关系就业还是非标准劳动关系就业,都是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从事为国家和社会承认的社会工作,并以此获得用以维持本人及家庭生活的劳动报酬或者经营收入。

因此,将非标准劳动关系放在劳动关系调整之外不符合非标准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也容易导致非标准劳动关系就业人员丧失本该享有的劳动权利。

3.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处理

劳动关系中对劳动者的保护比较全面,它包括了劳动过程中的各项权利,除法定的劳动标准外,还包括无过错责任的工伤保护原则和接触劳动关系的补偿原则等。

而雇佣关系中的劳动者的权利仅受私法的调整,按照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来处理,如出现劳动中的人身伤害,只能根据过错程度来分担责任。

但实际上,雇佣关系跟劳动关系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因为两种关系中间的劳动者都不拥有生产资料且劳动的目的都是生产过程和获得劳动报酬,而且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一样,具有从属性,雇员接受雇主的指挥、管理和监督,雇主为雇员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

因此,如果直接用雇佣关系的原则来调整一些非标准劳动关系不符合我国劳动者权益保护这一劳动法宗旨。

4.社会保障方面

在我国,社会保障是实现社会保护的核心所在,非标准劳动关系的社会保障问题是一项宪法权利。

但是,目前我国法律对于社会保险制度的规范,都是按照标准就业的特点设计运作的,包括计费年限、缴费办法和待遇标准等。

这种模式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就业的稳定性和缴费的连续性为基础,而这种制度不完全适合非标准劳动关系就业的特点。

比如社会保险的转移由于各地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待遇标准等不同,操作起来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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