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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出租车评定标准修订.docx

公交出租车评定标准修订

 

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公交及客运出租汽车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标准》的通知

各区(市)县交通运输局、安监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交及客运出租汽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等相关规定,市交委、市安监局重新修订了《成都市公交及客运出租汽车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现将新修订的《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

一、各区(市)县交通运输局和安监局要组织辖区内公交及客运出租汽车企业认真学习《标准》。

企业要对照《标准》内容认真准备,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职责及措施,充分做好安全生产状况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公交及客运出租汽车企业的安全等级重新确认即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按照市交委、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公交及出租客运企业安全评估工作的通知》(成交发〔2010〕733号)的要求,由成都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评估工作。

三、评估安排

(一)评估时间。

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2月30日。

(二)评估对象。

安全等级证书三年到期的我市公交及客运出租汽车企业;新增、更名和重组的公交及客运出租汽车企业一年后再行评估;主城区客运出租汽车企业因正在实施企业整合,待整合结束后再开展评估。

四、公交及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等级每3年确认一次,安全等级的最终得分为“(评估得分之和+加分项目得分)÷安全评估项目标准分”。

安全评估项目标准分为3000分,加分项目最高不的超过60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分别用B级、A级、AA级、AAA级表示。

其中:

得分比值在0.85以下至0.70(含0.70)之间的为B级,视该企业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得分比值在0.85(含0.85)以上0.90以下的为A级,视该企业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在0.90(含0.90)以上0.95以下的为AA级,视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为优良;在0.95(含0.95)以上1.00以下的为AAA级,视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为优秀。

得分比值在0.70以下和不按规定参加安全评估的企业,视该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应按期进行整改,重新申报评估。

五、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为3个月,公示期满经验收合格后予以发证授牌。

在公示期间,若有举报,经查实则按相关规定处理;企业对评估结果不服的,可通过有关程序进行申诉;凡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旅客运输行车责任事故的企业,按降级后的安全生产状况等级并推迟该企业12个月公示授牌。

六、依照《标准》进行了安全生产状况评估的公交及客运出租汽车企业,对得分比值在0.70以下,或未参加安全评估,新开业试运行1年后评估等级达不到B级的企业,由各区(市)县交通、安监部门责成企业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不得新增线路、车辆。

整改合格后,重新进行评估;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成都市公交及客运出租汽车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标准

安全评估项目标准分共计3000分,其总分分配如下表。

安全等级X=评估得分之和/安全评估项目标准分。

A级(合格)0.9>X≥0.85;AA级(优良)0.95>X≥0.9;AAA级(优秀)1.0>X≥0.95;

B级(基本合格)0.85>X≥0.7;

X<0.70不予确认安全等级。

评估项目及分值

评估内容及标准

评估扣分标准

评估

计分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人员、经费(400)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100)

1、公司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安全管理专职机构的建立情况。

2、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设置情况。

1、公司无安全管理领导机构扣50分;公司无安全管理专职机构扣50分;公司无安全管理领导机构设置文件扣10分;公司无安全管理专职机构设置文件扣10分。

2、公司未设置安全管理体系扣20分。

(二)安全生产职责(110)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专职机构的职责(60)

1、公司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安委会或领导小组)职责。

2、公司安全管理专职机构职责。

3、公司其它部门一岗双责安全职责。

1、公司缺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安委会或安全领导小组)职责扣20分。

2、公司缺安全管理专职机构职责扣20分,公交客运企业缺车队(行车班组)安全职责扣40分。

3、公司其它部门缺一岗双责安全职责扣40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驾驶员)职责及规程(50)

1、公司领导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2、车辆(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3、公交客运企业车队长(行车班组长)安全职责。

4、驾驶员安全行车操作规程。

5、公交客运企业按公交线路对车辆、驾驶员及客运出租汽车企业的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进行分片包干落实到具体人头。

1、无公司领导管理人员安全职责扣20分,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扣20分。

2、无车辆(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安全职责扣20分。

3、无公交客运企业车队长(行车班组长)安全职责扣20分。

4、无驾驶员安全行车操作规程扣20分。

5、无落实分片包干措施缺一类扣10分。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00)

1、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按照不低于3‰的标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不少于3人。

2、从业人员少于300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

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

注: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指经具备国家和省规定条件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专门从事安全管理的人员。

1、公司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扣20分;配备人数不够,每少1人扣10分。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安监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资格证上岗,每少一证扣10分。

(四)安全经费(90)

1、道路客运企业依据国家财政部、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以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客运业务收入0.5%标准逐月提取安全费用。

 2、安全费用开支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包括驾驶员)以及应急救援演练支出;(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3、有安全经费年度预决算。

 1、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管理经费扣40分。

2、超出开支范围扣30分。

3、无安全经费年度预决算扣20分。

二、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1020)

(一)安全会议制度(70)

公司建立安全会议制度有文件明确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召开的安委会、安全例会有会议议程、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会议记录、会议签到册,议定事项等。

安全会议制度无文件规定该项目不得分;安委会少召开一次扣10分,安全例会少召开一次扣5分;无会议议程一次扣5分;无会议记录扣10分;参会人数少于应到人数80%一次扣5分;无到会人员签到册一次扣5分;无上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记录扣10分。

(二)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制度(220)

1、建立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组织培训每年度不少于2次,时间不少于1周。

培训内容主要有安全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工作规范等。

2、建立安全生产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组织培训每月驾驶员安全会议每月不少于1次;公交客运企业车队(行车班组)安全教育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培训内容主要有安全法规、岗位操作技能、工作规范、安全救援措施和方法、职业道德和优质服务、事故案例分析等。

3、开展职业驾驶员教育培训,每月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次3小时。

1、未建立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扣20分;培训时间不够扣10分;培训内容不全扣10分;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试成绩在90分以上的人员达不到95%的扣20分;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参加安监和交通部门组织的培训,每人次扣5分;未培训不得分。

2、未建立安全生产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扣20分;培训时间不够扣10分;培训内容不全扣10分;培训考试成绩在85分以上的人员达不到90%的扣20分;驾驶员培训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人员达不到100%的扣20分;未对试卷进行分析讲评的扣5分;未培训不得分。

3、未开展职业驾驶员教育培训的扣30分,培训时间不够的扣10分。

(三)车辆(设备)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00)

1、建立和执行车辆定期检测、维修、强制二级维护制度和CNG使用管理制度。

2、执行客运车辆及出租车到期下线及强制报废制度。

3、建立单车车辆技术档案。

档案内容:

购车日期、出厂合格证、技术参数表、购车发票、正侧面照片、保险、行驶证复印件、二级维护竣工出厂合格证复印件、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资料、车辆类型等级划分资料、车辆修理及主要零配件更换记录等。

4、根据《城市客运车辆保养通用技术条件》(CJ/3052-1995)凡公交车行驶里程达到3000公里,必须进行一级保养;行驶16000公里,必须进行二级维护保养;行驶50000公里,必须进行三级保养;行驶110000公里,必须四级保养;达到大修公里数,必须立即进行大修。

根据《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出租汽车行驶15000公里或2个月,必须进行二级维护。

1、未建立单车车辆技术档案扣30分;缺一份单车车辆技术档案扣5分;单车档案内容不全每一份扣5分;无二级维护竣工出厂合格证每车次扣10分;无车辆维护计划扣5分;无二级维护台账扣10分,未按规定公里数进行二级维护每车扣5分;无车辆修理及主要零配件更换记录扣5分。

2、无报废车辆台帐扣5分;无下线车辆转出或报废车辆证明(以回收部门证明为准)每车扣5分。

(四)车辆和企业员工保险制度(驾驶员除外)(60)

依据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对营运车辆和员工进行保险。

未依据国家规定的险种对营运车辆和员工进行保险不得分,脱保每车次扣10分、每人次扣5分(查台帐,以保单为准)。

(五)安全文书档案管理制度(40)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归档、贮存、借阅等制度。

安全文书档案内容有安全管理制度、各种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排查记录、整改措施记录、安全事故记录、安全事故责任处理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考试试卷等。

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归档、贮存、借阅等制度不得分,安全文书档案主要内容缺一项扣5分。

※(六)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200)

1、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2、企业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第一责任人每年至少检查4次以上;第二责任人每年至少检查6次以上;第三责任人每年至少检查12次以上。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销号制度。

4、企业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公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每年至少4次以上。

对查出的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

5、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主要查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落实、安全隐患跟踪整改结果等。

1、无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各扣30分

2、安全生产检查缺一次扣10分。

3、安全隐患排查缺一次扣10分。

4、无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结果一次扣20分;查出重大安全隐患未发出整改通知书一次扣10分;无整改结果一次扣20分;无重大安全隐患登记台帐扣5分。

(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40)

1、各级各类人员奖、惩的条件及标准。

2、确保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落实措施。

1、无奖、惩条件和标准规定各扣20分,无奖、惩记录台帐各扣10分。

2、无确保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落实措施扣20分。

(八)安全应急救援制度(50)

1、建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主要内容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分组、应急救援等级划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分组的职责、应急救援管理和启动程序、应急救援设备、应急保障措施等。

2、每年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情况。

3、企业全员应急预案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16小时。

1、未建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不得分。

应急救援

组织机构及分组、应急救援等级划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分组的职责、应急救援管理和启动程序、应急救援设备、应急保障措施缺一项扣10分。

2、每年未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不得分(查记录)。

3、企业未进行应急演练培训不得分,培训时间少于16小时的扣30分。

(九)安全部署总结和隐患排查治理及事故统计报告制度(60)

1、半年、年度安全工作部署、总结、评比情况。

2、专项安全工作安排、总结情况。

3、建立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制度,主要明确事故统计报告的部门,事故统计报告的范围,发生事故报告程序和时限,年、月安全统计报表。

4、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分析表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行业管理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1、无半年、年度安全工作部署、总结、评比缺一次扣20分(查文件)。

2、无专项安全工作安排总结各扣10分(查记录)。

3、未建立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制度扣20分,安全统计报表缺一次扣5分,隐瞒不报一次扣30分,迟报一次扣10分,漏报一次扣20分,无事故记录台帐扣10分,无年度、月安全统计报表分析缺一次10分。

4、未向行业管理部门报送季、年度书面统计分析表的,缺一次扣10分。

(十)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100)

1、公司与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目标责书及考核情况。

2、公司与单车或驾驶员签订年度和重点时段专项活动安全目标责书及考核情况。

1、公司与部门未签订年度安全目标责书一次扣10分,未按签订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书规定内容进行考核一次扣20分(查记录)。

2、公司与单车或驾驶员未签订年度和重点时段专项活动安全目标责书每车次扣10分,未按签订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书规定内容进行考核每车次扣5分(查记录)。

(十一)员工合理化建议、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80)

1、建立员工合理化建议和安全隐患举报奖励规定制度。

2、建立建议和举报奖励台帐。

1、未建立员工合理化建议和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不得分,无合理化建议和举报奖励处理结果一次扣5分。

2、无合理化建议和举报奖励台帐扣5分。

三、公司化经营与管理(300)

通过查阅有关资料,检查公司化经营和公司化管理的车辆,公交车必须实行公司化经营,出租车必须实行公司化管理。

凡发现公交车未实行公司化经营的每一辆扣10分。

凡发现出租车未实行公司化管理的每一辆扣10分。

四、公交客运新增线路安全防范措施(200)

1、是否建立新增线路的安全防范制度。

2、对新增线路是否进行了实地考察。

查考察记录。

3、对新增线路制定了安全防范措施,防范措施包括人、车、路、环境四因素,必须符合安全行驶要求。

1、未建立新增线路安全防范制度不得分。

2、一条线路未考察扣20分。

3、防范措施中四因素缺一项扣10分。

五、安全管理设施设备(110)

 

(一)管理设施设备(50)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有办公场所,配备文件柜、电脑、传真机、照(摄)像机、通讯设备、安全检查专用车等安全管理设备。

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设备扣20分,配备的安全管理设备不齐扣10分,无办公场所扣10分。

(二)生产设施设备(60)

应配备的安全行车设施设备:

ABC类干粉灭火器材公交车一具8公斤或2具4公斤;出租汽车一具2公斤;公交车应按规定配备应急锤、故障行车应急警示标志牌等。

出租汽车应按规定配备应急警示标志牌等。

公交车必须在乘客上车门处的车身显要位置喷涂“禁止携带危险品上车”的警示标语。

未按要求配备安全行车设施设备查实一辆车扣20分,配备不齐查实一辆扣10分(现场抽查5辆车)。

 

六、企业员工安全管理(460)

 

(一)劳动合同中有关安全条款规定情况(30分)

劳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不符合安全条款,发现一份扣5分。

(二)客运驾驶员安全行车情况(120)

1、安全行车30万公里或连续安全行车5年的驾驶员不少于60%。

2、安全行车50万公里或连续安全行车8年的驾驶员达到20%。

1、安全行车30万公里或连续安全行车5年的驾驶员少于60%的,每低1%扣1分。

2、安全行车50万公里或连续安全行车8年的驾驶员达不到20%的,每少1%扣1分。

(三)客运驾驶员日常管理情况(150分)

1、有安全行车小组(车队)及专兼职安全人员的配置文件。

2、有每周对每位驾驶员休息、身体、心理状况的谈话记录。

3、有驾驶员劣迹记录。

1、无安全行车小组(车队)及专兼职安全人员的配置正式文件扣10分。

2、谈话记录不全或不到位扣20分。

3、未建立驾驶员劣迹台账扣20分,记录不全扣5分。

(四)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和胜任情况(40分)

1、查评估前一年度技安人员的变化。

2、抽查一名技安人员胜任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1、人员变化超过30%的不得分。

2、被抽查人员明显不能胜任不得分。

(五)企业员工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悉情况(60)

现场抽查5名岗位人员回答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有一人回答不清扣10分,超过50%回答不清,该项不得分。

(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30分)

1、是否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制度。

2、有无建立发放台账。

3、检查员工是否正常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无制度扣20分。

2、无发放台账扣10分。

3、抽查未使用者一人扣5分。

(七)企业员工工伤保险缴纳情况(30分)

查是否购买员工工伤保险和建立员工保险台账。

1、未建立员工保险台账扣10分。

2、每漏保1%扣3分。

七、安全宣传(30)

安全信息交流情况(30)

企业结合安全工作实际和上级要求,对安全工作好的做法、先进事迹、典型案例以简报(每年不少于6期)形式印发给员工,并抄送有关部门。

未按要求要进行信息交流不得分,安全简报少一期扣10分。

八、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50)

公交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出租汽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应达90分(含90分)以上。

(相关机构提供被评估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

公交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分。

出租汽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90分以下,85分(含85分)以上的扣10分;85分以下,80分(含80分)以上的扣20分;80分以下的不得分。

九、责任事故处理和档案管理(430)

(一)行车安全事故调查、处理(10)

建立行车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未建立行车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扣10分。

(二)一般责任事故处理(50)

评估期三年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年内未发生一般责任事故不扣分;每年事故率在1次/百车范围内扣20分,每年事故率超过1次/百车,每增加0.1次/百车扣10分,每次事故企业未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扣20分(查文件)。

每次事故无整改措施扣20分。

※(三)负同等以上责任较大以上事故处理(300)

企业依法和有关规定对负同等以上责任较大以上事故的处理、整改情况。

备注: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在评估期间(3年周期)凡发生较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一次扣50分。

2、在评估期间(3年周期),凡发生较大事故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一次扣200分。

3、在评估期间(3年周期),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一次扣300分。

4、每次事故企业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扣30分。

5、每次事故发生后企业虽进行了整改但仍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每次扣50分。

(四)职工工伤事故处理(30)

建立职工工伤事故处理规定。

未建立职工工伤事故处理规定不得分,发生有责任职工伤亡事故一次扣10分,无台帐记录扣5分。

(五)事故档案管理

(40)

1、按一案一档的要求建立事故档案。

事故档案主要包括车辆营运手续复印件、事故快报表、车辆技术状况、发生事故的原因及死伤人数、驾驶员从业资格、二级维护竣工出厂合格证复印件、车辆技术和类型等级资料、当班车安全例检情况、保险、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处理结果等。

2、建立安全事故登记台帐

1、未按一案一档的要求建立事故档案不得分,缺少一次事故档案扣20分,档案内容不齐一份扣5分。

2、未建立安全事故台帐扣10分。

合计分:

3000

说明:

1、单项分扣完为止。

2、若企业该项目无相关考核内容的按0.8的系数给分。

3、打“※”号项其中一项分扣完,该企业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予以评估。

4、加分项目。

安全评估得分比值在0.7(含0.7)以上的,通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加50分;安全评估得分比值在0.7以下的,即使该企业通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也不予以加分。

企业在考评周期有获得市级及以上明星驾驶员,一名加3分;获得市委市政府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及以上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加5分。

企业安装GPS或监控系统达车辆总数90%以上的加10分。

出租汽车客运企业达五星企业的加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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